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好一粒暴躁情种 > 好一粒暴躁情种_分卷阅读_47
  第55章
  金铮旋瓶盖的动作顿了顿,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手上动作接了下去,腕上轻轻一个用力把盖子给开了,并没有展露什么后怕或者庆幸的情绪。
  “老板娘这运气真不是盖的,不愧是能拿到上古神器的人。我原本就是想给她定x航那一班的,结果她来看了一眼,说之前坐过x航不太愉快,所以最后买了g航。”
  阿标说话间,金铮仰头灌了几口水,咽了水他低下头笑了笑,捏着瓶颈把水丢给阿标:“看着点时间,确定她平安到了你记得发个信息告诉我一下。”
  “得嘞老板。”
  陈伟业后面那几个女孩子见状低声尖叫起来,刺得陈伟业耳膜微微地疼:
  “卧槽他笑得好温柔啊!”
  “苏炸天啊!”
  陈伟业下意识地又去给沈何启管男人:“他笑成这样,肯定是在说他女朋友!”
  其实他瞎编的,他压根没看出金铮哪里笑得温柔了,不就是随便笑了笑吗?
  回过神来他又开始气自己不争气:陈伟业你真犯贱!她要找新队友换了你,你要时刻牢记这一点!
  *
  那是沈何启人生中最漫长的一个多小时。
  迟迟未停歇的下坠感和脱落的氧气面罩证明这并不仅仅是一次普通的气流颠簸。
  意识到这点后,她背上的衣衫几乎一瞬间让冷汗浸了个湿。
  飞机的这场下坠到底持续了多久,沈何启没有任何时间概念,失重的情况下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心脏几乎蹦出嗓子眼,每一毫秒都是对肉体和心灵的巨大折磨。
  她张着嘴巴,却一声都叫不出来。
  飞机终于停止坠落,机舱里几乎是死过一回的人群没有人再敢发出一丝声音,整个空间充斥着一种令人恐慌的寂静。
  片刻后广播里空姐的声音响起,虽极力保持冷静,但话语间的颤抖和语无伦次却无法隐藏。
  沈何启的失重感极其敏感,汽车下坡的时候开得快一点都能带给她强烈的心悸,更别说碰上飞机这么往下掉了,她的脑袋过了好一会才恢复理解能力,勉强记起来方才空姐说的是飞机出了一点故障,还说请大家相信他们会把所有乘客平安带回地面。
  飞机返航z市,在接下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盘旋着试图降落。
  人群开始有啜泣声,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
  生命脆弱如斯,明知道自己处在命悬一线的危机时刻,可是唯一能做的竟只剩祈祷,以乞求命运垂怜。
  沈何启哭不出来,甚至觉得这个场面有点好笑。
  然后她真的笑了出来。这场情害人不浅,日夜不得安生折磨了她九年之后,现在居然还看上了她的性命。
  最最可笑的是一时半会都不会有人知道她飞的是这趟航班。
  原本她明明是幸运得逃过一劫,阿标要给她定这个航班,让她一说就给她改了g航的,结果她在贵宾室看到了叶洋。
  这个男人曾经温暖过她彻骨冰冷的感情世界,给过她全然的保护和不亚于父亲的宠爱,但还是没能捂热她的心,他求婚的时候她亲手结束了一切,甚至失控地诉说了自己对于金铮的感情,事后她才意识到这对心高气傲的叶洋来说是多么大的侮辱。
  对于这个男人,她愧疚、自责,不知如何面对,更重要的是她想叶洋也不会想见到她。
  她行李也托运了,人也过安检了,但是还是大费周章地改了签,结果她就沦落到坐在这架飞机上和死神抢小命。
  半夜睡不着上个游戏能拿到史诗级的上古神器,打牌摸的牌能跟出了老千似的好,甚至高考数学的最后一道大题,她的家教刚刚在前一天给她讲了道换汤不换药的。
  可是在这架岌岌可危的飞机上,她不知道命运还会不会站在她这一边。她不敢想象如果不幸发生,沈耀荣和何令珍会怎么样。她从来自私自利,庆幸自己是独生子女,没有人会来争夺父母的爱和家产。
  这是沈何启人生第一次,而且是迫切地希望自己能有个兄弟姐妹。
  隔了条过道的那名乘客在往清洁袋上写字,沈何启盯了人半晌,那是个七八十岁的老爷爷,头发花白,到底是多了那么几十年的人生阅历,在这个时候倒是很冷静,感觉到她的注视,还能带着调侃提醒她:“小姑娘,愣着干嘛?赶紧给爸爸妈妈留几句话啊!一会可没机会了。”
  沈何启被吓得脸都僵了,嗫嚅半天,嘴硬道:“我不写!”过了几秒,声音小了下去,带了丝哽咽,“我要平安回家的……”
  老爷爷又低头去写字,没一会,把笔递了过来:“还是写几句吧。”
  沈何启不动。
  “小姑娘,不要放弃希望,但是也要做好最坏的打算,给家人留几句话,好歹给他们留个念想。”
  这一次沈何启没拒绝,稳了稳心神伸手去接,看到自己的手,她发现自己整个人都颤抖得厉害。
  手抖,飞机也抖着,字迹歪歪扭扭,她写下了人生中第一封遗书。
  爸爸妈妈:
  如果我逃不过这一劫,请你们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对不起,我爱你们。
  ……
  飞机一个猛冲终于降落在跑道上,剧烈的颠簸后,响起飞速滑翔带来的轰鸣声,是人间最动听的声音。
  机舱内爆发出欢呼声,劫后余生的人们相拥而泣,嘈杂中沈何启浑身的力气被抽了个干净,她瘫在了座位里,极度的恐惧和紧张持续了那么久,当这一切化险为夷,她几乎是虚脱了,过了好半天,才有力气去掏手机开机。
  半小时前沈耀荣发微信给她问她到了没有。她告知过父母她改签之前的航班,不过万幸距离原本降落x市的时间只差了一个多小时,完全可以说是登机后又延误了,免得让他们担惊受怕一场。
  还没等她回复,电话打进来了。
  停机坪上救护车、警车、消防车都等候多时,车顶的彩灯在暗夜里流转,一闪一闪,映进沈何启的眼里,和屏幕上的来电显示一起,令她眼眶生疼。
  活着可真好啊。
  她脚步还虚浮着,踩在地上有种软绵绵的不真实感,两条腿都不像是自己的了,行走间机械又麻木。
  电话里只有一句简单又简短的“我在出口等你”,甚至听不出什么多余的情绪。
  沈何启越走越快,越走越快,最后小跑起来,通往出口的路像永远也到不聊头,她一路风驰电掣地跑了很久,见到一片花海,她昨天来过,知道走过这片花海旁的拐角便能看到出口,可这时居然生出一股近乡情怯的犹豫。
  她停下脚步,大口喘息,直到呼吸平缓再继续前行,这一次她没有再用跑的。
  拐过弯,出口处金铮静静地站着,隔了数十米与她遥遥对视,手在耳边举着手机。
  沈何启拿起自己的手机看了看,通话居然一直都没挂过,也就是说她这一路的狂奔,他全部都听到了。
  *
  金铮在沈何启迈出出口的门槛前制止沈何启:“你行李呢?去拿。”
  沈何启转身就走。
  一旁的阿标惊得下巴都掉了,火急火燎好不容易等到老板娘从鬼门关回来,他家老板没有难以自持地上去亲亲抱抱就算了,关注点还这么新奇,居然有闲情逸致管行李。老板娘也是,不哭不闹,一点也不像差点回不来的人。
  最绝的是沈何启还想搭当晚的航班回x市。
  牛人一个。阿标心惊肉跳,差点当场给她跪下。
  既然人没事,那就到了秋后算账的时候了,本来金铮就气她好端端莫名其妙去换个航班,现在还作妖,他耐心告罄,也不说话,拽过人就走。
  回酒店的车上阿标苦口婆心地劝了一路,也没让沈何启松口放弃当天回x市的原计划。
  金铮全程冷眼旁观,一个字都不蹦。阿标给他使眼色使得眼睛都快抽筋了,他还是不为所动。
  到了酒店金铮先下的车,里头沈何启不肯动。
  金铮站在外头与她对峙了半天,最终败下阵来,弯下腰上半个身子猫进车里,低低地叫了声“渣渣”,伸手紧紧把人揽进怀里。
  死里逃生的沈何启也并不是很有力气机继续刚,他低头了她也就顺着台阶下了。
  下车的时候她夹在包里的清洁袋掉落下来,落在金铮脚边。
  金铮低头去捡,看到上头她写在那里的遗书,字迹潦草扭曲不已,可见当时的情况有多不乐观。想着她当时该有多害怕,他心疼不已。
  可是心疼之余,他不免有些不高兴。
  她的绝笔信里,没给他留下只言片语。在生命最后的时刻,她没有想他。
  沈何启伸手夺过,不顾金铮不明所以的眼神,折了几折胡乱塞进包里。
  金铮当然不明白他的反应为什么这么大。
  因为她在清洁袋的背面,还写了别的字。
  张信哲有一首歌叫《从开始到现在》,里面有一句歌词:难道我就这样过我的一生,我的吻,注定吻不到最爱的人。
  她写在遗书上的是:
  这一生,我的吻已经吻到我最爱的人。
  第56章
  沈何启这般如临大敌,金铮虽是百思不得其解不过也没勉强她,只当她是不好意思让他看到她写给父母的那几句煽情的遗言。他拉着她的手让她借力下车,握住的一瞬间发现她的手冰得像铁条,仔细感受的话,还带有一些颤抖。
  她怕成这样,愣是撑着没在他面前表现出一丝脆弱,明明是一路狂奔来见他,在最后时刻却放缓了步伐施施然走到他面前,没有哭,没有诉苦,甚至嚣张跋扈放言要再赶下一班航班回家。要不是看到她的遗书,他差点以为这人真的神经大条到生死攸关的时刻还能没心没肺。
  金铮往下看到她短裙下的两条光溜溜的腿,沉吟片刻,对阿标说:“外套给我。”
  阿标照做,将西装外套脱下递了过去,就是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老板要外套干什么,这天都这么热了。
  金铮接过,围在沈何启腰间,拿两个袖子系了个结。
  沈何启也没搞明白他想干什么,眨巴着眼看金铮忙活,他系好了衣服,背对着她站在她前面,低下了身子,两手往后一绕环过她,直接把她背了起来。
  防不胜防,他站起来之后,惯性作用下她往后仰去,慌乱之中连忙抱住了他的脖子才不至于掉下去。
  动静不小,路过的人纷纷报以好奇的眼神。
  “干嘛啊?”
  “怕有人吓得走不动路,我背她回去。”
  酒店大门走到电梯还要走好一段路,沈何启确实是一点力气也没有了,也不再逞强,闭了眼睛,一声不吭把头往他肩膀埋了下去。
  她脚悬着,没有踏实感,一闭上眼睛那窒息的下坠感就又铺天盖地袭来,仿佛又回到了飞机上那场身不由己噩梦般的经历,她忙不迭地又把眼睛张开。
  为了让她少受点颠簸,金铮的步伐迈得不快,也尽量轻了又轻。沈何启低着头,直愣愣地看着他两条腿轮流着跨出去,没眨眼的缘故,她眼前很快模糊成一片,只剩大致的轮廓在晃动。
  这是金铮第二次背她。
  第一次背的时候他们还没认识多久,舒怡维还没有转学来,他们还是可以打招呼的关系,那时金瓶梅的梗还新鲜着,金铮尚没有玩腻,见到她的时候总要调侃上几句。
  有一天她吃完中饭,在学校小卖部买了个泡泡球,所谓泡泡球,就是一个弹性极佳的透明薄膜里装着一团拳头大小的冰淇淋,最顶部有一个小叼嘴,咬破吮着吃,等里头冰淇淋吃完了外头那层透明薄膜也就缩成了比小拇指还小的大小。泡泡球童年时代很流行,后来销声匿迹了多年,不知怎么,又突然在市面上火了起来。虽然网传外头的透明薄膜是用安/全/套做的,但是不妨碍大家趋之若鹜地买来回忆童年。
  沈何启嘴里叼着那个泡泡球走在草坪边上的水泥道上,那水泥道大概脚裸高,宽度还不及一只脚掌,一个不留神就会掉下来。
  她两手背在身后,任泡泡球随着她的走动晃来晃去,因为弹性极佳,能甩老远。
  突然背后传来一声戏谑的“小梅花,你又吃这种少儿不宜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