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好一粒暴躁情种 > 好一粒暴躁情种_分卷阅读_101
  这不是金铮第一次见识沈何启哭,但这是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堂堂正正地流泪。她哭了很久,他肩膀的衣服因此晕湿一大片,压抑的呜咽声像小兽的哀鸣,习惯潇洒与无所谓的人连哭泣都忘了如何肆无忌惮,极尽隐忍与克制。
  金铮始终一言不发,紧紧抱着她颤抖的身体,任由她发泄。
  有一句话他从前不屑,此刻却坚信不疑,爱人的眼泪确实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至柔亦至刚,不然为何她不费一兵一卒,就让他的心疼到痉挛。
  如果没有何令珍的电话,金铮觉得沈何启大概能哭到世界末日。这一打岔沈何启的情绪被转移,何况她哭太久脑子有点缺氧,内外因素齐下她止了哭,但是这幅样子不好接电话,所以金铮代接。
  何令珍是为着沈何启的生日打的电话。这一通电话,金铮有两句话让她印象深刻。
  一句是“谢谢阿姨在二十四年前生下何启,您辛苦了。”
  另一句是“我向何启求婚了。”
  *
  金铮接电话的过程中,沈何启一边旁听一边好奇心爆棚拿捏着戒指细细观察,时不时抽噎一下,她取下戒指看到内侧刻着“s&j”的时候金铮恰好说到“求婚”那里,她的动作便停了下来。
  等他挂掉电话,她没立刻说话,两人大眼瞪小眼互看一会,她说:“求婚你怎么不跪我?”
  每一对情侣都会擦出不同的火花,会因此产生一种最适合的相处模式,或温情,或淡然,或吵吵闹闹,千姿百态。
  除却少数特殊情况,金铮是比较喜欢逗沈何启的,一方面是过去当队友互损互贬野惯了,另一方面是也是彼此的性格使然。这种现象有点类似小男生喜欢一个女孩的表现就是热衷于欺负她、和她唱唱反调,虽有几分幼稚,但这确实是他们之间最舒服自然的模式。
  既然她已经恢复正常,他也没有再柔情万千的道理。睨她一眼:“跪了一回x市你就跟我去民政局领证。”
  沈何启抿嘴不说话了。
  原本她那一通肝肠寸断的痛哭让金铮有了十足的把握,但此刻她的反应让他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高兴的太早了点,他的心在她的沉默里发凉,一寸寸往下掉。
  最后,他低头自嘲一笑,正想说点什么给彼此一个台阶,沈何启却一板一眼地回答了:“可是我还没有准备好,我爸也没有准备好,他会哭死的。”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金铮眼神顿一顿,重新散发光彩,抬眸望她:“所以你没有不想嫁给我?”
  沈何启在这种时候总免不了羞涩和些许的矫情,脸又烧起来,好半天佯装淡定地说了一句“反正太早了。”然后啰啰嗦嗦欲盖弥彰地开始列举沈耀荣舍不得她的例子。
  金铮了然地笑。
  他在她喋喋不休的说话声中,从床边站了起来。
  沈何启有预感他要干什么,嘴里的话不自觉停了下来,怔怔地仰起头看着他。
  果然,他单膝朝她跪下,不由分说从她手里拿过戒指重新给她套了回去,然后启唇,一字一句清晰明了郑重其事,成全她九年来朝思暮念的爱慕:
  “沈何启,嫁给我。”
  当下沈何启没有察觉出不对劲,她也是很久以后才惊觉,他的求婚顺序是反的。
  第119章
  情侣有共同的狂热爱好是一件很方便也很和谐的事。
  堪称万能。
  比如金铮和沈何启,闹别扭了可以打游戏缓解气氛,无聊了可以打游戏打发时间,一拍即合。没有什么事是一盘killers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盘。
  生命不止,组队不息。
  二十四岁的生日,沈何启充实而幸福。
  一大早金铮向她求了婚,然后她红着眼睛和他打了一天的游戏——一开始是因为哭过,再后来是因为状态太好杀红了眼,晚上玩尽兴的朋友们归来陪她过生日,除了爱琴海,所有她在意的朋友都到齐了。
  她平时从来不信星座血型这些虚无缥缈的玄学,当然也对许愿这种东西不屑一顾,不管是对着天上的流星还是对着生日蛋糕。
  但是这天她实在开心,于是当“24”形状的蜡烛在熄了灯的房间里幽幽地亮起的时候,她应景地闭上了眼睛,两手交握,虔诚许愿:
  “再给我一百个愿望。”
  沈何启小时候在语文课本上学到《七色花》这篇课文时最大的疑惑——既然七色花这么神,那个小女孩为什么不许个愿让自己再有个千百朵七色花呢?她看着那个小女孩一片花瓣接着一片花瓣浪费的时候急得恨不得穿进书里力挽狂澜改写结局。
  所有人:“……”
  然后她开始对着蜡烛没完没了地许愿,也不发出声音,只是默念,周围一圈人眼巴巴等她结束,她却没个自觉,眼见蜡烛都融化了一小截,金铮打断她,配合她的幼稚:“这么多愿望要不分每个人一个。”
  “好吧。”
  金铮忍不住笑:“这蛋糕要是在天有灵,恐怕要被我们吓死了。”
  那一晚,蓝天白云、椰林树影、水清沙白、世外桃源,有一群人幼稚地令人发指,集体对着一个负轭重重天选之子的蛋糕许愿。虽嬉笑着、却也在闭眼的瞬间虔诚地把最想要的东西默默期许。
  一切鲜活又美好,每一个人都在这一刻对未来自负极了,有年轻到天荒地老的力量,还有相爱到世界尽头的狂妄。
  所以,尽情狂欢,一醉方休。
  沈何启那天最后的印象是自己端着一杯香槟摇摇晃晃踩到桌子上,举杯冲沙发上东倒西歪的人群吆喝:“明年我们再来。”
  老鳖醉醺醺地骂她:“你个天下第一事儿妈,这是我最后一次跟你一起来旅游。”
  她不屑:“你上次也是这么说的。”
  不过,一个生日蛋糕承载不了那么多人的期待,而许愿确实只是人们拿来自欺欺人自我安慰的把戏。
  *
  四天后,一行人启程回国,告别这方与世无争的明净海岛,回归灯红酒绿的拥挤城市。对比去时充满活力的精神气,七天的疯玩后,归程就不免有些风尘仆仆,尤其因为时间关系没能坐直飞的航班,到达x市机场的时候,加上转机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把人□□成了霜打的茄子。
  何令珍来接的机,沈何启以为母亲会先关注她的戒指,没料到何令珍目光惊喜地将她从上打下地打量一番,到最后才有空来看她的手,说:“简简单单的,挺好。”
  路上趁沈何启睡着,何令珍小声对金铮说:“何启胖了点。”
  金铮点头:“她这几天胃口还可以,过生日的时候还吃了一块蛋糕。”
  “真的吗?”何令珍意外之后是欣慰,“她好多年没碰这些东西了,其实她小时候不爱吃饭,但是就喜欢吃这些甜食,我管着她不让她吃,没想到她后来她这么厌食,我一直后悔那时候为什么没让她好好吃个够。”
  听出何令珍话里的后悔,金铮宽慰她:“她读高中的时候也吃个痛快了,每天好几块呢。”
  想道沈何启高中时代的放飞自我,何令珍忍不住笑起来,对两人的高中时代颇为好奇:“读书那会你们关系好吗?”
  “不太熟,只是认识。”
  “何启却是第一天就看中你了,都没成年,懂什么呀。”何令珍笑着摇头,“高中生还是应该好好学习。”
  金铮不好反驳女朋友母亲关于早恋的看法,微笑卖乖。
  这一趟旅游回来之后,沈何启最大的感受就是她妈对金铮越来越好,就跟多了个失散多年的儿子似的,比待她还好,而对她原本就少的可怜的耐心更是与日俱减。
  她对此发起严重的抗议。
  “你应该庆幸你没有兄弟姐妹,不然我肯定很偏心。”何令珍戳着她的脑门,当妈的血泪史历历在目,“像你这么不乖的小孩世界上找不到第二个。每次有人夸你我都恨不得把你送人再生一个算了,但是人家肯定不出一天就哭着把你还回来。”
  *
  六个月后。
  继老鳖结婚后,沈何启时隔两年半发了第四条朋友圈。
  彼时她正和新郎新娘及伴郎伴娘团队站在宴会厅门口迎宾,踩一双八百年不穿的高跟鞋,站的生无可恋。
  “又嫁一个女儿。”
  配图仍和上一条的类似,闺蜜三人穿着礼服凑在一起,不过新娘由老鳖换成了李姝杰。
  久不发朋友圈,这一冒泡,点赞和评论疯狂地冒了出来。
  评论基本上是一水的“那你呢?”
  也有一些例外,比如陈伟业不怕死地评论了“伴娘怎么比新娘还漂亮[坏笑]”。
  遭到李姝杰回复:“想死啊[菜刀][发怒]”。
  金铮的评论是:“我结婚的时候能不能有幸让沈小姐也发一条朋友圈啊?”
  这是沈何启在七十多条评论中唯一回复的一条评论:“发朋友圈好累啊,可能三年五载都不想再发了。”
  金铮又开始怼她:“就你金贵”。
  不顾共同好友的调侃,沈何启又继续打字回复,还没把字打完,眼前落下几道阴影,遮住灯光,有熟悉的男声响起:“伴娘怎么回事?怎么不迎宾尽玩手机。”
  她收起手机,不顾宴会厅门口人来人往,直接扑进来人怀里:“金铮!”
  金铮笑,顺势抱住她。
  吴勉江文韬和李姝杰打完招呼,看这幅场景发出齐齐的、嫌弃的“噫”声,吴勉吐槽:“你们两个至于吗?分开有十个小时吗?”
  沈何启不理,只靠着金铮朝吴勉身旁的女子打招呼:“hello,小夜莺。”
  小夜莺不甘示弱,反唇相讥:“hi,小哑巴。”
  沈何启撇嘴,对这个每次见面都要玩的梗不以为然,把脸换了个方向。
  “沈何启!”李姝杰招呼和应付客人忙得晕头转向,酒店方又来找她谈突发情况,她分身乏术,扭头看到沈何启软绵绵扒在金铮身上,气不打一处来,怒吼,“干嘛呢,还不过来帮忙。”
  金铮拍拍沈何启的头,把她扶正:“好了我们先进去坐了,你站好。”
  恰逢几个来宾走开,迎宾处又空了下来,沈何启重新靠回去,金铮“嘶”一声:“没长骨头?”
  她撒娇:“可是我脚疼。”
  “说了让你别穿高跟鞋。”话说出来立刻遭到金铮的嘲讽,他摁着手机头也不回迈步朝宴会厅走,似乎并没打算对她怜香惜玉。
  十五分钟后,阿标风尘仆仆地带着平底鞋赶到。
  即便是平底鞋,也是新鞋磨脚,沈何启苦不堪言,等来宾到的差不多,新人团队终于可以兵分两路去休息室稍作休息,她一双脚几乎是费了。
  她脱了鞋光脚踩地,百无聊赖地看着化妆师给李姝杰补妆。
  叩门声响。
  “进。”
  是金铮。
  他手里拿着几个红包,递给李姝杰。
  红包有四个。
  李姝杰接过放到桌上,道了声谢,又随意问:“他怎么不来?”
  金铮说:“公司有事,忙得很,他走不开。”
  李姝杰笑笑,并未拆穿:“帮我转告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