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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9章 年度大戏
  陆子安想到就做,直接叫了应轩过来,刚好漆料都有,把所有大漆放到一起,他开始调漆。
  缩短工时,漆料要干的比普通的稍快,但又不能太快……
  他回忆着石村真未的漆色,仔细地进行着研究。
  大漆是一种天然的油包水型乳液,成分非常复杂,且因产地而异,一般由漆酚、漆酶、树胶质和水分组成。
  割一年漆,要休息两年,如果你一直割的话,树皮割划过多,漆树就会死掉。
  不仅如此,漆树要生长七年之后才可以进行第一次割漆,而且漆树每割十天就要歇十天,当割开漆树十分钟之后,漆才从割破的树皮中慢慢渗出来,流量非常少。
  在这个行业里,有‘百里千刀一两漆’的说法。
  漆农们要走上一百里路,在漆树上割一千刀才能得到一两漆,这种说法虽然夸张,但是足以说明生漆的产量之低和价值之珍贵。
  为了克服大漆干燥速度慢,容易引起皮肤过敏,以及改善漆膜的某些性能,前人也进行过多种尝试。
  古人曾将墨烟加入大漆,只是可惜虽然色黑但有渣滓,所以算是失败的产品。
  还曾有人将铁锈水调入漆中,漆酚与氧化铁显呈色反应,拌匀后,刷在器物上,黝黑如墨。
  用这种方法所得到的黑漆又称乌漆、玄漆。
  在传统家具中,揩光称之为黑玉,退光的叫乌木。
  但是这种大漆也不符合陆子安的需求,因此他只能一一排除,并选择更好的方法。
  忙碌了一整晚,也只调出了一种干得稍快,过滤干净但是却又不够干净的漆。
  陆子安不大满意,石村真未的干的虽快,但是其实并不是干得越快越好。
  因为做雕漆这种工艺,考究的就是将干未干,刀锋凌厉而快速的那种感觉。
  如果漆料干得太快,其实反而不利于雕刻,否则石村真未也不会选择最简单的百花雕纹。
  他只是没得选择,选择太繁复的花样,他还没雕完,漆就干透了,一刀下去全是裂纹,根本没法看。
  “哇,成功了呢……呵欠……”应轩努力睁大眼睛,开心地道:“师父,这个速度应该可以了吧?”
  看着他强忍倦意的样子,陆子安有些不忍。
  虽然应轩从不叫苦不叫累,让干啥就干啥,但是说到底,他年纪也不大,正是需要睡眠的时候。
  “你先去睡吧。”陆子安换了双手套,一边戴一边道:“我再看一下能不能将它的干速调整一下。”
  大漆是漆中之王,是大自然送给人类的瑰宝。
  它的持久性是非常强悍的,比如我们首都的天坛,全体木质榫卯结构,迄今已有数百年之久,梁柱未腐,就是因为涂抹了生漆。
  而雕漆工艺的美,在于匠师的精雕细琢,不厌其烦,倾注心血,作品便会呈现出独一无二的艺术之美。
  它层次分明,集雕刻、绘画、工艺于一身,庄重典雅,古朴大气。
  如石村真未这般只追求速度而舍弃了层次感,陆子安是不满意的。
  换而言之,一般的漆料,他看不上!
  “我,我也不睡!”应轩强打精神,想了想,去厨房端了两杯咖啡过来:“师父,您要不要咖啡?”
  “不用。”陆子安在专注地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根本一点都不觉得困。
  虽然是速融咖啡,但也很香的。
  应轩小口小口地慢慢喝完,感觉精神了些,蹲下来认真地帮忙。
  到凌晨三点半的时候,陆子安拿着木棍慢慢搅动了一下,拿刷子轻轻试了试。
  不干不湿,温度适宜。
  等个几分钟,然后用刻刀慢慢切下,能感觉到刀身沉入漆层的厚度感。
  那种手感与木料、玉料完全不一样。
  陆子安眼睛一亮,再次涂刷一层。
  “一定要成功呀……”应轩紧张得小脸通红。
  等待,是最难熬的。
  漆料是大红的朱漆,陆子安看着时间,三分钟到,再次下刀。
  刀法利落,底非常平整,刻刀轻而巧,力道柔缓,刻出的锦纹均匀,一丝不苟。
  半干的漆料仿佛如最乖顺的泥,在他的刀下变幻出各种美丽的线条。
  一幅锦纹全部走完,陆子安放下刻刀。
  应轩紧张兮兮地看着他:“怎么样?师父,这算成功了吗?”
  “成了。”陆子安微微勾起唇角,挑了挑眉:“我就说,怎么可能会做不到。”
  剔红在华夏盛行于宋元,但因为造价太高明代开始就江河日下了,民国年间基本已经死翘翘。
  结果反而在傀国发展,想来都令人郁卒。
  这漆一旦推广,华夏雕漆一定能再次起航。
  陆子安伸了个懒腰,维持一个姿势太久没变,骨节都嘎吱作响。
  “师父,您早点休息吧。”应轩打了个呵欠,满足地跟他道了晚安。
  “嗯。”陆子安摸了摸下巴,将这漆的制作过程的细节全部写下来之后愉快地睡觉去了。
  桌上的雕漆慢慢凝固,表面形成一层漆膜。
  仔细观察时便能看到,里面竟然有一层一层的花纹,有些地方已经镂空,却依然无比坚固。
  第二天,一整天沈曼歌都无比兴奋。
  然而陆子安一直睡到下午才起床,这简直是史无前例的。
  沈曼歌感到很奇怪,但是听说他昨晚睡得很晚,就没有去叫他。
  睡醒后,陆子安整个人都舒服了。
  看看时间,也差不多该出发了,便让应轩自己玩,他则带了沈曼歌去赴约。
  虽然今天难得的天气不错,但到底是初春,天气还是有点冷的。
  沈曼歌咬咬牙,穿了条裙子。
  虽然只化了个淡妆,但是真的是光彩照人,陆子安看着都眼睛一亮。
  “一白遮百丑,一胖毁所有。”沈曼歌捏了捏手臂上的肉肉,头疼:“哎,我不能再这么吃下去了,再胖要丑死了。”
  “别听他们瞎说。”陆子安很淡定,一把抓住她的手:“照你这么说,那白胖白胖的是啥?”
  “……”她竟无言以对。
  “所以想多了,他们只是为了押韵而已,没什么科学根据。”陆子安笑眯眯:“走吧。”
  地点是老施定的,先喝茶,再吃饭,吃完唱k,唱完吃夜宵,一条龙服务。
  不过喝茶的基本都没什么人,陆子安到的时候,只有老施和两个老朋友在。
  看到他走进来,老施一脸笑意地迎了上来:“哟,子安!变帅了啊!”
  陆子安笑着与他击了个拳:“你也不赖!倒是比以前精神多了。”
  老施正准备说话,冷不丁看到了陆子安身后的沈曼歌,顿时眼睛就直了:“我去……”
  “哦,介绍一下。”陆子安拉着沈曼歌的手,笑道:“沈曼歌,我女朋友。”
  沈曼歌一袭长至脚踝的米白裙子,秀气又雅致,微微一笑:“你好。”
  “你,你好。”老施拍拍胸口,感觉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
  这尼玛……
  太漂亮了啊!还这么乖!
  老施内心老泪纵横:以前就被陆子安的设计吊打,现在又被他女朋友刺激,这日子特么的没法过了!
  听着他这么说,陆子安不禁笑了,斜睨了一眼沈曼歌,他表示不想解释。
  嗯,就让他们误会曼曼非常乖巧听话吧。
  沈曼歌今天真是给足了陆子安面子,各种乖巧懂事,坐下来认真地聆听他们聊天,也不插话。
  听着他们说陆子安以前的糗事,她听得各种乐,她倒没什么包袱,想笑就笑,也不会说故意高冷脸。
  一盏茶下来,几个老朋友对沈曼歌的好感顿时刷满了。
  有妻若此,夫复何求!
  “哎呀,时间不早了,走走,我们直接去楼下包厢吧,马上开饭了。”老施笑着起身道。
  到楼下的时候,他们进包厢时发现里面已经有很多人了。
  陆子安带着沈曼歌走进去,迎面就撞上了霍诗雅震惊的眼神,当时就怔住了。
  现场原本喧嚣的声音突然消失,所有人面面相觑,眼神在四人中间乱瞟。
  陆子安牵着个漂亮的小女友,霍诗雅带了个新男友……
  好死不死的竟然都来了……
  这,年度大戏?
  刘樱捂着脸没眼看:“完了完了,你说不会打起来吧。”
  “不好说。”清橖抓起把瓜子慢慢磕:“不过我感觉你该点首《凉凉》送给你闺蜜。”
  老施反应快速,直接走在中间笑道:“哎呀,来来来,大家都是熟人啊,随便坐随便坐。”
  众人也迅速反应过来,各自笑着跟陆子安搭话。
  现场重新热烈起来,仿佛刚才那一瞬间的尴尬并不存在。
  沈曼歌也意识到了大概的情况,沉住气,什么也不说不问,温顺的在陆子安身边坐下。
  他们的斜对面,就是霍诗雅那一对。
  有人笑看着沈曼歌:“嘿,嫂子哪里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