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闪婚容易离婚难 > 闪婚容易离婚难_分卷阅读_99
  “没诚意。”某女嘟囔。
  盛启琛看着她嘟起的嘴,轻吁了口气,他微微坐正,双手捧起她的脸,让她与他对视着,他目光赤诚直直的望进她眼底,轻声说“老婆,我爱你。”
  夏茉像是被他眼底的热诚烫到一样,眼泪瞬间又崩了出来。
  “不是,你怎么又哭了?”盛启琛皱眉。
  某女吸了吸鼻子,便扑进他怀里。
  盛启琛只好把她抱了起来,让她坐到他腿上,窝在他怀里。
  夏茉趴在他颈窝哭了会,便静静的靠在他怀里,吸着他身上独有的味道,才感觉他真的就在她身边。
  男人轻轻晃着她,像似在哄一个发困的小孩一样,一手轻拍着她的背。
  两人相拥着似乎都特别享受这份宁静。
  过了好一会,盛启琛低问她,“要不要吃点蛋糕?”
  “不想动。”夏茉在他怀里蹭了蹭,跟着问道“你送那女的……送哪里去了,怎么那么晚才过来,我还以为你跟着她跑了呢。”
  盛启琛摸着她头,低笑“你吃醋了?”
  “不管哪个女的,看到自己老公对一个陌生异性那么好,都会生气的。”夏茉抬头瞪他,“昨天你帮着把人送回酒店就很可以了,干吗今天还要带着她,是因为她长的好看吗?”某女语气满满的醋味。
  “她让我带她一程的时候,我本来是要拒绝的,但她说,她有办法让我跟你马上和好。她说这话的时候我挺惊讶的,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看出来我跟你的关系,甚至还知道你跟我正闹别扭。”盛启琛拿下巴磕了磕怀里的人,“你猜猜她是怎么看出来的。”
  “哼,不想猜。”夏茉撅着嘴嗔道。
  “她说她在碧峰峡上就看出来了,说你看我的眼神很不一样,还说我背她下山时对你很不放心,她就断定我们关系不一般。我当时觉得这女孩好厉害,然后她说她的主修是心理学,所以比较爱观察人。”盛启琛脸上缄了笑,在夏茉眼睛上亲了一下,“所以我才答应的,因为我想尽快跟你和好,不然你以为,我也喜欢看你天天跟陌生的异性一起游玩吗。”
  夏茉伸手便捏住他的脸颊“所以你是故意让我吃醋的?”
  “疼,”盛启琛咧了一下嘴,“我没那么无聊。”
  “我看你就是故意的。”夏茉手上又扭了他一下。
  盛启琛忙按住她那只手,“我只是带她一程又没跟她干吗。不过她出的主意还是挺管用的,昨天晚上就是她给我出的主意,让我晚点回,然后让我去敲你的房门,说你心里有我,就一定会让我住下,……我才知道原来你是真的一直在担心我。”盛启琛低下头,蹭着她的额头,“对不起,我也不是故意想让你生气的。”
  “所以今天晚上你也是故意晚回来的。”夏茉声音不由高了几分。
  “晚上是因为要准备这些。”盛启琛抬起头看着她,“你知不知道,这些玫瑰有多难买,我几乎找遍了整个新都桥才找到一家花店。”
  “你活该,”夏茉憋着笑,抬眸睨他一眼,“没那个浪漫细胞,还要学别人浪漫。”
  盛启琛扣起她的下颌,在她唇间重重的嘬了一下,“你敢说你不喜欢吗?”
  夏茉看着男人清俊的脸,乌黑的眼眸渐渐蓄满柔情,泛着一层薄薄的雾气,跟着她双手慢慢抚上他的脸轻轻的搓着,低不可闻说“我很喜欢。”
  男人嘴角扬起,随即低下头,再次吻住她。
  ……
  两个分开一个多月的人可以说一点就燃,可就在夏茉有点难以自持的时候,盛启琛突然停了下来,那双勾人的丹凤眼布满欲,火,他却生生的忍住,静止不动。
  “嗯,”夏茉搂着他的脖子,眼底全是难忍的娇媚,“怎么了?”
  盛启琛双手撑在她两边,理智跟欲念激烈的斗争着,额头都冒出一层密汗,粗重的气息跟着胸膛一起一落。
  夏茉有点难受的弓起身,又问道“怎么了?”
  盛启琛深吸了口气,侧身倒在一旁,随即把身边的人捞搂进怀里,低声道“不行,你还没有到时间。”
  夏茉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什么时间?”
  “你术后还没到两个月。”盛启琛紧紧的抱着她,“我刚想起,我们得忍一忍,嗯。”
  夏茉趴在他怀里,微喘着气息,刚刚那股难忍慢慢冷却了下来,虽然身体还有点空虚,但男人对她的郑重也让她很暖心,她把自己紧紧的贴向他。
  在那一刻夏茉觉得她的身心都跟他融在一起。
  第85章 永不分离(正文完)
  次日,夏茉实在盛启琛的怀里醒来的,一张开眼便看到男人清逸的脸,她嘴角不由上翘,跟着往他怀里钻了钻,把脸贴到他颈窝,舍不得起来。
  盛启琛被她的头发弄的脖子有点痒,眼睑动了动,但没睁开眼,双手下意识抱紧怀里的人,侧头准确在她额头印上一吻,带着刚刚苏醒的慵懒低哑声音问:“我们早上还去跟他们汇合吗?”
  夏茉挪开头,抬眸看他,“醒了?”
  盛启琛依然闭着眼,说:“没醒呢。”他手臂一缩又把她摁回怀里,说:“我今天哪也不想去,只想抱着你。”
  夏茉故作嫌弃的啧一声,“抱一段时间估计你就腻了。”
  “不会的”男人侧过头轻咬她的耳朵“一辈子都不够。”
  夏茉抿嘴轻笑,虽说这话……有点肉麻,可听着就是让人身心愉悦。
  其实她也不想起床,如果时间可以停止,她也想就这么窝在他怀里一辈子。
  望着窗外洒进来的阳光,夏茉轻轻的蹭了蹭他的脖子,说:“这个地方被誉为摄影天堂,要不……我们在这补个婚纱照。”
  “这边风景是不错,但天气不行,白天紫外线太强,早晚温差又大”盛启琛睁开眼,轻抚着她的脸说:“回头我们去爱琴海或是丹麦,那边我觉得更适合拍婚纱照。”
  被他这么一说夏茉心里不由开始憧憬“那好吧!”她眼珠子转了转又问:“你这么突然跑过来,公司那边没事吧?”
  “没事,我都交代好了。”男人袖长的手指绕着她的发丝把玩,突然问道:“对了,我让徐助理给你送的那些补品,你有没有喝。”
  夏茉一想起那些难喝的东西,不由皱眉:“我好端端的喝那些干嘛?”
  其实她有喝,而且还喝了小半个月。本来她是不愿吃的,但看那些东西是有调理作用的,所以就吃了一些,没想到效果还挺好的,楚菲说她面色比之前好很多。
  盛启琛微微退开身,视线跟她对上,拢着眉头:“你真没吃?那些补品是一位老中医自己熬的,只有熟人才买的到。”
  夏茉嘟嘴:“太难喝了……我不爱喝。”
  盛启琛面色变的严肃,“那你到底是喝了还是没喝?”
  夏茉看着男人着急的眼神,不逗他了,“喝了喝了,看把你急的。”
  某男眼底立马有了笑意,在她额头上又亲了一下,说:“那东西又不是饮料,肯定不会好喝,但是坚持喝一段时间,说是对身体很有益。”
  夏茉低低哦了一声。
  “回去后,你还得好好调理一下。”盛启琛抚着她的下巴,“都瘦了。”
  “我觉得瘦点挺好的。”夏茉说。
  男人有点不老实,握在那处笑道:“好像变小了。”
  夏茉一个扭身躲开他的手,娇嗲:“讨厌。”
  盛启琛低低的笑了起来,把人摁回怀里。
  ……
  两人相互抱着都不愿起,最后盛启琛给叶群打了个电话,说今天的行程他们俩就不参加,等明早过去跟他们集合。
  盛启琛挂了电话,问夏茉:“后面你打算怎么玩,是继续跟着他们,还是我们自己玩。”
  “还是跟着他们吧,毕竟叶队长比较有经验。”话落,她稍稍从他怀里挪开,“我们也起来吧,出去走走。”
  男人手臂一勾,又把她抱回怀里,“不要,今天我就想在床上呆一天。”
  夏茉嗔了他一眼:“抱着又什么也不能做,你不难受呀?”
  “那我也想抱着。”某男跟和小孩似的,牢牢的抱着不放手,看着她的眼睛似住进了星辰,无比明亮。
  夏茉看着心中一荡,抬起下巴,便在他嘴角亲了一下,“那就再躺一会。”
  盛启琛随即便在她脸上重重的回亲了一下,随后开始控诉她,说这一个月来他都没睡过一个好觉,每天半夜醒来,一看身旁是空的就怎么也睡不着。
  男人低低的诉说着。
  夏茉趴在他怀里静静的听着,手虚环在他脖颈上,轻抚着他的头发,感觉从未有过的安宁。
  ……
  两人在床上腻了一早上,最后还是决定起来,因为要是继续跟驴友队的话明天一早就得走,然后直接去稻城,他们要是不出去逛逛就太可惜了。
  在酒店吃了午饭,夏茉让盛启琛把房退了,晚上就去民宿那边住,第二天跟驴友队一起出发也方便。
  退了房,他们回一趟民宿那边,夏茉换了身衣服,随后两人去周边转悠。
  新都桥会被誉为摄影天堂,一是因为周边风景优美,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这里早晚的光线特别适合拍摄,因此才有此名。
  五月初,在新都桥算初春,草原上嫩草刚冒尖,杨树林还是光秃秃的,不过蜿蜒的小道,清澈的小河,还有蔚蓝的天空,随便一拍都很唯美。
  盛启琛带着夏茉先去了十里长廊,随后又去了塔公草原。
  白天气温有十几度,加上高强紫外线并不觉的冷,但夏茉还是全部武装,防晒帽太阳镜都戴上,小脸几乎都遮没了,拍照的时候才摘下来。
  盛启琛只戴了一个墨镜,拉着她在小河边拍了好多照片。
  下午三点多的时候,夏茉见驴友群里在说要去梅子垭口了,她便催着盛启琛跟他们汇合去。
  夏茉做攻略的时候,看过梅子山的照片,超美,她早已向往,虽然那边海拔有点高,但她也不想错过。
  梅子垭口是观赏项嘎雪山绝佳的地方,也有人说那是通往天堂的入口,因为太美了。
  盛启琛跟叶群联系完,按他的指引设了导航,便往梅子垭口方向开。
  夏茉坐在副驾驶座上,心情无比愉悦,一会看看车窗外的景色,一会看看身边的美男,觉得不要太幸福了,再回想她之前的别扭,真的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好在都过去了。
  “诶,你以前来过这里吗?”夏茉问道。
  盛启琛看着前方,淡笑:“三大暑假那年,去亚丁玩过一次。”
  “你那么早就来过了?”夏茉有点惊讶,“难怪你敢自己开车来。”
  盛启琛侧目看她一眼,“怎么不问问我跟谁来的?”
  夏茉连想都没想,笑道:“你能跟谁呀,就你这孤注的性格肯定是一个人呗。”
  盛启琛:“我在你眼里就那么孤注吗?”
  “对,就说前天,罗琴跟那个女的想跟你一组,你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给拒了,你不知道那样女孩子会很尴尬吗。”夏茉笑道。
  “我那还不是怕你多想”盛启琛斜她一眼“没良心的女人。”
  夏茉嗔他,“你去送那洋妞时候,怎么就不怕我多想呢?”
  盛启琛看着前方,轻笑:“这事咱们能翻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