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少却在短暂的沉默过后,蓦地正色。
“可司予仔,”摇晃手中酒盏,轻抿一口,他问他,“其实,你有没有想过,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这一步?”
勉强算是他和卓青共同的多年好友,宋致宁,大抵是圈中唯一一个,对他和卓青的那场婚姻知根知底的人。
同样的,这一天过后,宋少也成为了唯一一个,敢抢在他前头回答这问题的第一人。
“答案当然可以有很多种,但我猜,有一个你肯定自己想不到,也不愿意去想,”宋致宁笑,“比如说,或许,大概是因为你不够爱她呢?”
话音刚落。
纪司予被他给气笑了:“我不够爱阿青?”
非要说这个,他宁愿相信纪氏明天就会垮。
“别生气嘛,我只是突然想起来,程忱前几天问我,我和她,会不会也走到你和卓青那一步,所以随口提起这茬来了。”
“……你怎么回答的?”
“我?我当然是说不会,”宋少坦坦荡荡,“也是真的不会,因为我没有你那么大的野心,也没有想过,有个人能一辈子都属于我。”
放肆浪荡如宋三少,从来宽于律己,宽于待人,他不像纪司予深陷眼前迷障,对于感情的蛮横之处伤人而不自知,也就从来都不会为难到自己。
唯独,在这三分微醺的夜晚,成了指点江山的烂说客。
也笑着咕哝:“倒也不是不够爱,但是至少,方式好像不太对。以前我没法提醒你,因为你过得太一帆风顺,现在三十岁,三十而立,我没什么可送你的。兄弟,只能送你几句过来人的经验。”
宋少说得老神在在,叫人分不清几分真,几分假。
“其实你们结婚以后,感情最好的那时候,老太太就问过我,‘致宁啊,你跟他们认识那么多年,觉得司予有多喜欢我这四媳妇儿啊?’,我当时觉得好笑,就老老实实回答她,说在我看来,至少‘现在’不算太爱吧。
老太太没再往下问我为什么,只夸了我一句,说我把该看的、该学的,都学精了,以后必定能找个好老婆——虽然现在事实证明,我也没按她说的标准,找到什么好老婆,不过我倒是觉得自己选对了。”
蓦地。
不知想到何处,宋致宁的眼神飘远。
好半晌,复才重扬笑意,吹出个清脆口哨,“至于卓青,我对她从来是同情大过于友情的。”
“……”
“我看了你们前前后后,那么多年,偶尔也会想,如果你是真的爱她,又想她过得好,以你的聪明,在纪家熬了这么多年,总不至于不知道,你最初不顾老太太的意见把她娶进来,又一点不低调,宠着她,捧着她,顺着她,卓青那几个不省心的妯娌,还有老太太会怎么看她,局面又会变成什么样,你不会猜不到吧?”
纪司予默然。
鲜血般澄艳的红酒,在他指尖轻晃,波纹向外扩散。
“你把她捧到天上,让她洋洋得意,作茧自缚的时候,就已经算到了她摔下来会有多惨。虽然你愿意拿手接着她,愿意自己给她当垫子,可一起痛了,只是多一个人痛,不代表她的痛能被你分担。
司余仔,人生本来就是很多面的,要把一个人的人生,纯粹只围着你转,你当然是开心了,你完全拥有了一个人,但是卓青又不是个死的,总有一天会发现——不过,我想,大概到今天,你觉得自己做错的,都是没能把很多事,一直瞒到你们老死吧?”
宋致宁在纪司予面前,从来收敛三分。
这天却不知怎的,直往他伤口上戳。
“但其实不怪别人拆穿你,如果是她自己发现,得更痛苦,更想不开吧。
话又说回来,虽然我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梦醒的,可醒过来了,能堂堂正正自己选择离开纪家,说实话,我其实也是有点佩服她的——毕竟,不是每一个女人都有勇气,在面对你这种对手的时候,保持基本的冷静和理智。”
只要装傻充愣,还是能接着过富贵荣华好日子,何乐而不为呢。
可卓青还是头也不回就走了。
纪司予攥紧了酒杯。
驳斥的话,甚至一如他当年对阿青的挽留,就哽在喉口。
可到最后,也只剩下一句:“……我会带她回来。”
某种程度上来说,纪司予,或许才是感情上最为简单粗暴的那类人。
他或许不懂纯粹的爱情,却懂得纯粹的给予和舍得。
可惜,人心并不是简单的等价交换算术题。
宋致宁摊了摊手。
像个过来人似的,用某种感慨非常的语气,只轻声说:“好吧,虽然我觉得卓青不会再愿意回来,你给她再多她也不会愿意。但,司余仔,你是不是应该想想,如果你认为的,你爱她的方式,是她最不愿意接受的,那这到底是爱呢,还是……嗯,驯化?”
这世间,爱的方式有很多种,自以为是,一定是最差的那一种。
宋致宁说:“我偶尔怀念怀念青春的时候,也会想起第一次看见你那么着急,从栏杆上翻下去,跑去见卓青。你拿了一颗牛奶糖,什么都不说,就递到她手里。”
十七岁的卓青,并没有问得那么仔细,只是笑笑,感谢陌生人的好意。
那时的她如果知道纪司予埋在骨子里的固执和步步为营,会不会愿意接过那颗糖呢?
那天晚上,也是纪司予三十年人生中,唯一一次的酩酊大醉。
恍恍惚惚间,他想起自己曾经对躺在病床上,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母亲说,他最讨厌的,就是小王子说的,什么【我太年轻了,还不知道如何爱她】。
为什么呢?
只要准备周全,不是就可以从一开始就好好爱她了吗。
他那时还小,不过五六岁,却已经会向母亲争辩。
【那我就不去探险,我也一点都不好奇外面的世界。
我会陪在她身边,每天给她浇水,剪掉她的“爪牙”,把她放在最好看的玻璃罩里,不让她受风吹雨打。
等她枯萎了,我就忘掉她,然后一个人变成老掉的丑八怪,但我永远不会有第二支玫瑰花。】
经过了那么多大风大浪而寻到安稳人生的母亲,或许从一开始,就看到了他那童言稚语背后过分的偏执。
所以劝他,【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一开始不去看看更大的世界呢?你会虚度时光的,司予。】
那时的他,坚定不移,又不容置喙的,说因为自己不想后悔。
“而且,不会有比我亲手照顾的玫瑰花更爱我的人了,我照顾她,她爱我,我也爱她,我不需要别人了呀,妈妈。”
那时的笑是真的,誓言也是真的。
可他忘了问一问他的玫瑰花。
“或许,你愿意跟我过这样的人生吗?”
他忘了告诉她。
如果你愿意,我们就永远呆在大房子里。
如果你不愿意,我就陪你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走到哪里,就看到哪里。
第一次养玫瑰的他,还不知道,让玫瑰枯萎的,不是玻璃罩外的风吹雨打,而是隔离于世界的孤独。
或许小王子是对的。
他那时太年轻,以为自己做的都是对的,以为前路坦荡,阿青就会快乐。
在最想好好爱人的年纪,才发现,自己原来并不懂得如何爱她——
“啪。”
“啪啪。”
小谢轻轻拍了拍奇怪叔叔的手背。
他凑到连睡着的时候也都眉头紧蹙的叔叔耳边,小声喊:“起床啦!吃饭啦!”
喊了好半天,叔叔终于睁开眼,也看到他。
虽然眼睛有点吓人的红,不过小谢已经跟“叔叔”混熟啦!
他现在一点也不怕他了。
小谢于是傻呵呵的咧嘴笑:“你怎么比阿青还会赖床啊!”
也一点都不顾忌地,拖住纪司予的手,“别睡啦,出去吃饭,阿青最不喜欢人家拖拖拉拉了。”
纪司予任由他拽着,趔趔趄趄下了床。
也没问自己睡了多久,一切好像都来得那么顺其自然,习以为常似的。
如果那些筹谋算计,从来都没有发生。
或许他和阿青,也就是这样,在湖州经营着他们的小家,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拥有普通的工作,朝九晚五却温馨团圆的生活。
客厅里,卓青一边反手解开腰间的围裙带,一边端菜上桌。
动静传到耳边,这才抬眼。
她上下打量一遭,果不其然瞧见对面刚从房间里出来的一大一小,如出一辙的忘了脱鞋,就穿着袜子踩在地上。
她把菜碟重重一放。
收拾那堆零食垃圾的气可还没消。
小谢最有眼色,赶忙一溜烟跑到玄关,拿来两双棉拖鞋。
匆匆忙忙趿拉上,又举爪:“阿青!我吃完饭帮你洗碗呀?( . )”
一旁的纪司予:……
他也穿上鞋。
睡意全无,纪总有样学样的,迟疑“举爪”。
“我也,可以……帮忙洗碗。”
他试探着,瞄了默默整理碗筷的卓青一眼。
补充了句:“……可以学。”
作者有话要说:
纪总:或者……咱们家,买个自动洗碗机可以吗?
【从来没有洗过碗的纪总如是道】
本来应该还有一节,啊啊啊不过今晚生死时速,估计得分开发啦,晚点改完看看能不能更新哈,不然就留着明天发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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