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仙侠修真 > 前任遍仙界 > 前任遍仙界_分卷阅读_624
  客观的事物,难以突破时间的限制,但抽象的意识,却可以自由来去。
  胶囊为什么会逝去?是因为有人忘记了它吗?是不是只要记住它,传递它,它就不会真正消逝?
  耳畔传来似有若无的乐声。
  她夺取碎片时,抢先下手,得以拿走了最完整的芯片。短短数息的功夫,上面的许多线路就开始断裂,乐声也断断续续,不成曲调。
  可这一刻,那首熟悉的旋律坚强地响彻在耳畔,忽然就勾起了她脑海深处的回忆。
  “好……一朵……茉莉花。”
  或许音乐的魔力就在于此,穿越宇宙,跨过时间,哪怕记忆消失,熟悉的韵律依旧能引起共鸣。
  “芬芳……满枝桠……人人夸……”
  奇迹发生了。
  时光停下了对碎片的蚕食。
  断断续续的乐声竟然流畅了一些。
  居然真的有用。
  时间的力量,并不是坚不可摧的。她的脑海中一冒出这个想法,便鬼使神差地朝冷玉看了一眼。
  他也正好看过来。
  四目交汇的刹那,她看到他死板呆滞的眼睛里,流露出一刹复杂的光彩。但不等她看个分明,他们便因空间的交错起伏而错开了视线。
  再看去时,他的眼中又恢复了无神。
  殷渺渺有些奇怪,却来不及深思。歌又换了一首,语言很陌生,她必须竭力倾听每一个音符,才能将它们全都牢牢记在脑海里,一字不差地重复出来。
  ——难度有点大,其中有一段仿佛是歌剧。
  她磕磕碰碰背诵,勉勉强强维持住了碎片的形态。
  那么,这样就万事大吉了吗?并不。
  一刻钟后,芯片里储藏的歌曲播过了一轮,尽头还遥遥无期。且背过一遍后,哪怕她唱得滚瓜烂熟,也再不能护持胶囊半分。
  殷渺渺隐隐有些猜测。
  金属胶囊代表的是地球文明,要阻止文明在时光中消失,就必须继承乃至发扬光大。她学会了歌曲,等于“继承”了文明,接下来必须传递,才算抵御住了时光。
  然而很遗憾,当她成功后,其他人也立即效仿,继承的速度比她只快不慢。他们当然也在短时间内维持住了空间,可同样面临快速失效的窘境。
  “你干的好事。”劫命咬牙切齿。
  殷渺渺冷笑:“没有我,这点时间你们都得不到。我都说了,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一定会吃亏。”
  “说这个没有意义。”时间紧迫,燕白羽打断了她,“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殷渺渺倒不藏私:“它和神京一样,代表了文明,必须继承弘扬,才能在时光中留存。”
  蓝素心蹙眉:“这就是传承?”
  “显而易见。”她叹道,“倘若我们一对一传递下去,或许能坚持到最后。但现在,除非谁能将其融会贯通,创造出衍生的作品,否则……我也没有办法。”
  气氛一时静默。
  传承二字,说来容易,做起来何其之难?融会贯通就需要时间,推陈出新更需要功夫。他们没有这个精力,也不具备相关的才能。
  游百川言简意赅:“别管,继续走。”
  是的,事已至此,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了。
  又过了数息。
  金小蝶所在的空间已经濒临崩溃。她十分机灵,发现情况不对就立即变回原形,缩小了一半的体型,亦步亦趋紧紧缀着。
  劫命就没那么好运了。他是人,没法凭空缩小一半,最好的办法就是抢夺别人的空间。
  燕白羽、蓝素心、破军是修为最高的三个人,他不至于傻到去抢他们的船,稍加衡量,就将目标定准了离自己最近的游百川。
  游百川对杀意十分敏感,不等劫命出手,黑雾萦身,化作仰身咆哮的龙首,倏忽掠过,迎向出鞘的血月刀。
  红刀黑龙,首次交锋。
  殷渺渺无暇顾及他们。
  她也遇到了麻烦:她和云潋共用一艘船,本来芯片够大,还算容得下,可唱歌失效后,空间的缩减便不可违逆。
  如今,他们再也挤不进去了。
  第684章
  “师哥……”殷渺渺看向云潋,眉间微蹙。
  云潋安抚似的笑了笑,将手按在了她肩上。霎时间,他白色的身影化作无数莹白的蝴蝶,翩然落在她身上,仿佛为她的衣袍点缀了许多精美的装饰。
  迄今为止,殷渺渺都没搞清楚云潋化蝶的身法是个什么原理。但无需追究,燃眉之急已经解除。
  轮到别人了。
  对于很多人来说,柿子要挑软的捏,但不能排除个别人压根不按照套路来。破军就是如此,他当然知道对殷渺渺或是冷玉动手,难度要低很多,可他千里迢迢从北洲赶到中洲,不是陪后辈们玩的。
  利益最大化,从来都不是他的行事标准,随心所欲才是。所以,哪怕他的空间还犹有富裕,还是朝蓝素心动了手。
  同一时间,绕指剑出手,晶莹剔透的水色与漆黑的冲斗剑兵刃相接。
  “你现在就要和我动手吗?你为什么永远分不清轻重缓急?”蓝素心冷着脸,平静的语调难掩怒意。
  假如破军是自己的空间撑不住了,再抢她的,她尚且不至于这般愤怒。可明明还能坚持一段时间,他却提前动了手,这只能延缓双方的速度,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没有意义的斗争上。
  “我乐意,你管得着吗?”
  蓝素心紧紧皱起了眉头。
  说实话,她打心眼里厌恶破军。这个人永远不考虑门派,不在乎大局,只要他愿意,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想当年,归元门和御兽山才堪堪结束了敌对的关系,双方的掌门都致力于消弭隔阂,重建友谊。但破军呢,他那会儿还是金丹期,就一言不合与御兽山的弟子动了手,废掉了人家的丹田,险些让两个门派再度进入敌对状态。
  幸亏归元门的掌门有魄力,没有顾忌他上任掌门遗腹子的身份,当众打了他三十鞭。又将他关到山中的岩溶烈狱,禁闭百年,日日受烈火焚身之苦,才勉强平息了御兽山的怒气。
  他就是个疯子,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疯子。
  作普通弟子的时候,她就厌恶这种搅屎棍,总是连累其他弟子。一想到要和这样的人互称道友,简直浑身不舒服。后来做了管理者,更是痛恨这些将个人意愿置身于集体利益之上的人。
  他就是个锦缎上的污渍,粥里的老鼠屎,心里的一根刺。
  进塔后,她一忍再忍,就是为了顾念大局,不想在妖魔面前让道门内讧。但这些退让似乎没有换来对方的识趣,他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挑衅她。
  也好,今天就把这根毒刺拔了吧。
  蓝素心的面上寒意更重,柔软的绕指剑上剑芒吞吐,杀意逼人。
  “想杀我?好好好!”破军如旱逢甘霖,战意猛地飙升。
  他大笑着劈出一剑,只攻不守,没给自己留半分后路:“你是不是很纳闷,我和你无冤无仇,怎么老和你过不去?我告诉你,我就是讨厌你那虚伪劲儿。恶心。”
  好战和嗜杀是两回事。
  他痴迷兵刃碰撞的金石声,享受剑刃擦过心脏的惊险,每每游离于生死边界,那心跳加速、血液狂奔的快感,是什么美食、美酒和美女都无法替代的。
  但他不是杀人如麻的魔修,并非为杀而杀。当对手失去战斗能力后,他就会失去兴趣,没必要也不屑于多补一刀,赶尽杀绝。
  相反,有的时候他宁愿留下他们的命,让仇恨和耻辱不断地刺激他们,使之爆发出更强大的战斗力,未来找他寻仇,与之痛快一战。
  然而在蓝素心,他好像就是个不分青红皂白的疯子。
  呸,要他说,这个女人才是真的恶心人。永远摆出一副“为大局着想”的圣人面孔,装得像是个贞洁烈女,随时随地准备为大义献身。
  太虚伪了。
  人有七情六欲,本质上都是自私的,要不然怎么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呢?人性就是这个样子,没有必要否认。在他看来,蓝素心扯着大局做旗子,做出一些令人不齿的事来,还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着实令人恶心。
  就拿秘境的事来说吧。
  南北二国时,她买通北朝的人,栽赃陷害燕白羽,害得人家一杯毒酒死了。这等手段,难道不算狠辣?可她偏偏不以为意,觉得只是统一大势下的必要举措。
  以善饰恶,比恶更令人不齿。
  修士弱肉强食,谁手下没几条人命,谁没有为宝物和人动过手?他的那个徒弟与人结伴进洞府,最后却杀了那两个人,理由是——“我不杀他们,等到明天他们就会杀我。我不想把希望寄托于别人的良心,只好先下手为强了”。
  这番做派就很和他的胃口,因此破例收了个徒弟。
  战火点燃,就难以熄灭。
  蓝素心认为,破军是个不安定分子,随时有可能把所有人拖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因此尽早将他排除在外,绝对是明智之举。
  而破军并不需要有什么理由。空间早晚都会撑不住,动手是必然的结果,既然早晚都要走一遭,早点晚点又有什么关系?
  剑气震荡,灵波扩散。
  蓝素心的绕指剑柔时如春风拂面,刚时如江河澎湃。
  脉脉的水色划过天边,像是旭日初升时的湖泊,氤氲着一片朦朦胧胧的水汽。看似毫无威胁,实则含水量惊人,好比酷刑中贴在人口鼻上的湿纸,随时有溺死的危险。
  破军的剑法则与之相反,大开大合,来势汹汹。
  恰如破坏力惊人的龙卷风,固然面对辽阔无垠的大海,也要掀起惊涛骇浪,绝不会轻易低头。更不必说区区一片水雾,狂风如犹如天神的镰刀,无情又无畏地劈砍下去,剑锋所指,无可阻挡。
  一招毕,绕指剑明显落了下风。
  蓝素心的眸色微微一暗。她的剑法名为《柔梦佳期》,乃是一名女修为与爱人双剑合璧所创,并不以威力取胜。为了弥补这个短板,她才费了大功夫寻到了契合的利剑绕指,再苦修出合适的领域,方才将威力提升到应有的高度。
  但在时光之河中,领域之力一施展便会被干扰,费心维持得不偿失。这反而便宜了被锁仙枷禁锢了力量的破军。他修炼的是《七杀星斗剑》,哪怕无有领域加持,其破坏力亦是极其惊人。
  “名剑绕指,也不怎么样嘛。”破军大肆嘲笑。
  仁心书院排了个《名剑谱》,绕指排行第六,仅在燕白羽的无命剑和斩痴大师的慧剑之下,乃是当世名剑。
  但冲斗剑不在谱上,因为它本不是什么名剑。这把剑,是破军自己寻了陨铁,一剑一剑磨砺而成,其剑刃上猩红的血槽,是由敌人的鲜血灌注而成。
  他嘲讽蓝素心,自不是嫉妒她手握名剑——他不需要什么名剑,因为他自己就是一把惊天之剑,争锋之刃。
  蓝素心罕见地起了火气,冷冷道:“那我就让你看看能怎么样。”
  话音未落,雾气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