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仙侠修真 > 前任遍仙界 > 前任遍仙界_分卷阅读_636
  一个元婴真心想逃命,方法多得是。
  平潮真君反应虽快,还是不慎让他逃出了堡垒,竹篮打水一场空。他本以为此次要丢大脸,没想到一出去就发现了异常。
  烟霞居然出了问题!
  顾不得难堪,他立即动身,险之又险在岸边拦住了烟霞真君的攻击。
  好险,真是好险。
  若不是万影魔君突然消失,若不是半魔处于被寄生的危机中,不想与人动手,三个元婴里两个被缠住,一个反水,简直就是致命的死局。
  ……不,其实现在的情况也并不乐观。他为了杀万影魔君,灵力损耗巨大,又使出了伤及神魂的绝招,实力只有平日的三成。
  要是被看穿就麻烦了。
  平潮真君背后冷汗涔涔,表现得却不可一世:“看来,你并不能完全动用烟霞的力量。”
  “能与不能,又有什么关系?”魅姬张开双臂,“你杀了她,就是杀了你的同门,来呀,我等着你动手呢。”
  平潮真君冷笑:“如你所愿。”遂令江河高涌,水龙咆哮。
  “前辈小心!”王错高声提醒,“水里有毒!”
  平潮真君的心又是一沉,面上则睥睨嘲笑:“居然敢用水来对付我,你未免太大胆了。”
  魅姬似笑非笑,仿佛已经看穿了他的色厉内荏,就看他能逞强到什么时候。
  远处杀声震天,岳不凡等人已是强弩之末,七人小队只剩下三人勉力支撑。而背后,众弟子正奋力驾驭法器,想要早一些撤离,他们与帆船还有不远的距离。
  可到了船上,又有什么用呢?哪怕他们逃回了大本营,魔修也不会放弃这个乘胜追击的机会,一定会整顿兵马,连夜杀过江来。
  平潮真君盘算了下灵力,发现自己最多只能坚持一刻钟的时间。一刻钟能有什么用?拼尽全力值得吗?
  一旦失去战力,他离死期就不远了。
  不如立即用挪移术离开。
  弟子们死了就死了,不过是些炼气筑基的低阶弟子,成不了气候。虽然弃之而走脸面尽失,但这次说到底是烟霞出了问题,负责大局的又是昭天,门派论起罪名来,他肯定要轻一等,无非是闭门思过百年而已。
  他犹豫着,踟蹰着,云淡风轻的外表下,已经萌生了自私怯懦的想法。
  然而,就在他天人交战的刹那,飞英终于找到了魅姬分心的机会。他用指甲割破手心,鲜血流淌到手腕上,触发了隐藏在手环里的一道剑气。
  淡漠的月色一闪而过。
  血迹干涸,伤口合拢结痂,被风束缚产生的淤血缓慢地消退。他身上的时间以不可违逆的趋势加速,快进到了十二个时辰之后。
  封灵毒的效果消失了!
  这是慕天光的“虚空之月”,易水剑的时间领域,能够倒退或者加速自身的时间,原本是赠予飞英防身之用。但他一直没舍得,直到此时此刻,才用来摆脱封灵毒的效果。
  灵气迸出体表,一道道炫光自贴身的法器里爆发而出,割裂了狂风,解开了捆绑在身上的枷锁。
  飞英二话不说,立刻往自己身上拍了无数道符箓,然后召出自己的飞行法器,以最快的速度离开魅姬身边,边跑边嚷嚷:“她是魅姬!岱域的魅姬!!”
  魅姬眯起了眼睛:“小子,你可别把我惹火了。”
  “当小爷我是吓大的吗?”飞英冷笑,厉声道,“我怕你,你就不杀我了?你们这群人就没安好心,我是绝对不会让你们得逞的。”
  他开始掏家底。
  一把明亮的珠子被他砸向魔修,当空闪起一圈圈明亮的白光,笼罩了杀性上头的魔修们。他们乍看并无异样,手中的武器却砍向了身边的人。
  这是殷渺渺的幻珠,每一颗里都含有一个巧妙的幻术。一口气砸下去,效果当然没有一对一精准,但胜在覆盖面积大,对付的又是低阶魔修,不费吹灰之力。
  接着,他摸出一把爆雷符,手指一捻散开。脚下的飞剑骤然加速,在半空划过一道弧线,像一只气势汹汹的牛犊,直直奔向岳不凡:“师兄师姐们,我来了!今天我赵飞英就和你们共进退,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看我的!后退!”
  说罢,手中的爆雷符似刀片飞出,径直杀入敌营。
  砰砰砰!爆炸声像是炸开的烟花,此起彼伏。
  自家人都被吓了一跳:“好家伙,这得有三四十张爆雷符吧?”
  飞英没有回答,紧绷着脸,高高举起了手,一字一顿道:“我闻,天行有常,地生万物。今魔物横行,祸乱天纲,求浩浩天风,为我手中之笔,求无尘之水,为阵之灵纹,镇邪除恶,急急如律令!”
  随着最后五个字落下,平地一阵轻风起。点点雨水汇集,在地面上蜿蜒成奇特的纹路。
  乌云四面来,雷光隐动。
  在场的人无不侧目。
  传闻,阵法本就是古时的大能观察世间万物,领悟天地运行的规则,总结出来的法门。因此,这个世界本身,就是最完美最复杂的阵法。
  真正精通阵法的人,不必执笔,无须阵盘,能够直接借用天地大阵的力量,来达成自己的目的,招风唤雨、移山填海,都是寻常。
  只是知道归知道,大家都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这么做,还成功了。
  岳不凡跌落谷底的信心又再度升起。他拍了拍飞英的肩膀,没再说什么“你不合适”“谁谁谁会担心”之类的劝诫,慎重地点了点头:“好,我们共进退。”
  “还有我。”骑着黑雕的少女展颜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御兽山熊心,今天和几位共进退!”
  “丹心门贺雷,也与众道友同生死、共进退!”擂鼓的胖墩跟着高喊,声音喑哑似砂纸摩擦。他是丹心门里的怪胎,不爱炼丹,偏爱音律。同门虽不排挤,亦难有惺惺相惜的知音。
  直到今日,他与并不熟悉的岳不凡、熊心并肩作战,方知何谓“道友”——我与诸君非同门同派,却同心同道,故生死与共,不离不弃。
  他暴喝一声,双臂青筋毕露,经脉虬结,每一块肌肉都在忍受针扎之痛。但他恍然无觉,重重地砸下了手里的鼓槌。
  咚咚咚!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鼓声如雷,雷动九天,闪电划破天际,劈在焦土之上。
  “啊啊啊!”
  听不清是谁在呐喊咆哮,但知是我同袍。
  人的身影,于天地不过一蜉蝣,何其渺小。
  但少年的血,又是那么炽热滚烫。
  平潮真君冷硬自私的心,在滚滚热血中融化。他深深叹了口气,不愿深思,唯恐自己的理智嘲笑年轻人的愚蠢,而是任由冲动接替了行动。
  “想动我们的人。”他说,“从我的尸骨上踏过去吧。”
  第697章
  平潮真君不喜欢干必输的战。有功劳跑前面分一杯羹,触霉头有多远跑多远,才是他的行事准则。
  啧,别急着骂。谁都不是一出生就心黑的,那不都是江湖“历练”出来的么。不懂得分好处,门派那么点资源,什么时候能轮到自己头上?不知道推诿责任,哪天别人犯了错,锅就得轮到他来背。
  修真界是个杀人不见血的地方,得懂怎么明哲保身——哦,有个化神曾祖,前任掌门的爹不包括在内,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平潮真君只是一个普通真传弟子,七分天资,三分投机,终于让他在坎门里混出了点明堂,成了二把手。一把手是他师父,比他狡猾一万倍的老东西,嘴上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其实就是浑水摸鱼的墙头草。
  这次派他过来,就是看准了乾门和离门的矛盾:“徒儿啊,离门有长阳道君,气焰高涨,咱们掌门脸上敬着,心里可把人恨得透透的。尤其是慕天光的事,哎,关门弟子就是凡人家的小儿子,被打上门来,白挨了那么多苦楚,还坏了姻缘,是我我也得恨上个七八百年。”
  平潮真君心想:放你的狗屁,要是我倒这个霉,你第一个把老子交出去。嘴上却说:“师尊英明。”
  “俗话说,水火不相容,离门的气运大了,咱们就得小,你说是不是该帮一帮掌门呢。毕竟乾门是守仪道尊定下的正统啊。”老家伙笑呵呵地问。
  平潮真君:“呵。”
  “去吧,咱们的机会来了。”老奸巨猾的坎门门主说,“你可得好好表现,别让师父失望。”
  唉,假如那个老东西知道,大概不止是失望,要跳起来骂他愚蠢了。平潮真君有点后悔,但已经来不及了。
  他在同一天内,第二次用出了自己的杀招:冰血之雾。
  这是他自己悟出来的招式,说穿了不难,就是将自己的血分离出来,化为杀人的武器。
  血为人之精气,所形成的雾气随心而动,与利用外界的水源凝成的冰雾相比,一个是自己的四肢,一个是握在手里的兵器,灵动性大不相同。
  这更像是剑修蕴养的本命飞剑,是游离在身体外的另一个自我。而剑修多只有一把飞剑,血雾却是无数滴冰血,威力更胜一筹。
  能自行创出这样强悍的功法,平潮真君心里不是不得意的。然而,难得用一次能震慑四方,一连用两次,就是玩命。
  他后悔了。
  但箭已离弦而出,此时收手,他就会成为整个归元门,不,是整个十四洲最大的笑话。
  唯有硬着头皮继续上。
  周身千万个毛孔中,一滴滴血水沁出了体表,迅速冰冻成细碎尖锐的冰棱。浓艳的红色冰晶萦绕在他身上,看起来就好像乘着西山的晚霞,瑰丽夺目。
  霎时间,他好像有了千万条手臂,千万双腿。
  挥一挥衣袖,血雾如霞光流泻,锁住了魅姬的位置。最内层的血晶开始撕割体表的灵力层,稍外一层的则开始震颤,牵引敌人体内的血流。
  这是坎门修士独有的法门,能够通过震动引发水流的共鸣。低阶的修士只能用来引水,到了元婴境界,便可影响敌人体内的血液循环。
  魅姬感觉到一丝撕裂的痛楚,血管里的液体违背了常理,开始逆流。心脏传来一阵阵不适感,四肢百骸酸胀无比。
  她不动声色,招来劲风,想吹散无处不在的冰晶。
  但冰晶形成的屏障并非铁板一块,而是充满了许多细不可见空隙,风吹到表面,自然而然地自小孔中穿了出去,力量被化为无形。
  皮肤上泛起淡淡的血色,冰晶已经依附到了体表,变作细针扎进毛孔。
  平潮真君的喉头泛起甜意。他吞了吞唾沫,咽回了血腥气,但面色仍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苍白下去。
  冰血之雾对精血的消耗是难以估量的。他的灵力已几近枯竭。
  撑住。他对自己说,要是坚持不住,就会沦为笑柄。谁会管他是不是之前和半魔打过一场,只会觉得他连烟霞都斗不过。
  准确的说,还是被附身的烟霞,肯定无法动用她全部的力量。这么个对手,他就不信解决不掉她!
  “哧。”他低喝一声,经脉残存的灵力被压榨出来。
  血雾更浓,震动的频率更快。
  烟霞真君苍白的皮肤透露出了淡淡的粉色,正是她体内的血液被引动想要破体而出的迹象。秀丽的脸庞扭曲,像极了话本里的恶鬼:“你以为杀的人是我吗?”
  “我知道,杀的是烟霞。”平潮真君咳了声,太阳穴青筋毕露,“她宁可死在我手上,也绝不会助纣为虐。”
  他和烟霞都不是什么高尚的人。这个瘦如麻杆的女人,心眼小得和针尖似的,谁要是惹了她,十年百年,她会一直记恨下去,在合适的时候报复回来。
  可再自私自利,他们也是修士,是归元门的弟子。宁可身死道消,也绝不肯成为魔修的刀,挥向自己的同门。
  他杀烟霞,没有任何心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