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岁月知长夏 > 岁月知长夏_分卷阅读_111
  时尚圈对他来说还是一个水中月,雾中花的世界,做模特于他来说只是一份快速赚钱又很正经的兼职。
  盛朗问林知夏:“帅不?”
  “超帅!”林知夏用力点头,“我要是妹子,早就爱死你了!”
  盛朗的耳朵瞬间红得滴血,光一照,像两片红玛瑙似的。
  “哟,不是妹子就不爱啦?”张迪伦的经纪人笑呵呵地凑了过来,“这位小哥儿的帅,是男女通杀的!哈哈,我姓王。同学你有经纪公司了吗?考虑在娱乐圈发展一下吗?”
  说着,名片已经递到了跟前。
  盛朗看了林知夏一眼。林知夏将名片接了过来。
  “我们还是高中生,目前还是以学习为主,暂时不考虑那么多。”
  “可以多考虑一下。”经纪人很真诚地劝着,“入这行,小哥儿这个年纪正好,趁着青春狠狠赚一笔。你同学还发愁升职还房贷的时候,你都赚够了可以退休了。老天爷给你这么好的一副容貌,不要浪费了。”
  盛朗不是第一次遇到星探,也不是第一次听到类似的一番话。可他不再像过去一样不为所动。
  做经纪人这行的,目光老辣是必须的职业素养。
  盛朗细微的表情被姓王的尽收眼底,立刻追加筹码:“你们可以去打听了解一下这行的收入,远远不是普通上班族可以比的,又没有做生意的风险。你的资质这么好,你看电视上有哪个男明星比你更好看的?相信我,你不仅会红,还会爆红。将来赚钱赚到手软……”
  “谢谢叔叔了。”林知夏往前走了半步,挡在了盛朗的身前,“我们会考虑的。”
  少年眼中的抵触情绪非常浓厚,带着一股警告的意味。
  经纪人摸了摸鼻子上的灰,笑着走了。
  “别听这人胡吹!”林知夏冷着脸,下意识抓住了盛朗的手,像是怕他跑走。
  “天下哪里有无本万利的买卖?世道是公平的,想要什么,都得拿东西去换。脑子,体力,美色,总不会让你白赚的。娱乐圈遍地都是坑,我们又没后台,鬼知道进去后会是怎么一个状况。你难道想往那种全是变态的地方凑?”
  盛朗当然不想。
  可他又觉得,自己不再是当年那个十二岁的小孩,他已长大,身强体壮,獠牙锋利,能保护自己,也能保护林知夏。
  他想赚用不完的钱,让他的小夏再也不用受苦。
  “不是说要和我去同一个城市上大学的吗?”林知夏望着盛朗,漆黑的双眸里闪烁着碎光,“还是说,比起上大学,拿金牌,你更喜欢进娱乐圈。就像大……张迪伦那样,被小姑娘们崇拜?你要真喜欢,其实我也不会……”
  “你知道我很烦女生围着我的。”盛朗将手一翻,把林知夏的手紧紧地握在了掌心,“我能跟你在一块儿就够了。”
  林知夏一直是众人口中的乖小孩,但是他并不会盲目地循规蹈矩。
  林知夏打小就会专研各种规矩,寻找出最适合他,又能迅速向上跨越阶层的途径,然后努力奋斗。
  林知夏不仅自己很推崇这种方法,也为盛朗做了相应的规划,让他能和自己一起并肩往上走。
  不求大富大贵,只求踏实、安稳,以及长久。
  而盛朗在人生规划方面向来如老和尚敲钟,林知夏给了他一个目标,他便朝着那个目标努力好了。
  一头被驯服的狼,总是不离主人左右的。
  直到有一日,另外一条路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并不安稳,充满风险,却有点激发他骨子里的野性,让他生出隐隐向往之意。
  可林知夏一召唤,他还是头也不回地跟在了林知夏身后。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入行第一单,所以重点描写一下。
  其实他和小夏从性格,到适合的职业,都是差别有点大的。
  两个孩子没有靠谱的大人引导,只有自己互相扶持着摸索着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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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有朋友说给杨景行洗白,其实也不是。
  一个人,尤其是有一定阅历的成年人,是比较复杂立体的,有很多面的。
  他又是个配角,戏份不多,我没法一口气把他这个人写全了,只能一段一段来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