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万千宠爱(作者:宋玖槿) > 万千宠爱(作者:宋玖槿)_分卷阅读_114
  魏敬一看着镜头的沈星杳气鼓鼓的模样, 不由一下笑出声来, “好啦好啦, 会吃的,我已经跟你哥约好了晚餐。”
  “我哥也没吃?”
  “他吃了,但是看到你们吃的面, 又饿了。”
  “什么面?你们怎么知道?”
  “你是不是没看微信群呀,清清在群里发了你们吃面的视频。”
  沈星杳失笑,她还真的没有注意到, 洗完面她进来就去洗澡了。
  “那你们不许喝酒,好好吃饭。”
  “我帮你监督他。”
  “我还要让他监督你呢,你们俩都要好好吃饭。”
  “好,好好吃饭。”
  “对了,今天开工还适应吗?”
  “挺适应的。”说来她已经大半年没有进组拍戏了,但摄像机一对着她,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适应的还挺快,或许是因为父母而骨子里带着的演戏基因?
  “那就好,你跟我说这部电影大概呆一个礼拜是吧?”
  “是的,正常拍摄就是一个礼拜左右。”
  两人聊着的时候,门外传来敲门声,是苏星也。
  “哟哟,喝点牛奶。”
  “诶,来了。”沈星杳捏着手机去开门。
  苏星也注意道,问:“是敬一吗?”
  “嗯,是的。”
  沈星杳在接过杯子之后,将手机递给苏星也。
  魏敬一开口熟练,“妈,还没睡呢?”
  “没呢,很快睡了,没下班呢。”
  “一会就下班了,我爸呢?”
  “你爸他已经睡了。”
  “这样阿,我还想说跟他打声招呼呢,既然睡了就不打扰他了。”
  在沈星杳喝完牛奶之后,苏星也将手机还给她,“聊一会,早点睡觉。”
  “好。”
  关上门之后,两人也没有聊太久,沈星杳明早还要拍戏,他刚说也还有一个文件没有处理完。
  ……
  饰演男二的演员汤延是两天之后才回来的,前两天沈星杳都在拍孟熙以及前辈演员们的对手戏,在汤宇回来之后,两人的戏份这才集中起来,两人在剧中的人物关系是姐弟,但是在现实中,汤延还要比沈星杳大三岁。
  孟熙跟汤延关系好,还打趣他,“你看你比人家星杳大三岁还喊人家姐。”
  汤延:“……你也比她大三岁。”
  “我比她大三岁,我有没有喊她姐。”
  沈星杳:“……”
  段然对他们小学叽互啄已经见怪不怪。
  中午吃饭的时候,沈为清带着星巴克过来蹭饭。
  两个剧组靠的近,两边的演员跟导演也都熟,走动是在所难免的,自然所有人也将沈为清跟沈星杳的互动看在眼里,一开始还会偷偷议论,但是后面看到沈为清跟在沈星杳身后姐姐姐地喊个不停,而沈星杳的一举一动也透着姐姐的感觉,两人之间的气场完完全全就是姐弟之间的相处,渐渐地也没有人说什么了。
  在休息的时候,沈为清还顺势光明正大地带着沈星杳去探爸爸的班,大概是他们的姐弟cp在这几天蔓延的过**速,其他人看到倒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沈星杳的戏份不多,跟汤延合作也默契,几乎没有ng,沈星杳杀青很顺利。
  她在浴缸里自尽那场戏便是她的最后的杀青戏,纤细白皙的手腕是触目惊心地割痕,血液随着热水一点点地往外冒着,将清澈的温水浸成淡淡的红色,她穿着那身她最喜欢的旗袍,妆容精致一如既往的精致,但是却苍白无气,嘴角甚至带着淡淡的笑意,就像她赴往的不是死亡,而是一场解脱。
  在唐导喊完卡之后,刘柚立即跑上去用大毛巾给她裹上,虽然是在大夏天拍摄,但是不巧这几天连续云霾雾雨,气温有些低,刚从温水里出来,热气挥发,还是透着凉意的。
  杀青的时候,她不仅收到了他们组送的捧花,还收到了沈为清以及她爸爸送过来的捧花,沈星杳抱着捧花跟工作人员们合影留念,她的戏份虽然不多,但她是特邀嘉宾,因此唐导特意给她办了杀青宴,还收到了唐导他们给的杀青红包,沈星杳知道这是剧组的杀青习俗,自然不会拒绝。
  他们这部电影前两天便已经开始对外官宣了男女主主演,孟熙跟段然也都转发了微博。
  《时雨》的热度很高,在官宣之后,原著粉男女主的选角都挺满意的,崔萤作为女三号,她的受欢迎程度也不差,也有不少原著粉开始在官微询问崔萤的饰演者。
  直到沈星杳杀青的那边,《时雨》的官微这才放出了崔萤的定妆造,并艾特了演员星杳。
  星杳参演《时雨》的事,是没有粉丝知道的,知道她饰演了崔萤这一角色还是通过《时雨》的官微,官微放出来的是一张沈星杳穿着旗袍的定妆造,在羡慕沈星杳颜值的时候,她们更羡慕的是沈星杳的身材。
  沈星杳原本就是优越的三七身姿,在穿上旗袍之后更是勾勒的凹凸有致。
  小星光在知道她出演了崔萤这一角色之后,火速将《时雨》的原著本子大概的传阅了一遍,虽然只看了大概,但是也知道原著中崔萤的角色是非常圈粉的。
  沈星杳的颜值在娱乐圈中还是很能打的,她的演技也不差,再加上前段时间在《一起旅游吧》的直播综艺中圈了不少粉丝,原本就好的路人缘被大大巩固,并且还有官微放出的定妆照,沈星杳将崔萤最精髓的气质,温婉中透着一丝清冷拿捏的非常到位,因为原著粉是满意的。
  小星光满意,原著粉满意,自然对《时雨》的官微也是非常地友好。
  沈星杳路人缘盘大,也为《时雨》吸了不少热度。
  她们这前一天刚知道星杳出演了《时雨》,然而隔天,沈星杳就在微博上po出了杀青照。
  前一天官宣,后一天杀青,牛!
  沈星杳是隔天中午的飞机回北京,沈望津跟沈为清要晚上才能收工回来,所以她特意起早跟他们吃了早餐,吃完早餐,收拾了下行李,忙忙弄弄,刘柚他们也过来接她去机场了。
  苏星也原本是要送她去机场的,但是被她拒绝了,原本他们这边去机场也挺不方面的,路程又长,她这送她过去没过一会又要回程,颠簸的过于辛苦。
  在沈星杳的坚持下,苏星也只是将她送到门口。
  “回去打电话。”
  “好。”
  沈星杳十一点五十的飞机,差不多两点多到的北京,下了飞机第一件事给苏星也回了电话。
  魏敬一今天下午跟合作的生意伙伴有个会议要开,所以沈星杳直接回的家,到家之后洗了一个澡,坐在沙发上刷着手机吃了点水果,她昨晚杀青宴吃到挺晚的,早上又起的早,才家到萧山机场又坐飞机回北京,折腾了好几个小时的时间,吃的差不多之后随意往沙发上一躺,跟横店的低气温比起来,北京的午后阳光温柔,落在人身上暖洋洋的,不受控制地便睡了过去。
  ……
  魏敬一开完会没有回公司,直接回家,刚打开门,一眼便看到怀里抱着抱枕躺在沙发上睡的正熟的人,傍晚的夕阳将客厅染上淡淡的红霞,那一刻,心中就像是塞满了棉花糖,又甜又软,满足到无以复加。
  魏敬一想将人抱进卧室,但是却在刚碰到她肩膀的时候,沈星杳便惊醒了过来。
  “你回来了?”声音含着刚睡醒的混沌。
  魏敬一坐在沙发上,将人搂紧怀里,“这几天累了?”
  沈星杳顺势将脑袋枕在他的大腿上,伸手抱住他劲瘦的腰,“一点点,但是在看到你之后就一点都不累了。”
  魏敬一心里那叫一个甜,没忍住将她稍稍翻过来,仰面朝着她,低头含着她的嘴唇轻咬了几下,沈星杳尝到淡淡的酒气,眉头蹙起来,“你喝酒了?”
  “嗯,喝了一点。”知道她后面要问什么,立即自己解释道:“我没有酒驾,喊的代驾师傅送会回来的。”
  沈星杳一听,这才放心下来,恰好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响了,是冯淘打过来的,说的是《一起旅游吧》节目这件事,因为她在综艺里面圈粉的同时也拉高了收视率,所以导演联系了冯淘,看她能不能做他们的常驻嘉宾。
  冯淘自然是想都没想便拒绝了,他就算想答应也不成,因为她马上七月初就要进剧组拍戏了,哪里还有时间飞国外录制节目?于是在拒绝了那边的邀约之后,给沈星杳打了个电话告知一声,随便叮嘱她在家这几天把剧本给看看。
  魏敬一这段时间加班,沈星杳便带着剧本过去跟他一道加班。
  他们这部剧中的四个主演已经定好了三个,因为她作为主演之一,所以也知道了,其他两位主演的人选,一个叫任聘婷,还有一个叫管姿,至于还有一个林兮的角色,至今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主演。
  段听乐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正在看剧本。
  两人闲聊的时候,她便将她这剧本的事跟她说了,并开玩笑,问她要不要考虑一下,段听乐笑着说好。
  沈星杳就真的是在开玩笑,哪里知道没两天,段听乐就跟她说,她拿下剧本了。
  原本片方那边也因为角色挑不下来头疼,因为说起来,最后林兮这个角色在四个主演中应该算是稍微逊色的一个,而且他们剧本又是四个平番,因此一直定不下来,哪里会想到,段听乐那边主动联系,向他们咨询了林兮的角色,并果断签订合作。
  “你出演林兮这事,你跟桐姐说了吗?”
  “说了阿,桐姐知道的,也是同意的。”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
  其实段听乐出演林夕这个角色,梁桐是不同意的,因为她手边还有一个更合适的剧本,打算让段听乐去试镜的,但段听乐坚持要出演林兮。
  “我是真的觉得林夕这个角色好。”
  “林夕的角色是不差,但是游婉这个角色更好,还是一番女主,不必你那个四平番好?”
  “四平番咋了?桐姐你不能因为番位就歧视角色吧?”
  梁桐:“……”怎么还扯到歧视番位去了。
  后面梁桐知道了沈星杳也在那个剧组,她立即就明白了段听乐为什么非要进去了,就跟当初她非要去《批判》一样。
  “我说你是怎么回事?怎么一碰上星杳就跟昏君碰到美人?”
  段听乐:“???”所以她是昏君?
  梁桐狐疑地看着她,“你该不会自己偷偷磕cp,磕上头了吧?”
  “什么cp?”
  “就你跟星杳的cp,星月神话。”
  “这有什么上头的,我们就是甜甜的神仙友情呀。”
  梁桐撇了下嘴唇,但是cp就觉得你们是爱情!她现在也要怀疑是爱情了?哪有什么友情能粘成这样的?!!
  ……
  沈星杳觉得魏敬一有些莫名地神秘兮兮,她好几次都无意看到他背着她跟齐特助说些什么,问他,他也不说,并且是真的不说,撒娇都没用,沈星杳越发觉得有问题。
  在回家的路上,她还在各种脑补,并打算,回家之后再次威逼利诱。
  视线不经意朝外瞥去的时候,她意外发现,这不是他们回家的路。
  “我们不回家吗?”她奇怪地看向他。
  魏敬一看着她,微微笑了一下,“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