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做农场主的那些日子里 > 我做农场主的那些日子里_分卷阅读_131
  但夏东篱家的小院简直绝了。
  他家的院子附近根本就没有鸟,鸟鸣声来自远处的白云山,那种若有若无的声音在距离的美化下转变为了轻音乐的效果。
  因为睡眠质量极佳的缘故,他睁眼的时候心情特别好。
  他在床上伸了个大懒腰,然后一脚踢到了一个冰冰凉凉的东西。
  嗷!那是他家小康啊!
  许一白听着耳边熟悉的呼噜声幸福得抱了过去。
  猪的脂肪层厚实,虽然厚厚的脂肪对它本猪来说这是负担,但对外人来说……哎呀,冬暖夏凉,好舒服的。
  以前小康还养在他身边的时候许一白就经常把它当做抱枕搂着的,温度舒适手感好而且还软波波又有弹性,手感简直绝了。
  许一白忍不住伸手上上下下又RUA了好几下,不用担心,这种程度的骚扰是吵不醒他们家小康的,小康一旦睡着了,能叫醒它的基本只有早饭。
  呜,想想就好怀念的,都是残酷的现实将他两拆散啊!
  许一白在床上又挣扎了几下,最后在人生三急的催促下不得不起床。
  此时是早上七点半,家中无人,夏东篱和荀岏相挟出去遛狗了,他看到桌上放着一个电炖锅,锅子开着保温档,桌上还放着不少小菜,显然是小伙伴为他准备的早餐。
  电炖锅下还塞了一张纸,老许掏出来一看,上头是夏东篱给他的留言。
  大致就是,他和荀岏都吃过了,剩下锅里的粥都是他的,然后里面他还撒了了些灵芝孢粉给他补身体的。天哪,这是什么绝世好基友啊?许一白被小伙伴感动到了。
  原计划是上个厕所再继续睡的老许同志改变了注意,他干脆刷牙洗漱,一身清爽得坐到了饭桌前。
  用电炖锅烧粥可不是一个合乎经济利益的烹饪方法,因为是隔水加热的缘故,它的烹饪效率要远低于用电饭煲或者锅子,一煮就要好几个小时。
  但是一开锅就会发现,用这种方法烧出来的米粒颗颗饱满开花,只需要稍微放一会,表面就会形成一层乳白色的粘稠液体。
  一整碗粥最精妙的精华便全在这一层粥油上头了。
  许一白在米香之中口水情不自禁开始分泌,作为一个光荣的单身汉,在想不到吃什么的时候他也会喝粥,最近一段时间因为特殊原因他更是将学校周围的粥店都给宠幸了一遍。
  外卖的商品粥同样味道香醇粒粒开花,他也懒得去想那里头是不是加了添加剂,反正一样是吃。但是粥油这个非熬煮和良米不出的宝贝就不可能有了。
  他拿起粥勺子给自己先把上头一层厚厚的糊状物给舀出来,像吃藕粉一样小口小口咽下,米汤入肚,顿时觉得从胃袋到四肢百骸都暖和了起来。
  嗷!幸福!
  然后他敲开一个咸鸭蛋,筷子刚一插入,雪白的蛋白里顺着筷子就滋出来一层香喷喷的鸭蛋油,将鸭蛋劈开后,橘黄色的沙质蛋黄以及饱满的鸭蛋油就淌落在白粥中间,那明艳的色泽看上去就特别好吃。
  许一白看看手里的鸭蛋,又看看边上小碟子里一看就是老作坊里面自己腌的榨菜,尝了一口后顿时有些酸了,小伙伴这里的食品质量好好啊!
  反倒是加了中老年养身良品的白米粥没什么特殊味道,连中药味都没有,许一白一边吃一遍咂摸,小伙伴不会是被人给骗了吧?
  当然没味道啦!因为里面根本就没有加什么灵芝孢粉,夏东篱往里头撒的其实是栎鸟送他的那根羽毛来着。
  说到羽毛他就有一肚子气,说真的,为了让老许吃下这样东西,他也是煞费了苦心。
  羽毛这个东西吧,说常见也常见,但想让人毫无芥蒂的吃下去这是几乎不可能的。
  哪怕是小时候有肉就是年的时代看到鸡肉里面有羽毛他都要挑出去呢,更何况是现在。
  老许还是个讲究食品卫生的城里人,虽然吃的是全国第九大菜系,但是他吃的多半是教师食堂,食品质量总归能比学生食堂好一些。
  就算夏东篱借口自己没拔干净毛,他也有九成把握老许不会为了他的面子把毛给吃下去。
  夏东篱想来想去就只想出了一个办法——化整为零。
  偏偏毛这种东西再怎么剪小也能被人认出来,所以他干脆拿出了粉碎机辣手摧毛。
  当然,想要将一根羽毛打成的粉末让人毫不察觉得吃下去说简单也不简单,一顿早饭肯定是不够的,所以一大早夏东篱和荀岏带着大米开车去了镇上,除了买肉之外,他还买了些芝麻桃仁糯米回来给人烧了芝麻糊——还是老许自己打粉的。
  老许再次吃得嗷嗷叫,刚消化了午餐就开始热枕期待晚饭。
  然而他刚刚躺平就被夏东篱拉了壮劳力。
  “小岏不会开车,”夏东篱将人往副驾位一放,脚下油门一踩就蹿了出去,他方向盘一转特别轻快得说道:我之前问农械借了一个灌液体肥的工具到货了,本来上午就想要带回来的,但是那东西是微耕机的附加仪器,是第三方生产不是原配,为了稳定,得用两台车联合起来撑住它才能作业。”
  老许有不妙的预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