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仙侠修真 > 荒海有龙女 > 荒海有龙女_分卷阅读_512
  “可她是因为你才病倒的!”小少年宋智着急道,“妈妈以前从来不会这样,是你让她变成这样的!”
  “哦。”玲珑说,她长得真的很美,可她说出的话也真的太过绝情,“可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给过她机会的,是她没有捉住。”
  “你不觉得你这样太自私了吗?妈妈现在有了新的家庭,你却因为你自己的私心要求她离婚回到你身边,你明明知道她跟你爸爸不可能再续前缘的!”宋翩见她这样态度也忍不住生气。
  “我没有强求呀,小妹妹。”玲珑笑起来,“你对我发这么大的火做什么,我没有逼着她离婚,要不要愧疚要不要悔恨是她自己的事,她自己走不出来,却想两全,世界上哪有那么好的事?”
  “她是你的妈妈——”
  “不,她不是。”
  玲珑脸上的笑瞬间消失,宋翩都看呆了,不知道世界上怎么会有人变脸变得这么快,明明前一秒还是很开心很愉悦的样子,下一秒就连一点笑意都找寻不着,冷酷地令人心惊。
  “我说过,要补偿我,就只有离婚回到我身边这一个方法。她不愿意,那就算了,想拿生病做借口要我去看她绝无可能,她大可抛弃她的女儿,无视她的女儿,她的女儿自然也可以同样回报她。”
  一直没说话的宋家大哥宋群开口道:“我们今天来找你,就是希望事情能有转圜的余地……”
  “不可能,没有。”
  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了,一点可惜性都不给。
  “她是你亲生母亲,你怎么能不管她!”宋智气得站起来。
  “我是她的亲生女儿,她不还是十六年不管我?”玲珑的脸上又慢慢浮现起笑容,有些古怪,有些诡异,“承认吧,如果今天的我是个成绩一般的县城姑娘,性格内向不讨喜,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行,她还会愧疚吗?还会想要补偿我吗?还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吗?”
  不需要亲自验证玲珑都知道不会。
  宋翩无疑是个很出色的女孩子,玲珑听潘家人提起过她,学习成绩好,性格活泼会撒娇,会拉小提琴会三国语言,优秀的不像样。如果玲珑不是玲珑,而是另外一个被遗忘十六年却又突然被接回来的女儿,普通到丢进人群都找不出来,潘蘅还会这样吗?
  不会的。
  不过是因为玲珑比太阳还要耀眼,每个人都想要她悬挂在家中感受那万丈光芒,让世人欣羡罢了。
  她不否认潘蘅是爱她的,可是这爱太可怜了,像是对一个可怜虫的施舍。
  玲珑不做可怜虫。
  她也不知自己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假设,可能从想起之前的记忆开始,她就没把自己当作钟旭国跟潘蘅的女儿。钟旭国愿意离婚回到她身边,玲珑就给他这个机会做一个好爸爸,潘蘅不愿意,她不强求,但潘蘅自己顶不住内心的苛责,又与她有什么关系?又不是她让潘蘅难过的。
  不过是没有亲缘而已。
  宋翩宋智姐弟俩打小在满是爱的幸福家庭长大,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还有个在县城的姐姐,更不知道这个姐姐居然这样的无情。他们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她还是不肯原谅妈妈,甚至看都不肯去看一眼!
  “你想要爸爸妈妈,我们也想要爸爸妈妈,难道就因为你想要,就要把我们家拆散?”
  玲珑叹了口气,把小橘猫的头塞回去,“我不是说过了,我不强求,你听不懂吗?”
  “你说你不强求,可是妈妈她——”
  “那是她自己的选择。”玲珑拿出了十二分的耐心,她把手举起来放到桌面上,语重心长地说:“我这个人脾气实在是不太好,你们两个听说脑子也不笨,但怎么就听不懂人话呢?”
  她不在乎潘蘅,不在乎潘家人,他们是死是活,她都不关心。这个核心思想就这么难懂吗?别跟她打什么亲情牌,也别说什么父母亲缘,那种东西不要也罢,又不是什么必需品,潘蘅已经错过了回到她身边的最佳时机,就算现在哭着喊着要回来,玲珑也不会要她了。
  能不能从这种情绪中走出来那得看潘蘅自己,玲珑估摸着是走不出来了,因为她以后必然不会就此沉寂,只会在这个世界大放异彩,让所有人都对她刻骨铭心,无法忘怀。
  这样,潘蘅只会更难受。
  情绪调整不好,难过的人又不是玲珑,她怎么会操心?
  这场谈话不欢而散,回家的时候钟旭国还焦急地告诉玲珑小胖猫又不见了,结果刚说完,小橘猫就在玲珑口袋里喵呜一声,钟旭国僵硬当场,玲珑拍拍他的肩:“爸爸,不得不说,你当初做了个明智的决定。”
  那就是跟彭悦离婚,抛弃所有人回到她身边。
  虽然这份父爱来迟了,但她并不嫌弃,至于潘蘅的爱,她给的晚了,她就不要了。
  钟旭国被闺女夸得一头雾水,不过不妨碍他心中暗喜,连忙跟上去问玲珑有没有什么想吃的,父女俩谈笑风生,玲珑从始至终没提潘蘅一个字。
  十六年前,他们是年轻也好,一时冲动也罢,既然选择了不要她,就得付出代价。
  不爱玲珑,便是原罪。
  玲珑在这个世界又足足活到了一百多随,她发觉自己真是意外的长寿且不容易老,她一生也没有再见潘蘅,哪怕后来潘蘅愿意离婚回到她身边来,她也不再见她,潘蘅有心从糟糕的情绪里走出来,可到处都是玲珑的消息,哪怕不看到她,生活在也会运用到她开发出的许多技术,睹物思人,潘蘅永远无法将玲珑忘却,也永远无法回到过去那个美好幸福的家庭中去。
  她一辈子都在后悔跟痛苦中度过,直到临死前,潘蘅眼前走马观花般闪过无数画面,模模糊糊中,她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女儿,还是十六岁的模样,只是不像玲珑,容貌清秀,成绩一般,连密码锁都不会用,笨拙土气的令人无奈。
  她仍然生不出什么母爱,大抵是把母爱都给了后来生得一双儿女吧。
  她给她钱,把她接到家里住,可女儿是始终无法融入到她的生活中。就这样,日复一日,十六岁的女儿始终没有长进,成绩愈发差,人也愈发不显眼,潘蘅工作忙碌更是没工夫把心思花在她身上……女儿就这样,在钟旭国家和她家来回换着住,只是越来越沉默,越来越不爱说话,只喜欢一个人呆着。
  直到高考前,她在浴缸中割腕自杀。
  而她的父母,却不知在她发生过什么。
  他们在她死后也不爱她,就像是她刚出生那样。
  第729章 第六十二片龙鳞(一)
  现在玲珑已经彻底排除了自己是妖怪的可能性。
  此时她坐在椅子上, 任由前后左右的宫人在自己身上比比划划来来回回,先是梳洗束发, 又是更衣换装, 铜镜里倒映出来的少女也就十一二岁, 个头儿也不大, 玄色的龙袍穿在身上,看起来就是个偷大人衣服穿的小孩。
  不过她这龙袍可不是偷的, 而是正大光明继承来的。
  这一世的身份,不巧,玲珑还正好在上一世的历史书中读过。
  说的是公元406年, 正值乱世, 有位以赶海为生的汉子不满人间疮痍揭竿而起,他为人豪爽仗义, 又有容人之能,最终建立起了“历”这个朝代。此后数八十年,皇位已传至“孝宗”。孝宗为人温润平和,虽无创业之才, 却有守业之能,且性情宽厚,是人人称赞的一位仁义之君。
  然而让他在后世最为令人追捧的,却不是他的好脾气与好性格, 而是他的英年早逝,以及,他十五岁登基, 至二十八岁病逝,这十三年间,后宫竟只有一位皇后,再无其他嫔妃!
  最令人惊奇的是,他的皇后只给他诞下一个女儿,孝宗逝世之年,公主十一岁,他驾崩前曾留下圣旨,将皇位传给了自己的女儿!
  别说是古代了,就是放在现代,有两个钱的男人还想找小三包二奶呢,这可是封建社会的皇帝!因此历孝宗在后世向来为人所称道,尤其受女孩子欢迎,那些个以历史为模的言情啊,特别喜欢以他做男主角,各种改变他英年早逝的命运。再加上他对待女儿如珠如宝,更是戳中许多人的萌点,后世还有很多学者专门研究孝宗,玲珑读大学的时候几乎看遍了天海大学整个图书馆的书,对此自然也很是了解。
  她还知道,小女帝登基,除却深受孝宗之恩的几位大臣,余下百官竟无一人呼应!女子为帝,牝鸡司晨,简直贻笑大方!因此小女帝的帝王之路,走得比古往今来的任意一位帝王都要艰辛。她的母亲仁安太后性格与孝宗很是相似,都是柔情似水之人,夫妻二人鹣鲽情深,生下的女儿也如他们一般温柔宽厚,可惜,这样的性格,在皇室,在朝廷,只能被吃的骨头都不剩下。
  孝宗一驾崩,小女帝面对满朝反对自己的文武,束手无策,饶是有几位大臣愿意效忠,却也比不过那些个另效新主的。孝宗虽然只有一个女儿,却还有四位兄弟以及数名侄儿,这皇位叫她一个小姑娘坐了,谁能服气?
  正是这时,孝宗亲手提拔起来并且重用的翰林院侍读陆宥陆大人出现了,他容貌俊秀手段强劲,对小女帝却又很温柔,很快便获得了小女帝的信任。此人又是孝宗亲自重用,对孝宗也是一片忠心——就这样,陆宥迅速得到了小女帝的支持,眼见朝政一天天步入正轨,小女帝对陆宥也是愈发依赖看重。
  直到这个人在她心口用力捅了一刀。
  后世评判陆宥此人时,都说他是“滔天俊才”,又说他是“乱世枭雄”。
  是的,大历朝便在小女帝这一代尽数断绝。
  陆宥以一己之力推翻了皇室,使离间计,令四王起间隙,而后四王割据,各自为王,天下大乱,他便借机挟持小女帝,又亲手割了小女帝的脑袋,嫁祸四王,以小女帝之死激励那些对孝宗忠心耿耿对大历忠心耿耿之人效忠于他,于乱世之中将四王逐一击溃,一统天下,黄袍加身,国号为“魏”,史称陆宥为魏太祖。
  与孝宗比起来,陆宥更像是一位铁血帝王。他三宫六院齐全,儿女成群,对女子约束极高,绝不允许有像前朝那般为女帝想法的女儿,因着太祖皇帝如此,上行下效,大魏顿时掀起一股女德热,以后世的眼光来说,大魏太祖时期,是整个历史中女子生存最为艰难、最为束缚的时候!
  竟有公主在出嫁之后被夫家磋磨死,而皇室不得知一事发生!
  太祖之女尚且如此,遑论普通人家的女儿?
  然而最令人惊奇的是,这位魏太祖皇帝,在手刃小女帝后,竟将小女帝生母仁安太后纳入了自己后宫!
  这简直是骇人听闻!
  谁也不知道这家伙在想什么,反正仁安太后成了他后宫一员不久后便悬梁自尽了,也不曾给陆宥留下子嗣,据帝王起居注里说,陆宥甚至不曾临幸过她!
  玲珑对这段历史根本不感兴趣,但现在她成了小女帝,这就另当别论了,她可没有什么既定历史不能改变的想法,既然现在她是女帝,那么想做什么就是她的权力,如果历史不能改变,那何必让她到来呢?她可不是讲规矩的人。
  龙袍还是很合身的,毕竟是量身定做,就是头上的九龙冠冕沉甸甸的,玲珑戴着觉得脖子都要被压弯了,换作普通小姑娘,长年累月的戴非驼背不可,人一驼背就没气势,玲珑想了想,干脆把冠冕拿下来丢到桌子上,周围的宫人连忙过来劝,她听得耳朵嗡鸣,顿时发脾气道:“朕是皇帝还是你们是皇帝?!”
  宫人扑簌簌跪了一地,不敢答话,玲珑随意找了个比较轻便的冠冕戴到头上,然后对着镜子整理了下仪容,又拍了拍身上根本不存在的灰:“胡秀禾呢?”
  “回陛下,胡大伴已经在外头候着了。”
  胡秀禾是孝宗生前伺候在孝宗身边的大太监,与孝宗同岁,生得阴柔,又手握大权,忠心于孝宗辅佐小女帝的人里边就有他一个。不过小女帝并不亲近他,可能是因为对方是阉人的缘故,反正自打陆宥出现并发誓效忠后,陆宥就是小女帝身边的红人,胡秀禾反倒泯然众人,只能做些不起眼的活儿了,就连他手上的厂卫,都被小女帝交给了陆宥。
  玲珑点点头:“把那个……桃花酥给朕拿一盘来,再来一碗热牛乳。”
  上朝这个事儿,第二世作为皇后她可再了解不过了。当时的官家日日头疼,盖因上朝时间太长,若是不饮食,上到一半便是饥肠辘辘,若是饮食,又怕要出恭,左右为难。
  玲珑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她从不闹肚子。
  她吃了一整盘桃花酥,又喝了一碗热牛乳,空荡荡的胃部……也没感到多么饱足,但比没吃东西的时候可舒坦多了。
  胡秀禾在外头等着,这宫里也就只有小女帝跟仁安太后敢直呼他的名字,其他人见了谁不恭恭敬敬叫一声胡大伴?他垂首弯腰,态度恭谨:“请陛下上御辇。”
  玲珑抬腿踩着小凳子上了去。
  胡秀禾跟在边上慢慢地走,这抬御辇也是有讲究,若是稍微晃荡一些,惹陛下受了惊,这抬御辇的小太监命儿就没了,因此愈发小心翼翼,玲珑坐在上头,与在平地也差不了多少。
  一边走,胡秀禾一边跟玲珑说上朝要注意的事宜,小女帝继承了孝宗与太后的性子,温顺体贴,可为贤妻做良母,却并不是当皇帝的料。孝宗也是如此,可孝宗毕竟是男子,比小女帝天生就有优势,而小女帝……恐难服众。
  玲珑左耳听右耳冒,她在想待会儿退朝后吃点什么呢?
  待到金銮殿,胡秀禾引她上龙椅,殿前百官跪了一地,玲珑毫无惧色只道平身,百官起身,这是小女帝头一回上朝,便有人要做出头鸟,他们刻意引经据典,一句话拐了十七八个弯弯,胡秀禾自是听得懂的,可小女帝却听不懂。
  这群人,正在为谁监国而吵呢!
  小女帝将将十一岁,又是女儿身,虽然孝宗遗旨将皇位传给她,可并无人服气,四王也因孝宗驾崩赶回京城,都想争一争这监国王爷的位置。
  他们各自的拥护者也吵闹不休,这个说齐王仁厚堪当大任,那个说蜀王多智是不二人选,另外还有推胶东王与吴王的……整个大殿争论纷纷,嗓门儿大的吵得胡秀禾太阳穴突突跳。
  这群人!孝宗皇帝刚刚入皇陵才几日,他们便绷不住要跳出来兴风作浪了!
  他暗暗握紧了拳头,生怕小女帝被吓哭,结果一抬头,却见小女帝神色懒懒,单手支在龙椅扶手上托着腮,一副看猴戏的模样——可不是嘛,这群为了权势利益争相吵闹乃至于大打出手完全不顾小女帝的,可不就跟猴子一样!恁的可笑!
  其中叫嚷的最凶的就是吴王了,他本身是个身材铁塔般魁梧的硬汉,又兼在鱼米之乡的吴地,自认为地势财富都高其他三王一筹,态度格外强硬,带着自己的拥护者跟其他人对着吵,只从这些人的态度看,便知道他们丝毫没有将小女帝放在眼中。那龙椅上坐着的穿着龙袍的小姑娘,不过是砧板上的鱼肉,只有任人瓜分的份。
  吴王直接问玲珑:“侄女儿,你来说!你中意谁!你要是中意本王,本王必然对你忠心耿耿,绝无二心!”
  呵呵,这四王任谁监国,对玲珑来说都是与虎谋皮,他们闹得越凶,小女帝越怕,也为日后陆宥获得她的信任打下了基础。
  可惜……玲珑不是原本的小女帝,她的性格嘛,虽然自认也很温柔宽厚,但还是得分人的,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得到她的垂怜,尤其是面前这个蹦跶的跟个蚂蚱似的吴王。他自恃强大,能在女帝面前打人,毫无尊敬可言,这样人的说什么忠心耿耿绝无二心,比玲珑说自己吃素不吃肉还荒诞!
  “父皇驾崩前将皇位传于朕,自然是相信朕有做皇帝的本事,前有玄宗皇帝七岁登基亲政,朕自然也可以。”
  小女孩儿丝毫没被这群男人吓到,反倒贵气天成,众臣不由得颇为惊异,吴王却道:“皇叔还能害你!到了你亲征的年纪,自然是要还权于你!你且说今日选不选你吴王皇叔做监国王爷!侄女儿别忘了,你岁数还小,太后还需要你照料!”
  他语气狠辣,俨然是在威胁了,大有你不同意我便不饶你与你母亲的意思。
  孝宗皇帝已死,留下一对孤儿寡母,能起什么风浪?这天下还不是四王的囊中物?
  玲珑极为不喜欢他的语气,她慢慢从龙椅上站了起来,嘴角勾起淡淡的笑:“听吴王皇叔这语气,朕若是不答应,今日还不得善了了?”
  四王之中,蜀王最为心机深沉,胶东王则明哲保身,齐王看似忠心宽厚,惟独这个吴王,什么都写在脸上,大剌剌的,为了权势不管不顾,也不怕自己成了他人口中的乱臣贼子。
  但也就是这样的人最好激怒。
  也最适合拿来杀鸡儆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