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在大宋卖火锅[种田] > 我在大宋卖火锅[种田]_分卷阅读_341
  包拯觉察出张三有问题,便命差役到他家中,对他妻子说:“你丈夫吞了李四的金子,已经招了,快快将金子交出来,否则你也要跟着受罚!”
  妻子一听,吓得连连告饶,忙把金子交了。
  ——这是有史料可查的、包拯真正审理过的“醉酒失金案”,并非后世话本或影视剧的加工附会。
  四个演员表演得非常精彩,台词、节奏步步到位,无疑下了苦功。
  尤其是于三娘,虽然演的是狡猾的反派,却一点儿都不让人讨厌,反而数次引人发笑。
  虞美人演的包拯也沉稳敏锐,处事不惊,令人敬服。她甚至连包拯的小动作、口头禅都学了个十成十,凡是认识包拯的,无不大呼传神。
  旁边的包拯红着老脸,拼命往嘴里塞酒菜。
  官家开怀大笑,多多地赐下赏钱,私心里却又酸溜溜的。
  为啥司小子只知道编故事夸包拯,不夸夸他?
  正想着,第二场戏就来了。
  这次,由蝶恋花扮演官家。
  她生得肤白,略丰满,戏服穿上身,和和气气一笑,还真有那么点意思。
  赵祯一见,顿时笑开了,“这妮子长得细皮嫩肉,可比我俊多了!”
  蝶恋花向来没心没肺,听到这话,以为真在夸她,笑盈盈行了一礼,“官家谬赞,奴生受了。”
  赵祯没料到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伎人会在他面前如此从容机敏,顿觉有趣。
  戏还没演,就先赏了钱。
  皇后坐在旁边,脸色十分难看,凌厉的目光像小刀子似的嗖嗖往蝶恋花那样漂亮的脸蛋上划拉。
  蝶恋花根本没觉出来,听到铜锣声,连忙坐到“餐桌”前,开始表演。
  她演的是“官家拒食蛤蜊”的典故。这件往事是唐玄告诉他的,司南觉得很有意义就编成了故事,放在中秋宴上演正好应景,虽不像断案戏那样精彩有趣,却别有一番意义。
  正值秋日,官员献上蛤蜊。
  “赵祯”吃着美味,便问:“这吃食打哪儿来的?”
  “官员”道:“远道而来。”
  “赵祯”又问:“花了多少钱?”
  “官员”回:“每枚一千钱。”
  蝶恋花放下筷子,没有发怒,也没有责备官员,只是长长地叹了口气,说:“拿下去吧,不吃了,以后也不许再进献。”
  “官员”大惊,忙问:“是味道不好吗?”
  蝶恋花娇喝:“是因为太贵!区区二十八枚蛤蜊,足足花费二万八千钱,我吃不下,怕撑死!”
  ——这一段,演的是赵祯的检点。
  宗室及老臣们皆感慨万千。
  这些年,他们都拿眼看着,官家可谓是古往今来自制第一君、仁德第一君。能在国朝为官,是他们此生的幸运。
  宰相富弼带头,众臣皆起身,执手,朝官家深深作揖。
  赵祯摆了摆手,略害羞,“‘怕撑死’那句不是朕说的,史官不要乱记啊!”
  众人皆笑。
  戏还没演完,蝶恋花挑着眼梢看向司南。
  司南执起手,遥遥一拜。
  蝶恋花得意了,很清晰、很洪亮地说出最后一句台词:“有这些钱,不知道能吃多少顿火锅!”
  偌大的殿宇陡然一静。
  全场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