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在人间摆地摊[美食] > 我在人间摆地摊[美食]_分卷阅读_64
  彭顺扶着周庆春坐在为首的空位上。
  周庆春哼一声:“我早就说了,你不能以商人的思维来做菜。是,加了松茸是能卖得更贵,但是,这有用吗?最后反倒是适得其反!下次你把松茸给我去掉,只用纯鸡清汤,这道菜就成了。”
  “还有,你这刀工,该好好练一练了。别以为现在是老板了,就能把手艺给丢下。这下丢脸了吧?”
  大师当着大家的面毫不客气的训徒弟,桌上众人都在心里暗笑,安静吃瓜。
  彭顺有点羞愧的点头:“弟子知道了。”
  他知道师傅是为了自己好,并没有因此而暗自生恨,不过还是稍微有点小尴尬。好在,这一桌都是自己的老客,还是朋友,没什么太坏的影响。
  哎,自己这几年,的确是有些飘了。
  周庆春坐下来后,正好和叶夭之间就隔着那位穿着很“潮”的年轻人,他横他一眼:“还有你,这下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了吗?”
  显然,老爷子把之前的那一幕都已经收入到了眼底。
  年轻人有点耷拉着头:“知道了,爷爷。”
  大家这才知道,原来他是周庆春的亲孙子,难怪面带傲气,也难怪对庆云楼维护得很。
  “对不起。”他倒是十分受教,立刻就转身朝着叶夭道歉。
  叶夭弯起嘴角,让你噉瑟。
  周庆春问叶夭,夸赞道:“小姑娘厉害得很!你也学厨?不知道是师承哪家?”
  叶夭听到这句小姑娘就有点牙酸,她回道:“我祖辈是叶仕理,不知道周大师有没有听说过?”
  “叶仕理?”周庆春眼中闪过一丝“迷”茫,他在脑海中搜索这个名字,片刻这才想起来:“民国时期的一代名厨叶仕理?珍玉楼的创始人?”
  “是的。”叶夭高兴的点头。
  “我曾经听我师傅说起过,”周庆春有点遗憾的道:“据说叶先生的厨艺在那个年代是数一数二,而且他四处游历,博采众家之长,把珍玉楼做成了当时南方的第一酒楼,可以说是辉煌一时。没想到,叶家还有传人?”
  “只是学到了皮“毛”而已。”叶夭难得的谦虚一下。
  在她的心里,叶仕理是她在厨艺上的领路人,她从不觉得自己已经超越他。
  “小姑娘谦虚了。”
  能从意境这个层面看出那道明月雪绒豆腐的问题所在,这就不是寻常人可以做到的。这份见识,已经比自己的大徒弟要高了。就是不知道,厨艺如何?
  周庆春并没有什么大师的架子,和叶夭相谈甚欢。他这才发现,这位小姑娘,对于厨艺的理解,甚至不下于自己!
  这是什么样的一种天赋!
  彭顺在师傅落座后就已经回到了后厨,准备接下来的主菜。
  主菜有四道,分别是蟹粉狮子头、绿杨煮干丝、虾籽关东海参配吉品鲍鱼和花雕蛋白蒸大闸蟹。
  庆云楼这样的高端酒楼,在用料上并不吝啬,用料名贵,并且很多食材都是当天空运到随城。
  “大闸蟹好像还没有上市?”
  周庆春的孙子周毓骄傲的回道:“庆云楼在阳澄湖包了一块水域,自己养大闸蟹。这些蟹是提前送过来的。”
  叶夭了然,也对。这本就是为秋季准备的新菜单,大闸蟹这种秋季的主力食材自然是不能错过。而从源头来控制品质,自己准备食材的做法也不鲜见。
  据说,庆云楼在随城外,山清水秀的乡下,还有着一块很大的田地,种着有机蔬菜,只供自家酒楼。
  这种做法,是大酒楼的做法。之前珍玉楼,也有着自己的小农庄,种菜和养鸡鸭,不仅供自家吃,也能供酒楼后厨。而叶夭的夜宵摊和私房菜,因为所需食材没有那么多样,量也比较小,就依靠着自己的天赋能力,直接去原产地挑选最好的食材,走了另一条别人无法复制的路。
  总之,叶夭吃出了满满的诚意。
  大闸蟹味道极鲜,虽然因为提早上市的原因,还不是那么的肥美,但做法很独特,她可以想象得到等到了蟹的旺季,这道菜的味道将会得到一个极大的提升。
  对呀,蟹快要上市了,似乎夜宵摊也可以安排一下,叶夭边吃边想。
  虾籽关东海参配吉品鲍鱼则是调味的极致。
  海参和鲍鱼虽然名贵,但是完全需要靠外界高汤和勾芡来提升味道。彭顺用了虾籽作为调味的主力,这也是淮扬菜的特“色”调味品,鲜味纯正又天然,很符合口味讲究的老饕与富贵客们所讲究的“天然原味”。入味非常的充足,海参口感绵软,吉品鲍干香浓郁。
  叶夭把秦凤声甩到了脑后,全部心神都放在了周庆春这位老人身上。等到主菜吃到差不多,她已经和周庆春约好,第二日就去拜访他,两人可以切磋一下厨艺。
  秦凤声默默的在一旁吃着自己的那一份,吃着吃着就变成了戳盘子。
  他也想去!他也想要吃!
  第84章 萝卜糕
  主菜上的时候, 主食也端上来了。
  秃黄油黑松“露”拌饭。
  看出来庆云楼的秋季菜单里,螃蟹是很重要的一味。之前的蟹粉狮子头、大闸蟹,现在的秃黄油, 都十分应景。
  秃黄油是蟹膏蟹黄炒制而成,最后还要淋上猪油,可以想象它的鲜, 再加上黑松“露”独特的香气,用来拌饭简直就是碳水炸弹。
  叶夭看到有几位女士只尝了一两口就依依不舍的放下筷子,应该是怕胖, 不由得遗憾的暗自摇摇头。
  她还嫌不够吃!
  饭后甜品也是江南特“色”,并且带有秋季风味, 桂花鸡头米。
  很清甜,润燥养颜。
  一顿饭, 吃得叶夭无比的满足。更别提还结识了周庆春这一位淮扬菜大师。
  不虚此行!
  宴席结束后,回到叶宅已经将近十一点了。叶夭站在大铁门前目送秦凤声离开。
  等到车尾灯消失在巷子转角, 她刚想回身进门, 却听到暗处响了两声车喇叭。
  “唐队!”
  叶夭循声望去, 却看到是唐祁风的那辆suv。他天天开着一辆二十多万的斯巴鲁上下班。
  唐祁风摇下车窗。
  “你怎么把车停到这儿?”她惊讶的问。
  “我也是刚到,恰好看到你们的车开过来。”唐祁风道:“正好, 我要给你东西,就先等了会儿。”
  唐祁风敏锐的意识到自己刚才似乎说得有点多,和他平时有点不一样。
  还好,叶夭并未察觉。
  她好奇的问:“什么东西?”
  “我回了趟家,”唐祁风从副驾驶座上拿了一个纸袋子, 递给她:“之前你不是说想要尝一下我说的萝卜糕吗?我让阿姨做了点儿。”
  叶夭接过来,这才想起,上次唐祁风在家里吃饭的时候, 几人聊起哪儿的糕点好吃。他说他家有位做了很久的做饭阿姨,从小到大吃她做的萝卜糕,味道很不错。
  她就随口答了一声,那你下次回家拿点来。没想到,他还记得。
  “谢谢。”叶夭不由得笑起来,眼角的泪痣更显动人:“要不要进来坐会儿?”
  “不了,太晚了。”唐祁风温言道,“你难得晚上可以早点回家,赶紧休息吧。”
  叶夭也不强求,抱着纸袋子向他道了一声晚安。
  唐祁风摇起车窗,往自己的房子驶去。在后视镜里能看到叶宅的铁门打开,前院的灯亮起,叶夭婀娜的背影消失在了视线里。
  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嘴角微微的弯起。
  现在这样就挺好,那些被隐藏起来的事情,何必一定要刨根究底呢?
  叶夭回到家,打开客厅的灯。
  叶颂和与叶蕴和已经睡下了。年轻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叶夭规定叶蕴和十点前必须睡觉,叶颂和也不能超过十一点。
  杜望和小幽还在夜宵摊,估计要两点多才能回来。
  叶夭望了望放在桌上的纸袋子,打开来看,里面是一个玻璃的食盒,被切成一片片的萝卜糕整齐的码在里面。
  忽然,又有点饿了。
  她捂住肚子。
  庆云楼的饭虽然好吃,但对于她来说,份量稍稍有点小。
  来到厨房,拧开炉灶,把平底锅拿出来。
  萝卜糕要煎着才好吃。
  小火慢煎,底面逐渐变成了金黄,响起了呲啦呲啦的声音,香味也慢慢的弥漫开来。
  她拿了筷子翻面,将另一面也煎得金黄,就可以吃了。
  咸鲜味儿,有米糕的糯软和萝卜丝的清爽,偶尔还能嚼到一颗颗青豆,底面煎得微焦的地方咬上去还略带点儿脆。
  好吃。
  庆云楼的宴席,吃的是顶端饮食的极致之味,而这一块萝卜糕,则带着的是亲切的人间烟火气。
  真好啊!叶夭同样发出愉悦的感叹。
  另一边,可就没那么愉快了。
  孙雯——在庆云楼时,坐在钱豆儿身边的红衣女人,回到家,有点累了,但依然强撑着做完卸妆,泡澡、做面膜、涂身体“乳”这一整个流程,一丝不苟、丝毫不敢马虎。但饶是如此,在照镜子的时候,依然发现自己的眼角出现了一丝细纹。
  天啦!
  想让身边的男人看一眼,安慰安慰自己,却发现他早已经歪在床上呼呼大睡了。这让孙雯有点警觉,他好像已经有挺长一段时间回家都是这副样子了,每天要不回得很晚,要不倒头就睡,对自己似乎失去了兴趣。
  这让她惶恐不已。
  不会是在外面有人了吧?
  孙雯的老公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板,事业有成,在随城也算是有头有脸。她本人却是从底层爬上来的,家境一般,高中毕业后就来随城找了工作。认识她老公的时候,她是他手底下的店员,在商场的一家专卖店工作,工作出“色”,趁着老板来巡店,加了微信。渐渐的,就背着当时的老板娘,勾搭上了。
  孙雯为他做过最贴心的一件事是,他在外地出差的时候,她煲了一碗汤,用保温桶提着,坐火车坐了四五个小时过去拿给他。那时候,还没有高铁,车厢摇晃,像是她忐忑却又坚决的心境。
  那次,她成功了。老板大受感动,将她扶正,成为了新的老板娘。
  孙雯,也跻身成了随城阔太圈中的一员。
  虽然,也只是其中鄙视链的底层。
  这几年过去,她倒是牢牢的占据了老板娘的位置,出手阔绰,再也不是之前那个买件一百块钱的衣服还要挣扎半天的贫穷姑娘。但有的时候,看到身边男人的啤酒肚,也隐隐会觉得有些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