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思她如山洪 > 思她如山洪 第5节
  羽毛也没有来过哥哥家里,一直对他的房子挺好奇的,他刚成年就开始做事业了,早先因为身体不大好,课业大多是独自在家完成的,却什么也没落下。他考上大学的时候才十四岁,进的是少年班,他学天体物理学,羽毛那时候一直以为他会成为一个科学家,只是没想到后来从了商。
  不过哥哥做什么都做得很好。
  家里只有一个住家阿姨叫莲姨,羽毛也认得,是以前在老家里做过工的阿姨,哥哥极度认生,很不能适应陌生人,所以刚来殷城那会儿,妈妈特意多出了两份薪资,把莲姨请过来了。
  “羽毛,好久没有见你啦~快叫莲姨看看。”刚进门,莲姨便迎出来。
  小时候,莲姨经常哄他们睡觉,那时她尚且看起来还年轻,如今他们长大了,猝不及防发觉,莲姨已经六十多岁了。
  时间过得真快。
  羽毛总觉得自己还是个小朋友,很多时候也会生气自己不够成熟,尤其今晚,她太过幼稚任性了,这会儿一阵一阵地后悔。
  “莲姨,我也好久没有见你了,你身体看着还是那么硬朗。”羽毛笑得眉眼弯弯,仿佛刚刚那个在车上哭得伤心欲绝的人是旁人似的。
  夏与唐扯了下唇角,把她行李箱拿去楼上。
  ——刚刚回了趟春和公寓,羽毛怕他等,随便收拾了两件衣服,箱子很轻。
  “哎呀,老了,不中用了。唐唐都不让我干活了,我天天闲得慌。”莲姨笑着说,“我就做做饭,浇浇花,唐唐还经常不回来吃饭。”
  家里定时有家政上门打扫,夏与唐又是个生活极其规律简单的人,所以确实也没什么活儿要做。只是哥哥身体不大好,妈妈一直不放心他自己住。哥哥其实不大需要住家阿姨,但是却一直留着莲姨,大约也是怕妈妈不放心。
  羽毛同莲姨说了会儿话,跟莲姨一块儿去了自己的房间,房子是三层的,哥哥住在顶层,莲姨给羽毛收拾的房间在二层。
  “唐唐睡眠浅,所以楼上他自个儿住,我就把二楼房间收拾出来了。”
  羽毛深有感触地点点头,哥哥睡眠不是一般的浅。
  她知道哥哥是领养的时候,似乎并没有太多的意外,于她来说,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哥哥就是哥哥,领养的亲生的没什么分别。情谊是真的,其他就没那么重要了。
  只是那时候才终于知道哥哥为什么身体不好了。
  羽毛和哥哥在同一家医院出生,哥哥比她早几天,出生之后他亲生母亲就因为产后并发症去世了,他又是遗腹子,爸爸已经去世半年多了,父母都没了。
  更让人唏嘘的是,他的爸爸妈妈都是孤儿,在福利院长大,没有机会被收养,一直被社会资助到读大学,因为惺惺相惜走到一起,双方都无亲人。
  哥哥是早产,生下来就先天不足,在保温箱里待了很久很久,还抢救过一次,好不容易才活下来,没有亲人,最后只能送到福利院。
  妈妈觉得心里难受不忍,后来还梦到过哥哥,最后跟爸爸商量想要领养哥哥,几经周转才把手续办妥。
  哥哥来家里的时候已经一岁了,羽毛也一岁了,一岁的羽毛都会走路、会咿咿呀呀说话叫爸爸妈妈了,但一岁的哥哥还不会说话,不会走路,沉默安静的不像个小朋友。
  羽毛记得自己记事以来,对哥哥的印象就是病弱,脸色总是苍白,经常生病,羽毛常常要去医院见哥哥。
  羽毛从没体验过兄妹鸡飞狗跳的日常,她恨不得把哥哥放在温室里精心养着,好让哥哥身体好一些。
  她从小就是个唯哥哥主义者。
  小时候哥哥还没有羽毛高,经常有小朋友嘲笑哥哥小矮子,羽毛就很生气,经常和人吵着吵着就打起来,所以羽毛小学时候是学校出了名的“恶霸”。
  哥哥知道了会很生气,严肃而认真地看着她,一字一句说:“不要,打架。”
  “随他们,去,去说。”
  然后反复强调,“不要,打架。”
  起初羽毛以为哥哥是怕她学坏,后来才知道,哥哥只是怕她被报复,武术学得再好,也不过是个普通人,他很怕她受伤。
  羽毛小时候哪里懂那么多,哥哥却总是想得很远,他一向早慧。
  哥哥那时候口吃的厉害,所以总是很沉默,每次只有训她的时候才会板着脸多说几句话。他不希望她因为他去跟别人吵架打架,会很凶地告诉他,他不在乎,也要她不要在乎。
  可怎么可能不在乎,如果真的不在乎,哥哥也不会总是很沉默,也不愿意和别人交流了。
  羽毛总是不服气,可也不舍得让哥哥生气。
  慢慢长大了,有更多的朋友,就不再时时刻刻黏着哥哥了,但在她心里,哥哥依旧很重要。
  尤其这几年,各自道路发展不同,哥哥又独自来了殷城,似乎越来越渐行渐远了,所以才会很敏感吧!以为他烦自己了。
  刚刚羽毛看到哥哥认真又无奈的眼神,陡然就后悔了起来,不应该这样猜测的。他一向就是这样的性格,沉默内敛,长大了口吃慢慢好了,可依旧保留了幼时的性格,疏冷寡言,显得薄情。
  但哥哥对她一向都很好,刚刚还因为她揍人了。
  他肯定很生气,因为羽毛长这么大,都没见过哥哥打过人,下过这么重的手。他刚刚表情真的很吓人。
  羽毛站在二楼,扶着护栏,低头看向楼下吧台喝水的人,“哥哥,你衣服换下来我给你洗。”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扯了下自己头发,“我不是……故意给你弄脏的。”
  夏与唐抬头看了她一眼,温水从喉咙里滑过,喉结滚动了一下,他轻阖眼皮,“不碍事。快去睡觉。”
  羽毛手指举过头顶,“遵命!”
  说完又探了探身子,“哥哥晚安,你也早点睡。”
  夏与唐冲她抬了下手,颔首“嗯”了声。
  羽毛便高高兴兴去睡觉了。
  本来以为折腾了一天,会失眠,可羽毛洗完澡,倒在床上就睡着了,第二天她休息,没有定闹钟,一觉睡到了十点钟,她睁眼看到时间的时候,一下子折起了身,拍了拍额头让自己清醒一点。
  下楼的时候,莲姨正戴着老花镜坐在阳台上看报纸,瞧见她,抬头笑了笑,“唐唐让我不要叫你,饭在厨房,我去给你热一热。”
  羽毛笑了笑,“我自己来。”
  她很骄傲,“我现在什么都会的。哥哥去上班了?”
  莲姨“嗯”了声,不放心她,跟着她进了厨房,“一大早就走了,说是昨晚上本来有事的,耽搁了,天刚亮,司机就来接了。”
  羽毛顿时有些愧疚,自己昨晚应该是耽误他事了。
  她吃饭的时候,莲姨去收拾了些要丢掉的东西,羽毛看到哥哥那件西装,惊讶了一瞬,问莲姨,“这是要扔了?”
  莲姨指了指那件西装,“你说这个啊?干洗过两次了,这次脏得太厉害,算是彻底不行了。”她摇摇头,“这件高定啊,脆弱。怪叫人心疼的,昨天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衣服皱巴的不能看了。”莲姨又翻出来看了看,碎碎念着:“唐唐你别看他现在赚很多,花钱很节省的,西装只有两三套像样的,重要场合才会穿,这下又得添置新的了。”
  羽毛张了张嘴巴,“好朴素的年轻人。”
  莲姨笑了笑,“每年倒是很舍得给你买礼物。去年生日那个,还是他特意跑国外拍卖会上拍的呢!”因为赶行程折腾了几日,还发了场烧,所以她记得清楚。
  羽毛嘴巴惊讶得都没再合拢了,哥哥挺经常给她送礼物的,各种单品小东西,每次都随手递给她,羽毛丝毫不觉得是多贵重的东西。
  莲姨没再说了,去忙了,羽毛闲下来给妈妈回了个电话,说自己现在在哥哥家里。
  妈妈撇撇嘴,“这么大了,你怎么还这么黏人。”
  羽毛一遇见妈妈立刻变成三岁,大概是因为妈妈太幼稚了。
  她据理力争,“我又不占地方,他房子这么大我住一间应该不碍事吧!我还可以照顾哥哥,她身体多不好啊,我会煲汤,对了,我还是医生哦~”
  夏至啧啧两声,“你不够烦人的,等你哥哥有了女朋友,回家还要多你这么大一电灯泡,你害不害臊。”
  羽毛眉飞色舞的神色顿时僵住了,好半天都有些恍惚。
  她好像从来没想过,哥哥会交女朋友这件事。她总觉得哥哥和谈恋爱,是不可能联系在一起的。
  可自己都交男朋友了,哥哥应该也不远了吧!
  如果有人能照顾他,也挺好的。
  羽毛低垂下眉眼,闷闷地“哦”了声,“哥哥只是怕我自己住不安全,说以后会看看能不能把楼上或者隔壁的房子买了让我住。我不会当电灯泡的。”
  第七章 把你听诊器捡起来
  7.
  羽毛休息了一天,哥哥一直都不在家,她回去收拾了一下自己东西,依旧是一个人在家无聊地看看电影刷刷剧,夜里才终于鼓起勇气给哥哥打了个电话,怕他不接,抿着唇,小心忐忑地等着,心想响十下我就挂。
  第二声的时候,夏与唐就接了起来,嗓音低沉温润,“怎么了。”
  羽毛一颗心顿时落回肚子里,“你晚上回不回来。”
  “回,会很晚。你早点睡。”
  羽毛很想等他回来和他说两句话,但可惜她不敢熬夜,第二天还要去上班。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莲姨说他昨夜十二点才回来,满身的酒气,不过他似乎并没有喝太多酒,大约是在某个酒局上泡着了。
  羽毛等不及他起床,早早吃了几口饭就开车走了,临行前写了便签给哥哥:记得好好吃饭,以后不要再那么晚了。
  羽毛还画了一个生气的表情,气愤他都不爱惜自己身体。
  二附院的急诊排班和其他科室一样是白夜下休,白班、夜班、下夜,休息,循环往复。
  白班8:00-16:30。
  夜班16:30-早上8:00。
  下夜0:00-8:00。
  夜班和下夜又称大小夜。
  急诊的大夜简直是折磨,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送来什么病人。
  羽毛还记得自己刚实习那会儿,跟着老师的排班走,年少轻狂地觉得这有什么难的,时间明明很轻松宽裕。然后一周不到整个人都超然物外了,每天回到宿舍只想倒头就睡。
  急诊只会更忙,但羽毛如今适应了,觉得也还好,而且急诊相对来说,私人时间不需要担心随时有人call你说你的病人出了什么什么问题,下了班交接完,这一天的工作就可以放下了。第二天又是新的病人。
  羽毛前天本来是补休,替了韩医生一个白班,昨天休了一天,今天继续上白班。
  羽毛换好衣服去交班,神经外科下来了一位医生轮诊,跟着来交班,瞧见羽毛,礼貌问了好:“唐医生。”
  羽毛点点头,微笑,“辛苦了。”
  神外这位医生也才刚刚三十岁,胸牌上写着唐遇两个字,他听羽毛说辛苦了,便笑了,急诊的确辛苦,本科室的医生常年不够,经常需要门诊医生轮流来坐诊,每次被轮到的医生都是苦大仇深,即便科室有个小美人都没办法吸引任何人。
  羽毛就是那个小美人。
  医生这个职业,大约是很难风花雪月起来的。
  唐遇对羽毛没有什么想法,他孩子都已经四岁了,只是觉得挺巧合,他叫唐遇,这小姑娘叫唐遇夏。
  另外他挺佩服羽毛的,想当年还在轮转,还没定下来科室的时候,他也想过去急诊,不少人大惊失色劝阻他,问他为什么想不开。
  那会儿医学生之间流传着一个戏言:一钱不值小儿科,打死不去急诊科。
  虽然只是调侃,但确实是让他更仔细地思考了一下,最后还是去了专科。
  一个小姑娘来急诊,真是需要莫大的勇气和毅力。
  两个人趁着空档聊了几句,羽毛对唐遇不熟,但这个名字因为和自己相似已经被提过很多次了。羽毛对他太太倒是很熟悉,他太太在药房,两个人有一个四岁的儿子小名叫兜兜。
  “我那天在商场看到萌萌姐带兜兜去买衣服了,兜兜好可爱。长得很帅气。”是个暖暖的漂亮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