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有本事,别想我 > 有本事,别想我 第34节
  说起来很可笑,五岁的孩子懂什么,那时的决定又怎么能作数呢?
  但偏偏有一些人,比大多数同龄人都早熟,只是因为他们经历了大多数人不会经历的苦难。
  陈邺不知道,这算是幸还是不幸。
  母亲走后,父亲对他异常严厉,他在打骂中坚韧地长大。后来,家里多了继母和弟弟。他在这个家里,更像是个多余的存在。
  母亲的爱是抛弃,父亲的爱是打骂,从来没有人教过他如何去温柔地对待一个人。
  他本能地在心里设下层层保护,藏起自己所有的脆弱和软弱。
  直到遇见谢宝南。
  她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乍一看,只是个漂亮的女孩子。相处后才知,她脾气好,温柔,善良,用自己的柔软包裹这世间所有的坚硬。
  陈邺睡眠不好,又怕光又怕吵。好不容易入睡后,还时常被梦魇惊醒。
  那时,谢宝南总会轻轻地将他抱进怀里,抚摸着他的额头说:“别担心,我在呢。”
  她的怀里有股奇异的力量。他翻个身,靠进去,总能平静下来。
  那时他天真地以为,谢宝南会一直在。
  毕竟,在他亲口说自己不相信爱情也不会结婚之后,谢宝南都没有离开。
  二十六岁生日那天,陈邺组了个局,叫上了一些朋友在会所里打麻将。
  后来夜深了,朋友们陆续离开,他和谢宝南还坐在牌桌前。
  小姑娘从背包里取出一条围巾,是她亲手织,要送他当生日礼物。谢宝南笑嘻嘻地帮他围上,连眉眼都舒展开,“阿文,生日快乐!”
  他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对一条手织的围巾并不在意。他低头看了眼,扯下来,扔在一旁,“丑死了。”
  那天的后来,他们在包间里欢爱。
  谢宝南躺在牌桌上,身下是散落的麻将。其实并不舒服,麻将又凉又硬,硌得她浑身都疼。但她迁就他,忍着什么都没说。
  那夜,陈邺把她折腾得死去活来。冲/上/云/霄那一刻,她忽然开口:“阿文,你不相信爱情没关系,我会让你相信的。”
  她一双眼睛澄澈纯净,像是那年他在瑞士看过的雪。
  陈邺伸手想去抓住这样的纯净,一转眼,却变成了含着水光的泪眼,低声对他说:“这世界,最忌讳的就是做白日梦。”
  那天,谢宝南在夜色里独自一人离开赛车场时,陈邺狠心地没有留下她。
  他不放心,吩咐杨秘书,让赛车场的工作人员给沈曼打电话,让沈曼来接谢宝南。
  “陈总,爱一个人这么难吗?”挂电话前,杨秘书忽然这样没头没脑地问他。
  他沉默片刻,终究是没有回答。
  是难的吧,他甚至不知道怎样才算是爱。
  直到谢宝南真的离开他,那些温柔与包容在一夕之间消失,连他的理所当然和不甚在意都变得毫无意义。
  他慌乱,他无措;他烦躁,他不安。
  她的离开就像是那条突如其来的蛇,打得他措手不及。
  他这才姗姗明白,他是真的对她恋恋不舍。
  雨渐渐大了,陈邺降下一点车窗。指尖的烟蒸腾出无限烟雾,熏得他眼睛酸疼,带着湿润的潮气。
  狂风骤雨,海水倒灌,这注定是不平静的一夜。
  他,在这恍如世界末日的雨夜,将心底的某些痕迹洗刷清晰。
  第26章  你回来吧
  雨下了一整个周末, 到了周一,天空终于放晴。
  那个雨夜红了的双眼,在谢宝南的心里渐渐淡去痕迹。
  猴子出院后, 买了一大包零食送给谢宝南,“宝南姐, 那天谢谢你。更要感谢的是你叔叔,他就是我的救命恩人。你能不能帮忙问一下他什么时候有空?我想请他吃饭。”
  其他同学也应和着:“是啊, 那天你们去医院后, 没过多久就有一辆大巴过来接我们,把我们安全送到学校。要不是因为你叔叔,我们还不知道要在荒郊野岭等多久呢。”
  “诶,宝南,你叔叔是做什么工作的?怎么打了个电话就立刻叫了辆大巴来?”
  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 脸上写满好奇,询问的声音不停地灌进耳朵里。
  谢宝南抿抿唇,睁着眼说瞎话:“他是大巴公司的, 正好那天有大巴在附近。”
  “哦……”同学们恍然大悟, “那他什么时候有空啊?我们都想谢谢他呢。”
  她连忙拒绝:“不用了,他最近去外地出差了,要很久才回来。”
  同学们露出遗憾的表情。
  谢宝南觉得自己是钢丝绳上走一遭, 终于松了口气。
  李铮因为郊游的这场意外, 十分内疚。趁着课间, 郑重地向大家道歉,独自一人揽下了所有责任。
  同学们纷纷安慰他,那天的烧烤和篝火烤全羊,已足够让人开心。
  谢宝南听着众人的安慰,将猴子的零食分发出去。她喜欢分享, 不爱吃独食。
  后来上了课,依旧有人在谈论她的叔叔。她抿唇笑,陈邺知道了,不知道又该多生气了。
  那天下午,谢宝南报名参加了英语演讲比赛。
  只剩下一个多月的时间,每天李铮都拉着她一起练习。他们互相纠正发音、改稿,训练台风。短短时间,两人都有了很大的进步。
  宿舍里,唯有孙倩没有报名演讲比赛。
  她每天都往外跑,有时甚至课都不上,乐此不疲。谢宝南听说孙倩正跟一群人玩乐队,她是举足轻重的贝斯手兼主唱。
  谢宝南之前不明白孙倩为什么喜欢摇滚,甚至不惜牺牲上课的时间。
  有一回无意提起,孙倩说这是她真正热爱的事情,是她要做一辈子的事情。
  那时谢宝南才明白,人,为了自己的信仰与热爱,总是能拼尽全力的。
  诚如她自己。
  那段时间,她一心都扑在了演讲比赛上。她逐渐找到了自己的意义,为梦想拼尽全力的意义。
  这期间,陈邺用新号码给她打过好几个电话。她都没接,不过也没再拉黑他。
  并不是抱着什么期待,只是单纯觉得拉黑没什么意义。
  权势滔天的陈邺,总有办法找到她。
  秋天很快过去,寒冷的冬季凛凛而来。
  十二月中旬,演讲比赛前一天的晚上,谢宝南和李铮从图书馆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
  天冷,妖风肆虐,夜晚校园的道路没什么人。
  他们一边走,一边讨论方才的问题。
  谢宝南道:“我觉得稿子里的内容不用太多,最多一两个故事,把这两个故事里的论点论据说透,反而能给观众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李铮表示赞同,“还有就是明天现场发挥,观点一定要明确。”顿了顿又问,“紧张吗?”
  夜晚的风很大,她拨开脸上的头发,轻轻笑,“有一点,毕竟我们是大一,还有大二大三大四的学姐学长,他们肯定准备更充分了。”
  李铮安慰她:“其实大部分参加比赛的都是大一新生。”
  “为什么啊?”谢宝南疑惑。
  李铮道:“大四忙着找工作,大三忙着实习,大二不屑于这点学分,也就对我们大一的有吸引力了。”
  谢宝南“噗”一声笑出来,“你这么一说,我顿时觉得压力小了很多。”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却不知此时的自己正被车里的人紧紧地盯着。
  说来也奇怪,校园这么大,陈邺的车刚开到图书馆,就看见了谢宝南。
  她穿一条黑色的毛线连衣裙,腿上是深灰色的裤袜,外面罩了一件深灰色棉衣。手里抱着几本书,一头黑长直发落在身后。
  偶尔有风吹起她的长发,露出耳后一小片白皙的皮肤。
  她身边的那个男生,陈邺记得,是那天送猴子去医院的那个班长,瘦得像根柴火,好像是叫李铮。
  校园里很安静,车窗降下半扇,他甚至能听见他们的说话声,似乎是在讨论什么演讲比赛。
  后来渐渐听不清了,只感觉到谢宝南似乎是在笑,笑声柔柔的,带着江南水乡的婉转。
  那个雨夜,陈邺意识到自己是喜欢谢宝南的。
  或许她只是风雨兼程中一个临时的港湾,让他能够短暂地停靠。她陪了他一段路,他却还想回头寻她。
  陈邺焦躁地踩下油门,车开到谢宝南的前方,又猛地调头,正对她的方向。
  他停下车,打开远光灯,直直地照在不远处两人的身上。
  远光灯的光束有如黑夜中的一团火,谢宝南和李铮不约而同地眯起眼。
  他们一路向前走,那车就沿着他们的路线后退,确保远光灯始终准确地投射。
  李铮疑惑道:“这人谁啊?为什么一直拿灯照我们?”
  一句话提醒了谢宝南,她怔怔地望着那辆车,几秒后猛地反应过来。
  她停住脚步,“李铮,你先回去,我想起来有本书落在图书馆了。”
  李铮用书挡住光线,“什么书啊?我帮你去拿吧。”
  “不用不用,你快回去吧。明天比赛加油!”
  “那好,你也加油!”
  目送李铮离开,谢宝南立刻转身,换了一条路走。
  远光灯关闭,陈邺开车,慢悠悠地跟上来。
  “学习到这么晚?”
  车窗降下来,陈邺手臂架在车窗上,漫不经心地操控着方向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