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仙侠修真 > 穿成剑圣的废柴女儿 > 穿成剑圣的废柴女儿 第114节
  这一趟出来,已经够久了。
  杏树上结的杏子已经熟透,有一颗掉落在地上,滚了几滚。
  肖兰这几日越来越沉默,看了看旁边的杏林,以及沈柠藏不住喜色的杏眼,两颊绷紧,手在衣袖中轻轻握紧,低声开口。
  “我也是时候回白帝城了。升龙令案子查明,我得去将情况通报给各门派,再回帝鸿谷禀明师兄。”
  阿柠意外地看着他,忽然明白过来,肖兰是来同她诀别的。
  俊朗的少年垂目,眸光似流云一样美,声音很平静,“阿柠,我可不可以单独和你说几句话,只需片刻就好。”
  沈柠抬头,轻轻地答应下来:“好。”
  他们自钧陵五月荷花满池结伴,踏遍大江南北,至如今钟离枝头杏熟,终于走到散场。
  征途一任如天远,不过归时杏子黄[1]。
  作者有话要说:【1】引自《马上》卷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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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3章 离别
  这个时节的日头总是很大, 石阶旁的杏树不知已有多久的树龄,树叶繁密,光线洒下来被切割成许多道, 林子深处多了一丝沁凉。
  两人的脚步定在一处杏树根系上,任由微风拂过脸上, 扬起衣角。
  停下后,有一阵很是安静, 沈柠站在树影里,肖兰有意识地离她稍远,小半身子未能站在树影下。
  他今日穿了一件明蓝色的袍子,阳光透过杏叶照在他肩臂,犹如照上一尊玉雕, 久久都没有移动。
  两人身旁的枝干上也挂着许多橙黄的杏,映在满眼油绿之间,黄澄澄的甚是可爱。
  沈柠的眼眸有一点点光, 就像是这些杏子一样温柔可爱, 存在感极强,让人一眼瞧见就挪不开, 连心中也被这明亮的暖色牵出怜惜之意, 想摘下来捧在手心里, 看看是不是那样温软。
  可终究是不忍心, 就让它挂在枝头, 可可爱爱地生长,永远都这样明亮而温暖。
  肖兰黯淡的眼中生出一丝波澜, 胸口的帕子早已没有了当时的气息,他却恍惚又闻到似有若无的香气,心口微微酸楚, 问她:“一个月后,你会和柳公子成亲吗?”
  沈柠心中蓦然一酸,还是诚实地说:“是,说我不矜持也好,但我已经等了太久,从中原等到西域,差点以为等不到了。所以他一好,我就打算嫁给他啦。”
  肖兰握着东西的右手猛地一捏,心中仿佛有一处在淌血,语气却平稳真挚:“嗯,恭喜你。”
  帝鸿谷后山中,他就曾这样祝福过。
  ——小王子!告诉你个好消息!
  ——恭喜得偿所愿。
  涿鹿台雪山之上,他也曾送上自己的祝福。
  ——我想把他追回来!咱们过两天就去寒川,把活死人案查清楚,好不好?
  ——好,恭喜。
  似乎每一次自己有开心的事,总是第一个同他分享,可肖兰从没能分享过什么开心的事给自己。
  沈柠心思有些飘,林间只有一些布谷鸟的叫声,很是静谧。
  她一心绊在柳燕行身上,回到中原后,同肖兰不知不觉渐渐疏远。正这么想着,视野中肖兰伸出手,掌心躺着一枚绿色的宝石耳钉。
  沈柠抬眸,正对上那双比中原人轮廓更深、瞳色更美的眼。
  “你是我最重要的朋友,”肖兰心中钝痛,略微停了一秒才继续:“你要嫁人,可是我没什么能送你的,这个还算值钱,送给你做添妆。”
  沈柠看着那枚宝石,那是他们族中信物,给了自己,是认定以后没办法再给别人了么。
  柳燕行还说她是傻姑娘,果然学渣只能和学渣玩,她的朋友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傻子。
  “我没有告诉过你吗?感情是世上最珍贵的东西,只有全心全意的人才配珍藏。”
  沈柠抓住他的手,帮他把耳钉取出来,然后踮起脚帮他重新戴好。
  “只要有一点点心意不完整,都不配珍藏这个礼物。哪怕你只是拿不出其他的礼物,我也没有资格收下它。你知道的,我全心全意,都送给另一个人了。”
  肖兰盯着她,眼神很清澈,“你比这枚耳钉要珍贵得多。”
  沈柠完全理解为什么洛小山最不放心的就是这个弟子,因为他太真,也太让人心疼。
  对很多事情还懵懂不明时,就已经一腔真心毫无保留地开始付出。
  “小王子,你遇见的人太少,才会觉得我很珍贵。但实际上,你日后一定会遇见更多的人,就会知道真正的珍贵就像这些山川河流,是漫长岁月中长长久久、不可磨灭的。如今你记住的我的那些好,只不过是一个小土丘、一湾小水池,你不肯出去,所以看不到真正美好的景色。”
  “啪哒。”
  一颗杏子从树上熟透砸下来,肖兰下意识将沈柠拉过来。
  杏子落得很远,那一刻,沈柠身上同那只帕子一样淡淡的香侵袭过来,肖兰收回手,慢慢站远,低低地说:“嗯,你一直都比我懂得多,我听你的,以后要多遇见一些人。我从小就不太会和其他师兄弟们相处,他们也不愿意理我,应该是我很不会说话吧。”
  肖兰一直都有些社恐,沈柠很早就知道。他自小失去族人,一个外族人连话都说不利索,到如今能改成一身中原的习惯,必然暗暗下过比旁人更大的功夫。
  小时候的肖兰,接连遭逢大祸,又以为自己耽误了师父救沈家人,应该是非常孤单非常自卑的吧。
  一个女性朋友都没有,自己只是稍稍帮她考过阵术考评,同他在后山如普通朋友那样聊聊天,就仿佛珍宝一样被他记在心里,千百倍地帮回来,从不计较得失。
  沈柠认真地告诉他:“不是这样,你看温师兄也很喜欢你,他一直都在关心你。洛姑姑临死前还托我照顾你,你真的非常好。虽然没有了族人,但在我心目中,你一直都是小王子。”
  她说到这里,夸张地微微欠身行了个礼。
  “还记不记得咱们的约定?我的一半已经提前完成了,你那一半也一定可以完成。虽然我不知道你的琉璃心具体要怎样修行,但我想看到你修成十二层圆满的那一天,想让你好好活在这个世上,像洛姑姑一样,光明磊落、是正道的荣光。”
  肖兰被她夸张的行礼逗得忍不住笑起来。
  “这么厉害?”
  “当然咯,”沈柠信心满满地看着他,眼中是肖兰从没见过的笃定:“你信我,我有自己的判断准则,你一定会成为天下武林中最耀眼的那个人。”
  肖兰闭了闭眼,心间的疼痛更重,钝钝地,被撕裂了一道口子,风灌进来,又冷又冰寒。
  他想,足够了。
  沈柠给他的已经足够了。沈柠说他是因为不曾见到过真正的山川,真正的河流,才会被土丘小池迷住眼睛,舍不得离开。
  或许吧,可在他眼底的世界里,沈柠就是山川,就是河流,是全部美好的景色。她与那些同门、温师兄、甚至是师父都不相同。
  她总是在用自己的方式鼓励他,虽然偶尔神神叨叨、过于活泼,可确实是太多平凡景色中最美最闪耀的那一个。热烈地点燃了他的世界,撞进他的心底。
  见过太过明亮的颜色,怎么可能再入眼其他风景?
  又怎么可能回头。
  肖兰安安静静地站着,用眼睛把沈柠的每一分样貌都描摹下来,刻在脑海里。痛到麻木,却如寻常一样开口。
  “等接到柳公子,你打算回南疆么,还是跟他去荒海?”
  沈柠看不出他的异样,她看肖兰唇角多出一丝笑意,心想总算开解成功,也为他高兴。
  “我想先带他回南疆,我娘就埋在那里,能看到很美的花林,是我爹当年找了很久才找到的地方。我想把柳燕行带回去,让她也看一看。”
  这些话每一个字都让肖兰心间的痛更重一分,可他自虐一般听着,听她说:“其实我和柳燕行五岁那年就遇见过,这十二年中我一直都知道他是谁,只是没有见过长大的样子,所以遇见的时候,竟然差点没认出来。”
  沈柠有自己的心思和考量,故意说这些话,是想告诉肖兰,有一些缘分早就已经注定,希望他能彻底放下。毕竟《归藏集》再往下修炼,就该从入情往出情一途上走。
  肖兰听在耳中,也清楚她的意思,咽了咽喉咙,终于压下心底的话——
  她从十二年前就知道了柳燕行,他同样是十二年前,就从师父口中知道了沈柠这个名字。
  沈柠并不知道,想象她是什么样的人、会有什么样的武功、过什么样的日子,这些也陪伴他度过了很久很久。
  从很多年前,他就在师父念叨中,默默知道了这个姑娘很可能成为自己日后的妻子。
  当初他没能先一步出现在沈柠的生命里,如今就想在退出她生命的时候,能留一个好印象,不让她伤心。
  这也是沈柠曾教过他的。
  肖兰:“升龙令所托的事情,已经查明白了,正道凋零,事务繁杂。我回帝鸿谷后就会同温师兄一同着手整顿,所以你成婚那日,我恐怕不能亲眼送你出嫁。抱歉,除了那枚耳钉,我连一件自己的东西都拿不出手,也送不出什么像样的礼。”
  沈柠见他笑得惨淡,想了想,从怀中拿出一个小木哨。
  “你已经送给我了,我有这个啊。这辈子我都会记得,曾经与一生中最好的朋友在不夜城喝过的酒,看过的月亮。这个已经是很好的新婚礼。”
  两人都知道这是彼此间最后一面。
  无论是沈柠为肖兰的道心考量,还是肖兰因沈柠成亲后避嫌,日后两人都不可能再见面了。因而沈柠话中,便不知觉带出这些意味。
  他们彼此心知默认,但真正听到这里,肖兰还是心中剧痛,继而又在痛楚中尝到一丝甜。
  沈柠说,他一直是她心中的小王子。
  她还说,他一定会成为天下武林中最耀眼的那个人。
  他是沈柠一生中最好的朋友,此生都不会忘却的朋友。
  有什么比这些话更动听、更甜蜜呢?
  知道这些,就已经足够他有勇气度过之后很长一段时间。
  肖兰赶忙低头闭眼,热气让他眼中生疼,晶莹的水珠从微红的眼尾掉落,渐渐没入蓝色的衣襟。
  就像一颗殒落的星。
  他想,这样就很好,已经是他能得到的最好的结局。
  “阿柠,提前祝你新婚幸福,有缘再会。”
  一字一句,说得分明。
  光线像金子一样洒在他身上,沈柠恍惚间觉得那些光影在跳跃,或是她眼中有什么在晃动,才会如此模糊,分不清楚。
  “嗯,小王子,也祝你早日突破,有缘再会。”
  肖兰抬眸,最后看了她一眼,将沈柠的样子映进眼底,牵出一个笑:“会的。”
  沈柠于是放下心,心头生出几许怅然与失落,又有一些踏实。
  这个朋友从不说谎,他既然承诺,必会做到。于是转身,向着林子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