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仙侠修真 > 一柄大剑闯江湖 > 第281章 比蛮人更蛮(上)
  讲真,蛮剑仙这老不死的练剑真是屈才了。
  他就该去民间给地主老财周扒皮们当监工,那样保准日进斗金。
  这不,东方的天空才刚刚露出一点点鱼肚白,他就把我们一个个都从被窝里拎了出来。
  当潇潇她们严词抗议他擅闯大姑娘闺房的时候,他还振振有词:老夫论年龄当你们祖爷爷都绰绰有余了,什么天仙美人没见过,还看得上你们这三根骨头两根刺?
  这话一说,潇潇她们立刻都哑口无言。
  果然是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而且我发现其实后边还特么得再加一条——最怕流氓年岁大!
  蛮剑仙三者都占全了,偏偏老东西还是个根本不和你讲理的性格,刚发两句起床气,他大铁剑就招呼上来了。
  于是我们在对他的满腹怨念中草草洗漱完毕,用过了早餐之后,就沐浴着东方灿烂的朝阳,踏上了这一趟南行的征途。
  天剑门总坛的位置是在十万大山中。
  这片举世闻名的连绵山脉,位于大唐帝国正南方的未开化地带,离乌家堡还有相当远的一段距离。因为地处偏僻,所以圣皇也只是象征性地设置了一个象郡来进行管理。
  但是当地最主要的居民,还是被我们中原人称之为蛮人的土著。
  这些蛮人衣着相貌,和我们中原人都有极大的不同,在长安城说书先生的口中,他们就是粗鲁野蛮的代名词。
  不过要是因此就小觑了这些土著,那一定会吃个大亏。
  南蛮之地,最多的就是猛兽毒瘴、穷山恶水,环境险恶到了极点。
  穷山恶水之中,出的自然也是刁民。
  这些土著虽然不像中原文明之地,有成系统的门派和武学,但是他们长期和当地的猛兽搏斗,个个都练成了一身手擒飞鸟、脚踏虎豹的蛮力。普通的武林高手对上他们,还未必就能讨得了好去。
  只是这样的手段大多着眼于生存,在高端的战斗力上却极度匮乏了。
  因此这一路上我们也没有遇上什么阻碍,很轻易的就到达了山南道和象郡交界的边缘。这里也是最后一个汉人聚居的镇子,再往前走,就是一望无际的茫茫山林了。
  或许是感觉到文明的气息开始被蛮荒侵蚀,蛮剑仙难得发了一回散心。
  他眺望了一下渐渐被夜幕笼罩的远山,踌躇了一下,说要不今晚咱就在这个镇子上休息一夜吧。说不得接下来就要餐风饮露了。
  这个决定自然得到了我们一致的欢呼和拥护。
  接下来,我们这群风尘仆仆的人,就开始寻找可以投宿的地方。
  这个镇子和所有在茶马古道上的聚居地都差不多,属于那种往来客商的货物集散交流地,真正的镇民反而不多。
  我们这些人里面,不少以前都在南方活动过,因此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镇子中唯一的一家客栈。
  其实很容易,现在天色已经渐渐黑了,只要顺着房屋最雄伟、灯火最亮的一家去找,就准没错。
  像这样的茶马客栈,大多是把整个镇子上所有的生意都垄断了:
  茶、酒、打尖、住宿……甚至如果客人有需要的话,客栈的老板娘和厨娘,甚至不介意为了银票出卖一回自己的身体。
  蛮剑仙告诉我们,这里仅有的规矩,就是一看谁钱多,二看谁拳头大。
  我听到这话就笑了。
  先看看胖子,论钱财,整个镇子的商队货物价值加起来,只怕都没有这个纨绔子身上一张银票面额大。
  如果有人因此起了贪念,打算再比比拳头的话,那他一定会发现自己一脚踢到了铁板、不、是踢到了一座铁山上:
  因为洗月山主的凶名实在是太显赫,所以这次我们根本就是倾巢而出,几乎所有拿得出手的高手都拉了出来,浩浩荡荡整了一大群。
  先天以下就不说了:
  九五二七小队、九五二八小队无一缺席。
  再加上鲁一发、哭笑二人组这三个各有所长的六扇门客卿。
  这还只是我们六扇门一方的势力,正魔两道带来的后天高手我大多不认识,所以这里就没有算进来了。
  而先天之上的力量,就更加夸张了:
  当初围剿乌家堡的阵容中,天涯魔君他们足足五六个人都是一水的先天高手。
  而诸葛若兰虽然在战后退出,但却留下了一个储存着她全部真气的水晶盒子。
  在有需要的时候,我、无心人魔或者薛小蛮,随时都能变身山寨版的天人高手。
  更别提还有蛮剑仙这个货真价实的天剑门话事人在了。
  如果这里的蛮人真的那么没有眼力,打算谋财害命的话,那这些人里面随便站出来一个,都足够把整个小镇掀翻成一片废墟……
  当我们掀开门口防范蚊虫的纱帘走进客栈,一股乌烟瘴气的味道立刻扑面而来。
  我们算是到的比较晚的,一天的行商走脚已经结束。所有估摸着来不及赶去下一处镇子,又不想露宿野外的队伍,全部都挤在这个客栈里歇息。
  本来很宽敞的客栈大厅里,东一桌西一桌地坐满了五大三粗的汉子,正在吆五喝六地赌钱。
  象郡这边天气热而且潮湿,这些行脚队伍里的汉子又不太讲卫生,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狐臭和脚臭混合的味道。
  在这样的环境里,我感觉自己真是一刻钟都多待不下去。
  诡异的是,当我们走进客栈的一刹那,所有的喧嚣突然停了下来,每个人都用一种狼一样贪婪而凶戾的眼神看着我。
  我被这种眼神看得半天摸不着头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原来这些丑恶的汉子看的不是我,而是站在我背后的潇潇。
  想想也是,茶马古道上危险重重,能走得下去的大多是健壮的男子汉。就算偶有几个女人,不是客栈的老板娘就是厨娘。
  茶马古道就固定在这里,每年来来往往也就那几支熟悉的商队,这么年复一年地日下来,早就已经审美疲劳了。何况她们还都长得痴痴肥肥,哪里比得上潇潇这种相貌身段俱佳的大美女?
  难怪他们一个个都像是狼见到了新鲜的血肉,只差没有眼冒绿光了。
  要知道这些走脚之人,说起来是行商,但是过的都是刀头舔血的日子。
  出门在外,往往放下刀是商人,拿起刀就是黑吃黑的盗匪。谁个手上没有沾上一两点的鲜血?
  此时这么多人一起虎视眈眈的看过来,屋子里立刻就腾起一股肃杀之气。
  若是普通的差旅之人,见到这样的阵势,只怕早就已经吓得两股战战,然后就会被一屋子的饿狼连皮带骨一齐吞吃得渣都不剩。
  不过我们这一行人都有谁啊?
  胖子那是在长安都是敢横行霸道的主,薛小蛮更是长期混这一片的。
  两人对视一眼,脸上都露出了要杀鸡儆猴的表情。
  接着两人勾肩搭背,不约而同地直奔坐在最中间的一桌人而去。
  胖子野猪般的身形一步就跨到了那张桌子前,然后一双肉呼呼的手掌,已经瞬间像上座的男人肩膀上搭去,同时嘴里哈哈笑着:大兄弟,这个位子我们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