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脱下大衣,先进厨房接水,然后打开通往外面小花园的窗帘和落地窗。
今晚的月色很好,明亮皎洁,不需要开灯,男人借着月亮的光辉,拿着接过来的水,走到小花园里开得越发娇艳的蔷薇花花丛前,慢悠悠的把水浇下去。
这些在前两天之前,明明一副衰败之色的蔷薇花,似乎在短短两天之内,吸足了养分,再次娇艳绚烂了起来。
饱满的花瓣,开得特别灿烂,大大的一朵花蕾儿,闻着芬芳馥郁。
谁又能想到,在这么一片娇艳的花园底下,泥地深处竟然埋着一具尸体。
男人在浇花时,完全没有心理压力,微扬的嘴唇,甚至还哼着小调,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
他很期待,杀死乔雨萱那天,把她的尸体解决,埋在花园底下的时候,那将会是她最美丽的一刻。开在她尸体上的鲜花,将延续她的美丽,开得越发妖异灿烂。
男人在月色之下,露出诡异的笑容。
浇完花之后,男人进去屋子。
这件民宿别墅很大,总共有两层高,还有一层地下室。里面总共有五个房间,一天的住宿费用就要两千五。
男人将二楼的书房,变成他工作的地方。
他在工作台上,贴了两张照片。
一张是乔雨萱的照片,另一张则是盛安安的。
相比乔雨萱,男人觉得盛安安会更加难搞。
男人在通过两次和盛安安的简单接触之下,发现盛安安是一个极其心细的女人。她的观察力很好,似乎已经把他记住了。
男人想:他不能再轻易接近沈安安,把自己暴露在沈安安的眼中。
这个女人,将会是一个麻烦。
随后,男人又分别贴上两张照片。
一张是陆行厉的照片,另一张则是金政豪的。
是的,男人除了要报金政豪的灭门之仇,还要对陆行厉展开报复。
金政豪固然是可恨,但同时,陆行厉也是罪该万死。
男人知道当年父亲的计划,是要和谢怀瑾一同绑架陆行厉,却没想到陆行厉居然如此狡猾。
陆行厉早已发现父亲和谢怀瑾的阴谋,故意将计就计,一直不动声色的反侦察他们,最后父亲中了陆行厉的舅舅提前设好的埋伏,险些丧命。
第1366章 变态的经验之谈
洪力觉得大儿子的性情,过于阴森恐怖。
他越来越不喜欢大儿子,尤其在发现大儿子和自己一样,有变态的杀人心理之后,他就更厌恶大儿子。
但儿子是自己的儿子,洪力找过人验过自己和大儿子的dna,他们确实是父子没错。
淸妇虽然是背叛了他,但儿子是他的没错,洪力没有亲手杀死自己儿子的癖好,但又实在不想看到这个怪异的儿子,于是,才早早把大儿子送去国外读书。
就当他死在国外算了。
反正,洪力也不打算把这个大儿子给接回来。
后来,有了性格可爱讨喜的小儿子,洪力更加把仍在国外的大儿子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洪力不喜欢大儿子,男人却很尊敬自己的父亲。
他把小时候在父亲那里接受到的教育,铭记于心,包括杀人的乐趣,埋尸的乐趣,把尸体做成标本的乐趣。
男人在国外也杀过人。
杀的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这种底层垃圾,在国外根本没有人权。死了也就死了,国外警察甚至懒得立案调查凶手的。
于是,男人杀人的爱好,更加有恃无恐起来。
他开始把大量抓捕流浪汉,以金钱和食物作为引诱,引诱这些贫困饥饿的流浪汉,骗去他指定的地方,然后慢慢把这群人折磨致死。
有的是虐杀,有的是被做成尸体的标本,还有的则是作为艺术一样,被埋在花园底下。
男人经过无数次杀孽,得出一个经验之谈。
比起脏兮兮的男人,把女人埋在花海底下,鲜花才能开得更加娇艳灿烂。
男人的养分,似乎并不受花草植物偏爱。相反,男人的体格,更适合做成标本。
后来,男人渐渐不满足于杀害流浪汉。他把目标,转移到自己身边的同学身上。他读的是英国贵族学校。
所谓的贵族学校,其实并不是精英学校,只是一个花钱就可以买高学历的名牌学校而已。方便这些有钱又学不好的孩子们,在将来出社会之后,可以拿着一个高学历,接受更多的工作和资源。
所以,这所贵族学校里,全是富二代,或者更有钱的有钱孩子。
男人把目标放在一个爱慕他的外国女孩身上。
这女孩家境有钱,不过父母皆是暴发户,没什么素质教养。比起其她富家千金,这个外国女孩更容易骗到手。
于是,男人毫无犹豫利用自身的魅力,和女孩谈起了恋爱。
之后,男人把女孩骗到自己的另一个别墅里,第一次杀死有身份的千金小姐。
果然,比起杀死早已落魄如狗的流浪汉,还是杀死千金小姐比较爽。尤其是看着对方不敢置信,惊恐又害怕的眼神,男人的虐杀心理,得到空前满足。
他把千金小姐杀死后,千金小姐仍是保持美丽而青春的模样。
男人摸了摸女孩冰冷的脸,心里不禁感叹:“真美。”
果然,能让一个女人永远保持最美的样子,只有死亡才能做到。
男人抱着女孩越发冰冷僵硬的尸体,卿卿我我了许久,最后才依依不舍的把女孩抱去别墅外面的单独花园里。
他把女孩的尸体,埋在一片玫瑰花的泥土下面。
之后,这片玫瑰花开得相当诱人,就连隔壁的邻居,都忍不住夸他花园里的玫瑰花很漂亮。男人收到夸赞后,心情很好,他很大方的把花园里开得甚好的玫瑰花,分别送给左右的邻居们。
邻居们收到花之后,做回感谢,也给男人送去了巧克力甜品。
只是这些善良的邻居们,可能怎么都不会想到,来自邻居斯文俊雅的男人送来的玫瑰花,居然是以尸体作为养分。
他们收到的玫瑰花根部,其实已经沾满尸体的血和腐肉。
所谓的花香,不过是尸体提炼出来的尸香而已。
男人在享受到杀死千金小姐的乐趣之后,又开始物识下一个猎物。他这次以好友之名,杀了一个同年级的外国男孩。
用同样的手法杀死,只是这一次,他把男孩的尸体,在地下室里做成了标本。
如此一来,男人在杀人方面,越来越熟练,甚至已经杀出了心得,这不比杀猪还要简单?
这些人,轻易就被他的外表给骗到,跟他回家之后,默默就会被他杀掉。
至于他们死后失联,警方也不会查到他身上。他和他们不算熟,而且没人知道,他们在事发之前,曾经跟他回过家。
男人轻易就逃过国外警方的追查。
后来,男人在这所贵族学校毕业,又去了另一所大学读书,警察就更不可能调查到他身上了。
男人在国外玩得飞起。
要不是父亲在国内出事,被仇人分尸,抛尸在野外,甚至全家灭门被杀,男人也不会从国外回来。
他回来了,就是要给父亲报仇的。
相比全家被灭门,男人只对父亲有感情。其他人,死就死了,男人没有丝毫触动。
但是父亲死得这么惨,作为他的儿子,男人自然不可能忍气吞声。
他开始漫长的布局和蛰伏,慢慢在暗中,收拢父亲昔日的手下们,然后开始壮大自己的势力,争夺盘口和生意。
男人的起家资金,是当年他在国外读书时,赚到的第一桶金。
后来回国之后,男人又依靠自己出色的外表和身材,被不少富家千金轮流包养。在这些有钱的富家千金之中,男人也拿到不少资金,他的实力更加强大,却从来不露面。
他的计划,只会吩咐手下去做。
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除了最亲信的手下,男人谁都不会见。
包养他的千金小姐们,也不知道男人就是当年洪帮老大,洪力的大儿子。
没人见过洪诚孝的长相,也不知道洪诚孝居然已经回国了。在洪力被灭门之后,大家自然就认为,大儿子洪诚孝应该也死在这次灭门当中。
要不是就是在外国窝着,一辈子都不回国。
没想到,洪诚孝胆子如此之大,他具有很大的野心,在未能实现他的复仇计划之前,他很有耐心的潜伏着,从不主动暴露自己。
所以,在此之前,金政豪一直没有洪诚孝的消息,他甚至不知道洪诚孝这个人的存在。
直到最近,金政豪才找到一些关于洪诚孝的零碎消息。
而这些消息的来源,则是一个前兆——那就是洪诚孝准备要对付金政豪的前兆。
他有了大动作,很难再把自己完全掩藏起来,所以才会稍微走漏些许风声,让金政豪知道自己的存在。
但是,这样不是更有意思吗?
第1367章 只有他一个人在想入非非
男人一夜未眠,他喜欢黑夜的感觉,尤其是在月色高照的天气。
在他的眼中,皎洁的月亮,仿佛染上鲜血的红,奇诡怪异,夜风吹过,有种令人兴奋的冷爽。他似乎闻到,清冷的空气中,尸体腐坏的味道,夹带着阵阵蔷薇花香,别有一番享受。
男人坐在落地窗的摇椅前,望着窗外皎洁的月色,与之反差的,是鲜艳似血的蔷薇花丛。
直到天色渐亮,晨曦破晓,男人才把遮掩的窗帘给拉上,回去床上睡觉。
明媚的阳光,照进冷色系的卧室里,让卧室增添了几分暖意,黑色瓷面的矮柜上,撒上一层金粉,有略微的尘埃浮动在光芒之中。
乔雨萱在金政豪的怀里醒来。
她不知道怎么的,竟然半个身体趴在金政豪身上,在他的胸膛上安然入睡。
醒来,一睁开眼就看到他赤倮而结实的胸膛,肌肤幽深,上面还有一些伤痕,有的有一定时间的,伤疤浅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