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仙侠修真 > 修真界第一幼崽 > 修真界第一幼崽 第110节
  他没告诉任何人,精挑细选许久,才终于买下一件淡绿色长裙。
  朋友之间的心意应该是互通的。陆望得了礼物,也希望秦萝能得到心仪的东西——要是她能喜欢就好了。
  江逢月还要准备饭后的点心,嘱咐两个小孩尽快前去不远处的凉亭。
  陆望没有送礼物的经验,踟蹰好一会儿,眼看院子里只剩下自己与秦萝,这才凝神打开储物袋,从中拿出一个精致的小袋子。
  “送、送给你的。”
  他紧张的时候还是会下意识结巴,嗓音越来越小:“……一件新衣服。”
  秦萝微怔:“我?”
  “当初在沧州——”
  他心中原本写下了不少措辞,话语临近嘴边,却只变成简简单单一句话:“谢谢你。”
  所以这是陆望特意送给她的礼物。
  秦萝像春笋一样立直身板,倏地睁圆眼睛:“谢谢你!”
  嗯……她好像变成了一个复读机。
  小姑娘欢欢喜喜接过口袋,低头向里面一望。伸手探去,是一条色泽清浅的绿裙,比起竹枝青草更淡一些,叫人心间愉悦;布料则是柔软清凉,即便她叫不出名字,也能看出价格不菲。
  “好漂亮。”
  秦萝倏地抬头:“是不是很贵?用了多少灵石?”
  陆望松了口气,嘴角溢出浅浅的笑:“你喜欢吗?”
  “喜欢!”
  翠色长裙被她轻轻展开,轻飘飘在空中一旋。秦萝嘴没停:“它这么好看,摸起来又很舒服,一定很贵吧?你还有多少灵石剩下?这样这样,等回了苍梧,我请你吃七天的饭——不管大鸡腿红烧肉螃蟹和大虾都行!”
  男孩低低“嗯”了一声,眼中笑意更甚。
  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得到回应,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更何况秦萝是个合格的好朋友,从不掩饰心中的欢喜与感谢,悠然快活的情绪如同小太阳,将他整个笼罩其中。
  就像悬在心口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安心与踏实的感觉满满当当溢开,让陆望也忍不住扬起嘴角。
  “新裙子要等洗澡以后再穿。”
  秦萝把礼物工工整整叠好,放进自己储物袋里,扭头望向厢房尽头的长廊:“我娘亲的饭菜应该做好了,咱们快去吧。”
  伏魔录从识海里坐起身子,环视一圈用餐的凉亭。
  此处灵气汇聚,虽然正值春日,池塘边却可见鸟雀呼晴,一一风荷举。
  凉亭立于池塘中央,檐角飞翘、素雅宁寂,由一座长桥连往岸边,乍一望去颇有诗情画意。
  再看凉亭之中,明湛,江逢月,秦止,云衡,白也,个个修士道貌岸然……不对,清贵舒朗,把酒言欢,真真一幅好景致。
  只有它知道,命中注定的大戏马上就要上演了!颤抖吧凡人们!
  好消息是,经过数日研习,江逢月做出的饭菜已经趋于正常,不会出现类似于五彩泉的旅游胜地,第一眼就把人吓走。
  坏消息是,这种所谓的“正常”仅仅体现在外观上,要说尝到嘴里的味道,和往常没什么区别,仍然非常恐怖。
  总而言之,秦萝她娘的手艺已经从简简单单的难吃难看慢慢进化,成为了表面平平、实则杀人于无形的暗器。
  明湛环顾满桌佳肴,笑吟吟道了声谢,待得所有人纷纷落座,迫不及待拿起筷子,夹了块距离自己最近的肉片。
  可怜。
  一块肉片被放入口中,伏魔录眼睁睁看着他的神色一点点暗淡,从满心期待到困惑迟疑,最终彻底被见了鬼似的恐惧代替,从一个眉清目秀的人,变成一根皱巴巴的苦瓜。
  这、这好像,不是他想象里的味道。
  明湛愕然抬头,看向身边的云衡。
  “好吃,真的好吃!”
  食铁兽眼角隐有水珠,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数日过去,师伯的手艺又好了许多!我还可以再吃五大碗!”
  ……孩子!如果被江逢月绑架,请你眨眨眼!
  他不信这个邪,又看一看白也。
  本来云衡是拒绝让白也前来的。
  这只狐狸好不容易在一点点痊愈,已经能够勉强化出人形,若是吃了这顿饭,恐怕状态要比从孤阁出来的时候更差劲。奈何江逢月盛情邀约,白也不便拒绝,最终应了下来。
  好像还不错。
  少年晃了晃头顶的一对狐狸耳朵,颇为满意地点头。
  他自小没尝过山珍海味,这顿饭和凉了三天三夜的馒头相比,口感没什么两样,也就是味道差了点而已,能够接受。
  两个小朋友在低着脑袋飞快刨饭,吃出了和死神赛跑的速度。
  明湛好像明白了什么。
  人人皆道剑圣秦止爱妻如命,他被彻彻底底骗了!
  “城主觉得味道如何?”
  江逢月探过脑袋:“我听说城主口才很是不错,不如来评点一番?”
  冷静,千万冷静,说不定只是一道菜失了手。
  明湛礼貌笑笑,伸出筷子,夹来一份翡翠白玉带。
  啊。
  他悟了。
  当翡翠白玉带送入口中,自此以后再无喜悲。一辈子的爱与恨都在须臾之间一笔勾销,即便是他此生经历过最难的坎,也比不上这道菜带来的冲击与震撼。
  那边的云衡还在继续道:“好吃,真的好吃,我还可以再吃六大碗!”
  最纯粹的舔狗,最极致的享受。
  为了那两颗留影石,他今日豁出去了!江师伯,云衡对你可是忠心耿耿啊!
  明湛:……
  他真的好想说上一句,“好吃,唯一的缺点就是非常难吃,如果不这么难吃,那它一定很好吃,可偏偏它就是挺难吃”。
  “不知道友可曾听过金凌城中的萃香居。”
  明湛微笑:“萃香居乃是金凌头等招牌,食客络绎不绝,很是有名。道友的手艺与它相比,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
  好家伙,这番话洋洋洒洒说出来,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在一顿猛夸。倘若让江逢月看见他给萃香居写的点评,绝对是一通惊天地泣鬼神的大爆炸。
  伏魔录心中腹诽,忽而见明湛望向秦止,眼中隐有求救的微光。
  “今日景色正好,不如赋诗一首,还请剑圣细细听来。”
  它还没反应过来,便听少年急急朗声道:
  “今见楼台烟雨中,
  更胜风光遍九州。
  把酒言欢喜相逢,
  赠我佳肴与亲朋。”
  奇怪。
  这实在不像明湛此人的性格,而今箭在弦上,他居然尚有闲心赋诗?
  伏魔录暗暗蹙眉,在心下品味一番,豁然开朗。
  原来如此,它也悟了。
  这首打油诗没有主题,歪歪斜斜的每句上都写着“美景佳肴”几个字。
  它横竖觉得不对劲,仔细看了半晌,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将每行第二个字相连,整首诗都写着四个字是[剑圣救我]!
  高,实在是高!难道这就是文化人之间的对决!
  伏魔录震撼回首,把视线落在一旁的秦止身上。
  不知为何,今日的剑圣似乎忧思忡忡,被什么事乱了心神,表现得心不在焉。
  好在秦止还算靠谱,黑眸一抬,很快给了回复:
  “寻他千百度,
  吾爱如朝露。
  柳绿花红日,
  素装烹午食。”
  若是仅看表面意思,这无疑是首献给爱侣的小诗,夸赞道侣清雅如朝露,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饭菜。
  江逢月听得心花怒放,用小拳拳打他胸口。
  不愧是剑圣!心思敏捷,这么快就听出了他的话中之意!想必已经想出了解决之策,靠谱!
  明湛如遇救命良药,将这首打油诗细细品鉴,笑意尚未绽开,便匆匆忙忙落下去。
  明湛静默不语,目光逐渐犀利。
  寻吾柳素,度露日食,他爱绿装……他爱女装?!这什么东西?!
  你在说啥玩意儿啊我的老兄???
  圆桌不远处,秦止幽幽叹了口气。
  他昨夜见到自己的小徒弟陆望走在街上,本想上前打声招呼,没想到那孩子居然鬼鬼祟祟进了女式成衣铺,出来的时候,手里甚至提了个小口袋。
  他从来不知陆望竟有这等喜好,看着男孩偷偷摸摸、不敢让任何人知晓的模样,心中不由生出几分疼惜。
  傻孩子,不过是这种小事,大胆告诉大家便是,何苦遮遮掩掩呢。
  至于明湛,一个化神期城主罢了,哪有他小徒弟的裙子重要。
  来都来了,干脆吃吧。管它那么多,不死就没事儿。
  一片沉默之中,云衡竖起大拇指,适时插话:“好吃,真的好吃,我还可以再吃七大碗!”
  陷入沉思的剑圣目露忧伤,半晌,下定决心握紧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