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仙侠修真 > 大周天 > 第五百六十章:金铃渡河
  第560章:金铃渡河
  陈应天特意从内城跑过来迎接自己,王狗蛋该做的礼数还是得做。他并没有自傲到,靠着崔判昨晚的赏识,就能横行霸道到谁也不认。众人看好的是狗蛋爷的未来,可没人说,这位爷不能在前期出个意外啥的。
  对于这些地下城里混迹了良久的角色,王狗蛋多少保持着一丝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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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陈老哥,老哥不在下面怎么跑到这里特意接俺,这,这让俺多过意不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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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清楚了来人的模样,王狗蛋的脸上挂满了淳朴的微笑。
  这位可是目前为止,自己在下头能够指望上身份最高的一个人了。
  自己家七爷不舍得下来,那么也就只有委屈这位陈老哥哥陪着自己一起走一遭。想着这个老哥也是内城主事的人物,这么早跑来外头接自己,也是煞费苦心。
  听着王狗蛋的话,陈应天大大咧咧的走上前,用提着酒坛子的手拍了拍王狗蛋的肩膀,随便把这一坛子好酒放到了他的怀里。或许是来的匆忙,陈应天这一身红衣主谱的衣裳都没有换下,在地下城也是格外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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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呦,王兄弟说的这是什么话来,咱们可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来着。你今儿这么大的事情,老哥哥我怎么能不来呢。安心,安心就是,楼里的当值已经做完了。
  现在我无事一身轻,又尚未当值。
  兄弟你才第二次来这里,东城那地界也是一窍不通。
  只要你不嫌弃老哥烦人,我替你当一回向导,带你好好逛逛咱们这地下的风光。
  这坛子酒可抱稳了,老哥我也就这一坛子存货,还是托人采购来的。当初酿造那一批“侠风”的酒肆绝迹了,这批名酒也就成了孤品的一批。当年不过十金一坛子,现在炒的有价无市,怕是数百金才能拿下一坛子孤品,还不一定有好酒之人愿意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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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虎爷是好酒之人,这一坛子“侠风”佳酿,配上雪羚羊的后腿肉,定能讨得他老人家欢心。
  这“侠风”好酒的滋味,荡气回肠,酒香极烈极醇,回味也是苦涩带甘。就是可惜我手上只有一坛子“侠风”,若是能凑齐另一坛“义胆”,这份见面礼在虎爷哪里也算撑得起台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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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心翼翼的对着王狗蛋叮嘱着怀中美酒的珍贵,陈应天这一次极下功夫。
  他知道王狗蛋这小子往后的好处,只能赶在他还尚未发迹之前,提前网罗人心,和他培养培养交情。这小子不管是在虎爷手底下,还是在崔判哪里,最后都会比自己混迹的发达。
  听着陈应天的话,王狗蛋顿时觉得手里变得沉重了好多。
  这么一坛子酒就要数百金,而且还是有价无市的玩意。瞧着酒坛子上不太干净的泥土痕迹,王狗蛋的手抱着酒坛抱的更紧了。他忍不住摇了摇头,开口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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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乖乖,这稀罕玩意这么金贵嘞?
  这么一坛子就得几百两金子,俺们庄上最有钱的老爷,当年娶七房小妾的时候也花不了这么多。陈老哥,你说说,那位虎爷,他老人家到底长的啥子模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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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里的一坛子“侠风”变得格外烫手,王狗蛋开始好奇,这位众人口中了不得的林虎爷,到底是个什么模样。一会儿就要去拜见他,提前知晓,也好有个心理准备。
  见到王狗蛋的惊讶,陈应天微微一笑。
  他点了点头,对着王狗蛋开口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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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兄弟啊,你以后却不得这种东西。
  几百金而已,气度放大一点,往后有些人那这些金银过来求你,看都不值得看他们一眼。你现在也是这地界有头有脸的人物,一会儿虎爷要是心情大好,封赏你一个油水极大的肥差,你这身份可就更加显赫了。
  要说这林虎爷吧,那也是响当当的一条好汉。
  虎爷他老人家一手制造了如今地下城四方霸主的局面,虽然说是一城四霸,可全部都以东城为尊。要不是下面的不愿意出现一城一统的情况,就凭虎爷他的铁腕手段,有生之年,一人制霸一城,成为名副其实的地下之王又有何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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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虎爷无缘修行,以武入境也是先天境界的好手。
  现在大家伙心里都门清,虽然做不到明面上的一人一城,在虎爷还在的时候,他老人家就是大家心里公认的地下之王。另外三城的人,也都敬畏虎爷,不敢造次。
  所以说,兄弟你能为虎爷办事,好处可是大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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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我还年轻的时候,曾经有幸一睹虎爷风采。虽然只是远远的看了一眼,虎爷那身姿威猛,老当益壮,一身的杀伐气息,多看几眼就让人心里发慌。可谓是一等一的枭雄气魄,兄弟一会见到虎爷,切记不能被他的气势惊到。虎爷最看不起的就是胆小懦弱的人,老哥我最多把你送到东城的胡同巷子。
  林虎爷自从十五年前,就鲜有在旁人面前出现过。老哥哥我也只是能模糊的记得虎爷的模样,我能不能走进虎爷的盘口,还是一个问题。若是能进去,自然最好。
  若是被拦着,后面就全靠兄弟你自己了。
  切记,一定要随机应变,不能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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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提着羚羊腿,一边领着王狗蛋在街道上穿梭。陈应天苦口婆心的对着他分析着自己所知道的情报,林虎爷不是一个善茬,所以想要成功从他手底下混迹一个营生,只有对准虎爷的脾气。
  王狗蛋昨晚的事情,传到林虎爷那边不难。
  更何况这一门行道差事是崔判亲手交代的,他多半也是和林虎爷提及过。王狗蛋昨晚的成名之战,堪称惊艳的戏剧,再高明的说书先生,怕也编不出这样的故事来。凡人之躯,生死决战,居然险胜了第三境的修行者。而且还是三境内曾经武道入境的铁臂张鲁。
  张鲁的实际战力,足以媲美五气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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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一个修行者,败在了一个毫无资质的年轻人手上。而且王狗蛋这少年除了干过几年农活,身子骨底子壮实一点,根本没有修行过武道。他一路逃荒过来,再结实的身体也饿虚了,然而昨晚要是给王狗蛋一把好一点的刀.........
  怕是张鲁会彻底从黄字榜除名........
  崔判看重的就是王狗蛋的潜力和天赋,虎爷应当知晓这个消息,对这个少年的血性十分欣赏才是。陈应天不敢说能明白崔判的心思,但是他多多少少也能猜测到一些。
  要知道.......林虎爷的年岁已高。
  凡人百寿已经是罕见,武夫入境先天境界后,可以无病无灾到百寿有余。配合灵药温补,虽然不能像修行者一样,数百载逍遥,也能活一个高寿,根底好的,二百余寿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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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虎爷年轻的时候受过不少暗伤,即使有着灵药温补调养,最多也就百寿有余的样子。
  崔判是特意要林虎爷来磨炼王狗蛋的,倘若王狗蛋能够修行,就可以讲他培养成自己人。真正的接触到地府的核心,倘若这小子爷和林虎爷一样,无缘修行大道。
  那么........他就是崔判选择的另一个代言人。
  等到林虎爷一走,这小子就会是下一个林虎,是崔判埋在地下城的另一枚棋子。混迹了这么多年,最基本的眼力劲,陈应天还是有的。
  他能明白,只要王狗蛋自己不作死,他往后的命格可是贵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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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是被崔判培养,还是继承林虎爷的位置。
  王狗蛋这个少年的未来,在这下面都是登峰造极的弄潮儿一般。陈应天不好明说太多,其中的道理让这个小子自己领悟去。大街小巷拐了不少弯道。陈应天终于领着王狗蛋来到了排水渠的水道旁,这里明明是白天,却也让人感到阴深深的,刺骨一般的寒冷。
  没有像王狗蛋他们头回进入内城那样,拿出符纸烧掉。
  陈应天的红袍上,垂挂着一个小金铃。
  铃铛里有着一枚薄薄的骨片,随着陈应天一摇动铃铛,清澈的铃铛声回荡起来,水面上逐渐升腾起朦胧的水雾。随着雾气的越来越浓,王狗蛋甚至有一种错觉,自己都在被四面八方的浓雾包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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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王狗蛋的惊讶,陈应天微微一笑。
  他摘下腰间的金铃铛,对着王狗蛋摇了摇,递到他的手上开口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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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让王兄弟见笑了。
  此物是地府标志性的唤魂铃,不同于外人进入地府焚烧的渡阴符箓和鬼头金,此物也算是地府当值人员的一些特权。持有金铃之人,只需在渡河旁用真气或者念力震动金铃,自然会有摆渡人来接引你入地府。
  这种小玩意,兄弟你迟早也得配一个。
  这物件我那还有,这一个送给兄弟你了。你好生收着,拿着此物渡河,总好过多给那些老鬼几枚鬼头金不是。瞧瞧,来接我们的渡船,来的倒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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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笑之时,陈应天将能够进入地府内部的信物金铃送给了王狗蛋。
  随着水面上的雾气越来越浓,淡淡的铃铛声还没有消散。水面上的雾气里,突然凭空焚烧,出现了一缕缕幽蓝色的火焰。雾中有鬼火,隐隐约约可以听到有水波荡漾的声音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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