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顽烈 > 顽烈 第80节
  就是这人饿着,非要她早起跟着来受罪。
  陈路秋和她堂哥顾闲的年纪一样大,长她七岁。
  陈家和顾家是世交,他和顾闲关系也很好。
  顾闲如今在国外读博士后,陈路秋在国内替他孝敬家乡父老,包括照顾他堂妹。
  跟顾闲比起来,曾如初跟陈路秋待的时间更长一些,关系其实也更好一些。
  陈路秋俨然像个妇女之友,跟他说话能百无禁忌。
  看到她走过来,陈路秋摇下车窗,长手伸过,去接她手里的东西。
  曾如初白了他一眼,才将东西递给他。
  那什么都不加的白米饭团是他要的。
  他去公司顺这条道,也完全可以自己下车去买,但他偏不去,非要来公寓楼下接她,让她跑腿。
  她眼下有事求他,也只好答应。
  陈路秋注意到她不满的小表情,脉脉含情的桃花眼微微一挑,有些好笑地说了句:“行了,回去睡吧,大妹子。”
  说完,车窗就又合上。
  引擎发动的声音也很快响起。
  陈路秋跟她不顺路,没那么好心再折转送她回住处,所以她便坐了公交回去。
  还好也就四站路,十几分钟就到了她住的公寓。
  一开门,瓜皮就哼哧哼哧地摇着尾巴过来迎接她,闻着香,不住的舔舌头。
  一副馋鬼相。
  瓜皮是只阿拉斯加,是曾忆昔养的狗。
  他大四那年实习的时候养的,后来要回江城,狗带着不方便,见她也喜欢瓜皮,便留给了她。
  “瓜皮”这名字也是他取得,她后来掰不回来。
  因为这狗只有听到“瓜皮”才会给点反馈,也根本不知道这不是什么好话。
  什么样的人就养什么样的狗。
  早知今日,她当初根本不会收留。
  今天起这大早就是瓜皮害的。
  半月前,她带瓜皮去了爷爷奶奶那边,大晚上的,它把爷爷最爱的那盆山茶给糟蹋了。
  花盆摔的四分五裂,泥土散落一地,悉心打理的枝叶花朵也全给它咬个稀烂。
  老人家疼了一年的宝贝就这样没了。
  爷爷那天看到这场面,险些气哭,后面一整天都没好好吃饭。
  这花是陈路秋之前送来的,他门道很多,尽弄些稀罕玩意。
  送来的这盆也是个稀罕品类,叫“十八学士”,白底红条,花骨朵颇为密集,品相也很好。
  若是能在这个呵气成冰,一地素雪的日子里绽放,必定是极好的风景。
  爷爷还等着它开了,再请几个老友来家里喝茶看雪赏花。
  元旦放了假,她肯定是要去爷爷那边看一眼,所以希望能买一盆好的赔他。
  不过即使买的那盆再好,但也终究不是爷爷自己细心呵护的那一树。
  本质只是在弥补她内心的愧疚。
  眼下也只好找陈路秋帮忙。
  她随随便便买的那种,老爷子必然看不上眼。
  当时,电话那边陈路秋听说狗干的坏事,笑的很过分,不管还是答应帮她的忙,但也提了几个要求。
  他不要她花什么钱,知道她这可怜兮兮的打工人也没什么积蓄,他也不缺钱。
  就是存心捉弄她。
  陈路秋这人亦正亦邪,帮过她不少,却也总喜欢“害”她。
  一时间还真分不清是帮她的次数多,还是“害”她的次数更多。
  有时候就是把她当小孩捉弄。
  还是三岁小孩,不能再多。
  她起来了就睡不着,没有睡回笼觉的习惯,吃完东西后,将屋里收拾了一下,又带瓜皮出去溜了一圈。
  阿拉斯加也是雪橇三傻的成员,这天气可能唤醒了它潜藏的基因,瓜皮今天兴奋异常,在雪地里横冲直撞,撒着四肢跑的飞快,她只好死命拽着绳,手都快被勒断了,掌心在不知不觉中被磨出一道血痕。
  老实说,她不止一次想过找口锅把这狗炖了,好换个清净。
  上午九点多,陈路秋给她发了个地址,让她去西区老宅拿花,又让她拿完东西赶过来洲际酒店这边找他,陪他中午吃个饭,过个元旦。
  根本不管她带着盆花方便不方便。
  好一番折腾,她觉得不如让陈路秋找个人将东西直接送到爷爷那里算了,当时是考虑着自己亲手送上会更有诚意。
  但陈路秋实在是太能找事了。
  在酒店附近的咖啡店,她买了杯耶加雪菲。
  香气馥郁,花香和果香的层次清晰。
  口感很好,唯一的缺点就是贵。
  当然,贵也全不是它的错。
  她没进酒店,不想感受里面的纸醉金迷。
  将连帽又拉至头顶戴着,一手捧着咖啡,一手缩在袖子里,两腿晃晃摩擦起热,搁外面吹风看雪。
  是干雪,落在衣服上不留痕迹。
  抖一抖衣料,就全飘走了。
  这酒店晚上一般有灯光喷泉秀,夏天的时候会有很多人过来看个热闹。
  但喷泉今天没开,池子里已经结了一层冰,花廊那边也缀着好些冰凌。
  她昨晚给沈邻溪打了通视频电话,跟她说这边要下雪了。
  沈邻溪说江城现在穿个两件套就可以的,脂肪若再厚实一点,完全可以不用穿秋裤。
  走神的时候,一辆超跑开至眼前,车轮碾着路面,带起一阵积雪。
  车上的人下来,裹着厚实的羽绒服还有点扛不住冻,连打两个喷嚏后,骂了句“什么鬼天”。
  听这腔调和措辞明显就不是北城的人。
  这人拿出手机,清了清嗓,给他“哥”拨通一个电话。
  通话的时候,从神情到语气都陡然客气起来。
  几分钟后,他喊的“哥”出来了。
  “哥!这儿呢!”他忙不迭地举起手臂,但羽绒服裹着有些紧,这举动还有点费劲。
  其实用不着这么大动静。
  就凭这车的造型颜色,依她以前那近视的度数不戴眼镜也能留意到。
  这人太过喜感,所以曾如初一直看着他,这时也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
  看清那人样貌时,眸光陡然一滞。
  酒店的旋转门外,男人身材颀长,穿着件黑色皮夹克,内搭同色高领毛衣,他颈线修长,明显就很适合高领。
  两条长腿裹在烟灰色牛仔裤里,裤脚塞进马丁靴,靴口处积着微微几许皱褶。
  这一身打扮,将他的那股轻狂和痞气衬的淋漓尽致。
  傅言真很快也注意到她。
  她也挺显眼。
  这附近就没几个人。
  她这么不躲不避地站在风雪里,一旁还放着盆山茶花,想不注意都难。
  隔一重风雪,三俩行人,四五载光阴,他们的目光再次胶合,瞳眸里再次倒映着彼此。
  傅言真看她的眼神很平静,没有半点波澜,就像是在看一粒无足轻重的雪。
  也不过一粒雪落下的功夫,他便撇开视线。
  曾如初藏于衣袖的那只手不自觉的一紧,指尖将掌心的破皮戳开,后面又不自觉的去捏衣角,那未干涸的血迹蹭上衣料,留下一点殷红。
  傅言真拾阶而下,几步走到车前,中间没再看她一眼。
  “哥,比赛五点才开始,您要不要再去玩一玩?”穿羽绒服的男人字眼里满是讨好。
  曾如初恍地想起来,北城要举办射箭比赛。
  就在这几天。
  射箭并不算一个很大众的运动。
  她对这东西的关注,也完全是因为他。
  “随便。”傅言真淡淡应了声。
  车门已被人拉开,他躬身进去,门很快就从外面合上。
  关门的动静带起一阵风。
  附近的细雪簌簌飞着,比其他处更为热闹。
  风里传来引擎发动声,没多久,车子早已驶离视线。
  但那几道轱辘印,却还在跟前。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