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仙侠修真 > 大魔王娇养指南 > 大魔王娇养指南 第21节
  他下意识退开一步,一手捂着眼睛吼出声来。
  他竟然躲不开一只猫的攻击。
  指缝间有液体流下,那该死的猫,抓坏了他的眼睛!
  草丛里忽然传来一声细响,扑簌,像是鸟儿飞起,但被他的长嚎掩盖。
  护院没听见,但紧接着后脑一痛,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扑通,高个儿护院倒地不起。
  在他身后,男孩看看昏迷不醒的男人,再看看自己手中沾血的石头。
  石头很大也很沉,他要双手才能托举。
  呃,最近给人开瓢的次数有点频繁,这项技能好像更熟练了。
  但与收拾乞丐头棒子不同,男孩丢下石头以后还伸手探了探护院的鼻息。
  嗯,有气儿。并且他眼珠完好,只是眼皮被抓伤。
  “谁给你的胆子,敢把我扔出去当诱饵!”白猫滚圆的杏眼里堆满怒气,“再有下一次,我挠死你!”
  男孩看着那个护院脸上整整齐齐的几道抓伤,忍不住缩了缩,猫爪子是真尖锐啊。多亏她不知道,这位徐小少爷是黟城的混世魔王,平时最喜欢虐待小动物,拔毛倒吊都算是轻的了。看见她这么漂亮的猫,徐少爷能忍住手痒就怪了,一定会派人追上来。
  这些因由,就烂在他肚子里吧,否则他的脸皮保不住了。
  事不宜迟,他转身向着护院的座骑走去。黑马不适应生人气息,打着响鼻往后退了两步,满眼警惕。
  男孩停住脚步,跟马儿对望。
  白猫从他身边轻盈跑过,丢下一句嘲笑:“怕了?”
  他咽了下口水,并不掩饰自己的忐忑。他从没骑过马,对一个八岁孩子而言,这生物很巨大了。
  白猫跑到马儿面前,对着它喵了两下,声音轻柔。
  男孩很确定高头大马是听不懂猫语的,但黑马居然垂下脑袋,飞快地平静下来。
  它望向白猫的眼神,还带着一丝恐惧和敬畏。
  “还用我三催四请么?”千岁不耐烦了,“快点上马,我们没空继续磨迹!”
  男孩抓着缰绳就往马背上爬。
  没骑过马,不代表没见过别人怎么骑马,但马儿太高,他人又小,尝试了三、四次才勉强爬到马背上,却踩不着脚蹬子。
  千岁笑道:“抓好马鞍,坐稳走喽——!”
  实际上,白猫一声长叫,敏捷跳到了马股上。
  猫爪一拍,黑马就撒开四蹄奔跑起来。
  男孩下意识抱住马脖子,只怕自己被颠下去。马行如风,林中的树枝抽在他脸上,一下就是好几道血凛子。
  这只小弱鸡,嘿!白猫籍他挡住自己,一边安坐马背,一边舒舒服服地欣赏他的狼狈。
  活该,谁让他方才将她提起来,用力砸到徐少爷的车顶上?这叫现世报,来得快。
  她看得痛快了,才好心提醒:“你快把马勒死了……勒得越紧,它跑得越快。”
  狂奔了数十丈,险些撞树好几回,男孩终于缓过一口气,发现骑马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可怕。
  再说他长于奔跑,腿力很好,可以紧紧夹住马腹。
  终于,又被两根树枝教训过后,他慢慢放开手,揪住了缰绳。
  白猫在他身后打了个呵欠。
  这小子学得好快啊,看来是等不到他摔得四仰八岔的画面了,不好玩,太不好玩。
  一刻钟以后,男孩控马的本领有了长足的进度,他试着掉转马头往北部而去。
  安抚使派人出城寻他,土地庙在西边,所以西边的官道一定是搜索的重中之重,他要尽快远离。
  这里是黟城近郊,没有什么大型猛兽,时常还能找到林中兽径,那是人类和野兽踩出来的小路。
  男孩偶尔抬头看看天色。阳光透过密林洒落地面,只有星点光斑。
  他是未时才出城的,又伏击又抢马,又狂奔了小半个时辰,这会儿阳光已经西斜,距离天黑不久了。
  黑夜会增加安抚使的军队搜索他的难度。
  第30章 可爱
  千岁也在后头叮嘱他:“今晚就宿在野外,别去驿站。”黟城里的军令,驿站会很快得到消息。如果他走在官道上,驿站还能向官家提供线索。
  男孩路过一条小溪,灌了整皮囊的清水,但没在这里停留,而是策马远远离开了。
  在野外,夜晚的水边不安全。
  最后,他找到一处避风的山坳,准备露宿。太阳仅残的一点余晖,也消失在山后头了。
  大黑马刚刚停下,草丛里居然跳出一只兔子,哧溜就往外就跑!
  大肥兔!男孩瞪大眼,跳下马就想去追。
  可他今天是头一回骑马,又踩不着马蹬,只能靠自己的腿力夹住马腹保持平衡。驰骋了个把时辰下来,双腿早就又酸又麻,这时下马,扑通一下就跪了。
  “咚”,兔子听到后头重物落地声,逃得更快了。
  就在这时,一双雪白的柔荑伸来,将兔子一下抱起。
  兔子惊慌蹬腿,但女郎抚了抚兔子脑袋上的软毛,它居然就安静下来,不再挣扎。
  虽然三瓣嘴还动个不停。
  千岁抱着兔子站在男孩面前,一袭红衣,眉开眼笑:“免礼!”
  那一下摔跪,他正好朝向她。
  男孩不顾疼痛,飞快爬起,拍了拍双腿。
  千岁轻呼一声:“你受伤啦。”声音里却全无心疼之意。
  从马上掉下来,他没摔断腿已是万幸,但走路已经不太利索。
  她的声音里哪有半分真心?男孩也不为意。这一回是他疏忽了,骑马都没摔着,反倒是下马险些摔个狗啃泥。
  他见到肉食在前,就忘了危险,下次不会了。
  他看了看千岁,那双小手几乎和怀里的兔子一样白。这千金小姐并没有亲力亲为的意思,所以他只好忍着痛,一瘸一拐找来石块架了个围塘,又去收集树枝树叶。
  可是前几日下雨,深山的树叶还潮湿,不容易点燃。
  他想了想,又去刮取木棉树上的棉絮,这才点起了一捧营火。
  深秋的夜晚寒凉,在效区尤其需要火焰的光暖。千岁也情不自禁靠近,顺手拍断两根圆木,递给他一根:“坐吧。”
  把圆木当凳子坐好,男孩才从怀里取出两个馕饼,看她一眼,又多取一个,然后烘在火边。他心细,下午虽然急着出城,也没忘了买好干粮再上路。
  男孩看着千岁怀里的兔子,咽了下口水。
  “看什么看?”她白他一眼,把兔子抱得更紧了,还捏了捏它的长耳朵,“兔儿多可爱啊,你为什么要吃兔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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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岁不喜生水,这才纡尊降贵出手,砍下一截毛竹,取竹筒架火烧水。
  男孩卷起裤腿,正在处理伤势。方才从马上掉下来,腿先着地,他用手撑着。万幸腿没摔折,但是双手都擦破了,膝盖更是疼得厉害。
  他用清水简单地冲洗伤口,将树叶和泥砾都冲掉,露出底下看起来红紫可怖的伤口。
  千岁在一边看着,信手往不远处指了指:“这是牛膝草,这是三七……”顺口点出三、四种草药来,“去取来捣烂敷治伤口,可以快速止血,又治跌扑肿痛。”
  男孩依言都去采来,在她掏空的竹节里捣烂了草药,敷到伤口上。
  下一瞬,他的脸部肌肉狠狠抽搐了一下。
  痛,痛得匪夷所思。
  那感觉,就好似有人拿着七、八根钢针在他血肉里一阵翻搅!
  千岁看他额上冷汗涔涔,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不由得同情地叹了口气:“药性是冲了一点……忍忍吧,谁让你运气不好,这附近找不见止痛的草药。”
  她真不是故意的?男孩看也不看她,闭上眼默默忍耐。
  好一会儿,痛感才慢慢降低。他抱臂坐在圆木上,许久不动。
  这时水烧开了,咕嘟作响,和跳动的火焰、金黄的馕饼,以及围坐火边的两个人构成了一个独立的小世界。
  有只狼獾子夜行,不小心闯入进来,盯着火焰大吃一惊,却又对火上的东西垂涎不已,小眼睛滴溜转个不停。
  要是这里只有男孩一个人,说不定它就直接开抢了。
  找死!千岁瞪它一眼,美眸中杀气四溢,狼獾打了个寒噤,夹着尾巴掉头就溜。
  这东西好战难捉,肉质又酸臭,谁也不想吃它。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火边已经烤着好肉了——洗剥干净的兔子被串在树枝上,在塘火的烘烤下焕出金红的色泽,油脂一点一点沁出来,闪着诱人的光。
  就连千岁都咬着唇想,这兔子果然比看上去更肥。
  “可以吃啦,再烤就老了。”
  男孩取下烤全兔,虽然被烫得呲牙咧嘴,还是勉强将兔子撕成两半。
  烤得恰到好处的肥兔,轻轻一撕就皮肉分离、焦香四溢。
  男孩抓起兔腿,一口肉、一口饼,吃得不亦乐乎,毫不顾及形象。奔波大半日,唯有美食可以解忧。
  千岁却要讲究得多,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把小银刀,剔骨切肉,把肥嫩的兔肉塞进馕饼里,这才小口小口吃起来。
  皮酥肉嫩,肥而不腻,火候倒是刚好。她看了男孩一眼,没料到这小子烧烤的功夫还真不错。想来他在荒园、桥底没少烤过食物,颇有心得。不过她还要埋汰一句:“只放了盐巴,味道太单一。须得再加些辣粉、孜然才香。”
  兔肉烘烤前只抹了两遍盐巴,对于讲究的千岁大人来说,调味自然是大大不够。
  男孩听若罔闻,继续吃得津津有味。他把兔肉啃得一丝儿不剩,末了还舔了舔手指,意犹未尽。
  千岁皱眉:“脏死了,你这习惯真要不得。”把水囊丢过去,监督他反复洗手,直到手上一点儿油脂都不留。
  男孩忽然指了指自己咽喉。如今她已经拿到愿力了,该开始给他治嗓子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