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仙侠修真 > 大魔王娇养指南 > 大魔王娇养指南 第22节
  “别急。”她却不紧不慢,“没听过病去如抽丝?我的愿力还没有那么丰沛,动动手指就能治好你。”
  男孩目光一闪,没忽略了“丰沛”二字。也就是说,只要她的力量足够,是可以一下子就治好他的?
  第31章 琉璃灯
  “眼下只能以药力为主,神通为辅。除了每日子时治疗之外,还要灵药温养。如此七日,药到病除。”
  七天!男孩的眼睛亮了,只要七天,他就能像正常孩子一样开口说话。
  “你并非先天残缺,还记得嗓子怎么坏的么?”千岁上一次探查病情时,就发现他喉中有伤,声带被毁。
  他摇了摇头,面色平淡。
  “无妨。”她轻描淡写,“以后白天吃药,晚上施术。明日起就找个药铺子抓药煎服。”
  男孩当然不会有异议。他今日又是担惊受怕,又是长途奔波,方才还受了伤,早就困得狠了,这会儿在地面铺好那卷提花缎布,翻了个身就睡着了。
  “猪一样的,好吃好睡。”听他鼻息越发均匀,千岁轻哼一声,目光却移到他腿上去,甚至走近了伸手轻按两下。
  果然不出她所料,肿起来了。草药生效也要时间,若是明天还这样子,他就不能骑马赶路。
  林子里安静下来。千岁伸手,掌心缓缓浮现一只琉璃灯,其形如菡萏,将绽而未绽,维妙维肖,可惜颜色灰白黯淡,像是褪尽铅华,表面更有无数裂纹自下而上延伸,仿佛下一秒就会碎裂。
  那裂纹大小不一,深浅不一,深深碍着千岁的眼。
  她端详半天,叹了口气,取出得自杨奇行的玉佩和八卦镜,直接投了进去!
  “嗤嗤”两声轻响,两样东西不见了,琉璃灯底部却冒出一小团火焰。芯焰太小,虽然还在燃烧,却是颤巍不定,看起来可怜极了,像是随时都会被风吹熄。
  然而这盏灯终于是亮起来了,由内而外焕出光芒。虽然晕黄浅淡,甚至比不上烛火明亮。
  从无到有,她终于踏出了这一步。
  她竟是将杨奇行珍视的玉佩和八卦镜,都当作了琉璃灯的燃料。
  千岁与人间的修行者不同,其他人都将力量贮于丹田,她却存在这只玻璃灯中。
  这盏灯里,存着她的愿力、她的修为。
  据说,它也曾华彩灼灼,光芒万丈。
  这会儿,千岁面上已经没有往日的咄咄逼人,眉眼间覆上一层沉重。她缓慢磨挲着琉璃灯表面出神,感受灯身传来血肉相连的楔合。
  “我们还有时间,希望来得及。”她对宝灯喃喃自语。灯光一明一暗,似是对她的回复。
  睡着的男孩,忽然咕哝一声,翻了个身。
  千岁望了他两眼,忽然走过去拎开他裤腿,纤纤玉指泛出浅淡金光,在他两边膝盖上分别轻按几下。“便宜你了。”
  男孩即便在熟睡中,也能觉出伤处传来的清凉舒适之感,原本紧蹙的眉头不由得放松下来。
  膝盖的红肿,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褪下去。
  琉璃灯才刚刚亮起,她就透支了一点力量,替他医治伤口。
  千岁一瞬不瞬瞧着,又掐指算了算时间,发现一切如常,这小子并未像前几次两人肌肤相触时那样冒出红疹。
  她懂了,轻轻“切”了一声。
  就以这时,草丛里忽然簌簌一响。
  千岁指尖的琉璃灯一下消失,她缓缓转过头去。
  ¥¥¥¥¥
  天还没亮,男孩醒来,身体沾了露水有点沉重,但腿上的疼痛却减轻许多。
  他试着屈膝,好像不咋疼了,只是创口看起来还有点吓人。
  草药那么好用?
  “你倒是睡得香。”声音从左上方传来。男孩一抬头,就望见千岁倚坐在树枝上,纤长的双腿一荡一荡地。
  他走上两步,差点被个软物绊倒。低头一看,地上赫然躺着一具狼尸!
  这狼好大,看着比他还要重得多。
  男孩摸了摸脑门儿,背上有两分寒气。多亏千岁守夜,否则他早变作这头黑狼的夜宵了。
  “今日份的肉食有了。”
  “……”狼要吃他,她却想着吃狼。她这是将他当成了诱饵?
  男孩取出自己贴身的小刀,认命地准备割肉。黑狼死去两个时辰了,尸体开始僵硬,不那么好下手。
  可是刀尖还未碰到狼尸,千岁已经晃到他面前,一把捉住了他的右手腕。
  他飞快缩腕,如被蜂螯。
  千岁对他的异常视若无睹:“乱来。你这样,会坏了一张好皮子。”这头黑狼油光水滑,她昨日用了点巧劲,瞄准它的双眼打了个对穿,这才没伤着一身皮毛。臭小子倒是大开大阖,一上来就要钝刀割肉。
  她伸手抓起狼尸,下一秒,它就不见了。
  男孩眼睁睁看着这一幕,想起前几日她手里的食盒也是这样出现又消失。
  她一定是将东西藏去某个看不见的地方了。
  不过,她早可以这样做,也早可以剥了狼皮,为什么偏偏要把狼尸搁置到清晨?
  难道是为了让他看上一眼?
  不可能的,他一转眼就将这念头抛去九霄云外。
  女人,真是莫名其妙。
  “想死就往前多走两步。”
  男孩刚迈开两步,听见她这么说,足下就顿住了,一动不动。千岁虽然毒舌,但她神通广大,而且很少出错。
  她这才微微一笑:“再往前是个陷阱,用来捕大型猎物的。挖得很深也很用心,可以将你连人带马都陷进去。”
  她可没有那么无聊,这里地处荒野,陷阱八成是猎人用来抓捕虎、熊等大型猎物的。
  他遵从她的指引,小心翼翼牵着马避开陷阱。
  就在这时,赤红的金线从叶缝中透过,千丝万缕,照在地面。
  日出东方了。
  就这么一眯眼的功夫,千岁不见了。竹篓里倒跳出一只白猫,不紧不慢踱了几步,在晨曦里弓着背伸了个懒腰。
  ……
  这个白天,男孩基本都在马背上度过。除非必要的休整,否则他一直策马往西北方向而去。
  安抚使下令追查他的行踪,黟城附近的村镇就那么几个。他若敢逗留,被抓住的机率大增。
  与千岁商量以后,他就决定整个白天都用来赶路,以期比追兵更快一步。
  走得越远,越是安全。
  入夜以后,千岁就能以人形出现,足以应付更多危险。
  可是走出不到六、七里地,忽闻前方喧哗。
  白猫从竹篓里探出来,按着他的肩膀:“往前往下看。”
  男孩依言看去,不由得一惊。
  第32章 撞破
  这里山走蛇形,盘曲蜿蜒,他一低头就看到对面半山腰上,有两支队伍正在激烈厮杀!
  一方有五十余人,护着十几辆大车且战且退,队伍后方有男有女,皆是面带惊恐;另一方人数不到三十个,皆是精壮汉子,撵着前头的车队穷追不舍。男孩亲眼看到其中一人灰巾包头,接连砍翻了一对男女。
  劫道!
  他自小在黟城长大,从未离开城池,但在南来北往的人们口中也曾听过外头的险恶。此情此境,像极了人们谈之色变的山匪劫道。
  天很亮,千岁现在是只猫,而他只有几岁。
  男孩迅速评估眼前形势,果断掉转马头,半点都不曾犹豫。山匪的注意力都被前方的肥羊吸引,他又立在阴暗的树影里,只要快速离开,谁也不会注意到他曾经来过。
  可惜,天不从人愿。
  有个女客被匪徒追砍,与车队分离。大刀落下,她一抬头恰见二十丈外有一人一马隐在林中,与山匪不似一伙儿。危急关头,她都来不及细看对方长相,本能地向他伸手尖叫:“救我,求你救我!”
  身后匪徒一刀剁掉她半个脑袋,鲜血喷溅而出,凄厉的呼声戛然而止。
  但她的呼声已然惊动对方,山匪群目光齐刷刷看过来,就见林中有一匹快马奔行,在树影的掩护下越逃越远。
  匪群中有人沉声道:“老八,杀了他!”
  砍死女客的匪徒应了一声,抓起染血的长刀,跳上自己的马就追了过去。
  ……
  男孩策马狂奔,不久听见身后蹄声密集,鼓点一般敲在他心口上。
  追兵撵上来了。
  这结果并不意外,他初学骑马仅仅一天,怎比得上山里来去如风的强盗骑术娴熟?
  白猫从背篓里冒出头来看了一眼,坐实了他的想法:“最多再有三十息,他就能赶上你。”
  男孩无暇分神。
  在陌生的山林中全力策马已经耗去他全部注意力,这里地形复杂,只要稍有不慎,就是人仰马翻的惨烈后果。
  咦,等等,人仰马翻?
  他眼中有精光闪过,忽然抓着缰绳,调转方向。
  白猫大奇:“你做什么?”他这么一变向,与后骑的距离反而变小。山匪要追上他就更容易了。
  后面那人面露喜色,显然以为他惊慌过度、看岔了方向。
  可是木铃铛跟随新主人的时间虽然不长,千岁却已经见过男孩多次涉险,知道他鲜少自乱阵脚、忙中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