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穿越重生 > 灭明 > 第214章 褪下明光铠
  李自成又将目光转到步枪,即使香水成功,有了足够的银子,生铁还是难以买到,吴二毛到现在还是杳无音讯,其实,也是他太心急了,这才几天,吴二毛恐怕尚未到达目的地。
  在书房踱了几步,他忽地有了一个主意,既然西宁步枪的射程远超弓箭,将来上了战场,枪手们基本不用与敌人近身肉搏,那他们身上的铠甲,不就是一种摆设吗?其实比摆设还不如,明光铠重达数十斤,比步枪还沉,穿在身上多有不便,若不是为了防护敌人的箭矢,谁愿意穿着数十斤的铠甲在战场奔跑?
  数十斤的铠甲,加上数十斤的步枪,别说是人,就是战马驮起来,也会费力,士兵的负重太多,必然影响作战能力,战斗力难以提升上去。
  既然铠甲已经丧失了他原本的作用,那还不如……
  李自成猛地拉开门,冲何小米一挥手,“小米,走,去操训场看看!”
  “是,大人!”何小米急忙点起亲兵,护卫着李自成,一行人大摇大摆向着操训场而去。
  原先步枪数量少的时候,士兵们受训,是在匠作坊的后院,但现在步枪已经达到一百四十余支,匠作坊的后院根本容纳不下这么多的靶子,士兵们便在操训场竖起靶子,进行射击训练。
  此时的操训场,并没有战马,看来李过去城外训练骑术去了,但整个操训场还是相当的热闹,既有士兵们训练刺杀、对攻,也有士兵在进行体能训练。
  操训场的东北角,竖起了一大片的木耙,士兵们或站或蹲,在紧张地进行着瞄准,李自成并没有打扰他们,而是放轻脚步,缓缓来到枪手们的身后。
  “射击!”
  随着马有水一声叫喊,顿时传来“砰,砰,砰”的声音,子弹呼啸着冲向木靶,又发出“嘣嘣”的撞击声。
  李自成待这一波射击完毕方道:“有水,兄弟们训练得怎么样了?”
  马有水回头一看,这才发现李自成来到操训场,忙翻身叩头,“大人!”
  “有水不用多礼,快快起身!”
  “是,大人,”马有水站起身,拱手道:“这批兄弟训练差不多有一个月了,再过两天,就要换下一批兄弟了。”
  “嗯,”李自成微微点头,现在只是普及射击技术,不可能让士兵达到纯熟的地步,将来给他们配备了步枪,还可以继续射击训练,“兄弟们的准头如何?”
  马有水忙对身边的传令兵道:“立即去靶位查看,大人需要确切的数字。”
  “是!”传令兵带着数名士兵,转身向木靶跑去,趁着枪手们正在装弹的机会,挨个检查了木靶,然后迅速跑回,跪在李自成的面前,“回千户大人,士兵射击者一百四十二人,射中靶心者二十八人,另有中靶者六十三人,其余五十一人脱靶!”
  李自成目测了一下,射击的距离大约在四百步,这已经是西宁步枪的最佳射程了,士兵们开始训练的时候,大概是二百步,能有接近一半的士兵射中靶心,成绩应该算是不错了,按照这个水平,若是在战场上,基本上能集中头、胸等要害部位。
  士兵们已经装弹完毕,正在瞄准木靶,只等马有水下令了。
  李自成挥挥手,让马有水前去下令,以便士兵们完成这一轮的射击。
  “砰,砰,砰……”
  又是一轮射击,马有水趁着士兵们装弹的时候,再次来到李自成的身边,“大人,这些吃了回门茶的笨蛋,这一轮射击,恐怕比刚才还要差点……”
  李自成突然来到,士兵的心里受到波动,成绩稍微差些也属正常,若是士兵们做到“心中有枪,眼中无物”,那一定是令人恐怖的军队了,他含笑不语,却将目光投到枪手们身上,“有水,士兵们身上早就湿透了吧?”
  “那肯定是,现在已经是六月天,这种天气,就是在田间地头走一遭,也会大汗淋漓,何况是在操训……”马有水抹了把脸上的汗水,抬头看天,可惜现在才是辰时,离中午收操还早。
  李自成若有所思地点点他,“有水,训练的士兵中,有两个完整的总旗吗?”
  “有,大人,现在有一百四十二支步枪,除了两个完整的总旗,差不多还有大半个总旗的士兵在操训。”
  李自成云淡风轻地道:“那好,让那两个完整总旗的所有官兵,将铠甲脱了!”
  “脱了?”马有水的两个眼球顿时在眼眶中高速转动起来,几乎涨破眼眶,“大人,若是脱了铠甲,将来上战场的时候,恐怕难以适应这几十斤的重量……”
  李自成淡淡一笑,道:“有水,你觉得士兵一旦配备了这种步枪,还需要铠甲护身吗?”
  “啊?”马有水立时清醒过来,不禁换了脸色,眉开眼笑道:“大人是说,要给这两个总旗的士兵配发步枪?”
  “暂时还不行,现在这种步枪太少,士兵们需要训练,等将来有了足够的步枪,再给他们配发吧,若是不配发步枪,要兄弟们如此辛苦训练射击又有何用?”
  “大人,属下明白了!”
  马有水大喜,虽然西宁步枪现在的产量严重不足,不知道何时才能配发到士兵手上,但大人如此安排,显然是要给他的士兵最先配发,通过这一个月的射击训练,他早就知道这种步枪的威力,真要上了战场,敌人根本无法近身,简直就是士兵们的靶子,西宁步枪,完全就是战场上的远程打击火器,说不定比朝廷的火炮还要好使。
  像担心李自成反悔似的,他忙跑到训练的士兵面前,传达了李自成的命令,那两个总旗的士兵,正嫌天气热,痛痛快快地退下了身上的铠甲,扔在一边。
  马有水又小跑着回来,“大人,这些铠甲如何处理?是不是留着将来扩军时用?”
  “不用,”李自成朗声道:“你让其余的士兵,将这些铠甲送至匠作坊,让工匠们回炉熔化了。”
  “化了?”马有水再次瞪大双眼,“大人,这么好的明光铠……”随即明白过来,有了步枪,还要什么明光铠?忙道:“大人放下,属下这就安排!”又让亲兵将操训场另外一侧正在进行实战练习的士兵过来,将这些铠甲送去匠作坊。
  李自成看着褪了铠甲的士兵,发现士兵们的神色轻松不少,不过,他又发现了一个问题,明光铠虽然笨重,但穿在身上非常气派,特别当明军强大的时候,外族只要见到明光铠,恐怕就要吓得屁滚尿流,这是明光铠给对手施加的心里压力。
  西宁军一旦褪下明光铠,尚没有统一服装,无论将来战绩如何,也免不了给外界一个杂牌军的印象,不行,既然褪了明光铠,必须设计一套统一的军服。
  虽然给士兵统一着装需要一大笔银子,但与明光铠相比,简直就不值一提,关键是什么样服装,在这个时代,除了明光铠,只能是布装了,但选择什么样的制式、颜色,还是有讲究的。
  李自成的思绪飞到后世,无论高中还是大学时代的军训,专用的服装都是迷彩服,不仅中央之国,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在使用迷彩服,只不过图案上有一些区别。
  无论是西宁地区,还是中央之国,境内都是多山,杂草树木遍地都是,正需要这种服装进行伪装,只是按照大明时代的工艺水平,恐怕做不出迷彩服的化学材料,没办法,只能选择布装了,不过,可以印染上迷彩那种图案,算是大明时代的迷彩服。
  迷彩服有三色的,有四色的,李自成甚至还见过六色的,不过,这些图案太复杂了,在没有机器的时代,还是简单点,最后他决定选择一种茶绿两色的,茶色接近枯枝、黑土、城墙,绿色接近草木。
  至于具体的图案,李自成实在记不清了,看来只能让人设计出来,自己参与挑选,一旦认准了,再做定型。
  第一批迷彩服,先给刚才褪去铠甲的百余士兵定制,根据季节的不同,每名士兵至少要准备三套,春秋季单衣、夏季短衣、冬季棉衣。
  这样的军服穿到士兵身上,最初可能引来非议,只要坚持下去,特别是在步枪的支撑下,一旦西宁军的战斗潜力挖掘出来,必然成为西宁军的一道靓丽风景。
  军服的事,由李自成定下来了,但还差着名字,李自成想了想,也没什么特别的称呼——后世的任何称呼对这个时代来说,都是新奇的,最后定下名字——迷彩军服。
  李自成离开操训场后,直接带着亲兵,在市坊上找到一家印染厂,向他们讲述了军队的需求,让他们按照自己的要求,印染出一部分图案。
  店家起初不肯,对于这样的奇装异服,除了军队,根本没有市场,何小米待要瞪眼,却被李自成一把拉住,“小米,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你背熟了吗?这些军律,不仅要记在口中,更要放在心中!”
  何小米顿时面红耳赤,讪讪道:“大人……”
  李自成笑着摇摇头,“小米,我不希望下次再看到类似的事情。”
  “是,大人,属下以后保准不再犯了……”
  李自成给出二两银子的定金,道:“这种布料,军方的需求很大,而印染不是只有你们一家,如果你不能按照我的要求,下次我会找别人,机会只有一次!”
  “是,是,我一定按照军爷的要求去做!”店家见了银子,赶紧一叠连声,并且记下李自成口述的要求。
  李自成倒是不但心版权问题,迷彩服一旦问世,只要对普通的百姓有吸引力,以汉人的模仿能力,不过三日时间,便可满大街都是迷彩服晃眼,除了动用军队的力量,谁也拦不住。
  真要出现这样的光景,说明士兵在百姓的心目中,有着极高的地位,对西宁军来说,这倒是求之不得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