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穿越重生 > 特种部队:谁与争锋 > 第七十八章格东哨所
  三国边境的地貌特征是最复杂的。
  边界线交点以东是戈壁、草原和丘陵地貌,森林覆盖率是逐步提升的。而以西多为沙漠和戈壁,但由于呼伦湖的存在,上、下游附近都有绿洲的存在,海拔起伏不大,但也不是一马平川。
  格东哨所,位于三国边境线正南方向一百公里左右,毗邻呼伦湖下游,坐落于附近地势最高的戈壁岭上,属于前沿侦察点,具有很重要的战略意义。
  哨所不过是警戒分队、哨兵执勤的固定场所,自然也有大有小,大的像214哨站那样可容纳百余人,小的只能容纳两三人,供哨兵暂留休息,设置一个瞭望台。
  格东哨所因为是战略前沿观察点,所以规模不算小,除了必要的瞭望台,还有两处营房和基础的防御工事,可容纳一个排左右(30人)。
  根据214给我的信息,格东哨所由一个班的战士长期驻扎,他们的任务就是驻守哨所,随时观察周围的情况,每天的巡逻也都在周边,不会走太远。
  不过,每天都会有其他哨所的战士巡逻到这里,休息一晚上后,第二天再由此出发。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里算是一个巡逻的中转站。
  其实,如果不是因为灭了一个走私队,导致我们没有穿越沙漠,我们是不会来到这个哨所的。
  没办法,行军路线被一个走私队改变了,我们不得不提前进入三国边境敏感地点,执行战略侦察任务。
  至于远行军的特训任务,就在侦察中进行吧,反正所谓的侦察任务就是去往各种地方,路程差不多。
  对于我们来说,如果远行军的过程中没有实战,那就是特训,但如果有实战,那就是侦察。
  我们每个人的负重都在三十公斤以上,早上出发时我们是跑着穿过开阔地的,就当是早操了。一共就三十公里的路程,我们今天是肯定能赶到的。
  如此高强度的行军标准,大概也只有我们特种部队能做到了。
  我们穿着雪域伪装衣,仿佛和这白雪皑皑的戈壁融为一体,能够识别出来的,大概只有臂弯上那鲜艳的国旗。
  下了一夜的雪,已经没过了脚踝,跑起来非常的费力,最主要的,温差太大,导致积雪融化的很快,地面格外湿滑。
  宋豪一个不留神,差点跌落到山坡下面去,幸好孙小武眼疾手快,否则真要滑到几十米的山脚下,很有可能摔断腿。
  宋豪坐在地上心有余悸,拉下战术围巾哭丧着脸:“我他娘的快疯了!这是什么鬼天气!这才几月份?”
  段弘毅把他拉起来,拍拍他肩膀说道:“走吧,这点苦就吃不了了?这是边防战士的日常,别说下雪,就算下刀子都得巡逻。”
  “巡逻有一天三十公里的吗?还是这样鸟不拉屎的地方。”
  我安慰道:“知足吧,还有比这里更恶劣的地方呢,有谁知道?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知足常乐。”王子栋提醒道。
  “对对,宋豪乐一个。”
  宋豪皮笑肉不笑:“嘿嘿!”
  “……”
  什么边塞风光、大漠美景,哪还有欣赏的心情?我们现在的心情,和取经差不多。
  对于军人来说,脚下的每一寸热土,就是我们存在的意义。踏冰卧雪,何尝不是一种锤炼?
  猛虎突击队的第一次实战规模不大,但相信他们都对战争有了基本的认识,眼界的开阔,是铸就一个精锐之师的必要条件。
  徐磊抱着步枪,气喘吁吁的说道:“是谁说只有三十公里的?那只是直线距离,我们已经爬了六个山头,这已经有二十公里了吧?连哨所的影子都没有!”
  蒋文明:“我已经绝望了,走吧。”
  王子栋摇摇头说道:“我只关心到那之后吃什么,我现在贼饿!咱们的罐头已经没了,早知道警卫排来的时候,我们要点好了,光给子弹不给给养……”
  我笑了笑,拍拍手说道:“都加把劲,到开阔地之后我们再跑一段。放心,边防哨所的伙食特别好!跟咱东北虎比肯定差点,四菜一汤还是能满足的!”
  “真的?”
  众人的目光看向孙小武,因为都知道孙小武是我的老战友,我知道的事,他自然也知道。
  孙小武面无表情,说:“是真的,你们有点出息。”
  “嘿嘿嘿,赶紧的!”
  一说到吃,大家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了。
  我们从214哨站出发到现在,除了王子栋抓到的那条蛇,几乎都是压缩饼干和红烧肉罐头,吃的我们快吐了。
  毕竟这大漠中没有什么活物,就算有也没用,从健康的角度考虑,我们现在需要补充维生素,可这破地方没什么绿植是可以吃的。
  现在谁要是给个苹果,我们一定感激涕零。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从地图上显示,我们终于接近了格东哨所。
  这里的地势比较高,到处都是人工种植的荆棘林,踢开脚下的积雪,沙子的确不多了。
  “在那!”
  段弘毅惊喜的指着山腰处白色瞭望台,要不是仔细看,还真的难以发现,毕竟周围一片白色的海洋。
  我扛着步枪,吆喝道:“兄弟们,走起!能好好吃顿饭、睡个安稳觉了!”
  “走走走!”
  也不讲究什么队形了,大家兴高采烈的穿越荆棘林,向着山坡上的瞭望台跑去。
  三天两晚,几乎都在赶路,找的两个宿营点都不是很安全,谁都没有睡踏实,我们太需要休整一下了。
  我们的给养几乎耗尽,这个哨站就是我们的救命稻草一般。
  荆棘林一直延伸到哨所的铁丝围墙处,我们刚走出荆棘林,忽然从围墙左右侧翼的壕沟里各窜出两名战士,瞭望台也支出来两把95式班用机枪。
  这种机枪是制式武器,拓展性虽然有待于提高,但性能卓越,一梭子就是75发,这么近的距离,可以直接把我们打成筛子。
  这阵势把我们吓了一跳,不用想都知道,他们枪里肯定都是实弹。
  我马上带头举起双手,高声喊道:“兄弟们!自己人!”
  其他队员也都举起手,脸上写满了真诚。
  右侧的一个下士举着步枪,高声喊道:“武器这么先进,头盔上那么多零碎,谁跟你们是自己人?少废话,都给我放下武器!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我们携带的枪械是95-1式自动步枪,是他们手里的95步枪升级版,装配了各种瞄具和榴弹发射器,看上去就特别的先进。而头盔上更是配件众多,简易夜视仪、手电筒、通讯器视频镜头等等……
  “他娘的,这么嚣张?”王子栋低声骂了一句。
  “都别动!放下武器!”
  我观察了一下他们每个人,确定他们身份没问题后,连忙命令队员们照做,真要是起了冲突,后果不堪设想。
  枪就是战士的生命,作为职业军人,被缴械的滋味可不好受,尤其是被自己人缴械,心头都窝着一股火。
  “都不许动!退后五米!”
  这下士居然得寸进尺了!不过这口气我只能咽下,示意大家退后。
  虽然我们放下了武器,但边防战士们还是一脸的紧张,谁都没有放松。
  这个时候,瞭望台里走出了一个人,大概175左右,皮肤黝黑、眼睛特小,军衔是中士。
  我越看越觉得熟悉,等他走近之后,我惊呼道:“熊人班长!”
  这人叫吴雄,当初我们在边防作战的时候,他曾带着两个老兵担当我们的向导,因体格强壮、皮肤黝黑,像黑熊(熊瞎子)一样,所以大家都亲切的叫他熊人班长。
  那次任务持续了一周左右,在短短时间内我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吴雄微微一愣,毕竟能够叫出他外号的,那可肯定是熟人。
  “你谁啊?”
  我拉下战术围巾,兴奋的说道:“我啊!你他娘的不认识了?”
  吴雄瞪大了眼睛:“我靠!陈锋?怎么是你?”
  “哈哈哈!来抱一个!”
  这人曾经也是和我一起穿过枪林弹雨的,那就算是同生共死过,尽管交集不多,但在这穷乡僻壤,能够遇到熟人还是一件很开心的事。
  蒋文明叹声对段弘毅小声嘀咕道:“战斗英雄哈,到哪都有熟人。”
  段弘毅:“闭嘴。”
  “……”
  孙小武毕竟和段弘毅吵了一架,哼哼道:“怎么说呢?不管我们在哪拉屎,都有人给我们送纸。”
  段弘毅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大概是不想和孙小武闹的太僵吧……
  说完,孙小武走上前,像模像样的敬礼喊道:“熊人班长!还记得我不?”
  “哈哈!小武!你脸上的疤怎么搞得?”
  “呃……一级机密。”
  “机密你大爷!”
  “哈哈!”
  故人相见,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所有人都看着我们三个寒暄,都有点摸不清头脑,尤其是边防战士们,因为他们不知道我们的身份。
  吴雄开怀大笑,眼睛眯成一条缝,对他的战友喊道:“好了,他们是老虎团的,都收了吧!今天的事你们可以吹一辈子,把他娘的特种部队都缴械了。”
  我们:“……”
  吴雄把我们让进哨所,搭着的肩膀说道:“早上团长和我联络的时候,说今天会有特别来宾,我还以为有敌人来了呢!搞得我提心吊胆!”
  “那你也不用这么小心吧?我们穿的也不特殊啊?臂章和国旗你不认得啊?”
  吴雄在耳边小声说道:“吃过亏、上过当,我不敢大意。”
  “此话怎讲?”
  他把我拉到一边,低声说道:“今年年初,血蜘蛛扮成我们的装束,灭掉了我们一个巡逻队,一个活口都没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