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仙侠修真 > 替身仙子想回家放牛 > 替身仙子想回家放牛 第59节
  又说是由鹊仙的心脏所化,他们飞到天上去,看看仙鹊岛的心在哪里。
  大概选了一个位置,落地,撸起袖子就开始找,砍了面上的树,挖开土层,不管不顾地往里挖。
  挖到一半,发现不远处有个隐蔽的洞口,看样子也是人挖出来的。
  忙活半天,原来有现成的,二人抬头,不由得相视一笑。
  入了洞,转了个九曲十八弯,下到深处,进了一个山洞,里面有很多白色的石头,便是书上说的仙心石了,很容易就跟外面的石头区分开。
  这石头是暖的,像玉,却不透光,入手时可以感受到其中澎湃的灵气。
  洞内东南角还有两条凳子,上面搭了几块木板,做了个临时的床,被褥和枕头已经烂得没法看。
  床尾有个木箱,他们打开一看,满满都是被雕琢打磨成婴儿拳头大小的白玉石头。
  旁边竖了块板子,用碳笔写满了字,蓬英捡起来看,“鄙人乃玄音阁第八代掌门玄真子是也,其幼子患有先天心衰之症,故寻仙心石三枚,以心血喂养九九八十一日后,心石由白转红,便可暂为替代人心……”
  板子上记录的,大概是这位朴实善良的老父亲留下的关于仙心石的诸多注意事项。他离去后,给儿子换了心,儿子得救后回来还愿,便坐在山洞里磨了整整一箱的仙心石,任后来人自取。
  木板有三块,第一块腐坏最严重,之后两块新旧程度各不一,字迹也不大相同,应是后来人补写的。
  第二块木板上说,仙心石再厉害,终究也只是一块石头,换了石头心的人,会变憨。没错,上面写的就是“憨”。具体是如何的憨,没有详写,只说因人而异。最后补充,能活就不错了,管他的呢。
  阮小花说,“毕竟是石头做的心,哪能跟真的比,憨就憨吧。”
  蓬英点头。
  第三块木板上说,石头会坏,一块最多管十年,日子一到就会裂,人就要死,情绪起伏大,坏得更快。普通人的心头血,放光了也只能养一块,修为高的,最多也只能养三块,家里亲戚多的,建议多拿几块,坏了还能换。
  后面还有备注。
  ——憨点好,石头不易坏。
  这便是仙心石的弊端,修道之人,一生何其长,十年二十年,不过弹指一瞬,仙心石管得了一时,管得了一世吗?
  仔细想想,其实也合理,不然这天下就该乱套了。
  阮小花取了三块石头,又去外面弄了一块石板进来,将那木板上的文字篆刻誊抄,免得板子烂掉,前人总结出的经验白白可惜了。
  她是孩子世上唯一的亲人了,最多只能养三块。拿多了浪费,不够再来取吧。
  再说,月华心她早晚要拿回来的,三十年,足矣。
  取了石头,他们直奔魔域。
  阮小花没有去过魔域,印象中那里到处都是坏人,追杀月华的人里,也有不少魔域人,还有一些无门无派的散修,他们大多受雇于人,背后的主子不乏那些所谓的名门正道。
  她不想让人发现行踪,蓬英把她变作巴掌大小,正要习惯性塞袖袋里,动作一顿,改装进衣襟,用宽大的外袍遮住。
  手心柔软的触感尚在,蓬英偷偷闻了一下,香香的,跟她身上的味道一样。
  他虚指在胸前画了一个隐蔽的法阵,这样一来,旁人就看不见她也感觉不到她了,“可以出来看看,认认路。”
  “好。”她低低应一声。
  人变小了,声气儿也变弱了,听起来软乎乎。紧接着胸前动起来,衣襟处先是探出来两只小白爪子,又冒出来一个圆圆的黑脑袋。
  以幽旻河为界,往北尽是魔域地界,这里一年只分两季,极昼和极夜,夏至之前是极昼,过了夏至便是极夜。
  这地方不太适合植物生长,光照不够,阮小花在心里盘算,得给孩子重新找个地方。
  “我们先过鸿蒙桥,这桥横跨幽旻河,旻就是天空的意思,意思就是这里的天空是黑色的,河水也是黑色的。过了桥就是天海城,是魔域最大的,也是唯一的一座界外城,为了通商方便,是建在通天之门以外,免得有坏人混进魔域。”
  阮小花惊讶,“你们也怕坏人!”
  蓬英说:“那当然,魔族、妖、人,只是种族的差别,人族修士里有败类,魔域当然也有好人,有普通的老百姓。”
  阮小花轻轻点头,半晌想起自己变得很小,他可能看不到,于是“嗯嗯”两声。
  蓬英时刻都在关注她,哪能看不到呢,这时只觉得她可爱。找到仙心石后,她心情变好了,话也变多了,可想到她马上就要堕魔,他又不禁担忧……
  过了鸿蒙桥,进入天海城,她眼睛更是瞪得老大,认真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阿逢的绣神山或许可以效仿魔域,也在山外建一座城,与外界通商。如果她能活下来,在魔域站稳脚跟,便能利用职务之便给予绣神山支持。
  还有九华山,楚鸿声心中有愧,若她出面,向他讨点钱来给绣神山开荒,再‘建议’他从绣神山进购灵谷灵药,他必然不会拒绝。
  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跟楚鸿声翻脸,也是想借助九华山的势力为自己谋利,她的孩子总不能白死。
  人食妖已成习惯,月华只是妖族在人修世界处境的一个缩影。
  她就算变得再强,个人力量终究是有限的,孩子也不可能躲躲藏藏一辈子,如今的妖族便是那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想彻底改变妖族的处境,需要多方的支持,再以此为基础,让自身变得强大,才能吸引强者加入,从此站稳脚跟。
  说来说去,都是为了孩子,她又不是活菩萨,也没什么大志向,一切的出发点,只是为了自己。
  脑子里胡乱想着这些事,蓬英已带她穿过那百丈高的黑色巨门——通天之门。
  视线一转,短暂的眩晕和黑暗后,他们出现在灯火通明的大殿内。
  这是蓬英的寝殿,阮小花随意扫了两眼,只是简单寻常的布置,但用材用料和做工都极为考究,简单来说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高贵中还带了一点小朴素。
  蓬英把她从怀里捧出来,她摇身变作正常大小,他双手来不及撤回,控在她腰间,视线不由跟随,只觉那腰极细,极软……
  阮小花抬起头,看见他脸从脖子开始红,很快就红到了顶。她不由生了逗弄的心思,身体前倾,“怎么,没碰过女人?”
  蓬英引颈,别开头,不回答。lijia
  她轻轻往他喉结吹气,看见那处艰难地滚动,她双手搂住他脖颈,垫脚贴近他,靠在他肩头,“我这个人,从来都信守承诺,答应什么都给你,就是什么都给你。”
  她如藤蔓攀附着他,红唇在他下颌留下蜻蜓点水一吻。
  他瞳孔倏地放大,不可置信捂着下巴,“你……”
  她笑若春雪初融,“你不是喜欢我吗,你让我如愿,我也让你如愿。”
  蓬英被她随随便便一点小花招耍昏了头,他不愿她堕魔,不想给她魔息,他会好好疼她,爱惜她,不希望她再经历痛苦折磨。
  可是稀里糊涂的,被她牵着哄着,还是带她来了魔息池。
  入池前,他骤然清醒过来,猛地把她从岸边拉进怀里,“不行,你不能下去,会死!”
  下一刻他嘴唇覆上一物,柔软的唇瓣贴上来,凶猛噬咬,有豹子的矫健灵活,亦具备猫科动物专属的绵柔细软。
  她抓住他的弱点,毫不留情迅速攻占,他舍不得推开,被她牵引着,两个人一起滚进了魔息池里,在黑暗的池水里,她在他耳边低声诱哄,“来。”
  如雾般的黑色魔息以口相渡,瞬息间,黑暗、恐惧、死亡……如有实质般将她包裹,神魂割裂的剧痛袭来,她不由发出一声痛呼,蓬英猛地醒来,两指按在她额心,试图将魔息引出,然而已经来不及。
  “小花,花儿……”
  蓬英靠在池壁上,她埋首在他颈侧,用力呼吸,“我可以,我一定可以,我不会死……”
  魔息入体,无可挽回。蓬英只能抱紧她,亲吻她冰冷的发顶,给予精神支持,“我相信你。”
  她体温快速流失,牙齿咯咯打战,在他怀中剧烈地颤抖,蓬英无法想象这种痛苦,但每年的魔息大殿他都会去看,满地打滚哭爹喊娘都是轻的,有人甚至会被活生生痛死,更有甚者,不堪折磨会拔剑砍掉手脚,再引颈自刎。
  浑身血脉逆冲,神识如被凌迟,痛,是生不如死的痛,三分理智尚存时,她屏住呼吸,右手按在他后颈,“来。”
  蓬英茫然,“什么?”她颤着手牵引他,在他耳边低语,“和我……。”
  蓬英震惊,如一记耳边雷,振聋发聩,好半天没反应。她久等不来,气恼在他肩上用力咬了一口,鲜血在唇齿漫延,甜腥味更激发人心恶念。
  “还要我来教你吗?!”
  可他确实不会啊,蓬英慌里慌张的,只好生涩地去口勿她,莽撞地推进。人之本能,自然而然,他微妙找到一丝灵感,返身将她抵在池边。藤蔓依附大树,一池黑水荡漾起来。
  月光照在他的脸上,白雪在他胸膛融化。
  魔息蜕体,艰难而漫长,不知是池水还是汗水,一滴滴顺着他下颌淌,白光如闪电在脑中劈过,蓬英闭上眼,在她耳畔低语,“漂亮姐姐,好喜欢你。”
  极昼之地不辨日夜,四下无人,黑纱重落的魔息殿,光影浮动,颠簸在一重又一重掀起的巨浪中,爱与痛纠缠。
  仿佛有一把巨剑,又像一场大火,在她识海中疯狂劈砍,炙烤着神魂。此时天降甘霖,涌动的潮水不息,抚去伤痛,带来无边快慰,使她仍有余力去抵抗无穷无尽的苦痛折磨。
  也许是她足够坚强,也许是这办法真的管用,总之,她活过来了。
  这是一次新生,从头到尾的蜕变。
  寸断的经脉重连,撕裂的神魂重组变得更加强大,淬体完成后,满池黑水沸腾翻滚,化为一股股黑色魔灵气,灌涌进她的身体治愈满身伤痛,疯狂留下的痕迹也一并消失,她身上爆发出的那股澎湃魔气险些将大殿的屋顶掀翻。
  蓬英把她抱回寝殿,安置在床榻上,五指梳理她柔顺的长发。她双眼紧闭着,总是哀愁凝起的眉峰终于舒展开,深睡中粉唇微启,毫不设防。
  他心中满是宁静、惬意,凑近她脖颈,轻轻地呼吸,将这气味刻入肺腑。他的月亮,终于能睡个好觉。
  置之死地而后生。
  谁说她天赋一般,她天生就该修魔,以前只是走岔了道。
  重逢并不算晚,往后余生,彼此为伴,所有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
  她行动力超群,醒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在心上切个大口子,哗哗往碗里放血。
  很粗犷,用的还是蓬英在路上买小食顺手捎来的土碗,碗里放了三块白玉石头。
  大半碗血,正好把石头全没住。等到石头把血吸饱,吸得一滴也不剩,仙心石就算成了,等待期间,正好找材料炼制一具傀儡身。
  楚鸿声告诉她,只在野兽的肚子里找到孩子一截指骨,别的什么也没找到。
  为什么害她?当然是挖她的心。尸骨去了何处?当然是吃掉,磨成药粉,在黑市里高价售卖。
  为什么知道得那么清楚?月华就是这么死的。
  放完了血,蓬英扶着她躺下,她静静地看着帐顶出神。他转身将碗放入宝匣,置于聚灵阵中蕴养,随后取来伤药为她包扎。
  她转过头,眼中冰雪已消融,目光柔柔的,整个人安静又平和,“蓬英,谢谢你。”
  一靠近她,蓬英就不由自主想到昨天发生的事,想起那盈满掌心的柔软触感,无端端升起的那丝旖念,使他耳廓通红。
  他低头专注包扎,不去看别处,瓮声瓮气,“不要老是谢我了。”都已经做过那么亲密的事,说谢实在见外。
  蓬英偷瞟她,她垂眸不语。他不高兴地鼓鼓腮帮子,纱布小心打了个结,将她衣衫轻轻拢好。
  屋子里太静了,四壁上镶嵌的明珠也是冷冰冰的白光,这冷光下她的脸苍白如纸,失了太多的血,她很虚弱。
  他两手撑在枕畔,忍不住俯身靠近她,在可以感受到彼此呼吸热度的距离时,她偏开脸,“可以烧一盆碳吗,这里好冷。”
  “啊!”蓬英猛地直起身子,尴尬摸摸嘴角,“我马上去弄!我马上去!”
  殿中的侍女早就被遣散了,只留下一位信得过的老管事负责打理庭院,其余事他都亲力亲为,也不嫌麻烦。
  蓬英刚打开门出来,老管事立即迎上来,蓬英吩咐他弄个暖炉过来,再把屋里照明用的宝珠换成太阳那样橙金的,又要温和不刺眼,房间还要全部铺上地衣。
  “啧啧啧。”大姐蓬云从柱子后面冒出来,“你还会怕冷?”
  蓬英挺胸,“怎么,我不能怕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