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仙侠修真 > 魔尊拜佛说菩萨骗我 > 魔尊拜佛说菩萨骗我 第16节
  “哦,原来楚仙尊是你的师父啊。”他冷笑了声,道:“方才是姑娘自己答应的,此事就此扯平,她出言不逊,你也骂了回去,不是吗?”
  十七一时语噎,不知如何反驳。
  可让她道歉,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当然,让那圆脸当众踹回来,那更不可能。
  不远处的楚南琛见她说不过对方,便起身打算帮她处理,可没走两步,忽听她说道:“原来李掌门的目的,是为了给自己女儿出口气啊。”
  她学着方才李屠阴阳怪气的语气,怼了回去,“李掌门既然理解我护师心切,那我自然也会理解李掌门护女心切。这样吧,我们既然都是仙门中人,那便以仙门人的方式解决,如何?”
  “请讲。”
  “今日不是群星大会么,便让我与你女儿比上一把,若我输了,那我便接受你女儿提出的任何条件,在场所有人作证,不得反悔。”
  似乎对这个提议很感兴趣,李屠还未说话,圆脸便从他身后站了出来,“那若是我输了呢?”
  “你输了,便当着所有人的面,对我师父三拜九叩地道歉。”
  那圆脸听完,面露犹豫,十七又趁机激道:“怎么,堂堂掌门之女,连挑战都不敢接下么?”
  “谁说我不敢,接就接!也别等明日还是后日了,现在就比!”
  李屠还想说什么,这次却被女儿制止,“爹,你放心,我一定会赢的。”
  圆脸的神情十分坚定,在她看来,楚南琛不过是废人一个,教出来的弟子又能有什么本事?
  并且,绝对不能将比试时间定在之后,否则谁知道她为了赢自己,会去想些什么办法呢。
  见她胸有成竹的模样,李屠便答应了下来,“好,我们接受你的提议。现在就开始比试,可有意见?”
  “没意见,现在就现在吧。”十七道。
  她心想,刚好可以趁这个机会,来检验一下这些日努力的成果。
  既然双方都没有意见,聚仙宗宗主自然也没有意见。于是场上还未开始比赛的那两位便退了下去,换上了十七和那圆脸。
  圆脸名叫李莎,是李屠的独生女。他们青莲门主修近战武术外加阵法,通俗点说就是拳脚功夫。
  当然,并不是普通的拳脚功夫,他们的每一个招式里包裹着灵力,因此需要躲掉的并不是拳脚,而是拳脚里输出的灵力。
  聚仙宗主修剑法,所以十七是提剑上场的。长剑都是统一派发的武器,并没有什么特别。
  两相对视,行礼,一声锣敲下,比赛便开始了。
  李莎率先攻了过去,速度极快,双手拳峰之前竟悬有小型的圆形阵法,脚下更是踩着两个一模一样的阵法,像影子一样跟随着她移动。
  十七提剑抵挡,她这些天的努力没有白费,比起刚入宗时,她如今的剑法要熟练流畅许多,抵挡起她的攻势来毫不费力,甚至还能找到空隙去反攻李莎。
  当然,她的攻击也都被李莎用手上的阵法一一挡住了。
  场上的情形一时僵持不下,不远处的聚仙宗宗主看着,面露讶色,戳了戳一旁的楚南琛,道:“欸,你这徒弟是你自己教的?”
  “没有,我不曾教她任何东西。”
  闻言,那抹讶色逐渐变成欣赏,“那你这个徒弟天赋不错啊,这才入宗不到半月,进步竟然如此之大,搞得我都想翘过来了。”
  楚南琛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好好看比赛,别睡觉。”
  “啊,我没睡觉啊。”宗主挠挠头,万般不解。
  那边比赛仍在僵持着,双方似乎都还在试探阶段,毕竟谁也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实力如何。
  云宓不知何时出现在围观的人群里,还带着江逸一起。他们原本是来看大弟子和大师姐比赛的,没想到钻进人群后才发现,台上正打得不可开交的竟然是十七。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云宓第一反应便是冲她大喊道:“十七冲啊!打倒对面!你是最厉害的!”
  话音刚落,十七便突然挨了一拳。
  “......”江逸在一旁低声道:“云宓,你还是别说话为好。”
  云宓只好讪讪闭上了嘴。
  那拳还好只打在了左臂处,虽有灵力冲击到骨头,但只要忍一忍,便不会影响她出招。
  可是这一拳,对李莎来说却意味着试探已经结束,十七的真正实力已被她了解得差不多了。
  她唇边勾起一抹猖狂笑意,将拳峰和脚下的阵法放大了一倍,轻蔑道:“不亏是废人的徒弟,我还以为多厉害呢。呵,那我开始认真了哦。”
  又是一句废人,十七听得怒上心头,正要提剑掌握主动权时,却被李莎抢先一步攻了过来。
  这次的攻势不同于上次,这次她不仅速度极快,且招式迅猛无比。似乎是那四个法阵在发挥作用,她的每一招打在十七剑上的力道都极大,震得剑身嗡鸣不断。
  十七逐渐落了下风,云宓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忍不住喊道:“十七!找准机会反攻呀!再这么打下去真要输啦!”
  江逸在一旁拉了她一把,“你先别说话,十七这时候打扰不得。”
  他话音刚落,只听“嗡”的一声长鸣,十七的长剑在遭遇最后一击重击后,顿时碎成了碎片,哗啦啦散了一地。
  楚南琛倏地站了起来,心道,不好!
  李莎趁此良机,迅速发动法阵内的灵力,那拳峰上的法阵突然射出一道光束,直逼十七双眼。
  她立即闭上双眼偏头躲过,却仍是被光束擦到了极小的一部分。
  一刹那,火辣辣的痛感顿时从眼部袭来。场外负责裁判的弟子见情形不对劲,连忙紧急叫停。
  第14章 吃醋?
  台上台下皆一片担忧之色,场边的弟子刚敲下锣叫停,人还未走上去查看情况,便听十七喊道:“我没事!别暂停!”
  台下的云宓比她还急,“十七!你伤的可是眼睛!”
  “比赛本就不能避免受伤,我是聚仙宗的弟子,更加不能坏了规则。师兄!继续!”
  无法,他只好再次将锣敲下。
  “倒是有点骨气。”李莎冷笑了声,做好攻击准备,再次攻了过去。
  本以为十七这回招架极难,连她自己也这么以为,可没想到对面攻过来的时候,她竟无比清楚的感知到了对面的杀意。
  李莎的招数在她的听觉里、嗅觉里、感知里,全都变成了有形的,且异常明显。
  就好比,眼睛未伤之前她只有一双眼睛。而眼睛被伤之后,她拥有了三双眼睛,并且其中一双还是无死角的。
  于是众人便看见,失去视觉的十七,反应比之前还要更加迅速。
  怎么回事?李莎停止攻势,蹙紧了眉头。
  她怎么反应比之前还要快了,并且,似乎拳脚功夫也一点也不输自己,聚仙宗何时主修近战武术了?
  现在不仅李莎懵,就连十七本人也是懵的。
  她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学习剑法的时候她很吃力,付出好多的努力才能达到和别人一样的效果。打斗之时也容易被套住,脑子里总想着学过的招式,而不能根据自己的第一反应做出招架。
  可没了剑,她就轻松许多。不仅身体,连带着脑子也轻松许多。敌人攻过来的时候,她的身体能比思维先一步做出反应。
  或许,这就是天赋?那看来自己不太适合学剑。
  正想着,那边的李莎不甘心,再次牟足了劲儿攻过来。
  一个人的灵力是有限的,李莎打斗了这么长时间,灵力似乎差不多已经到极限了,所以攻势比起之前要慢了许多,就连阵法也小了一点儿。
  十七与她过招之时,仔细瞧了一眼她手上悬着的阵法,而后在体内驱动灵力,试图像她一样做出一个阵法悬在手上。
  可她毕竟没有修习过,驱动了好半天也没能成功,不过倒是把灵力都聚集在了双拳上,使得一招比一招力道足,一招比一招速度快,打的李莎很快便落了下风。
  台下的云宓见情势反转,连忙叫好:“就是这样!十七打她!打她!呜哦——”
  一旁的江逸也不阻止她了,眉间紧蹙,微眯着一双眸子,目不转睛的盯着台上十七的招式看。
  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可他又察觉不出来,到底是哪里不对劲。
  片刻后,李莎被一拳打飞到了场边,猛吐出一口血来。谁胜谁负,顿时高下立见。
  随后场边弟子敲锣,宏声宣布十七胜出。
  台下的聚仙宗弟子欢呼着,云宓连忙跑上台抱着她蹦蹦跳跳,“十七,你好棒!我还以为你要输了,没想到你又把局势给扳了回来,你也太厉害了吧,我以后也要像你一样这么努力。”
  十七不好意思地低头笑了笑。
  江逸在一旁拉了拉激动的云宓,“好了,十七眼睛受了伤,赶紧让她下去找五长老治疗吧。”
  “哦哦,对对对!十七走吧,我扶你。”云宓正要伸手去扶她,却被她制止。
  她虽然看不见,但能感受到方才被她打飞的李莎在哪儿。于是望着她的方向,扬声道:“喂!愿赌服输,说好的当着所有人的面,对我师父三拜九叩的道歉呢?”
  一众目光齐齐朝李莎望过去,她气得一张圆脸又红又胀,转头向台下的父亲投去求救的眼神。
  李屠见状,便准备上前打圆场。
  还未走上台,又听十七道:“堂堂青莲门掌门独女,不会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出尔反尔,言而无信吧?哎,罢了罢了。早知你们青莲门的人是这般,我就不同你打这个赌了。”
  一时间,所有人皆向他们父女二人投去鄙夷的目光,看得李莎脸上臊的慌。
  十七正要转身离去,忽听身后叫道:“谁说我要出尔反尔?不就是三拜九叩吗,我跪就是了!”
  说完,狠狠剜了她一眼之后,便朝观战台上的楚南琛走了过去。
  却没想到,楚南琛并未站在原地等她,而是径直朝十七走了过来,正好与李莎擦肩而过。
  众人懵圈,随后便看见他们的三长老,面无表情地将十七横抱起来,一声不吭地转身走了。
  所有人都不曾注意,场外一棵大树上,自比赛开始便停留着的一只乌鸦,突然扑扇着翅膀飞走了。
  夜合峰。
  楚南琛将她抱回了自己的房间,放在椅子上,然后弯腰去查看她的眼睛。
  正当他将她的眼皮轻轻掰开一条缝,一缕金光顿时溢了出来,转瞬即逝。
  他愣了愣,以为是自己看错了,便没在意,继续查看她的伤势。
  “师父,你怎么不等李莎给你磕完头,道完歉再带我回来呀?我这伤没多大事的,我自己能感觉到。”十七乖乖坐着,说道。
  “我不需要她给我道歉。”他直起身,去斗柜里拿医药物品。
  十七听着,又开始为他气愤,“怎么不需要?需要的!她那么说师父,理应向师父赔礼道歉!”
  “十七。”他忽然淡淡叫了她一声。
  默了片刻后,背对着她叹了声气,“我感激你维护我,可今后,不要如此了。我从未教过你什么,最多不过是帮你治好了一个小病症罢了。我的事情......你今后不要再管了。”
  她一下子懵了,“师父......我是做错什么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