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乡村傻子医圣 > 乡村傻子医圣 第138节
  每天下午五点以后医馆关门歇业,李狗蛋就会去镇上周边转一转。
  在天水镇的附近有很多的池塘,这些池塘大多是荒废着的。
  李狗蛋却有了主意,现在是五月,他可以用这些池塘来养大闸蟹,到了十月月的时候就可以丰收了,又是一笔收入。
  说干就干,李狗蛋一口气买下了三十多亩的池塘。
  又买来了大闸蟹的秧苗投放进去,做完这些以后,就静静的等着大闸蟹标肥膏满可以上岸的日子了…
  这天他正在医馆里面给病人看病,兆碧萝和李奇山两人手里拎着大包小包的,突然走了进来。
  李狗蛋看向他们,微微皱了下眉,问话的语气并不怎么欢迎他们的到来。
  “你们怎么来了?”
  兆碧萝讪讪的笑了笑,“我听你龙叔说你在镇上有个医馆,所以想来看看。”
  “顺便给你带了一点我们自己种的菜,在这镇上喝口水都要花钱买,我和你爸呀,把我们家在山里的那几亩地全部收拾了出来。”
  “以后自己种点儿瓜果蔬菜,反正从小牛村到这儿也近,有时间就给你捎点儿过来,也能节省一些开支。”
  兆碧萝说这话时,倒是真的有那么几分像农村为了孩子着想的老父母。
  但事实上,他们却是一对抛弃了儿子十六年的父母,如今再想来补偿会不会有些太晚了?
  李狗蛋眼底一闪,语气却依然冰冷道,“不用了,我在这儿开医馆,要是连一口水一把菜都买不起的话,那还开什么医馆?”
  其实现在的李狗蛋,虽说没那么富裕,但也是没那么缺钱的。
  只要他想要钱,随便在哪个达官显贵面前露一手,财源就会滚滚而来。
  只是更多的时候,他不屑于这样做,比起给那些达官显贵们治病。
  李狗蛋却更愿意更替这些生活不怎么富裕的穷人看病。
  因为那些达官显贵们,就算在自己这里求医无门,他们有钱还可以去其他的大医院,总有人能够治好他们的病。
  实在治不了的,到了李狗蛋这儿他也会治,不过收取的诊金是十分的高昂的。
  但是再怎么高昂,对于那些富人来说,也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
  而这些穷人,平时就连买点儿菜都抠抠搜搜的。
  如果在自己这儿治不好他们的病,那么他们大概也不会再想着去治疗了。
  毕竟现在的医院,一进去就跟烧钱一样。
  老百姓的日子是活不起,死不起,病不起。
  故而也因此,李狗蛋在天水镇,甚至是整个绥河县的威望越来越高。
  龙华这时走了出来,见兆碧罗夫妇来了,赶紧搬过凳子招呼着他们坐下。
  “大山叔,兆姨,你们来了呀!”
  “呦…还给我们送了这么多东西,我昨天还在跟小李说,这镇上买的蔬菜都跟小牛村自己地里种出来的不一样,今天你们就给我送过来了…”
  龙华这么说是为了缓解李狗蛋和他父母之间的尴尬。
  兆碧萝听了这话倒是很欢喜,赶紧道,“你要是喜欢啊,以后赵姨每隔两天来给你送一次。”
  “好啊,那我可就有口福了!”龙华笑着说道。而就在这时,兆碧萝忽然眼尖的注意到正在医馆的角落里啃胡萝卜的兔子。
  虽说长着白毛的兔子都差不多,可兆碧萝盯着小宓却越看越觉得眼熟。
  那天他们被康有招和赵大宝关在了房间里,就是一只兔子突然从窗户里跳了进来,拖住了时间,才让他们撑到了执法人员赶到。
  “你这兔子养的挺好的,膘肥体壮,怎么只养了一只呢?”
  兆碧萝突然说了这么一句,听到赵碧萝的话,在墙角的兔子忽然浑身起了一阵哆嗦。
  膘肥体壮这个词用在除了人以外的任何动物身上,都不是一个好词。
  因为那样说明这个动物马上就要被宰了吃肉…
  李狗蛋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你们还有事儿,没事儿?”
  “如果没事儿的话,你们就回去吧,送来的这些东西我收下了便是,我这儿还要给病人看病。”
  李狗蛋开始赶客。
  李齐山看到他这个态度略有不满,微微皱起眉,但兆碧萝赶紧拉了拉他,笑道,“行行行,那你先忙你的,我们这就回去了。”
  说着拉着李奇山走出了医馆,来到外面候,李奇山冷哼一声。
  “你看看他那个态度,我们俩人才死里逃生,他难道不知道吗?”
  “可是竟连半句问慰都没有!实在是不像话。”
  兆碧萝叹了口气,“唉,有什么办法呢?那孩子心里对我们有怨气,怪我们当年抛弃了他。”
  “也确实,我们的确不配当别人的父母,如今他怎么样都是应该的…”
  兆碧萝说着,眼角又红了,抬手擦了擦眼角,拉着李奇山往外走了去。
  “走吧!走吧!咱们回家吧!”
  在他们走后,龙华有些嗔怒的看着李狗蛋。
  “我说小李,他们毕竟是你的爸妈,如今他们也回来了,并且有心悔过,你又何必这样冷冰冰的样子呢?”
  第186章 捡到失忆的露莎
  今天是镇上的集会,附近一些村子的村民都会把自家的农产品拿到镇上来卖,换点儿钱。
  而每当有这样集会的时候,大街上总会有一些不知道从哪儿赶来的乞丐。
  向往来的人群,伸手讨点儿钱什么的
  有的村民手头宽裕一些,或者是心善一些的人,也都会给他们五毛~一块钱的样子。
  但是今天在街头多了一个女乞丐,男乞丐有很多,但是女乞丐却是极为少见的。
  那女人筚路蓝缕,蓬头垢面,长长的头发结成了块儿,遮挡在眼前,让人看不清楚她的模样。
  女人跌跌撞撞的走在大街上,看起来有些疯癫。
  当然了,这年头如果不是智力上有所缺陷的话,只要有手有脚也不会落得个沦为乞丐的地步。
  女人眼神空洞,赤着双足走在被太阳晒得如同锅底的大路上。
  浑浑噩噩的来到了李氏医馆门口。
  她站在那儿,望着里面忙碌着的李狗蛋,眼神开始慢慢的聚焦,似乎在回忆着什么,嘴里还流着哈喇子。
  李狗蛋正在医馆给病人把脉,龙华则忙着在柜台前给他们配药,突然看到外面的女乞丐,不禁皱了下眉。
  龙华一向心地善良,平时也会有乞丐来医馆里面乞讨,而她都是会不吝啬的,给他们点儿吃的,甚至是给他们点儿钱。
  龙华转身去了厨房,拿了几个馒头和葱油饼,又拿了我五块钱出去,正准备塞到女乞丐的手上。
  但是那女乞丐却突然晕了过去,吓的龙华尖叫一声。
  “啊!你…你…这是怎么了?没事儿吧?”
  龙华伸手小心翼翼的推了推她的身子,可是女乞丐倒在地上,没有半点反应。
  在里面的李狗蛋也被惊动了,走出来看到这情形,上前替女乞丐把了把脉。
  这不把脉还好,一把脉,李狗蛋就立马发现了端倪,此人脉象强健,应该是习武之人。
  但是却因为受到了巨大的惊吓之后,痰迷心窍以至于心神混乱,便成了这个样子。
  说人话就是,这个人她本来不是个疯子,因为受到了某种巨大的刺激,所以一时疯魔了。
  李狗蛋叫了两个人快将她抬到医馆里的小床上去。
  但女乞丐的身上脏兮兮的,也没有人愿意碰她,那两个人男人都是捂着鼻子,硬着头皮将她抬了进去。
  龙华又打了一盆洗脸水来给女狗蛋擦了擦脸,等她的脸擦干净之后,李狗蛋才赫然发现,她居然是那个在古墓里的女人露莎!
  这让他不由得震惊万分,一十瞪大了眼睛,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居然会在这种情况下又碰到露莎。
  而且她还正好来到了自己的医馆外面,这真的只是巧合吗”
  当时古墓里凶险万分,露莎被他用银针刺晕了过去之后,本来李狗蛋是想带着露莎逃走的,但那会儿里面情况十分威胁,他们自己要逃命都十分艰难,更别说带着一个昏迷的露莎了。
  何况她本来就是史塔克一伙的人,死不足惜,所以当时李狗蛋才抛下了她。
  却没有想到露莎竟然福大命大的逃了出来,只是不知道她后面经历了什么,为何会变成如此疯魔的样子?
  李口袋拿出银针,在她的几个穴位上扎了一针,这几针下去可以疏散她的痰迷,至少可以让她恢复的像个正常人。
  再被扎了针之后,露莎就昏睡了过去,李狗蛋又让人把露莎抬到了后院。
  那儿还有一间空置的房间可以给她睡。
  忙完这一切之后,送走了医馆里的最后一个病人,李狗蛋拉了一张椅子坐下,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在思考着。
  龙华走了过来,刚才龙华见李狗蛋看到女乞丐洗干净脸之后的反应,她也看在眼里,不由地问道,“你认识她?”
  李狗蛋也不打算瞒着龙华,点了点头承认,“认识,那她是什么人?”
  听他这么一说,龙华倒是很好奇那个女乞丐的身份。
  李狗蛋想了想,又回道,“确切的说,她应该是一个坏人,一个本应该已经死了的人,但是我没想到她居然还活着。”
  李狗蛋说这话时,脸上始终是笼罩着一层疑惑的神色。
  龙华不太明白他的话,“你在说什么呀?我怎么越听越糊涂了?”
  李狗蛋看着龙华露出一丝笑容,转移了话题,“好了,华姐,这些事情你就不用管了。”
  “对了,我跟你说个正事儿,过两天我准备正式让绥河县里的药膳楼开业,到时候就由你去负责吧!”
  “你堂堂正正的一个大学生,毕业以后天天给我在这医馆里打下手,算怎么回事呢?”
  龙华听了他的话,眼睛闪了闪,“我去管药膳楼,那你呢?”
  李狗蛋道,“前期的话我也会在那儿坐镇,等以后慢慢的营业上了正轨,我就会离开,然后全权交由你负责。”
  龙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她也的确该有一份正式的工作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医馆的门就被人在外面拍的砰砰作响。
  吵的李狗蛋提前醒了一个多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