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仙侠修真 > 光明圣女穿成合欢宗弟子 > 光明圣女穿成合欢宗弟子 第50节
  天一剑骨,会回来找她。
  而李扶莺,只能看着,什么也做不了。
  所以,她根本不需要荒神的帮助。
  她那么努力地汲取各种各样的知识,就是为了不受任何人摆布,虔诚地侍奉那给她生命中带来第一束光的神明,让世人认识到真神的恩泽,远离痛苦。
  当然,有些人不能算是人,不是吗?
  不过——
  光明神大人在上,原来她是想要让这该死的家伙多受几天折磨,但现在,计划可能要泡汤了。
  青玄宗掌门爱女实在心切,竟然将这过程大大缩短。
  倒也省事。
  温莎甚至好心:“需要我帮忙吗?剖皮剜骨,我虽然没试过,但见过,挺熟。”
  “温姑娘……”
  她越是平静,顾泽之越有些担心。
  温莎笑笑:“无碍。多谢顾真人挂怀。”
  她轻轻用力,推开挡在他身前的顾泽之,往李洪珍的方向走。
  玲珑剑发出警鸣,飞冲向温莎。
  顾泽之忙想去拽住温莎,将她拉向一边。
  但他的祖父顾元正却没有去拦玲珑剑,反而大袖一甩,将顾泽之困在原地。
  顾泽之剑眉几乎倒竖:“祖父!”
  顾元正对着他眉心一点:“泽之,你逾矩了。”
  脑海中,一阵又一阵清晨的钟鸣回荡,夹杂着晨课时诵经的声音。
  “有情来下种,因地果还生;无情亦无种,无性亦无生。”(《六祖坛经》)
  顾元正慈祥的面庞中多了一丝威慑:“泽之,你是佛子。”
  要无情,无种,无性,无生。
  ……
  那玲珑剑志得意满,眼下已经没了障碍,它定能一举杀了此人——
  温莎并不惧怕,反而站定,直直地看着玲珑剑。
  先前她以法阵试探,大约已经摸清了玲珑剑的路数,此刻,并不慌张。
  她将魔杖放到左手,幼兽食指和中指并拢,直接夹住了玲珑剑!
  玲珑剑被迫停在距离她太阳穴三寸的位置,竟是无法再靠近半寸!
  这可是李洪珍的本命法宝!
  李洪珍的脸登时青红一片,忙一边安抚着女儿,试图镇压在她胸腔之中作乱的附骨草,另一边则分心,让玲珑剑再迅猛几分!
  那玲珑剑与他心意相通,果不其然,即便被温莎身边不知名的力量左右,但又亢奋起来,剑身震颤,威势顿起,擦破温莎的手指,竟是又往前进了半寸!
  几滴血,顺着剑身流淌。
  李洪珍见了温莎流血受伤,想到怀中生不如死的女儿,虽有一丝丝隐秘的愧疚,但那巨大的窃喜和扭曲的快意还是占据上峰。
  他喝道:“无形胜有形,万相亦无相——无上剑阵,成!”
  这是他独创的必杀技,对付这目前只有融合境的温莎,足够了!
  他的女儿痛苦,她也别想好过——!
  玲珑剑,没有任何反应。
  甚至,仍然被温莎夹在指尖,再没有前进半寸。
  李洪珍心念大动,催促着玲珑剑。
  但……玲珑剑毫无回应。
  而温莎,已经放下胳膊,将玲珑剑一抛,自己接住了玲珑剑的剑柄。
  那连被他李洪珍的道侣碰一下都要跳进青玄宗瀑布中冲刷一个时辰的玲珑剑,如同乖顺的小兔子,在温莎手中待得好好的。
  完全无视了他的所有指令。
  温莎直视已经因为过度震惊而仿佛石化的李洪珍,道:“所有人都知道天一剑骨的拥有者修炼速度会一日千里,所有宝剑都会对她臣服。”
  她拿着玲珑剑挽了一个剑花:“但也许天一剑骨的拥有者太少,能活到大道集成的更少,所以,没有人提过:天一剑骨自然是可以助人修炼,但天一剑骨的原生者的血,也有驱使利剑的奇效——简单来说,沾了我的血的剑,就要听我的。夺了天一剑骨的人的血,可没有这样的本事。”
  李洪珍从未听说过这样荒谬的事:“怎么可能?玲珑剑是我的本命法宝,不是一般的宝剑!”
  温莎还真不是胡说。
  她入了合欢宗后,又陆陆续续买了些通识类的书籍,发现,对于天一剑骨的记载寥寥无几。而这一项奇特的技能,是原身记忆中存有的。
  大概也是因为太惊世骇俗,也导致原身被温家保护得极好。
  她试过,也确实如此。
  但李洪珍不信,那么……就让他见识见识吧。
  温莎扬眉,将玲珑剑往李扶莺处一抛。
  玲珑剑意仍分毫不减,但李洪珍手部都快抽筋,各种剑诀用了一个遍,却没有一个能制止飞过来的玲珑剑!
  迫不得已,他自己伸出手,以肉身为盾,生生握住他本命宝剑的剑刃。
  但玲珑剑完全无视了他这真正的主人,刺穿了他的手掌,挑破了李扶莺染血的衣衫,划开了李扶莺那暗流涌动的肌肤——!
  “啊——!!”
  父女二人同时发出凄厉的惨叫。
  在这荒山之中,回肠荡气。
  那密林之中仍厮杀个不停的探险者们,也纷纷停下来,循声仰着头。
  他们,自然是什么都看不见。
  但温莎却能看见。
  那嫩绿的枝条从皮肉之中朝气蓬勃地涌出来。
  像是传说中那骸骨生出枣树的仙人一样——不,比那可怖得多。
  李扶莺是活人,附骨草更是朝气昂扬的绿植。
  它施施然一飞冲天,竟是真长了温莎魔杖那般高!
  在白皮嫩肉之中,这绿色,既恶心又突兀。
  李扶莺疼得转醒,睁眼一看,就看到这恶心的东西。
  吓得双手不停地抓着胸腔附近的皮肤,指甲中,全是条条缕缕的血肉细丝。
  而那创口,根本按不住,合不上。她不过是白费功夫。
  李洪珍也觉得恶心,别开眼,将满腔愤怒全都发泄到温莎身上:“你个毒女,真是比魔修还要恶毒千百倍!!”
  说着,他索性抛弃玲珑剑不用,转而掏出一青莲白鹤纹的方尊法器,转动起来——
  “李大叔,你们剑修就是这么对待弱女子的吗?”
  红衣女修翩然而至,披帛一卷,那青莲白鹤纹的方尊法器上的幽光顿时暗淡。
  “这么对待我合欢宗的弟子,不妥吧?”
  温莎作揖:“师尊。”
  庆濂真人喜笑颜开:“乖徒儿!”
  李洪珍见给温莎撑腰的来了,怒气并未消减:“看看你的好徒儿干了什么事?!”
  他不好扬起自己那被砍伤的手,只拿另一只完整的手指着自己的女儿:“害苦了我儿!”
  庆濂真人看也不看李洪珍,只望着温莎:“乖徒儿,你干了什么?”
  温莎也指向李扶莺:“回师尊,徒儿要拿回自己的天一剑骨。”
  那蓬勃的附骨草的顶端的枝条,当真举着一块肋骨。
  随着温莎的话音,飞回温莎手中。
  庆濂真人道:“既然取回了,也别跟不三不四的人啰里啰嗦,你师兄师姐他们等着你呢!”
  李洪珍:“你们师徒……”
  庆濂真人冷笑:“怎比得上你们父女?!再说了,区区洞虚,能奈我何?”
  李洪珍无可奈何地捶地——是了,庆濂真人也比他高一大境界。
  温莎对这个世界的修为不是很了解,但也知道洞虚之上,便只有两大境界。
  她这师尊,果然厉害。
  “走了。”庆濂真人催促。
  温莎应了一声,回头一望。
  却见顾泽之面色如常,唯有那一双眼,如同大教堂中的石井,不起波澜。
  竟有神相。
  第42章
  ◎展现我合欢宗的风采——不会是那个意思吧?◎
  温莎是在一阵令人心旷神怡的香气中醒来。
  不同于侍奉光明神时教会中一直点着的蜜蜡的香气,而是清新的果香,似乎混杂了苹果、梨以及玫瑰和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