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撩肾达人 > 撩肾达人 第28节
  宋初不会也没必要骗他这个。
  “不知道有没有跟你提过,我对情感的认知和接收有点,嗯……发育的不怎么健全,所以以前读书时从来没产生过什么对男生的情愫。”
  她说着还扯起唇角,“哦,那时候还有个疯狂追我的男生,我感受不到情感,只觉得他烦人,后来实在忍不了就割伤了他,再后来见了我就躲。”
  季亦安听得一阵揪心,一时卸下防备,笑道:“哦,那时候在金三角你也割伤我。”
  于是彻底栽进这只狐狸埋下的陷阱。
  宋初戏谑又狭促,轻轻眯了眯眼,眼尾飞出无形的利刃。
  她轻佻地“哦”一声,随后笑了:“季队长,你拿自己跟他比较,怎么,你也喜欢我么?”
  季亦安刚刚卸下防备,就被这只狡猾的狐狸撕得几乎要尸骨无存。
  宋初占据上头,好整以暇地正想看看季亦安会怎么应对,没想到他却一点尴尬的意思都没有,反而镇定地望着她。
  宋初心跳骤然加速,太阳穴一跳,似有预感他会说什么。
  她没由来地慌乱,只堪堪维持面上的镇定,紧张到几乎产生了幻听,她仿佛听到他说“喜欢”。
  但季亦安连嘴都没张一下。
  宋初觉得自己实在莫名其妙又好笑,一边并不希望季亦安真说喜欢反倒让关系别扭了,一边却从心底开出一朵盼望的花儿。
  最后是一个电话打破了愈发暧昧的氛围。
  季亦安拿出手机看了眼,面色很快沉下去,他指了指队伍示意宋初继续排队,自己便走出队伍找了个僻静的角落。
  宋初注意到他拿的手机不是日常拿的,应该是工作用的秘密号码。
  ***
  大概过了五分钟,季亦安便回来。
  宋初排到队,叫了两碗羊肉泡馍,已经在吃了,抬头看见季亦安,朝他抬了下下巴。
  宋初继续低头吃,她以前在北京吃过,不算正宗,腥味很重,可这一家店羊肉泡馍非常好吃。
  味醇汤浓,膜筋肉嫩,肥而不腻,完美地去污、去腥、去腻。
  “好吃吗?”季亦安问。
  宋初头也不抬:“好吃。”
  季亦安没打扰她吃东西的兴致,等她全部吃完,拿了纸巾擦嘴后才开口:“刚才那个线人,是我们在金三角的卧底。”
  “你们在那还有卧底?”宋初吃惊。
  “有啊,年纪挺大了,我们很多最新消息都是他发来的。”季亦安说,“我托他帮我了解一下我们俩的身份有没有被怀疑。”
  “然后呢?”
  “有传言,但他们以为是上回伽苏绑架你的事惹怒了你,所以才暗地里匿名把他的消息透给警方一锅端了。”
  宋初耸肩:“那没事,等你休完假我们就回去?”
  “再等等,你先跟我在云南总部待两天吧。你把他们老大杀了,总归不会像以前那样对你了,先让他们自己散散火。”
  “也行。”宋初点头,从包里拿出口红对着手机补妆,“既然你们在那有卧底,怎么你还被派去了?”
  “我们俩的卧底任务不一样。我是去做一个诱饵的,是深入他们内部去探查消息的,原本我这次的任务就是抓弩古,必要时刻可以暴露自己的身份。”
  “暴露身份?不危险么?”
  “所以是必要时刻,一般也就到了收尾工作,通过暴露自己来让对方露马脚。”
  宋初不知道该说什么。
  但却从心底里泛出敬佩之情,他们当真是把自己的生命挡在了危险最前面。
  “那那个卧底呢?”她又问。
  “他是把自己都埋在那了,融入金三角的生活,在那里有生活,有生意,有朋友,别人眼里他就是个去那做生意的小商贩。”季亦安戳了戳筷子,“他比我厉害多了,就把自己沉在那里,挺难的。”
  宋初抿了下唇,轻声问:“他家人呢?”
  “光棍,都快五十了,三十岁就自己申请过去了,十几年了啊。”季亦安感慨,视线垂着,“他老婆因为是缉毒警亲属的消息被透露,很早就因为毒贩报复死了,那时候肚子里还有孩子,八个月了。”
  他说着,还用手在肚子前笔画了下。
  宋初嗓子眼哽了下。
  “那你父母和妹妹呢?”
  “我是缉毒警的身份都是瞒着所有人的,亲戚朋友邻居都以为我是刑侦队的,本来打算瞒着蔚蔚,可那丫头太机灵了,还是被她知道了,千叮咛万嘱咐千万别跟别人说。”
  他们在冲锋陷阵的时候,却连被大家知道的资格都没有。
  多少人惨遭毒手、惨死他乡,又有多少人连墓碑上都不能刻下自己的名字。
  他们被蒙住眼睛,捂住嘴巴,割去耳朵,成了这一片土地上和平幸福生活的人们踩在脚下的基石。
  “不会觉得不甘吗。”
  “走吧。”季亦安起身付了钱,才回,“也还好,没去想过这些。”
  宋初没由来地心疼,没再故意惹他,两人在小吃街上从中午逛到繁星点点。
  季亦安对这条街很熟悉,清楚的知道哪家店的味道最地道,宋初吃了许多东西,几乎是她平常两天的量,不知不觉的。
  肉夹馍、凉皮、灌汤包、胡辣汤、小酥肉……
  她捧着一杯石榴汁,杯子很廉价,上面还映着幼稚的卡通图案,但味道却很好,非常解腻。
  “还吃面吗,那一家很好吃。”
  “你是觉得我胃有多大?”宋初揉着肚子。
  季亦安笑:“就你刚才吃的那些也不小了,我就想看看你到底能吃多少。”
  宋初直接白了他一眼。
  “既然不吃了,现在还想去哪逛,兵马俑?”他看了眼时间,“这个来不及了,闭馆了。”
  “去华山吧。”宋初说。
  “现在?”
  “嗯。”
  “你病才刚好。”
  “好全了。”她说,“突然挺想看日出的。”
  ***
  坐高铁到达华山景区门口时已经接近十点。
  他们在山下买了饮用水、面包和两幅手套,又买了个简易包背,季亦安背着。
  “老板,这个多少。”季亦安指着一个登山拐杖。
  “一百五。”
  季亦安买了一根,丢给宋初。
  “看不起我?”
  “缆车时间过了,我们得爬上去,你这速度能不能赶上日出都不一定。”
  宋初接过拐杖,灵活地甩了一下,直接带头上前:“走吧,季队长。”
  夜里的山格外冷,宋初扎了个马尾,将围巾系紧,他们从北峰上去,这个季节夜爬游客少,一路上只遇到寥寥,沿路都有路灯与指示牌,倒不用担心迷路。
  “要是累了别勉强。”季亦安还是放心不下,怕她又烧起来。
  “放心吧。”宋初笑了,“累了就让你背我上去。”
  “……”
  不过宋初的确是出乎季亦安的意料,原本在他眼里,她算是个骨子里挺娇气的姑娘,即便在金三角那种地方,也把生活过得非常精致。
  可她爬山时,一点也不喊累。
  闷着头爬,有时路抖一些,就杵着拐杖闷着头爬。
  “季队长,你以前常来爬山吗?”她问。
  “没,就来玩过一次,坐缆车的。”
  “这么说和我是第一次?”
  “嗯。”
  宋初垂眸笑了笑,游客少的坏处就是两人独自爬坡安安静静地显得无趣,容易感觉累。
  宋初在一个陡坡前站定,坡非常陡。
  “爬上去吧。”季亦安从包里拿出先前买的两幅手套。
  宋初戴上,季亦安爬在前头,一只手拉住落后一人之隔的宋初,手心滚烫。
  宋初没什么劲儿爬这种坡,几乎完全是被季亦安拉上去的,等过了这个坡,季亦安已经出了一层汗,他把衣服拉链拉下来,领口敞开。
  宋初在一旁看他动作,突然觉得嗓子有点干。
  “我给你唱歌吧。”宋初移开视线,“爬山得唱唱歌打打气。”
  季亦安顿了下:“好。”
  “唱什么呢……”宋初自言自语,而后张口——
  我的宝贝宝贝
  给你一点甜甜
  让你今夜都好眠
  我的小鬼小鬼
  捏捏你的笑脸
  让你喜欢这世界
  “哗啦啦啦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