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撩肾达人 > 撩肾达人 第53节
  第39章 第三十九滴毒
  自己已经几年没有回北京了?
  少说也该有两年了,她对这里的事物都产生了陌生感,可北京的冬天还是一如往常,干燥又寒冷,厉风刮过脸颊都生疼。
  宋初推着行李箱,检查了元宵的状况又把它放进垫了毯子的宠物包里。
  走出机场。
  铺天盖地的人潮,空气灰蒙蒙的。
  北风猎猎钻进领口,直接将周身都吹了个透心凉。
  宋初不由伸出手,她手指细长,有风绕过她的指尖,那一瞬间,身后整个沸反盈天嘈杂不已的机场都安静了下来。
  北京。
  这就是北京。
  她出生的地方,度过那个还算无虑童年的地方。
  宋初深深呼出一口气,然后才迈步走进拥挤的人群。
  她没有告诉宋诚自己到北京的确切时间,也是不想他麻烦一趟过来,机场离家远,这个点路上正容易堵车,来来回回大半天就过去了。
  何况,宋诚的身份也不适合他来这种人群混乱的地方。
  宋初推着行李到外面,随手揽了里辆出租车,司机服务态度很好,立马下车帮她把行李放进了后座。
  宋初道了声谢,坐进副驾位置,她拉开一点宠物包的拉链,手指伸进去逗了逗元宵。
  元宵拿它那还没长得尖利的牙啃噬一番。
  宋初无声地勾起唇角,重新拉上拉链把宠物包安置到脚边。
  “北京人还是来旅游的?”司机把车汇入拥挤的车流。
  宋初:“北京人。”
  司机:“在外面工作吗?”
  “留学。”宋初面不改色地说,“回来过年。”
  “哦,高材生啊。”
  司机笑着夸了一句,路程无聊,他便和车客絮絮叨叨地聊起来,朝九晚五的芸芸众生,聊的、关心的也无非是家庭工作儿女这些。
  宋初漫不经心地听着,偶尔回应几声。
  并不热烈,可也不扫兴,她身上有一种矛盾的气质,是一个不错的听众。
  宋初握在手心的手机突然震了震,她垂眸,拨开屏保输入密码。
  队长:下飞机了吗?
  宋初瞬间弯起眼角,那些因为城市的陌生感让她不由塑起的保护壳也轻易地脱落了一个角,阳光照射进来。
  她回复:在车上了。
  队长:冷吗?
  宋初:还好,车上开了空调。
  队长:那也把外套穿了,别又像上次西安那样。
  宋初“啧”了一声,似乎有些不耐烦,可嘴唇翘起,眼角弯着,全部藏满了笑意。
  宋初打开摄像头,拍了张自己穿着外套的照片发过去。
  ***
  出租车停在一个高档别墅区前。
  宋初坐在副驾上,捞起手机慢吞吞地打开付款二维码,司机已经下车替她将行李拿下车了。
  她付完车费,拎起小元宵,将宠物包搁到行李箱上。
  “谢谢师傅。”
  司机扫了眼收款提示,裹紧羽绒服,笑得憨厚:“提前祝您新年快乐啊!”
  离除夕夜还有一天。
  离新年还有两天。
  宋初回到北京这个故乡,还有无数的人在外为了生活、为了梦想、为了责任与道义在外奔波,他们或许伫立于这片土地的疆域之上,他们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他们的生命如韧草,荒芜还是盛放,无人知晓。
  宋初朝司机扬起一个真诚的笑容:“也祝你新年快乐!”
  推开家门进去时宋诚正坐在餐桌上看报,鼻梁上架了一副老花镜,身上穿的是普通的家居服,蓝色羊绒衫与宽松长裤。
  和电视上西装西裤的模样相差许多。
  暖气扑着脸冲过来,把宠物包里的元宵暖得“汪”了一声。
  宋诚抬头,看到门口的女儿时眼睛飞快地眨了眨,似乎还没反应过来:“你……”
  “爸。”宋初笑了笑,手臂用劲,把箱子拎进了家门,“你这什么表情,不认得我了?”
  “哦……不是说明天回来吗,自己打车过来的?”宋诚立马站起来,到门口帮忙把东西拿进来,然后才反应过来刚才似乎是听到了一声狗叫。
  他低下头,透过黑色网罩看见了元宵亮晶晶的眼睛。
  “你还养狗了?”
  “前几天买的,顺便也带它回来过年了。”宋初笑得明朗,的确像个学生样子。
  “你上回不是说买了一礼拜后的机票吗?”
  宋诚盼了六天了,早算好一周后就是明天,他还提前洗好了车准备去机场接宋初。
  “我也没仔细算,大概是七天就跟你说了一周。”宋初耸肩,“而且车上堵,我这过来坐车就一个半小时了,你要来接不是一下午都搭进去了?”
  宋诚直接忽略了她做事“不周到”的部分,亲昵的摸了摸宋初的发顶,欣慰道:“这是长大了,还会体贴人了。”
  可当他抬手时才恍然觉得,原来女儿已经这么高了。
  宋初穿了双细高跟,脊背挺直,站在宋诚面前比他矮了没多少。
  宋诚这大半辈子,在别人眼里是名利双收、位高权重,可也只有深夜寂寂自己独自一人时,回想过往才会忍不住感慨这半辈子留下的遗憾真是数也数不清。
  二三十岁时忙工作、各地出任务,忽略了妻女,妻子忍受不了这种生活走了,女儿……女儿似乎更是忽略了她的成长。
  现在不跟他亲近也是意料之中。
  “你今天这回来,家里也没什么菜。”宋诚说,“以往就我一个人吃,随便弄个一荤一素就可以,要不我们下馆子去?”
  宋初刚刚坐了长时间的飞机,累的不行:“没事,你能吃的我还不能吃么。”
  家里有专门负责煮饭打扫的阿姨,宋初跟父亲坐在一张饭桌上吃饭仿佛是很久远以前的事了。
  好在宋初最不怕的就是尴尬。
  长久以来,她伪装惯了,很多时候放在人堆里就像一个让人捉摸不透的谜,倒练就了这到哪都自如的本事。
  只不过宋诚问的问题就有些许尴尬了。
  宋诚咳嗽一声,迟疑着问:“……你那男朋友呢,没跟你一起过来?”
  “……”
  忘了这茬了。
  宋初抿了下嘴唇:“他学校还有事,这次不回国过年了。”
  “哦……”宋诚也同样尴尬,父亲这个角色他都没怎么扮演好,更不能适应这么盘问未来女婿的事儿,“那他对你好吗?”
  宋初想到季亦安就忍不住笑了一声:“还行吧。”
  “经常陪你吗?”
  “也还行吧,他有时候挺忙的。”宋初应答自如。
  宋诚不知道想起什么,叹了口气:“反正别找爸爸这样的,忙得连你和你妈都顾不上,找男朋友也得找能顾得上家庭的。”
  “……”
  还真是巧了。
  他跟您是一个职业的。
  宋初脑海中浮现出季亦安和亲爹吵得不可开交的画面,咂摸一阵,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笑完,她才正正经经回答:“我觉着您这职业就挺好的。”
  宋诚一愣。
  “保家卫国,冲锋陷阵,一世荣光。”宋初笑了下,感慨。“多好。”
  倦鸟归林,孤舟回港。
  宋诚这辈子向来硬气,脾气也暴,难得在女儿这才柔和下来,却不想被这轻飘的一句理解差点红了眼眶。
  宋初以前不是没有怨过父亲把她从小就送去师傅那,可后来和季亦安相处的那些时光,悄无声息地改变了她的想法。
  多好的职业。
  多好的世界。
  有人为了美好在奋斗。
  至死不渝。
  ***
  吃过饭,宋初把元宵带回自己卧室,拿屋里的懒人坐垫当作它的窝。
  她之前给沈焕发过一条信息说自己要回北京了,而沈焕为了摄影展的事已经在北京开始忙宣传了,北京是第一站。
  展名:罂粟与探戈。
  浪漫又诗意,却是罪恶的地方。
  宋初卸了妆,往脸上贴了一片面膜,从浴室出来时躺在床上的手机震了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