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仙侠修真 > 重生后成了诸天神魔的团宠 > 重生后成了诸天神魔的团宠 第132节
  碧落山冰天雪地,银装素裹,树枝上长阶上屋檐下结着厚厚一层冰棱。
  满山的桃花在风雪中灼灼绽放。
  一条蜿蜒的山间小径,庞大圣洁的白虎缓缓沿着山路向上,披在身后收敛的双翼扫过青石上的积雪,留下长长的尾迹。
  白虎背上横坐着纤瘦漂亮的红衣神女,红绫高高起长发,发梢在风里起起落落,桃花花瓣在银铃清脆的响声中围绕着她翻飞起舞,像是成群的蝴蝶。
  “咦?”花*t 兮眯起眼,看见山巅之上祥瑞之兆的云层滚滚而来,大片的鸟群发出嘹亮的鸣叫,从天而降后满满当当地栖在碧落山绽放的桃树上。
  各式各样的鸟儿都轻轻垂下了头,一时间鸦雀无声,满山寂静,像是不远万里恭迎一个人的回归。
  花兮呼吸突然急促起来,她拽着小白的毛急道:“快!快一点!”
  白虎展翅,一瞬冲天而起,轻盈地落在山巅之上。
  红衣神女急匆匆地跳下虎背,推开房门。
  “——萧九辰!”
  室内暖香扑面,百花盛开,红木窗棱,映出窗外鹅毛大雪,一袭白衣的颀长身影静立在窗前,手指轻轻抚过窗台上稚嫩粗糙的木雕。
  雕的是一棵漂亮的花树,那花看见他,喜欢他,所以落在他身上。
  萧九辰缓缓转身,微笑唤道:“小七。”
  这年的雪下得如此之大,和三万年前东荒大陆的雪一模一样。
  被命运抛弃了的孩子踉踉跄跄地爬出藏身数年的洞穴,白雪皑皑,祥云缭绕,他孤注一掷地抓住金色晨曦中神女飞扬的衣角。
  仿佛全天下的美好都在那一刻灼灼绽放。
  从此,便再也不肯放手了。
  【全文终】
  作者有话说:
  别忘了收藏专栏和下本预收哦!
  然后是久违的……后记时间!
  《花有重开日》后记:
  写结尾的时候又是一贯的不舍,不知道你们会不会有那种“明明可以再来一百章甜美日常!”“可恶!怎么能停在这里!”的感觉,反正我有,一边在空调房间的沙发上躺尸一边希望有田螺姑娘从天而降给我再写一百章最好不能过审然后我负责看就好了。
  (田螺姑娘:拳头硬了)。
  不过该写的东西都写完啦。
  在该结束的地方结束是作者的美德。
  *
  虽然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但我信奉的那一套似乎还是小时候看动画片传递给我的东西,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没有什么是努力以后还做不到的。如果努力不够的话,就更努力一点。
  有些时候过于天真幼稚、甚至可以说是中二的想法,会在现实中处处碰壁,但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其实每个人都是在奉行自己与众不同的一套价值观,以此为标准做出各种各样的选择,并赌上自己一生去实践它的正确性。
  我至今仍然是那个十三岁的初中生,坚持世界上有着绝对美好的东西,是我在年复一年的现实中可以紧紧抓在手里的一点浪漫。
  诚然,越长大越会意识到很多东西都不是天长地久的,第一次喜欢的动漫角色会抱着她喊老婆,后来才发现人可以(同时)有很多老婆。小学的友谊都互相许诺是一辈子的友谊,等大家长大以后就不再相信一辈子的东西。大家默认会在某个十字路口分别,然后挥挥手头也不回地往前走。
  但我是个喜欢很长久的人,我喜欢的东西,过了十年八年仍在喜欢着,哪怕已经很久没有想*t 起它了,无意间看到的时候,又会回到最初喜欢得不得了的心情。
  有的时候我会觉得“喜欢”是一种终生技能,就像游泳和自行车,学会一次,就永远不会忘记。
  我喜欢你,不是三十年,三百年,三千年,而是三万年,直到沧海桑田,久到时间都失去了意义,久到我也失去了意义。
  久到只剩下我对你的喜欢,历久弥坚,至死不渝。
  *
  关于萧九辰,他是个惯于等待的人。
  他人生的前三百年,一直在等待一个渺小到几乎不存在的希望。所以他后来才会在无尽漫长的岁月中,选择继续等待,等待一个不会回来的人,他会一直等下去,等到死为止,就像他曾经用三百年等来人生中第一束光。
  花兮死后的三万年,对他而言,就像是回到了最开始的那三百年。
  他的一生就是从一场无期徒刑,走向另一场无期徒刑。
  *
  写萧九辰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堪称绝妙得能害死自己的决定,先后分别有【琅轩】、【桃源仙君】、【魔尊】、【白凤凰小九】、【人间萧九】,五个马甲(还有蛋?)。且,萧九辰幼年和成年有所不同,融入情丝前后有所不同。
  这五个马甲,我希望他们既是同一个人,又各不相同,他们都是萧九辰的一部分,或者是,他愿意展露出来的一部分,他们必须各有千秋,但,又必须从根源上是同一个人。
  太难写了,真的太难写了,以后再也再也不会这么写了。
  我非常惧怕会造成五个马甲相互割裂,‘桃源仙君跟魔尊是两个人’,‘人间萧九完全不是萧九辰’的恐怖局面,但我又绝不希望写成‘三万年前萧九辰和三万年后萧九辰性格没差’,‘魔尊和仙君就是换了身衣服’,‘人间萧九无非就是菜鸡版本的萧九辰’等诸如此类的另一种恐怖局面。
  当然,原本是不必要这么折腾的,我就像是铁了心非要山巅走钢丝还要半途中连环后空翻给诸位整个花活儿,但我写完以后,又觉得非这样不可。
  萧九辰是个内敛的、沉默的、被世界深深伤害过、不轻易表露真心的奥斯卡影帝。他活了很多年,他不可能是个单薄简单的人物。
  他心里的确有着炽热如初的爱意,但他活了三万年,早就不是把爱挂在脸上的高中生了。
  在人间萧九之前,他甚至从未对花兮说过喜欢或是爱。
  对,他就是个老闷骚)
  ……还有点该死的纯情)
  每一个马甲上线之前,我都要经历一次痛苦,我不打算在这里单独分析他的每个马甲,当然,对我这种废话篓子来说,他每个马甲我都能写出一篇五千字的小论文。
  我就说一点吧,他身份越隐蔽的时候,就越坦诚。
  所以最坦诚的是当鸟的时候,每天晚上盯老婆睡觉。= =
  还有蛋。= =
  顺便一提蛋的形态是能“看见”周围的景象的,否则亲老婆的*t 时候怎么知道嘴巴在哪里。
  (不过花兮没有意识到……否则就要上演狐飞蛋打。)
  其实萧九辰的成长路线,完全是个黑化剧本,被囚禁三百年够他黑化一次,花兮的死又够他黑化一次。他完全可以、也有理由成长为一个惊世绝伦的大魔头,把捅在他身上的刀子,全部插在别人身上。
  他原本可以不必这么痛苦,如果他不是自始至终的善良。
  *
  和萧九辰相比,花兮更像是我从小到大都喜爱的天选女主。
  她兼具了妖狐和神女该有的特性,一方面大大咧咧会骂人会撒娇会打滚会漫山遍野地疯玩没个正型,另一方面也会毫无保留地帮助素不相识的萧九辰,毫不吝惜自己的任何东西,也会毫不犹豫地为了世界牺牲自己。
  我从来没有分析过花兮的性格,没有安排过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没有构思过她的小脾气或是小习惯,我就是简单地对自己说“嗯,我要写一个这样的女主”。
  呈现她自然得就像呼吸。
  中二病时期我经常给自己编幻想故事,其中的每个女主都像她。
  活泼、坚定、善良,爱且被爱,有着所向披靡的勇气。
  所有人都在变,而花兮是三万年前后没有变的那个定量。
  她是贯穿始终的那朵花。
  *
  关于配角,我真的非常的爱他们!!!!师父父!摩邪!玉良!小白!小青!妖姬姐姐!大总管!老阴比司命!小浣熊!所有人!米娜桑!我都好爱!
  可恶!我好想给他们每个人都写本书!
  *
  这本超出自己控制的剧情还是蛮多的,如果有人还记得初版文案,在还没落笔的时候,计划是,蓬莱仙岛入侵的妖族绑架了花兮和重锦,给萧九辰来了个只能救一个的二选一难题。因为重锦和萧九辰同生共死,当时萧九辰不得不救了重锦,从而和花兮陷入了误会的纠葛。
  真正落笔以后发现,萧九辰心里的没有任何、任何东西可以和花兮衡量。不管是重锦的命,他自己的命,哪怕是全世界所有的性命加在一起作为筹码,放在天平的那一边,他都毫不犹豫地向花兮倾倒。
  因为懒得改动剧情,我和萧九辰进行了漫长的谈判,最后还是没有办法说服他qaq连带着文案都改了qaq
  从那个时候我就发现这个男人该死的倔强,每次写到他出场的剧情我都觉得像是捧着个刺猬似的棘手,他做决定的时候不接受任何人的建议(此处特指亲妈我),把(其实根本不存在的)大纲像废纸一样扔在地上反复碾压。
  这是我写的最艰难的一本,我愿意把这份功劳全部扣在萧九辰的头上。
  *
  回忆杀原本打算控制写十章以内的,后来越写越长,就自暴自弃了,进入第二卷 的时候读者肉眼可见的减少,我也知道这种写法很反常,还没发的时候就知道冗长的往事会让人厌烦。
  重要的角色在第一卷 基本*t 都出场了,可能看完了就让人觉得可以“散了散了”。
  但我觉得最后一卷,当出场过的角色全部重新登台的时候,他们才真正以完整的面目出现在大家面前,不管是爱也好恨也好团宠也好修罗场也好,都不是无缘无故,都是事出有因。
  其实我是个缺乏自信的小孩,没有勇气在作话里写“坚持下去一定会变好看”这种话,只能忐忑地坐在凳子上咬手指,默默期望屏幕那边的宝贝可以对我多一些信心。
  我还是抱着一些天真的执念,我觉得第二卷 很重要,所以完完整整把它写了出来。笔在我手上,本来应该没有什么非写不可的东西。但我还是保有一种古怪的信念感,并且坚持认为有些东西是非写不可的。
  我不是单纯为了写出受欢迎的东西而写作的,也不是绞尽脑汁为了讨人喜欢才写作的。
  我渴望它被喜欢,更渴望诠释它本该有的样子。
  哪怕奇奇怪怪,哪怕不合常理,哪怕没有符合常规的期待,而去让那些会喜欢它的人喜欢它。
  *
  前段时间,我看到匿名论坛里的一个贴子,那个作者说自己写文就是为了赚钱,提了钱就懒得更新了,就跑去花钱,钱花光了就回来糊弄一个结尾,她说写得稀烂无所谓,再开一本继续赚钱,但是赚到钱又跑去玩了,于是又不想写了,于是又断更,等到钱花完了就回来糊弄一个结尾,评论区全是骂她的无所谓开新文继续赚钱……但她口中的收藏是我的十倍,或许不止十倍。
  ……
  啊,原来是这样。
  原来没有爱也是可以写文的。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贴子的时候我突然就崩溃了,我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小区嚎啕大哭,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就是觉得难过,恨不得抹掉自己的记忆,回到没有看过的时候。
  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穷小子,每天骑着三轮车收破烂,一分钱掰成两半花,风里来雨里去,但我不觉得累,因为我想攒钱娶我的白月光。后来白月光嫁人了,我依然觉得没关系,因为只要她幸福就好,反正世上比我好的人多了去。可我后来才知道那是个家暴男,每天打骂她不给她吃饭,把她打成猪头像垃圾一样丢在马路上,甚至十天半个月不让她回家。我心疼得都要碎掉了,但她说可我还是爱他啊我为什么要爱你呢你有什么呢你除了喜欢什么都没有。
  这个比喻实际上不太好,我没有要把谁比作谁,我不知道那个作者是谁我也不在乎,也不希望你们去看那个贴子问她是谁。
  我只是想尽可能描述我那一刻的心情,在暴雨中淋得像条野狗,努力笑起来的样子像个傻逼。
  那是我最最珍爱的东西,被别人当做垃圾踩在脚底的感觉。
  从前我总是觉得,有什么话没说完也没关系,下本后记可以接着说,之前的每篇后记我都笃定自己*t 还要写十年,十年后再十年。
  但我突然就不那么确定了。
  我最近才发现原来人不是一点点觉得累的,是在某一个时刻,突然就累得什么都做不下去了。好像之前一直有发条安在背后哒哒哒地转,让人可以神气活现地跑跑跳跳,但突然发条就转到头了,一直藏起来的疲倦像是洪水漫过堤坝,瞬间就淹没了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