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穿越重生 > 退圈后靠开店全网爆火 > 退圈后靠开店全网爆火 第134节
  在人声喧闹的观众席间,应恬很清晰地一字一句地说道:“我说我喜欢你,这次听见了吗?”
  阎放握袋子的手指收紧了些。
  他低头亲了亲应恬的额头,喉咙里溢出无奈的笑,“你挑的这地方,我都不能肆无忌惮地亲你。”
  应恬不轻不重地捏他耳朵,故作气恼道:“谁让你假装听不到。”
  两个人的座位在第一排,正对着舞台,能将台上的时路之和舞美悉数收在眼底。
  因着璀璨的光线都围绕在舞台上,观众席里反而昏暗许多,而且大部分的歌迷注意力都在即将商场的时路之身上,所以应恬过来时,周围人还没认出这是他们前不久在网上吃过假瓜的主人公。
  “这个糖好吃,甜甜的。”应恬含着嘴里的糖,拆了一颗递到阎放唇前。
  阎放张嘴含住糖,顺势吻了吻应恬的指尖。
  “你真的——”应恬想了半天,找出个形容词,“见缝插针!”
  阎放咬碎糖,偏头靠到应恬这边,“很甜。”
  也不知道他说糖吃着甜还是其他的东西甜。
  话音刚落,一束光径直地照亮舞台,时路之站在升降台上缓缓出现在舞台上,刹那间,整个场馆内响起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声。
  “路之路之!”
  “时路之!”
  在这尖叫声里,应恬又开了一袋薯片,咔嚓咔嚓吃起来。
  时路之拿着麦克风走到舞台中间,清越的嗓音在整座场馆里响起来,“一年前的跨年夜上,我曾经和大家说过,不知道还能再唱多久,可能一年也可能两年。”
  听到这句话,在场的歌迷们静了下来。
  他们都记得这件事,当时有人分析过时路之给的最高期限就只有两年,为此,粉丝们很担心哪天就看到时路之说不唱了。
  “那段时间我碰到了一些事。”时路之微微笑着,“但我认识了一个人,帮了我很大的忙,让我能继续在舞台上一直唱下去,三年,五年,十年都可以。”
  粉丝们:!!!
  应恬就听着四周再次扑来一阵阵惊呼声,可见粉丝们激动的心情。
  时路之的视线落在台下,落在应恬身上,“所以,我很谢谢她,上场前看见她被人抹黑,被人误解,幸好这一切都被澄清了,希望她以后的生活能不再碰见这些糟心事。”
  粉丝们面面相觑。
  他们不敢相信地望着台上,似乎都猜出了这个帮了时路之大忙,让时路之能继续留在舞台上唱歌的人是谁。
  “第一首开场歌呢,大家也都知道,是我前不久刚做的新歌,我说过这是我写给一位朋友的——”时路之说到这顿了顿,和应恬单眨了下眼,“情歌。”
  他刚说完,舞台上的大屏幕便出现了坐在台下的应恬的身影,包括坐在旁边的阎放,
  阎放刚拧开手里的矿泉水递给应恬,而应恬捧着一大袋子的零食,手里还拿着一片薯片,似听到了什么惊讶的事情,微微睁大眼眸。
  即使正面放大来看,她长相依然精致秾艳,仿若花树堆雪,找不到一丝一毫的瑕疵。
  看见应恬,全场的粉丝都惊呆了。
  正守在演唱会直播间的网友们也惊呆了。
  【恬恬闪现!!!】
  【恬恬和男朋友穿了情侣装!】
  【时神在帮应恬找场子,男朋友在帮应恬递矿泉水,这也太幸福了吧!】
  【现场的人才幸福!我为什么要把票出掉啊!我也想见恬恬!】
  【时路之说有人抹黑,这是锤了有人黑应恬吧?】
  【厉繁的广场不都说他干的吗?上次应恬让他没面子,他也要找回来,结果自己也不干净,这会儿账号都炸了。】
  直播间弹幕飞起的同时,现场也响起了温柔缱绻的前奏,从时路之开场的第一句起,大屏幕上显示的就是应恬,直到他唱完一半,工作人员才依照要求将大屏幕的画面切了回来。
  而在切回来的前一秒,全现场的歌迷都注意到了应恬忙把手里一直拿着的薯片吃进了嘴里。
  歌迷们:……
  时神在舞台上深情唱情歌,应恬在舞台下投入吃薯片。
  应恬咽下嘴里的薯片,和阎放说:“难怪他说会给我一个惊吓。”
  “那你吓到了吗?”
  “我惊到了。”
  这场演唱会已经持续到晚上十点,应恬和阎放想着被时路之暴露了地方,听到九点半的时候就起身离开了,只不过动身的时候,应恬被周围的歌迷拉住拍了几张照。
  应恬刚走出场馆,忙用手扇了扇面前的空气,“还是外面的空气比较新鲜,不过能听到现场,很值。”手机里还有几十张拍下来的照片,晚上回去一起发给时路之。
  “酒店离这十五分钟左右。”阎放牵着应恬的手,“走回去散散步?”
  应恬想起吃进肚子里的零食,提议道:“绕个圈吧,走半个小时再回去。”
  “行。”
  江城的夜生活比南城还丰富些,九十点的街边小店人来人往,而大学校园外的美食街,可能晚上十一二点都会有很多客人。
  两个人像是最普通的情侣,在夜色和路灯下,牵着手压马路。
  走着走着,路过一家街边全家便利店,往前走了没两步,应恬抿了下唇,“阎放,我突然有点想吃关东煮。”
  隔着橱窗,能看见咕噜咕噜的热汤,拥拥挤挤的竹签,店员正帮一位顾客装着白萝卜。
  “材料不健康。”阎放说是这么说,脚步已经往回走了,嘴上坚持着摇摇欲坠的底线,“不能多吃。”
  应恬笑弯了眼睛,“那就挑萝卜,鱼籽福袋和章鱼烧吧。”
  本来,应恬打算和阎放一起进去选,刚走到门口,包里的手机响了,来电显示人还是崔津慕。
  阎放心知崔津慕是来和应恬道歉的,出声道:“我进去挑,很快。”
  “嗯嗯。”应恬见门口有个休息用的长椅,便坐下来,边等阎放边接通电话,“崔津慕?”
  崔津慕懊恼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出来,“小祖宗!我错了,我是想呵呵傅兆平白无故让你沾了一堆破事!结果没想到还有人反向解读!”
  他打完比赛出来看到这个说辞,简直暴跳如雷,不仅气背后抹黑应恬的人,还气他说话不说明白,险些成了锤应恬的帮凶。
  应恬看着街边亮起的一盏盏的路灯,不在乎道,“没关系啦,你后面也有澄清,我都看到啦。”
  便利店里,阎放前面还有两个人排队,他等人的间歇,偏头看向橱窗外坐在椅子上的应恬,米色的卫衣,头上是同色系的渔夫帽,被路灯一晃,像是被火光映亮的雪团。
  倏然间,阎放眼前冒出很早前的一个差不多快忘了的场景。
  那时候他血脉反噬并不严重,也不抗拒和同龄人交朋友,有次和朋友打球前,一起到旁边的便利店买水,不经意看见橱窗外面蹲了一个孩子。
  从后面看起来很瘦,乖乖地坐在外面,头抵在膝上,像是自己抱住了自己。
  阎放自认不是什么同情心泛滥的人,但那天他确实又折回去买了面包和牛奶,拎出来递给那个孩子。
  对方愣了一下,从袖子里伸出白生生的手,将袋子接了过去。
  这么些年过去,阎放已经记不太清对方的样子了,依稀记得她垂下的睫毛很长很密,说谢谢时的语调有南城特有的软柔。
  “先生,你想选什么?”
  阎放回神,“白萝卜,鱼籽福袋和墨鱼丸,分别要两份,萝卜麻烦挑煮软点的,谢谢。”
  应恬和崔津慕打完电话,刚想起身去找阎放,就看见阎放拿着一纸盒的关东煮出来了,忙从里面挑出白萝卜咬了一口,幸福得眯起眼睛,“我还是喜欢他们家的白萝卜,又软又甜,汁水也多。”
  在应恬吃下第二口白萝卜的时候,阎放突然问:“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不是在南城?”
  应恬把竹签上剩下的一小块白萝卜递到阎放唇前,等他吃了,才笑着回道:“我是不是和你说过,你打篮球真的很帅啊?”
  这算是间接肯定了阎放的问题。
  很奇怪。
  阎放明明记不太清当时的场景了,可是此刻看着应恬,他又不自觉地回忆起了那天的暮色,车流甚至面包牌子。
  画面像是被裹上了一层焦糖般的暖色。
  “幸好我们又遇见了。”阎放压下心底里翻涌的情绪,走过来,抱住应恬,“我当时怎么就没升起把你带回家的念头。”
  把应恬从第一个领养家庭里带出来,给她做喜欢吃的美食,带她去看想看的风景,给她想要的一切。
  不过那样的话,应恬可能也会错过现在很在意的朋友和长辈们。
  灯光下,盒子里的关东煮冒着热气。
  应恬的关注点很清奇,“带回家的话,我们俩也算是青梅竹马吧?你能忍住不和我早恋吗?”
  “……”阎放被应恬问得什么心思都没了,不得不承认道,“忍不住。”
  应恬亲了下他脸颊,眼里闪过笑,“好巧哦,我也忍不住。”
  作者有话说:
  正文完结啦,开文前构思差不多就在这里停下。
  过两天写番外,大概讲下果蔬的合作成果和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