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得过于突然,陈素那一瞬脑袋空白得像是停止读档了是本能反应;容意拉她进怀里下意识拿手挡她身后滚烫的铜壁也是本能。
  一切都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发生。
  如果说,一生当中有哪个瞬息需要费力追溯,依然不能回忆清楚每一个细节,对陈素而言,大概就是这一刻了。
  跌入温暖的怀抱和旁人惊扰的喧嚣,在这一刻,是身后那双手为她隔开两个世界,让她在安然的那一头静守,她回不了头,也看不清晰。
  陈素没有再笑,让他把那只受伤的手伸出来,托在自己手中再细细地察看。
  垂眸时,看那斑驳的一块,灼烧着陈素的痛觉神经。
  这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任由陈素再如何缺乏警觉,都是无法忽略的事实。
  那时,她心底已有一个清晰的轮廓。在认识她之前,王大志的腕骨处戴的不是每次见面为她准备的精致发圈,而是百达斐丽、江诗丹顿,再不济也是宇舶。
  她小心翼翼,低头轻轻吹了几下:“还痛吗?”
  容意颇为享用,笑着佯怪:“嗯……不好说。要不你再吹吹?”
  陈素说:“你几岁啊?把我当老妈子了呀?”
  容意倒也有些哭笑不得,“别说。你刚才的眼神真有些像我妈。要不,你还是亲亲我得了,一样镇痛。好不好?”
  陈素的酸涩一下子泡泡似地被戳破,皱成苦相的脸一点点笑开,破涕为笑:“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流氓无赖呢?”
  容意伸出另一只手轻捏下她的脸蛋,眸色与他的动作都是如释重负的温柔:“终于肯笑了,多怕我哄不好。跟你没有关系的,素素。所以,不必自责。”
  陈素想,人只有这一辈子,总要点缀一次离经叛道吧。
  从一开始,她真的不相信王大志只是来单纯相亲的。可那又如何?在她的认知里,这个人再差,也顶多是处心积虑,花花公子玩弄感情,或是个手段厉害的骗财骗色。还能杀人放火不成?
  这场爱情游戏如果时刻都要问现实,是进行不下去的。陈素告诉自己,就这样吧,不管结果如何,自己都输得起。
  她执着他的手,在那手背的伤上俯唇轻轻一吻,像是对多年前那封信的回应。
  “大志,我也喜欢你的。”
  前路明明迷障,明知错觉也沦陷。实在是经受温柔,难守心动。
  “喜欢猫?”下楼时,容意依旧牢牢牵着她的手。
  “喜欢。”
  “它叫肥橘。”想起咖啡馆里她移不开的目光,开口道。
  “下次,来我家看它吧。”
  下次,就没这么轻易放过你了。
  陈素看着车窗外金灿灿的阳光,是已经缓慢流动起来的城市气息。
  想到网上很流行的一句话。
  一个高端的猎人,往往是以猎物的形态出现,引诱标的物回笼。
  “嗯。”她应下这入笼。
  其实,这时她尚知意味着什么的。是到后来,身体如一爿扁舟落在风浪里被曳得死去活来,心中多少还是有些被欺骗后的委屈愤慨。
  不是有些,是无穷无尽如漫长的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