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夏末的咖啡馆传说 > 壹/〇三
  房门外传来开锁的声音,随后则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喂,我回来了,东西也买了。”
  “我饿了,你们饿吗?”女孩儿用手背擦了下眼泪,走出卧室。随即老别听到了她与那男人交谈的声音。老别发觉这男人的声音有那么点耳熟。是那个杏花真棒?他笑了。
  “这孩子做饭特别好吃,你一会儿尝尝就知道了。”女律师紧跟着也离开了老别。
  老别在心里给自己嘀咕了一句:“我的全能钟点工,做饭家务都是一流的。这孩子的饭还能比刘婶的好吃?”
  他没有离开女孩儿的卧室,反而继续发扬自己的职业习惯,仔细观察起这整间的屋子。
  很普通的白色墙壁——
  那只闻其声未见其人的男人跑进卧室:“别老师吗?我是吴杰,第一次见面。”
  “噢!你好。听声音听出来了。”老别很友好地与其握手,但他又一次想到了“杏花真棒”,差点乐出声来。
  “那个……”吴杰律师犹犹豫豫。
  老别不理解为什么这两个律师总显得优柔寡断,他只能推测他们是为了配合悲哀的双亲去世事件而有意为之,又或者是看自己年龄大了怕自己的接受能力有限?想到这里,老别很是不开心:“那么就等会儿再说吧。”他几乎是将这男律师赶出了女孩儿的房间,他不喜欢被人打断自己刚刚开始的观察。
  很普通的白色墙壁,唯一的装饰是一些划痕和画痕,老别合理的判断出这些都是女孩儿捣鼓上去的。
  很一般的木板床,大概只有一米宽,在狭小的空间里只能紧贴着一面墙摆放。床下的空间也几乎被完全利用,摆进了几个箱子。他认出了其中一个制作考究的皮箱,那是自己父母的遗物。
  还有一些箱子被堆在衣橱上,几乎摆到与天花板严丝合缝。他很随意地将衣橱打开,因为他找不到任何不这么做的理由。里面只是些孩子的衣服,四季都有,内外都有,摆放还算整齐。
  写字台在窗口边,比起他自己的写字台,面前的这个简直可以称为迷你。台面上很干净,只有几本书。一盏可以自由活动的台灯被夹在一角,玻璃板下压着课程表和其他的一些纸片。老别依旧很自觉地拉开了写字台下的所有抽屉。书、本子、小女生用来打扮自己的东西、一台笔记本电脑,还有……
  一样少女进入青春期之后将不可或缺的东西让老别决定不再翻看下去,他转头看向卧室里最后一件东西——书橱。课本、复习题、课外读物,满满当当,与这间卧室一样,几乎无法再多塞下什么。
  老别听到了抽油烟机启动的声音,他突然对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到底有多大本事产生了好奇,遂决定过去一探究竟。但刚踏出屋门老别就又看到了那个吴杰,这让他很是不悦。
  “哦?守着我呢?”
  “不是,不是。”吴杰律师一脸惭愧。
  “噢!”老别看到女孩儿正在厨房里,应该听不到门厅里的谈话,就直接说起来,“那我就不是她舅舅了?”
  “啊……可以……也许……这么说……对不起,我们工作没做到位,忽视了这一点……”吴杰捧着一个文件夹说,“你看,这是琪琪刚从……她父母屋里拿出来的……收养文件……对不起,那个……看来真是这么回事,所以……那……别先生……”
  “那这女孩儿怎么办?”
  “您要是还想收养的话……”
  老别赶紧说:“你先等等吧!”他后悔问了女孩儿要怎么办这个问题,同样也后悔用了那么强硬的句子去回复。吴杰不敢再说话,整个屋子里只有抽油烟机和炒菜的声音还在此起彼伏。
  女孩儿终于将最后出锅的米饭慢慢端上了桌,吴杰和女律师也忙活着摆放好碗筷,四个人围坐在一起,一个小圆饭桌旁。两个菜,一个汤,一盘切好的熟肉,以及每个人面前的一碗米饭。虽说这些饭菜已经让饭桌显得拥挤,但乍看上去也并不能说是丰富多样,老别心里第一个评价只是“差不多够吃”。
  “吃完饭,要走的可以赶紧走了。”坐在饭桌旁的女孩儿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老别愣了一下,左看看右看看,再次盯起自己对面的女孩儿,他不确定这句话是说给谁听的,因为剩下的两个人都满脸窘态,低头不语。老别决定学起俩律师的样子,只管低头默默吃饭。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的什么人说过,抓住一个男人最好的方法是抓住他的胃。从字面上来看充满了不必要的血腥场面,但大家很巧妙的避开了并发明出“引申”这个词。老别的胃很快就被这十三岁的女孩儿抓在手里了。不过姑娘的手并没有用太大力气,否则老别肯定会痛不欲生。
  饭菜的味道很好,不是说有多么惊艳的大厨水准,而是该有的味道都有,均衡不突兀。当然那依旧只是普通的炒菜,只是的确挺好吃。
  “嗯!的确不错!你说得没错,很好吃。”老别记不起刚才是哪个律师提起过“好吃”,只能泛泛对着空气说。
  “我也没什么可以为他们做的。只希望他们工作一天回家之后能有一顿好吃的饭菜,他们总是很忙,顾不上吃饭。只是现在……”
  老别明白被简单话语感动的时候绝对不能做决定,老别也明白只是做到“明白”的话一点用都没有,但他还是说了一句很可能让自己后悔一辈子的话,还欺骗自己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毕竟他的脑子竟自以为是的考虑了很久才确定应该如何为这句话措词:“那么,我到底还能做监护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