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闪闪发亮 > 第二十一章 你可以跟我撒娇
  阿耀为了儿子扮成大老闆花光所有积蓄,只能认命回来烧烤店赚钱。
  一回来,老闆金昌双手合十,半蹲向他道歉。
  原来金昌趁阿耀不在,把空着的三楼改成预约制的单人座,可指名专人代烤和陪吃。想要扩展高消费的客源,结果十个有八个指名阿耀。
  「阿耀,对不起,我忘记在线上预约系统设上限人数,还放了你的名牌(小耀)。」
  阿耀因为暂时不想跟十年前切肝救他一命的金昌说话,只得忍住脾气,接下代烤服务生的工作。
  阿耀穿上明黄围裙,推着摆满肉盘和菜盘的推车,进场招待他第一位贵客──二十年痛扁他一顿、抱走儿子的前妻。
  「快点,我饿了。」
  阿耀顿时深感生活的艰难。
  阿耀以为前妻来兴师问罪,儿子被某个餐饮业大老包养的八卦传得风风雨雨,要折了他洩恨。但前妻只是说她要吃肉,自个打开附设的小电视,目标明确地转台到八点档。
  阿耀摆上炭火,前妻看着电视里的宝贝儿子配小菜吃。
  「阿耀,你不觉得亮亮演技越来越好了?」
  阿耀知道何亮东原本就小有名气,演出乡土连续剧主角之后更是红到翻天,但他实在没时间看电视,只想着干掉欺负儿子的垃圾人。
  前妻一边吃着她加点的鱼片汤一边向阿耀分析何亮东从出道作到现在的各种转折点。这次因为电视台临时加戏,编剧、导演和演员三方决定从原着中主角早逝的双亲着手加写故事,由下一代的男女主角担纲演出。
  所以电视剧播出的第一集,并不是原本的第一集,但当何亮东分饰二角演出的林三少爷(父)一出场,完全吸住观眾的眼球。就像戏中雾花社的乡亲们,对于街坊长辈一律叫着「姨、伯」、幼子亲暱唤着「弟、妹」,像个孩子整天胡闹又爱笑的三少爷,无法不喜爱。
  看他用机智和当时高压统治的日本政府周旋,一次又一次守住雾花社不被外人践踏,直到抗日反抗分子逃来雾花社请求庇护,引来日军围城。明知道交出叛乱者是保住雾花社唯一的法子,但林三少爷还是隻身出城和日军交涉,在他急电的外援赶到前,前头的小兵不慎擦枪走火,就这么留下刚出世的孩子。
  「他中弹时,对镜头眨了三下眼,第一下背景是哭嚎的乡亲、第二下想起病中乞求他不要离开的妻子,最后一下停在孩子响起的哭声……看完那集,你晚上绝对睡不着觉!」
  「我为什么要自虐?」阿耀不喜欢有人死的戏,他亲手捡过生父被打成烂肉的尸骨,过了快四十年还忘不了那个画面。
  「很好看,你快去看啦!」
  阿耀没有理会,低头烤着炉上牛小排。
  「你不是讨厌他演戏?」
  「不喜欢是一回事,但是如果亮亮来问我工作上的问题,我想要能帮得上忙。」前妻随时做好准备当儿子的心灵导师,只是儿子从来没有向她诉苦过,白费苦功。
  阿耀趁空换网子,跟着看了一会连续剧。剧中的林小公子跪地向祖母请愿要远赴内地帝国大学习医,希望学成之后,回乡救治受疾病所苦的乡亲。他在气得颤抖的祖母面前轻诉:父亲毕生的心愿,就是守住雾花社。
  阿耀不用看后续,从片名就猜得出来,不管是这个像是世外桃源的小镇还是这个像是初春新蕊美好的小少爷,什么也保不住。
  可是看儿子演悲情主角,却有股莫名的欢乐感,私逃前还一脸正经地说媒,想把严格教养他的祖母嫁给教书先生,不至于太苦闷。
  「看吧看吧,很好看吧?」前妻特意戳了下不小心走神的阿耀。
  「你难道花钱来找人陪你看电视吗?」
  「我高兴,不行吗?阿耀弟弟,让我开心了,我就考虑多给你小费。」前妻露出贵妇欠揍的表情。月入六位数,大地主老婆,大明星他妈,要包养一个娃娃脸的小矮子还不容易?
  阿耀瞪向得意忘形的前妻:「没别的事,吃完就滚,疯女人。」
  前妻安静一会,太爽看到欺负儿子的垃圾人被抓去关,被阿耀这么一提醒,总算想起正事,拿出一只牛皮纸袋。
  「这是那个流氓背后的资金往来,正如你猜想,是圈内的人。不过话说回来,你怎么知道那个流氓不是主谋?」
  「卖毒也是一种生意,生意最重要的是通路。一个讨债的小混混改行在演艺圈卖毒,总是要有人牵线。」阿耀收下纸袋,他已经知道谁是幕后兇手,只差在有没有证据而已。
  陈记者调查发现,在何亮东之前也有不少受害者。对方总是先接近目标,说要当姊姊照顾她们,再下圈套让人成为黑道的情妇,以此做为把柄威胁。之前那些自杀、发疯的女星,其实不是因为被黑社会威胁,而是被圈内人日復一日欺负而走上绝路。
  只是对方没想到,对她唯命是从的蔡石(晶叔)会迷恋上何亮东,不惜私吞所有货款,想要把他整个人包养下来。
  前妻伸手去捏阿耀右颊的瘀青:「你也真是的,都知道检调要上门了,你还跑去跟人打架。」
  「我就是要在他被关前揍他一顿。」阿耀怎么也忍不下这口气,他早年和蔡石在狱中认识,那是什么货色他再清楚不过,儿子就这么被佔了便宜。
  前妻笑了起来,阿耀问她在笑什么,这种事一点也不好笑。儿子原不原谅对方是一回事,垃圾就是该死。
  「没什么,只是庆幸你是亮亮的爸爸。」
  阿耀几乎握不住烤肉夹,前妻冷不防握住他油腻的双手。
  「东耀,谢谢你。」
  阿耀没应声,比起含辛茹苦把孩子带大的前妻,失职二十年的他不值得被感激。只是当年斥责他不适合当父亲的前妻,不停向他道谢保住了他们的孩子,让阿耀以为自己不至于太混蛋。
  「谢谢你没有自暴自弃,像个人活下来。」
  阿耀不是没想过去死,生意失败后,好几次想要结束这个该死的人生,但他实在不想让儿子一起收到他的死讯和高额债务通知,只能咬紧牙还钱。
  「对不起,是我辜负你们。」
  说好要一起守着孩子长大,绝不让孩子感到寂寞,却成了伤害他们妻小最深的傢伙。
  「你跟我说干嘛?我又没有傻傻等你回来,这十年来用尽一切办法去找你,哪怕最后见到的只是一具尸体。」
  阿耀斗胆向前妻请求:「小星,我想和亮亮一起生活。」
  阿耀自知无耻,还是想要得到幸福。
  前妻含着眼泪咕噥:「就说了,跟我讲有什么用?」
  阿耀送走喝得烂醉被正阳揹上身亲送回府的前妻,为了补上店长的工作留下来关店。当他设定好保全系统,金昌拎着一袋饮料从楼梯口出现,说要跟他谈谈。
  阿耀就知道这一天总会到来,逃也没用。
  金昌直接坐在阶梯上,摆出彻夜长谈的架势,阿耀不得已跟着坐在金昌手边的位置。
  「耀哥,我……」
  「我不能和你结婚。」
  金昌对阿耀眨了眨眼。
  「我要收养正阳,等以后法律放宽规定再看看。」依现行民法,同性可以结婚但不能收养小孩。
  阿耀深吸口气,等着金昌回应,金昌却爆出笑声,哈哈哈哈!
  「你误会了,我对你不是那种意思。真的,我要是对你有男女之情,早就向你求婚了。」
  阿耀老脸胀红,都怪儿子乱说话,害他误会人家看上他。
  「怎么会想到结婚?你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太可爱了!」
  「你再说一次可爱我就要翻脸了!」
  好一会,金昌才忍住笑,侧头看着阿耀。
  「耀哥,你在我心目中就像太阳一样,我这辈子的目标就是要追上你。所以明知道你大我许多,我还是故意喊你『阿耀』。」
  金昌低眸怀想何大老闆过往的风采,刚出社会的他,以为那么年轻就当上老闆的阿耀,应该有对好父母、读好学校,店长昭彰却说何董前几年才被关出来。
  ──小昌啊,别总露出孤子的可怜模样,看看我们家何董,没爹没娘靠自己双手打拼出一间店,在这现实世界活得那么骄傲。
  「耀哥,你就是我的梦想。」
  阿耀长呼口气:「老闆,你已经比我还要优秀。」
  现在做生意比过去难上百倍,但金昌每次订出的策略都能跟上餐饮业多变的潮流,除了乱捡一些中輟生让他们躲在店里工作吃饭,是个会赚钱又照顾员工的好老闆。
  金昌微微摇首:「那都是有你在,你总是知道该怎么把事情做好。我很怕你离开,你只要不辞职,就是回报我最好的方法。」
  阿耀不敢说,其实他每天都盼着小茹回来上班,他到现在还是很后悔接下店长的职务,麻烦死了。
  「老闆,你家里还有人吗?」
  金昌没想到阿耀会问起私事。
  阿耀向金昌坦诚:「我不应该随便把你那个婊子女友赶走,就算她差点把店卖了,至少你回家还有个说话的对象。」
  金昌好不讶异,一直以为阿耀小心翼翼和他保持距离,但早在刚认识那时候,阿耀就跟前店长小茹联手管过他的家务事。
  「没关係,其实我们在家也不会说话,她只喜欢买东西。」
  阿耀不知道该说什么,男人要是没看女人的眼光,不如光棍到死。
  「我看你总是由着正阳耍白痴,有时候会想,你是不是也想像他那样玩闹。你从以前就乖乖的,被昭彰拗事也不敢说,筹不出医药费就蹲在店外淋雨,什么事都往心里放。」
  金昌静默一会,然后笑了下:「可能我已经习惯这样活着。」
  「你累了,可以跟我撒娇。」
  「我……没关係……真的……一个人也……」
  金昌拿下眼镜,想要擦去停不下来的眼泪。
  「对不起……到头来,我还是只能依赖你……」
  「有什么好道歉?」
  阿耀跟博爱世人的儿子不一样,他不喜欢和别人有所牵扯,心胸狭窄又怕麻烦。他不是好人,只是想要珍惜人很好的后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