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终究没能学会的事 > 7-2 喜欢的。
  盛光远喜欢刘香。
  其实他心底一直就是惦记着的,一刻没忘过。
  他先是认识了刘香,才结识了霍雅。当时各大高校联攻方清,却不想,他居然凭一己之力便将四面八方的人马全都踩平,最后仅留了一个盛光远,只为方才混乱中,他在霍雅背上落下了一棍,逼着他给人道歉呢。
  就是那时,盛光远初次见到了霍雅。
  也是那时,他方惊觉这俩女孩生得有多相似。
  起初的时候,他还曾刻意灌醉过方清,有意无意问过他,是否会将霍雅与刘香错认?那时方清七分醉意,连路都走不稳,却笑着问他,是不是眼瞎?
  那会盛光远也没空在意方清始终吝嗇,却在此刻给得挥霍的笑容。都说醉后吐真言,他借酒壮胆,小心翼翼还多问了他一句,霍雅被问过无数回,方清却未曾有人有胆问过的话──
  方清,喜欢霍雅么?
  盛光远永远忘不了那个晚上,天气甚好,没有月亮,漫天星辰闪耀非常,前一秒还醉着的方清,下一秒忽地就醒了,那双素来冷凉的眸底只印出了夜的深寂,却印不出满空的晶莹与绚烂。
  他沉着嗓,声音与平时不同,有些低哑却沉着好听,郑重其事,严谨且肃穆地眙在盛光远眸底深处,如是说,喜欢的。
  喜欢的──有如宣告着某件多么重大且严肃的大事。
  不得不说,盛光远当下是震惊的,更贴切一点的形容是,惊吓的。毕竟,方清整个人就像瞬间清醒了似的。
  但好在的是,方清宣示完的下一刻人就晕了,这让他委实松了一口气。
  平復过后的盛光远只庆幸自己的机智,怕方清醒后否认,当时就没忘录影存证。
  于是,方清因为他无意识的这句「喜欢的」,从此落了把柄在盛光远手上。虽不至于到任人摆布的程度,盛光远总归也只是好玩,很有分寸的,他惜命,可不会玩着玩着就把自己命都玩丢的。
  方清就连脑袋不清醒的时候,说自己喜欢霍雅也是如此慎重。
  所以后来的盛光远曾经纳闷了很长一段时间,他究竟是带着什么样的心情远走他乡,铁了心似的,要与霍雅断了联系。
  没有人知道,那一夜,霍雅在方清家究竟发生了什么。
  只知道,近乎同进同出好几年的两个人,一夜之间就像是成了陌生人似的。
  同年十二月,方清离开台湾的那一日,霍雅甚至都没来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