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那年盛夏的繁星 > chapter 8-3
  我通过美国公民入籍考试后,正式成为美国公民,妈妈他们的电影也确定再一个月就会正式拍完。
  而我决定自己一个人回台湾两个月。
  离上次回来美国只过了三个月,我又要去台湾待两个月,很快,但我得这么做。
  而驱使我回来的理由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就是在某个鬼使神差的当下突然决定我要回台湾,而我这个人,下定决心后没人挡得住我,想做什么就一定会去做。
  小时候就是因为这种个性,让我妈几乎每两天就会接到幼稚园老师的客诉电话,说我太皮太吵欺负男生,一副跟卖家买到劣质商品要退货的样子。
  或许因为小时候的个性非常活泼欠揍,所以儘管长大后变得比较有气质,思想还是十分奇葩。
  我个人意见是这样的改变够优秀,虽然我依旧很讨厌化妆、买衣服鞋子、帮头发做造型……诸如此类的事,但至少我不会像幼稚园那样揍男生了。
  这次我只告诉徐凯杰我要回来,他妈妈要我这两个月住他们家,我欣然接受。
  是时候该把延后那么多年的事情解决,拖越久,会越觉得心闷。
  终于明瞭自己的那天,我拿出一本从巴掌大的笔记本。
  我提笔,在笔记本的第一页写下:
  我喜欢你啊,郑冠恩。
  但现在,我喜欢上徐凯杰了。
  放下笔后,一滴泪也跟着落下。
  我不伤心,也不后悔,我只是觉得遗憾。
  所有的情绪,眼泪都知情,但是它什么都不会说。
  所以人们才会在某些情绪特别强烈时,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哭泣。
  我搭乘摇摇晃晃的公车,窗外的景物一闪即逝,最后公车停在大公园旁,我把行李搬下车。
  每次回来,都是好天气。
  这次回来时序已进入冬天,天气很冷,我穿着羽绒大衣,冬阳温暖又不过于刺眼,我勾勾嘴角。
  我打给徐凯杰,跟他说等等帮我开门,我正要过去。
  他模糊地说几个字,我听不清楚。
  这时突然有人抓住我拿手机的手腕,徐凯杰的头从旁边冒出,他用另一隻手掛掉电话,笑盈盈地瞇起眼睛。
  「你怎么在这里?」我讶异地问。
  「我知道你今天回来呀,所以就在超商等你。」他吐着白烟,白烟在阳光下闪闪动人。
  「你不怕我晚上十二点才到吗?不怕我因为有事改搭明天的班机?」被他的手很温暖,我的手腕发烫起来。
  「但是你来啦,」他放开我的手腕,热气跟着他的手跑掉,冷空气贴到我手腕上,哎唷好冷。「这样就没必要担心了。」
  「嗯。」我含糊地应一声。
  我跟他并肩往他家走去,一架飞机从天空中掠过,在蓝空中画出一道白色的飞机云。
  「你怎么会突然回来?」风呼呼地吹过,但不至于太冷,他的声音清楚地传到我耳边。
  「就……突然想回来。」这的确是实话。
  「那小杰怎么没有一起来?」
  「他开学啦,要去学校上课。」
  「好吧。」他露出遗憾的表情,「没关係,只要……」
  他说到一半,一辆机车从旁边的马路上呼啸而过,导致我没有听到他后半句的话。
  「呃,你再说一次好不好,我没听到。」
  「没事,只是不重要的事情。」
  真的不重要吗?但既然他都这样说了,那我就相信他吧。
  「你入籍考试通过没?」
  「过了!」想到这,我就觉得开心,辛苦读好几个月,终于通过啦!「等我妈他们电影杀青,到时候就会考虑要不要搬回来。不过也有可能是我爸妈留在美国,我自己一个人搬回来住。」
  「我是希望你能搬回来,毕竟你如果回来台湾,我们想看到你时就能看到你。」他露出笑容,我的脸颊有点烫。
  「我……我会考虑的。」
  会考虑的,但不是现在。
  他笑得很灿烂,我的视线停在他脸上没有移开。
  隔天,我跟徐凯杰一起去巷口的咖啡厅找老闆娘打招呼,徐凯杰一进到店里月月就飞也似的跑来,还穿着可爱的水蓝色衣服。看到我的时候,牠摇摇尾巴,乖乖待在原地让我摸牠的头。
  「月月好像变大隻了。」我蹲下来,顺着月月的毛摸牠的背,牠前脚搭到我大腿上,样子看起来很像是在微笑。
  徐凯杰拿出手机拍月月,顺便把我也拍入镜,「你知道月月名字的由来吗?」
  我其实也挺好奇,一般来说哈士奇才会被叫月月。
  「不知道,有什么由来吗?」他帮我拍得很好看,我满意地竖起大拇指。
  「两个月合起来是朋友的『朋』,老闆娘觉得朋友两个字各自拆解后,月月比较好听,所以叫把牠叫做月月了。」
  这个想法真特别,我喜欢。
  「呜啊,月月你名字就是这样来的唷,知不知道?」我揉着月月的脸颊,牠无辜地看着我。
  老闆娘从厨房里走出来,手上端着我们点的食物,「你们先去洗手吧,摸完月月要洗手才能吃唷。」
  我用力点头,老闆娘送上两杯巧克力布丁跟两杯热奶茶,我先走去洗手间洗手再坐回椅子上吃我们点的点心。
  一个下午就在咖啡厅里度过,我的心情很好,但手机容量却开始拉警报,因为太久没看到月月而不小心拍太多照片,我只好忍痛删掉一大半今天拍的月月。
  不过除了月月,我还拍了很多徐凯杰。
  光看我的手机,可能会以为我是跟踪狂之类的。
  我手指在萤幕上左右滑动,瀏览今天拍的照片,我滑到一张徐凯杰在跟月月玩的照片,手指停在萤幕上方。
  然后……我什么都没做,只是目不转睛看了许久,又把照片滑掉,
  偶像剧都这么演:女主或男主不小心或故意拍到喜欢的对象——通常后者的机会居多——那照片又非常刚好地拍得完美无瑕,男女主角思索片刻,便把桌布换成那张照片,满足自己一打开手机就能看到喜欢的人的遐想。
  这种事情我可不做,太变态、太奇怪。偶像剧这么演是因为好像很浪漫,但现实中做这种事大概只有被抓去关的份,所以,别做这类以身试法的事情比较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