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妙手神农 > 第一千六百二十章 远虑
  山下的湖泊本来被抽干了水,可是又慢慢汇聚了半湖水,但是里面本来的那些小鱼虾,估计上一次死灭绝了,当时这里基本上被抽干了。
  这里的环境还是那么好,就是之前为了抽水,挖出来了很多坑,就仿佛在一个美丽的画卷上,挖出来了许多坑一般。
  不过大家还是没有发现那只兔子的踪迹,甚至余飞相信,那只兔子挖出来的窝,不光只有这些出口,一定还有其他的,或许是因为什么原因,浓烟还没有冒出来,毕竟没有制造压力,所以烟的流窜能力不是很强。
  不过因为盆地里面环境好,所以植物长得比外面要茂密的多,荒草都能长半人高。
  远远就能看到,荒草里面有野鸡和兔子的身影不断出现,不过余飞立马判断出来了,这就是些普通的野鸡和兔子,因为这里有吃有喝,所以选择了在这里生活。
  来到这里大家都小心了许多,因为茂密的植物遮挡了大家的视线,所以那只恐怖的兔子更好隐藏了。
  甚至余飞看到,有保镖的手已经在自己后腰附近,余飞估计他的枪就在那个位置,保证可以随时拔枪射击。
  虽然说这些保镖的身手都不错,可是毕竟兔子能咬死人这事还是很诡异吓人,给了他们很大的压力,要是能远远的击杀,他们也不想和那只兔子近身搏斗。
  “这里环境好,那只巨大的兔子想要足够的食物,就只能在这个盆地里生活!”
  王多余看了看盆地的环境,立马做出了判断,无论是肉食性动物,还是食草动物,在这里都可以过的很好,食草动物有充足的食物繁衍后代,而肉食性动物就有足够的食草动物可以吃了。
  “快把我保护好!”
  钱万贯才不管兔子在哪里生活,急忙对周围的保镖和安保人员说道,这个时候惜命没有错,毕竟他这么胖,目标很明显,而且脂肪多,对于食肉动物来说,是最喜欢的食物了。
  “下去看看!”
  余飞点点头,率先迈开了步子,大步向盆地下方走去,要是那个兔子就在这里生活,一定需要喝水,而山上挖的那些坑,和下面那快要汇集半壶水的小湖,一定可以发现那只兔子活动的痕迹。
  现在山里已经没有什么大型食肉动物了,一般的狐狸和黄鼠狼之类的对那只兔子已经形成不了威胁了,然后那只大兔子就膨胀了。
  余飞推测那只兔子,敢在人群中袭击工人,说明那只兔子已经膨胀到觉得自己无敌了。
  所以余飞觉得这只兔子要是在附近,说不定还会袭击他们。
  余飞本来看钱万贯可怜,还准备让他留在盆地上方等自己,可是想到这么多人,容易被兔子选为攻击目标,自己走了一方面是他们就危险了,另一方面是失去了观察兔子的机会,所以就带着他们,当做诱饵吸引那只兔子。
  所有人一起下山,先走到了第一个大水坑边上,之前为了接力,挖了很多的大水坑向上抽水。
  水坑里面还有水,周围有土的地方,已经被荒草占领了,不过依旧可以从折断的荒草上,看出来这里也是这边动物喝水的地方。
  水质清澈见底,什么异常都没有,他们继续向下走,将所有的水坑看完了之后,终于来到了蓄水还未完成的湖边。
  比之前的水少了很多,不过那露出地面的地方,以前是淤泥,现在是野草的天堂。
  那淤泥里面富含的各种营养物质,成了荒草最好的养料,现在全都被荒草占领了,甚至淤泥上长出来的荒草,更加的高大。
  以前人在这里留下的痕迹,除过那几个大水坑,剩下的都被大自然给抹平了。
  自然的力量无声无息,却最是庞大,人类永远都征服不了。
  扑腾腾……
  走着走着忽然一阵声音从荒草之中向众人靠近而来,两个保镖循序拔枪,指向了声音来源。
  钱万贯迅速用自己两条肥大的胳膊,将脖子给抱住,防止对方咬到自己的动脉,其他的位置咬了还能抢救,这个地方咬了抢救都来不及抢救。
  那些安保人员那拿起了家伙小心防备,只有余飞和王多余一脸淡定的看了过去。
  一个灰色的身影从他们头顶迅速略过,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大家才都看清楚了,竟然是一只野鸡,受惊之后飞走了。
  余飞和王多余听见身影,就判断出来那是什么了,只有其他人不知道那是什么,所以紧张了一番。
  “走吧!”
  余飞看了一眼继续向前,他们很快走到了水边上了。
  湖水虽然变少了,可是依旧清澈,因为没有什么污染,所以干净的让人想要直接喝。
  可是有野外经验的人知道,野外渴的很了,活水还能喝点,死水无论看起来多清澈,都要煮一煮再喝。
  不过余飞看到水里有蝌蚪游来游去,还有一些水虫,这是两种不绝对依赖水的动物,蝌蚪长大了变成青蛙可以上岸,水虫最后会变成蚊子,所以才得以在之前的那场‘浩劫’中保留下来,有了水之后继续生存。
  余飞抬眼望去,水域四周尽收眼底,因为之类地势都很平摊,所以不缺少动物取水喝水的地点。
  “渴死我了,这水看起来挺干净,我喝点!”
  钱万贯这个大胖子,走动起来消耗最大了,看到清澈的湖水,觉得这么大面积的水,应该很安全,所以蹲下去就打算用手捧起来喝两口。
  “我建议你不要这样干,否则一定会后悔!”
  余飞淡淡的说道。
  钱万贯都伸出手捧起来水了,听完余飞的话毫不犹豫的又撒出去了。
  “这水里这么多水虫,说明水质并不是很好,而且有虫卵在里面,还有大量的细菌,要是不烧开了喝,普通人喝完轻则拉肚子,重则……我听说有人大脑里面长出来了很多虫子。”
  余飞看到钱万贯询问的眼神,便给他解释了一下。
  钱万贯的保镖跟着点点头,余飞说的没错,事实上就是如此,虽然这是小几率事件,但是一旦遇上那就恶心了。
  “那算了,不喝了。”
  钱万贯无奈的站了起来,反正一般人一两天不喝水渴不死。
  “那只兔子怎么还不出来咬人呢!”
  余飞总觉得那只兔子反正没有人专门抓捕过,按理来说应该还是很嚣张,竟然这次很奇怪的没有出来袭击大家。
  “说不定人家午休呢!”
  王多余看了看天色,淡淡的说道。
  这理由很强大,其他人竟然无法反驳,因为你
  说人家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人家也能这样问回来。
  王多余和余飞闲散的走在前面,一边走一边看,后面的人则紧张的不断观察周围,生怕那只兔子突然奔出来,一下扑倒自己,然后一口咬开自己的颈动脉,想起来就恐怖。
  “血腥味!”
  余飞突然停下了脚步,他的鼻子堪比猎狗,需要的时候可以顺便分辨出来不合常理的味道出来。
  余飞拨开荒草,开始在最浓密的荒草里寻找了起来,王多余跟了进去,钱万贯想了想也跟了进去。
  其他人都没有闻到,因为他们的鼻子对于细微的气味并不是那么敏感,但是余飞说有他们也不反驳。
  在黄草里走了十几米,这里的荒草长的都快和人一样高了,走在其中毫无安全感。
  余飞终于了下来,拨开草丛之后,看到了草丛后面的情况。
  只见草丛后面,一直肥硕的兔子,被撕咬的面目全非,看起来是从脖子上被咬死之后,从肉最多的肚子上开始吃,将肚子里面都快吃空了,还吃掉了一条后腿。
  余飞蹲下去看了看,血迹还很新鲜,才是一个小时之内的事情,只不过这只兔子已经凉透了,又超过了半个小时。
  “兔子咬死人是几点?”
  余飞转头问道。
  钱万贯还真没有记下时间,打电话回去询问,秘书告诉他是一个小时二十分钟以前,人被送回去她才通知了钱万贯。
  “那只大兔子,要死人之后,才咬死了这只兔子!”
  余飞立马做出了判断,之所以可以肯定这是那只大兔子的功劳,是因为看牙印判断,真正的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的牙齿有很大的区别,这个死去的普通兔子身上的伤口,绝非食肉动物所为。
  “连同类都咬死吃掉了!”
  钱万贯惊讶的瞪大了眼睛,连同类都吃的动物,那才是最狠的动物,猎食的时候将不分对象,能吃能消化就不会放过。
  余飞皱起了眉头,之前在水里看到的那个大家伙,之所以没有留下后代,余飞觉得有可能是因为体型太大了无法和同类繁衍后代了。
  可是那只大兔子,要是强行繁衍后代,似乎还能做到。
  要是不抓住杀掉的话,兔子的繁殖速度其实很快,尤其是当一只兔子,变成了猎食者,还没有天敌的时候,一旦繁衍开来,向四面八方辐射而去,就会形成灾难。
  余飞听说在海洋之中有一个国家,畜牧业为主要产业,拥有大片的草场可以放牧。
  可是有一天有人带了兔子过去之后兔子逃走了,那个地方没有兔子的天敌,兔子疯狂的繁衍,最后将草场差点给吃秃了。
  可是就算是出动人工猎杀,还是无法遏制兔子的繁衍和增多,成了那个国家的心病了。
  可是他们那还是普通的兔子,要是这种食肉还能长和很大的兔子繁衍开来,那才是灾难。
  要是发现的迟控制不住,极有可能最后成为全世界的灾难,人人自危不敢出门。
  如今豺狼虎豹人人知道凶狠,但是大多数生活在动物园里面,野外就算有也不敢袭击人类,都很谨慎。
  可是这种大兔子仿佛疯了一般,一群人走在一群,都敢蹦出来袭击,简直太疯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