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傻傻 > 后记、这份傻值得一辈子(1)
  首先,非常感谢愿意看到这边的你们,还有写了这本写三年的我(还敢讲)。
  如果你没有看过我其他书的后记,先提醒一下,因为我是个废话很多的作者,后记一方面也是打给我自己看的,习惯最后为这本书做个统整与纪录,所以废话会超、级、多,你们一定是第一次看到后记还需要分回,所以怕无聊可以不用继续看下去哈哈哈。
  有心理准备后,我要开始废话囉──?
  之前无聊看到建立书籍的时间是2014-11-15,不过建立成功后疯狂打完了一万三的第一章就被打入冷宫,暂缓去填了黑歷史《假想情侣150天》,然后学测完填大魔王《bacio》,接续打开了2015开的师生坑《刺蝟不拥抱》直到今年2017完结并结束实体贩售。
  头痛的坑都结束后,我才正式将一直都处于搁置状态的《傻傻》翻出来认真填好填满,2016年直接大空窗没开半本书,因为我都在努力的还债哈哈哈。
  撇开短篇不论,那三本长篇小说在最后打上【全文完】时全是解脱,我个人觉得《傻傻》是我目前完结的四本长篇小说中最最最不捨的一本,原因我也不是很清楚,大概是它陪了我很久、很久,可是这却是一本我无法确切说明它究竟陪我度过了哪段时期的书。
  前三本长篇我在重看自己写的文字时都多多少少能回忆起当时在打稿的时光里,我的现实生活正经歷些什么,所以对每本书我其实都抱着不同程度的喜好和情感,这是很特别也很可贵的一件事。
  但《傻傻》好像是一直都陪在我身边,其实在码主坑时一定都会遇到江郎才尽、怎么打怎么有毛病的撞墙期,这时候我就会去打《傻傻》,所以它似乎没有真正带领我走过什么重大的时节或是现实中的大事,很多情节都是在极其零碎的小小偷间时光里聚积促成的。
  就像白瑀莎对史柏翔的感情,都是从最微小的细节里挑出爱意的。
  仔细回想,虽然我们都以第一视角清楚看见了白瑀莎经歷了婚姻的美好与失败,还有带孩子的辛酸与外人舆论的压力,这些经歷在她生命里肯定是重大的转捩点,但史柏翔几乎没有参与。
  虽然史柏翔和白瑀莎从小就有邻居的缘分,但最后依然失联,长大后进了公司成为上下属关係也没有因此牵起其他缘分,白瑀莎就像一般下属,会抱怨公司、讨厌上司。
  即使史柏翔在公司其他女职员眼里是天菜,白瑀莎的目光始终只摆在比碎肉还渣的郑凯身上,即便最后外遇事件让他们的婚姻步上离婚,她依然将自己浸在那段爱里的折磨中。
  不得不说她很固执也不知道在执着什么,前期她总是轻易将周遭的人事物与郑凯拉上等号,最大的砲灰绝对就是常常在她视线范围内的史柏翔,直到她终于看见史柏翔的真心后,才惊觉她拉上的不是过去相爱的影子,她找到的是最真实、原本的自己。
  那个面对爱情能够纯粹笑着的白瑀莎,可是对孩子的负罪感还有对爱情的失败心理,她畏惧了。
  白瑀莎,是《傻傻》的第一个傻。
  《傻傻》的第二个傻叫史柏翔。
  从一开始他就很清楚自己在白瑀莎的生命中论起份量无疑是个外人,所以他从不鸡婆、也不干涉,直到他姊姊史希亚的强制介入,才让这段早该萌芽的缘分蹦出了小苗。
  本来就在意的女孩像是爆米花的突然跳到眼前,除非那是别人的爆米花,不然哪有不吃的道理?
  史柏翔大概是我的角色里面最有绅士风度的男角色了,这也是为什么我写他不会厌烦的关係,绝对不是因为他话少很好写才喜欢他。
  但我要特别跟这位我宣称很钟爱的角色道个歉,我很抱歉帮你取了很多阿里不打的绰号,除了本名史柏翔和英文名字benson,什么甲先生、屎柏、便所叔叔之类的绝对是剧情需要我没有刻意想黑他,只是读者好像都忘了你的本名,留言都打绰号哈哈哈哈。
  不过没关係,反正他就是标准的刀子嘴豆腐心,假暖男真暖男,不空调又高富帅,总之就是个现实生活中大家都遇不到的男子,所以可以明白为什么大家都跟希亚一样爱欺负他了。
  然后史柏翔的人设是安宰贤,从《来自星星的你》就好喜欢他这种外表冷冷又反差暖暖的形象,那完全就是史柏翔,这也是我很爱这个角色的原因之一,想当初安宰贤跟具惠善结婚的消息一出来我可是否认现实了好一阵子哈哈哈哈。
  而在白瑀莎有婚姻时,儘管史柏翔的心注满了对白瑀莎的关心,他仍然不为所动的保持着他们的上下属关係,在白瑀莎饱受离婚折磨时他也没有趁机送暖博好感度,反而还不想跟自己喜欢的女孩同居,这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
  也许有些读者会觉得他不够贴心或是冷血,但史柏翔这么一个高高帅帅的总经理其实在面对爱情就像小孩子,他讨厌从喜欢的女孩手里拿到的汉堡糖要跟别人分享,也不希望自己喜欢的女孩因为没有汉堡糖吃才要来找他玩。
  好吧这好像是个烂比喻,我怕你们看不懂我的神逻辑,总之白话来说就是他想要白瑀莎是被「史柏翔」吸引,而不是想找个可以代替郑凯的随便一个他。
  史柏翔是个纯情的孩纸呀。
  虽然在现实中他是上司,说话也不爱修饰又爱损人,但跟婚姻破碎的白瑀莎相比,在爱情里的他却看起来相对弱势,为什么?
  蹦到眼前的爆米花热度会冷却、形状会改变,但香气总会縈绕,就像他对白瑀莎的爱一样,从小到大都没有改变,而且吃不到的总是最好吃,窜入鼻尖的气味一定比起初闻到的要令人垂涎。
  可是他忍住了,只因为那不是他的爆米花。
  他在面对爱情时很有原则,很知道自己要的究竟是什么,他所有的关心都来自于生活,毫不刻意却处处留心。
  总是因为白与莎没吃东西而生气、体谅路痴的愚蠢会直接去找她、她被刀子切到儘管是小伤也会马上做处理,还有好多、好多白瑀莎和两隻的日常小事都涵盖了史柏翔,这些是郑凯从来都给不起的。
  看起来琐碎,拼凑起来的回忆却值得一辈子。
  p.s.第一部分后记结束,怕你们以为滑不到结尾在这边先缓衝一下,第二部分为其他角色介绍与章节安排、书籍设定等,有兴趣可再点选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