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为蔡志谦视角)
  家境富裕伴随着的菁英教育,牙牙学语的时候,我便明白了这辈子别想从家里感受到点滴温情。父亲夜宿不归,他基本上不踏足我的成长,母亲慈爱笑容在徒守偌大洋房的岁月里不着痕跡地被洗净,终究归于一成不变的木然萧索,连带着唯一的儿子,也不要了。
  男孩子的叛逆期,我没有。
  发了疯似的渴望成年,我不屑倦鸟恋旧林那套,更别提落叶归根。比起被遂的命运,我更爱掌控主动权,创造所望,管他在不在礼俗里面。感情这样虚幻縹緲的东西,我嗤之以鼻、冷眼相待。谁想到,死水在那一张明媚笑容前,不知所谓的活了起来。
  好拙劣的接近。
  这是第一印象,无语的看着皱皱巴巴扔过来的纸条,娟秀的字跡实在和那傻笑的女孩不合。
  这是干嘛?捨身为友?
  可那人有真正把她当朋友吗。
  最最厌烦的那套,这个叫做林雨惟的傻子。
  我看着她眨着灵动清澈的眼睛朝我笑,瞧她挽着小巫一脸满足,望她在许凯的凝视下故作镇定,侧脸和耳根却悄悄的红了。谁会看不出来她满腔情意?死鸭子嘴硬的模样,在眾人眼中或许没什么,我却觉得碍眼至极。
  滥好人。
  不生气、不碎嘴、不拒绝。最初她是受欢迎的,被各个小团体欢迎、接纳。可是,非黑即白,灰色地带并不被认可,时间一久,成了荒芜。间话就是从这里开始飞窜,那双再纯净不过的双眸,渐渐的黯淡了下来,曾意气风发的那簇火焰、那样美好晶亮的东西,被什么给洗淡了。
  我讨厌那样。
  不知雨惟好奇过没有,我的容许,有多么破例。
  想看她眉飞色舞的说着远大抱负,想听她嘰嘰喳喳聊着日常琐碎,想让她继续扭动着圆润身躯,无烦无忧的跑跳下去。没有什么特别的心思,单就喜欢那张灿烂纯粹的笑顏,以及她眼里那样闪亮的光点,那是我再也挽不回也无力补足的记忆。
  国一闪烁、国二消沉、国三奋发,她三年下来的潮起潮落,我都看在眼里。而她也并非无药可救,峰回路转,还是懂了自私这项常理,懂得专心为己,铺壂康庄。期间,许凯和小巫的牵手看似并没有影响到她,可她安静得再好,突飞猛进的成绩还是洩漏了什么。
  没有人在毫无刺激的心境下,进步的飞快。可能她不自知,也许她不深思,追在我身后的她虽然还对不上我的脚步,却是稳稳妥妥的踩上稍后一拍。这些不足以让我驻守,却足够令我动容。沉淀在心里的细腻,以为会乾涸至尽的温情,她就这样毫无声响的撞入,搅乱了曾经肃静。
  毕业后,老实说我并未想起她。
  人生很长,三年太短,聚散过于容易。
  只是,果然,她是那样完好的走过了年少轻狂。
  茫茫人海中,偏偏就看见了和朋友笑闹的她。一眼,知晓了她长成了我欣赏的模样。够从容、够稳定、够自知、够随然,稚气已脱,她妆点了外在,在意起旁人眼中自己的样子,慢慢建立起认同与自信,活得越发亮丽。
  心跳没有加快,但似乎曾经绷着的某条神经,驀然松懈。
  多好。
  久违在身侧吵闹蹦跳的笑嫣如花,无法估量的满意。
  没有併肩而行,对方却在不远之处,微笑跟进。
  这样不似于伙伴的陪伴,共进的意识并非强烈,却更盛。
  她终究回过身经歷一场憾恨,纵然间置了些许时光,仍是安然归来,步伐稳健。来来去去,万千风景再美再诱惑,她微笑依旧,身轻如燕,擦肩而过。
  懂得收敛的眼眸里的深处,我喜爱的那簇火光,还是一样的璀璨、一样的醉人。
  她身边有了依靠,有了不变的温柔和万千疼宠。有人掏心掏肺的对她好,毫无算计毫无城府的把她纳入了自己的人生,只盼她在身侧、在怀里、在交织的肉体和灵魂中畅然翱翔。那样深沉的爱,无可譬喻的缘分,坐实了,也便是她一世的幸运。
  看着她走到如今,我开始有了期待。
  怀里的缺漏,是不是,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横衝直撞的给补足了。
  那么一生,才算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