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狐淘爱火 > 四三、春去冬来
  初冬。
  天狐山是一遍白茫茫,昨天这里刚刚下了一场微雪,地上都铺上了薄薄的雪花,令天狐山更添仙境之意。
  一身白色绣了暗花侠袍的女子在林间跳跃。长长的银丝被紧紧地绑成一条及肩的鬓辫,高高地掛在头上像马尾般垂落。头发随着女子挥舞一枝玻璃长枪而摆动,犹如一条有力而厚重的白尾。她脚轻轻踏过树冠上的雪,却不留下脚印。
  突然,好几支飞镖向她射来!她反应过来,一个翻身,从树上跳了下来,然后一手拿着长枪,另一隻手只举起两根手指,紫色的美眸闪过紫光:「定──!」飞镖便在空中停了下来。
  女子一脸得意地笑,然后拍了拍身上的雪,迎来向她小跑着的黄色绒袍女子:「少主!你又用法术了!说了多少遍不可以把法术混进武功一起使用!这是偷懒!」
  没错,这个偷懒的人就是我——雪忘忧。
  「哎呀!小黄!」我勾起那精緻的脸蛋,花花公子地笑:「你又不是不知道要练到那些武功的变态境界很费时!我倒不如用法术搭救也能做到那些效果,而且省下的时间我又可以用来鑽研其他不同种类的套路。我就说......」
  「要多元化发展。」小黄无奈地道:「少主啊,虽然这半年凭着雪狐本身的记忆,少主的武功是学得很快,而且轻功特别好。可是根基还是要打的。」
  「小黄呀!小蓝也说了,要是遇上那些以力量为主的人,我就要好好运用自己身手轻盈敏捷的长处,而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打法。」
  「唉......算是小黄输了给少主了。」
  「嘿嘿!」我摸摸小黄的头。
  「少主!」此时又有一个蓝色身影从林间跑来:「吃饭了!」
  「哦!小蓝来啦!去吃饭囉!」哇塞,终于到吃饭的时候了!琉璃这时自觉地缩回去成小刀状,方便我把它收在腰间,然后一手拉起小黄,一手拉起小蓝便开跑回去广场那边吃饭!
  「啊!少主跑慢点,风打来很冷啊。」小黄一边诉苦着。
  「小黄,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少主我是不怕冷的。」
  「是的,少主是雪狐体质,本是耐寒。」小蓝在一边搭嘴。
  回到广场,我就衝到长老的内厅。老头子还是一脸淡淡的坐在坛上。其他彩虹七女都坐在铺了地毡的地上托起饭碗夹着菜吃了。
  「长老吃饭!」我也不客气地坐在小蓝她们那里跟她们一起吃。
  天狐山不是一个江湖派系,反之更像一个大家庭,一个大型的狐狸家族。不像华山,要所有弟子一起吃饭,狐们喜欢自己怎么吃何时吃都是自由的。有些没有修练好的狐狸们会以狐态下山打猎,一口血淋淋的回山。这个......我经过半年时间已经习惯了。
  我和七女的生活方式跟其他狐狸不同,因为七女修为较高,又是我的私人跟班,所以她们都习惯了跟人类一样的生活方式。又因为我经常在半年修练中偷懒,或者太过专注练习而忘了吃饭,所以通常都会像刚刚般她们都会来叫我吃饭。
  而长老嘛......原来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实体化了的灵体,老头子的躯壳早已老死了。所以它是不用吃喝拉睡。
  这半年修练中,起初是辛苦的,可是以我二十一世纪聪明绝顶的头脑又怎会搞不定这些小事呢!
  小红从饭中抬头表示:全都是因为雪狐而不是少主你这个脑袋好不好......
  天狐山并没有像不同派系有自己独有的武林秘笈,而是揉合不同的脚法和手法,因情况而使用出来。反正在我眼内,什么武功都是围绕着几个类似的动作......
  于是每次小黄教我的时候......
  她伸手,推掌,远处树干整个断了:「少主,这是什么招式?」
  我抱着琉璃坐在地上:「打断树干。」
  小黄无奈,然后握拳向不知从何扑来的大熊一挥,大熊倒下:「少主,这又是什么招式?」
  我拍爪叫好:「打死熊人。」
  小黄那团「教好少主」的火已剩下火苗,然后一个转身踢脚把吊着的碗子踢破:「少主……这是什么?」
  「哦!我知道!打破饭碗!」
  「……」
  到我实战之时,小黄塞给我一大堆银针:「少主,我发觉有时候少主发银针不够准,也不够多,攻击范围太小。」
  「哦。」我拿好银针,站好马步。大家放心,基本的姿势也懂的。
  小黄点点头,少主终于发奋了:「那么少主,你试试用流星飞雨吧!」
  「什么?」
  小黄沉默:「……少主,你扔银针吧……」
  「哦!好的!」
  通常隔半个月我就会拉人下山到附近的小村买东西逛街,以中和自己苦闷的修练生活。不过有着七女和狐狸们的陪伴,在山上的生活也倒乐得自在。我想,自己这生最舒适的时间也就是这半年了。无忧无虑。
  更好的是,因为天狐山处处是结界,所以不会有人误闯进来。狐狸们也好好的守着自己的乐土,不会随便告诉外人。当然也有不幸出去打猎的狐狸被猎人打去,回不来。那时我们都会很难过。
  天狐山就像我的家,这里没有人会耍心计,因为大家的思维都简单得可怜,大概就是动物的思维模式。感觉上我就是最邪恶的那个……在华山也感受不到的纯真,就只天狐山有。
  有时候自己一个人在这古代的星空下,躺在那个花坪上,思念总会不时浮现,每次我都是微笑地回味。
  我没有忘记,我修练最终的目的是要找回他。
  至于留不留下,到时再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