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胭脂井 > 番外2傻狐狸
  龙族性淫,与百兽交合,所以龙生九子各有不同。
  十一郎从小就知道自己身上留着两种血,一是龙族,一是狐族,这二者天生有贵贱之分,妖就是妖,哪怕练成大妖,也不能和神沾边。
  身上那点龙族血,使他成了族中异端,同龄小狐狸常讥讽他,让他去昆仑找他那位给百神做奴才的龙爹爹。
  昆仑盘踞着上古龙族,他倒想去,可惜去不了。
  他是妖啊。
  即便味道淡一点,也是妖。
  用翁翁的话说,就是:十一郎,你这味儿不对。
  狐狸该是个什么味?
  好像和他身上气味确实不同。
  那时候起,他开始四处搜罗同族毛发塞进香囊,给自己增加气味。但这始终杯水车薪,没想到没多久,让他撞见个一劳永逸的办法。
  他得到一条狐狸尾巴!
  一整条!
  齐根切断的!
  狐狸味道浓烈。
  族中有只傻狐狸偷偷爱上城中一家人族姑娘,于是扮作书生时常和姑娘兄长来往,傻狐狸识人字读人书,那户人家见他模样周正,读书识字,人品性情不差,一来二去招傻狐狸做女婿。
  到这还算完满。
  老天大概不乐见完满。
  后来洞房花烛,不知怎么,傻狐狸忘形了,露出一条毛绒绒狐狸尾巴,人族姑娘从小体弱多病,哪能受得了这种惊吓?人族姑娘病了,一病不起。
  家里怀疑请来道士也问过姑娘,她不肯说,只说自己病弱,没把傻狐狸招出来。
  再后来,人族姑娘病死了,傻狐狸死魂落魄地回到狐狸老窝,见过的人都说他疯了,天天捏人样,不肯恢复原身,明明是狐妖还想着做人。
  妖只要心不死,就能活上千百来岁,比起妖族寿数,凡人几十春秋简直少得可怜。
  大家劝傻狐狸,就算它和人族姑娘完满,眨眼间,人族姑娘老成蔫瓜就不能瞧了,就算勉强能看,一眨眼老死,它还有千百年岁要过,为一个女人,不必吧。
  傻狐狸好像听进去了。
  它肯恢复原身,继续在山中修炼。
  就在大家以为无事之际,噩耗传来
  ——这只狐狸自剖了心肝,死在山中,血流成河,同时还有一条断尾在它尸身边上。
  这是条齐根切断的尾巴,凝练着傻狐狸毕生修炼妖气,切口处发着莹莹的光。
  断尾的痛,不亚于剖心。
  傻狐狸哪来的胆气?!
  它竟然先把自己尾巴割了,又把自己心肝剖了,据说它的心上刻着两个字,是人族用的字,族里读过人字的狐狸不多,十一郎被叫去辨别,端着那团血肉看了又看,不是生僻的字,也不聱牙,“莺莺”两字而已。
  那时他年幼,想的少,拿了条尾巴欢天喜地。
  这之后一连几天,老的小的不老不小的狐狸都赶着去到傻狐狸尸首身边,狐狸没有人族吊丧一说,它们来,为的是训示。
  老狐狸在教小狐狸别学傻狐狸。
  为个女人不值当。
  他集了瓶清露,为报答尾巴恩情来送傻狐狸,虽然傻狐狸死了,僵僵硬硬躺着,可他没死,一双眼忽闪忽闪,把这些话都听去。
  多年后,进入竹林见到王献容时,他才恍惚。
  仿佛被年岁光阴的箭射穿心口,也许傻狐狸在心上刻的字,是那位人族姑娘的名字。
  翁翁同李玄贞结盟。
  十一郎也有了个人族名字——徐星朗。
  李玄贞和同门师兄广云子之间似乎有龃龉,不像表面那么亲好,他所知不多,翁翁也让他别打听,李玄贞答应他们,事成之后可以将剑骨一分为二,其中一份让他带去昆仑,孝敬父亲。
  这对十一郎来说真的很重要。
  他活了百岁,从没见过生父,听娘说,父亲如高山白雪,神性昂扬,妖炼一辈子也炼不出那样的精魄。爹爹不是不爱它,而是昆仑有结界,妖神有别,十一郎进不去,爹爹出不来。
  狻猊哥哥爱看戏,其实他见过这位哥哥一面,不过不敢去认。
  狻猊哥哥能出昆仑,这就证明,娘亲说的不对。
  爹爹想见,实则可以出昆仑来找他。
  但有一件事不假,他不能踏足昆仑,他是妖。
  进入竹林之前,他以为剑骨或许是长在仙境中的宝物,难寻,难得,有所限制,所以哪怕李玄贞道行不浅,自己不来反而要同他们结盟,让他来取。
  一百七十年间,十一郎下山次数一爪子都能数得过来。
  后来回想。
  自己当真是傻。
  比傻狐狸还傻。
  李玄贞让他记诵徐星朗生平,他怎么也不怀疑呢,翁翁让他别打听,他真就不打听。
  一开始,李玄贞分明说,进到竹林见到一女子,只道:“师妹,是我,奉玄贞师叔之命前来为你疗伤。”
  真是这样就好了。
  后日传信,十一郎才知晓,剑骨不但长在人身上,而且要取骨得先杀人。
  李玄贞是个人,还是个道门修士,长相宽和,说话慈仁,怎么骨子里这样狡恶,十一郎想,他比一些大妖还可怕。
  翁翁劝他听话。
  这个机会一旦没有再也没有。
  王献容。
  她叫王献容。
  她生得很美,这是一张狐狸们见了就想记住,化形时一定会用的脸,毕竟狐狸是妖里最爱好皮相的妖。初见她时,她坐在花影中,神色落寞,肩上裙上落满花瓣,花色妖艳,她却素净。
  十一郎怔怔愣愣地,脑子乱成一锅粥。
  她似乎看不见,一双美目空荡荡地望着虚无,但耳力应该不错,察觉有人,眼睫簌簌轻动,自我怀疑,同时徐徐侧耳去听,半晌后开口。
  “谁、谁在那里吗?”
  好厉害的耳力。
  他永远忘不了自己当时有多慌张。
  柔柔软软的女声像一瓶清露灌进识海,真好听,后一刻又忍不住骂自己下贱,怎么成了只孟浪臭狐狸,脑子里胡想什么呢。
  “师妹,是我,奉玄贞师叔之命前来为你疗伤。”
  他想起自己该说的话。
  同时想起自己应该叫徐星朗。
  好不容易平稳心绪,好在把说得不慌不乱。
  王献容出生琅琊王氏,天生剑骨,道心幽微,骨子里总有一份难言的清贵感,行走坐卧都是风景,皎皎如月,汤汤如雪,哪怕重伤落魄,双眼失明,走路有时得侧耳听,用手摸,不妨碍旁人怜惜悲痛,不敢耻笑她。
  剑骨的香,对妖而言,更是毁天灭地的吸引。
  来竹林的第一天十一郎就意识到了。
  她身上好香。
  比清露还香。
  香得他时常牙根痒痒,尤其是两根尖兽牙痒得死去活来,想放在那一截粉颈上狠狠地磨,狠狠狠狠地磨,这就是狐族发情期。
  活了一百七十岁,他可算发情了。
  不过他不敢真去啃王献容。
  有时想得难受,夜里根子硬挺着不肯疲软,只能骂自己禽兽。
  骂着骂着,觉得不对,他本来就是禽兽啊,还是改骂禽兽不如吧。
  妖不饮食,最多吸些清露帮助修炼,要么就是在漫长发情期里捉对交媾,人族并不这样,他们日子过得细。
  王献容每日卯日起,子时睡,有时丑时,饮食也简便。
  两只眼睛都看不见,身上又有伤,可她日日修筑聚魂鼎,据她说这口鼎可以为昆仑中死去的玉清宫门人收敛,修复魂魄,法器精妙,她身上有伤,修为不拿来自个用,反倒投入大半炼鼎。
  十一郎在旁看着,眉峰紧了又紧。
  有回大雨,院前柏树上喜鹊窝被雨打落,她耳力好,一缕气劲去得及时,保住窝中五颗灰斑小蛋,只是她不方便上树,请他将窝放回去。
  她会抚琴,常在雨夜,奏曲时竹林愈发静谧,仿佛万物都在垂听。
  她说这是嵇康临刑前所奏《广陵散》。
  月华粼粼,落在她眼角眉梢,十一郎没听清曲子叫什么,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得响。
  这之后,他大了胆,问起昆仑那一战。
  王献容道,昆仑龙族受敕命布雨,明知雨水对人族有多重要,挟雨谋私,它们不降雨,人间就得干旱,人们颗粒无收,年年饥馑饿死人。人们怕了,修建庙宇多多供奉,龙族为首者更要各地多奉香火,除此以外,每年童男童女人牲供奉也不能少,少则百童子,多则千童子。
  她的师父成仙在即,原本可以不理。
  一条是成仙坦途,一条是屠龙逆境,三界中最知道趋利避害的是人,但她师父与众师兄师姐们选择了后一条路。
  十一郎听后许久不出声。
  他知道,王献容口中龙族为首者极有可能是他生父。
  小童子滋补,这点大妖皆知。
  王献容还说:“还有未竟之事,待我为师门达成。”
  十一郎以为是炼鼎给同门收尸,完全想不到,当时那张柔和隽美的脸庞下,谋算的是血洗玉清宫,诛杀李玄贞,同时诛杀他。
  他做徐星朗,做了快五百年。
  午夜梦回,总想起王献容那一剑,要是她眼不瞎,剜得应该更干净。他好像变成老狐狸嘴里的傻狐狸,明知道不能问还问她为什么。
  王献容却说,他的温柔小意,狐狸骚味都令人恶心。
  狐族贪图好皮囊,他见她貌美,没有第一时间取她剑骨,如果她样貌丑陋,又如何?
  他无言以对,似乎的确是这样,她太美又太善,狐狸天生就爱美的人事物,她说得没错。
  可是她不知道,深夜毒发那一次,她的脸上爬满阳焰,整个人通红通红的,就像一尊丢进大窑里快烧裂的白瓷,皮肉上全是裂纹,不止不美还十分可怖。
  他背着她,不要命般狂奔,恨不得以身相代,疼死他好过让她疼。
  狐狸天性爱美,他应该抛下她才对,或者在那时用爪尖轻轻一勾划开人皮暴露白森森的骨头,取走她剑骨。
  王献容对鸟蛋都能爱护有加,偏偏对他恨到骨子里。
  也对。
  她的师父,她的同门因为李玄贞设计死在昆仑。
  他又是和李玄贞勾结的妖孽。
  他还不如傻狐狸。
  傻狐狸有人爱,人族姑娘为护他,到死都不肯说他是妖邪。
  他呢?
  百代之后,谁又记得十一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