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穿越重生 > 我是女炮灰[快穿] > 我是女炮灰[快穿] 第1910节
  宋翊马上认真道:“我以后绝对是个专一的男人。”说完下意识看了萧遥一眼,他是说给萧遥听的,不知道她信不信。
  萧遥放下书,来了兴趣,拿出本子将黄小芬提供的地址写下来,递给宋翊。
  宋翊看到,很吃惊:“就是这家?你在网上看到的吗?钱家一直捂着,不许外传的,你竟然在网上看到?”
  萧遥看向宋翊,忽然觉得,或许实话实说能让宋翊停止追求自己,当下摇摇头,将本子拿回来,低头继续写字:
  “我是个入殓师,刚接了一单生意,为姓钱人家的一对母子入殓。这个地址,就是客户提供的。看来,这个钱太太,就是说的这个了。”
  叔婆就坐在萧遥身旁,看到萧遥写字,忙看过去,当看到萧遥还要去做入殓师,还告诉宋翊,忙压住本子,吃惊地看向萧遥:“你还打算做这个?”
  萧遥去上大学之后,他们都以为,萧遥不再做这个了,所以让萧遥跟宋翊相亲,他们都没跟宋老爷子提过。
  如果萧遥还做,那他们就是蓄意隐瞒了。
  萧遥将本子翻到下一页回答:“大学期间没做,但是现在有空,可以继续做。我答应了人了。”
  叔婆皱着眉头,拉了萧遥到一边,低声道:“阿遥,你听我们的,不要再做这个了好不好?你觉得这没什么,可是世人都会用异样眼光看你的。”
  萧遥摇摇头:“叔婆,我只想做我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不在乎世人的目光。人活一世,最要紧的,是开心,是不是?”
  叔婆看着萧遥这些文字,沉默了片刻,才长叹一声,摆了摆手。
  萧遥走过去,将本子递给宋翊。
  宋翊对萧遥和叔婆到一边低声嘀咕很是好奇,此时见萧遥把本子递给自己,忙高兴地接过。
  萧遥等待着宋翊看到自己写的,然后露出恐惧或者嫌弃的神色,随后转身就走。
  宋翊很快看完,用吃惊和复杂的目光看向萧遥:“入殓师?是樱花国那部同名电影那种入殓师么?”
  萧遥点头。
  宋翊沉默了片刻,才道:“你为什么喜欢这个?”
  “我觉得,送逝者最后一程很有意义。”萧遥快速写字。
  宋翊摇了摇头,看向萧遥:“你一定是不想接受我的追求,才接这种工作,想吓退我,是不是?”他坐直身体,认真地看向萧遥,“萧遥,我不怕,你吓不到我的。”
  萧遥没料到他居然会这么想,当下连忙回复:“我没有吓你,我是一名入殓师,从前便做过入殓师了。大学学业忙,放下了一段时间,现在有空,决定重操旧业。”
  宋翊却坚持,说是萧遥这是在试探他。
  萧遥见说不通,便不说了。
  宋翊下午开车回去,握着拳头道:“萧遥,我会通过你的考验的,我不会被吓跑的!我说了我爱你,我对你一见钟情,就是真心的,无论你如何考验我,我都不会退缩的!”
  他干劲满满地回到家,坐下没一会儿,甄惜玉便坐了过来:“宋翊,你回来了啊,怎么样,今天你的女神有没有为你心动一点点?”
  正在低头写写画画的程展听见,便冷冷地看了过来。
  宋翊摇摇头:“没有,她还是想让我放弃。”他说到这里握紧拳头,“不过,我是绝不会放弃的!”
  甄惜玉听了便点头:“那你一定要坚持,女孩子很容易受感动的。”说完话题一转,“你们宋家和不远处那个别墅群的钱家是不是认识?”
  宋翊点头:“是认识啊,明天我会和我爷爷去吊唁,怎么,你也认识他们家?”
  甄惜玉摇摇头:“我不认识。但是呢,我有个朋友托关系托到我这里来了,拐了七拐八拐的关系了,是个入殓师团队,想接钱家的生意,但是被另一个入殓师团队接了,想让我帮帮忙。你既然和钱家认识,又是一句话的功夫,方便吗?”
  宋翊刚想说方便,但想到萧遥好像说她接了,忙咽下到嘴边的话,道:“别的忙倒没什么,只是这家的忙,我实在不好帮。因为钱家出事,有点丑闻性质,不好让人知道的,所以要请外地和口紧的人。”
  虽然不一定是萧遥接了生意,但萧遥既然知道这件事,那就是萧遥认识的人接了这生意,他绝不可能跟萧遥对着干的。
  甄惜玉听了倒也不失望,说道:“既然如此,就不用管了,我也是说提一嘴的。”说到这里叹气,“这个世界上有些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别的生意不做,居然做入殓师。这种工作赚不到什么钱,又晦气得很,做来做什么啊!”
  第839章
  “是啊。”宋翊心不在焉地回答,心里则想起萧遥,觉得容光焕发的萧遥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入殓师,再次肯定,她是故意用这个考验自己的。
  不过,宋翊看了不远处的程展一眼,决定在程展面前尽量少提萧遥——程展是个巨星,唱歌巨好听,比他帅,家世也比他好,若真的对萧遥有心思,他可就毫无胜算了,所以不能让程展对萧遥感兴趣。
  至于那个简雍,宋翊认为,简雍不过是个普通的留学生,绝对比不上自己的。
  就是有一点,他得开始将手语学起来,到时能跟萧遥自由交流。
  一想到有一天自己跟萧遥用手语交流,旁边站着一脸无奈的程展以及其他男士,宋翊的心情就激动了起来,神色也变得荡漾了起来。
  程展转着手中的笔,看了一眼在一旁想入非非的宋翊,再也没心情创作,便将纸笔收起来,起身往外走。
  甄惜玉见了,连忙问道:“程展,你要去哪里?”
  程展道:“出去走走。”他家在绿岛这一带也有房子,但是为了避开记者和粉丝,他不住自己家,住到宋翊家,到目前为止,都没有被发现,所以他也敢出门。
  甄惜玉顾不得再跟宋翊说话,连忙叫道:“等等,我跟你一起啊。”
  程展摆摆手:“别了,被人拍到太麻烦了。”说完快步离开。
  甄惜玉看着程展的背影,没有说话,但是心情很不好。
  他总是这样,丝毫不顾她的面子。
  宋翊看向甄惜玉:“你是不是喜欢程展?”
  甄惜玉一怔,旋即苦笑,看向宋翊:“很明显吗?”说完不等宋翊回答,便又道,“我和他从小认识,我也是从小就喜欢他,可惜,我只是单相思。”
  宋翊仔细打量了甄惜玉片刻,道:“会不会是因为,你们太熟了?”甄惜玉虽然远不如萧遥,但也是个美女,性格又好,按理说,程展应该会喜欢她的啊。
  甄惜玉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加油吧。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宋翊握拳道,“难得有一个那么喜欢的人,怎么能放弃呢?”
  甄惜玉点了点头:“没错!”她不会放手的,程展到目前还不喜欢她,一定是因为还没开窍,他开窍素来就比别人晚。
  何况,她认为,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没有女人配得上程展。
  程展驱车出了门,还没想好去哪里,就下意识驱车直奔萧遥所在的那片海滩。
  等他反应过来之后,发现那片海滩已经近在咫尺了。
  程展停下车,戴好口罩和鸭舌帽,便下车直奔之前看日出的地方——那一处人很少,是附近业主的公共海滩中风景不怎么样的地方。
  坐在先前看日出的地方,程展将脑袋转向西边,等待落日。
  当金色的太阳渐渐染红一片海域,从西边慢慢下坠时,程展的眼睛看着落日,脑海里,却无法自控地出现那天清晨和萧遥初遇的一幕。
  当时她站在海边,背后是一片被染了色的大海,初升的朝阳悬挂在她的肩头上,有种从亘古跨过来的永恒的蓬勃生机,那一刹那间,他在她的脸上看到了生命,看到了自强不息。
  轰隆隆——
  无数句子与情感,一刹那铺天盖地地涌进了程展的脑海,这让他整个人都战栗起来,马上掏出纸笔,快速地写着。
  终于写完,脑海里那些令人战栗的句子和情感,这才缓慢退去。
  程展仰天躺下,看着天空久久不语。
  他想,怎么会这样呢?
  萧遥正在跟简雍请教根据人骨恢复人脸的技术,她看书看懂了大多数,但还是有一些不懂的,所以需要跟简雍请教——明天要去给钱太太母子入殓,她得多做准备,应对最糟糕最难修复的情况。
  当天边铺满了彩霞之际,叔婆领着程展走了进来:“阿遥,这位程先生说找你有事。”
  萧遥和简雍聊得开心,俏脸上满是笑意,闻言便抬起头。
  于是程展看到的,便是笑盈盈的萧遥——他从未见过萧遥这个样子,虽然他才第二次见到萧遥。
  萧遥看到程展,将手机放下,起身招呼程展坐下,又给程展上茶,这才拿过桌上的纸笔,快速写道:“是有什么事吗?”
  程展不答,而是看着萧遥,问道:“你看起来很开心,是遇上什么喜事了吗?”
  萧遥摇了摇头,在纸上写道:“跟简雍请教了一些问题,学到了很多知识,所以高兴。”
  程展忍不住说道:“是学到很多知识高兴,还是跟简雍聊天高兴?”
  萧遥听到这话忍不住吃惊地看向程展。
  程展这是怎么了?
  为什么跟她说这些话?他不觉得太唐突了么?
  程展见萧遥吃惊地看向自己,才慢慢意识到自己刚才说的话太过唐突了——他们才见过两次面,说起来连朋友都算不上,他有什么资格这样质问萧遥呢?他又不是宋翊。
  意识到这一点,程展的心跟被堵住了似的,他挠了挠头发,竭力缓和自己的脸色,才道:“抱歉,请你忘掉我刚才说的话,我是因为……是因为最近作词作曲都有些不顺,所以心情比较暴躁。”
  萧遥听到这话,想起从前程展跟自己写信时,也曾提过,说由于思考词曲,心情有些不好,得罪了身边一圈的人,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当年仍是少年的程展是这样写的——我是觉得很抱歉,但是却又不愿意道歉,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这种心情。
  当下萧遥摆摆手,写道:“我想,作词作曲应该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取决于妙手偶得之,如果它会让你变得暴躁,不如停下来,先做点别的,等你有了灵感再写。毕竟音乐上的事,更多是源自天赋与灵感。”
  程展呆呆地看着萧遥写的字,许久没有说话。
  萧遥见他不说话,也不催促他,而是在旁坐下,耐心地等待着。
  搞音乐的,应该都有那么一些痴性。
  过了许久程展才看向萧遥,细细地打量着在夕阳中翻书的少女。
  时隔多年,他又产生了找到知己的感觉。
  他忽然产生一种迫切想要了解眼前人的感觉,忍不住问:“你一天之中,都会做些什么事?”
  萧遥虽然好奇程展会问这个,但想着这或许和他作词作曲有关,当下便认真写字回答:
  “清晨去散步或者看日出,甚至踏浪,回来便修剪花店送来的最新鲜的鲜花,上午其他时间,便看看书,听听海浪声,下午听着海浪声睡午觉,醒来之后看书看落日,晚上跟家里人一起看电视或聊天,喝点小酒。”
  这明明是平平无奇的事,可是程展看着,却觉得这是一种别样的悠闲和美好。
  他忍不住又问:“你有喜欢做的事吗?”
  萧遥点头,写字回答:“有啊,还不止一件。”写到这里,想起从前通信的情谊,忍不住又写道,
  “做自己喜欢的事,我的心情只会逾越,从不会烦躁。不过也有人说,当自己的喜爱被贩卖,成为职业,喜爱就会凋零,并在日复一日的重复劳动中耗尽。可是我认为,作词作曲从来不是重复,而是人生体验和创造,所以它始终是有趣的。”
  程展点头,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抚摸着本子上的文字,过了半晌才道:“谢谢你的开导,为了表示感激,我给你唱一首歌吧。”他说完,不等萧遥回答,便侧头看向天边的夕阳,轻轻开口哼唱——
  听见冬天的离开,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萧遥想不到程展一言不合就开唱,但很快便沉浸在歌声中,不及多想了。
  一曲终了,萧遥才慢慢回神,一边鼓掌一边在心中感叹,程展不愧是能成为天王巨星的人,唱歌的水平的确很高。
  这时程展说道:“是不是不大合适?感觉现在是黄昏,我该唱黄昏才对,再来一次好不好?”他仿佛怕萧遥拒绝自己,马上又唱起来,“过完整个夏天,忧伤并没有好一些……”
  萧遥愕然地听完程展的第二首歌,直到程展唱完,站起来说再见,才忍不住疑惑,难道搞艺术的都这么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