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穿越重生 > 被朋友们带飞的日子[种田] > 被朋友们带飞的日子[种田] 第33节
  邓菲忙道:“您能活一百岁呢!”
  王碧琳:“我可不跟你开玩笑,跟你说正经呢。”
  听老妈这样讲,邓菲还真有些想回。
  王碧琳:“你要是不想结婚,那你回来考个公务员或者事业编都行,总之你得在体制内。”
  “怎么又是这么一句啊。”邓菲不爱听。
  王碧琳解释:“体制内有人管你啊!你随便问问咱们院里的独居老干部,人家退休金正好能请个保姆身前跟后伺候,单位里还每月都亲自来关怀慰问着。你要是老了,有钱请保姆是一回事,关键是没人给你撑腰,被小保姆欺负了怎么办?”
  听老妈这么一番推心置腹的话,邓菲一时被说动。
  她对考公这件事没什么抵触,反正她消费也不高,而且老妈还答应只要她回去就在家门口帮她添置新房,就算考上去真工资不高那也随便。
  王碧琳这次没在电话里听闺女敷衍,更是叨叨到现在都还没挂电话,就知道这次肯定是有门儿。
  她忙继续说道:“听妈话,趁着刚毕业脑子还没僵,把你那天天加班的工作辞了,回来全职备考,早点考上早点吃皇粮。”
  邓菲不大乐意,回道:“我们现在也没天天加班,换主管了,这个主管只要求我们完成工作内容,才不管我们加不加班呢。”
  跟母亲结束通话,邓菲的心思活络起来。
  要是真能回去跟老爸老妈团聚,还不用住在一块,还能有自己的新房子,不比她现在蹲合租屋的强?
  况且,马上就到十月份最忙碌的三个月,到时不说天天加班了,那也得一周三四天都住办公室。
  想想到时受苦受累的,邓菲就心动辞职。
  正犹豫着呢,邓菲就看到林煜文发了条朋友圈。
  上次看林煜文的朋友圈,邓菲记得还是他发照片称赞现在农业高科技呢,这次照片是个聚餐的场景。
  古朴的木桌上,有些零乱地摆着各式菜肴。
  外围是凉拌菜,有凉拌莴笋、快炒时蔬、糖拌西红柿,荆芥拌黄瓜、糖玉米粒;中间是荤菜,有回锅肉、糖醋小排、土豆牛腩、口水鸭,照片边角还摆着砂锅,里面不知炖的是什么。
  配着的文字是:吃自己种的菜,啃自己养的鸡鸭肉,滋味美啊!/得意
  邓菲都不敢信,这些多菜,都是林煜文自己亲手种的养的?
  别提,这照片还真把邓菲给看馋了,想起刚才电话里林煜文的邀请,邓菲明白了,合着这照片就是拍给她看的呀。
  想明白这点,邓菲也不再矜持,直接一通电话打过去:“文哥,明天周六,我去你那儿玩两天呗。”
  接了电话的林煜文摇头晃脑,一副胜券在握的表情:“来啊,正好能赶上最后几天。”
  “最后几天什么?”邓菲不明白。
  林煜文又开始满口跑火车:“我这正在盖房呢,你来得正好,可以帮我搬搬水泥、和和砂浆。”
  邓菲好笑捂嘴:“文哥又在逗我玩呢。”
  之前在办公室,林煜文心情好时就总是这样扯东扯西,逗他们几个刚进职场的新人。
  “好好,不开玩笑。”林煜文把他现在的地址口述一遍,电话挂断后接着又把v信定位也发过去。
  对于邓菲的到来,林煜文是相当地欢迎。
  也不指望她真跟之前嚷嚷那样辞职卖烤红薯,总之能多来一个人,菜地里的活儿就能多一个劳动力。
  林煜文现在净想美事,现在正叫董千行教那群青年们,给菜地里追肥呢。
  原本林煜文也没打算中间再追肥,可眼瞅着镇上来的这群可爱的青年们太能干,短短四天时间里,不光帮他把菜地里的杂草给薅个干干净净,还帮林煜文把杂草翻晒干瘪,又听他的指挥搬到山坳坳里当堆肥埋了下去。
  可以说,在埋堆肥这么重的体力活儿中,林煜文最为轻松,他就只出了张嘴皮子!
  第五天,镇上的青年们捎带还帮林煜文把原本院里立得好好儿的鸡笼也搬到这边来了。
  第六天,林煜文巡园听地里的蔬菜们吵吵要喝水,便又指挥着青年们把菜地也给浇了。
  由于他前期不太舍得投入,用的还是最小款的水泵,董千行见状干脆把他家里那个更大号水泵搬了过来借林煜文先用。
  更大马力的电泵肯定更为好用啦,林煜文一边夸董千行热情大方,一边感慨:“视频博主家里,真是什么都有呢。”
  捎带着,林煜文还问了他:“老弟,你对榨油这件事感兴趣不?”
  董千行背后汗毛一下就立起来了,警惕看着林煜文:“你想干什么?”
  林煜文耸耸肩:“你要是对榨油感兴趣的话,你看我这儿可以免费为你提供这么大的场地,随便你折腾。”
  董千行:“……”这人好生不要脸!
  真相了的董千行懒得搭理林煜文,勤勤恳恳去教杨多宝他们怎么用电泵抽水去了。
  林煜文虽然没能成功安利董千行去买榨油设备,但眼瞅着他也是在帮自己干活儿嘛,心里颇为高兴。
  看菜地里大家都在忙碌,双手闲闲的林煜文生怕自己在这儿惹人碍眼,踱步去鸡笼里抓了两只半大的小公鸡。
  他一手拎着一只,正琢磨没带绳子,还想再抓两只但不方便腾出手时,便看到秋十一那姑娘擓着个篮子,一副要来地里摘菜模样。
  “来来!帮个忙。”林煜文把人家小姑娘叫过来。
  秋十一原本是个文艺范儿,平常穿衣打扮也是棉麻款长裙的多,可这会儿她头发用根筷子别着,身上还套了件灰扑扑的围裙。
  这会儿手上拎着林煜文递过去的两只半大小公鸡翅膀,两只小公鸡感受到生命的威胁,拼命在秋十一手里挣扎。
  没一会儿,围裙旁边露出的浅绿色麻群上,就挂上了生动飘扬的鸡毛。
  这样一个文艺小姑娘被自己嚯嚯成这样,林煜文也不觉得惭愧,看她手里似乎还有力气,便往她右边的手里又塞一只小公鸡。
  秋十一对现在落魄的自己也很无奈,可她更想让自己左手再拎一只!
  回去路上,秋十一终于得空,能问这件让她好奇许久的事情:“怎么总感觉你家的鸡,味道更好呢?”
  一听这个,林煜文乐了。
  要不是他手里拎着四只鸡,完全腾不开手,林煜文还真要手舞足蹈跟她比画两下。
  “我这儿的小鸡也就亏在到现在还没能给它们搞个散养走地的场地出来,要不然味道还能更香呢!”林煜文说起这个来,眉飞色舞。
  都说农村土灶炖出来的肉香,那其实也得看炖的是什么肉。
  要是天天蹲养殖场吃饲料照灯光的肉猪肉鸡,那味道肯定淡,要是天天在脏乱差的窝里吃潲水的,那怎么去腥都除不了打骨子里的那股子腥臊臭味。
  但要是在草地里散养,吃山泉水和虫子草籽,时不时再飞起来跟其他雄鸡斗斗威风的那种正宗走地鸡,鸡肉又香又有嚼头,年岁大的肉质老得小火煨着炖上三四个小时。
  要是一只还不到两个月的半大小公鸡,那就轻省得多,随便炖炖煮煮,肉味香不说,肉质还嫩乎。
  秋十一之前都是在超市买的食材,之前也都是按其他网红做菜的套路做的视频,顶多风格更文艺些。
  但现在听了林煜文说起不同出处食材本身味道的不同,秋十一这才注意到之前自己并没关注过的这方面来。
  她甚至还想跟林煜文达成长期合作:“那回头我一直在你这儿买土鸡土鸭怎么样?”
  一般回去了,都是双双大萌子她们三人在一块吃饭,偶尔再有几个邻居一起聚餐。她们每月餐食费当中,光是买各种肉都要花上一千多,关键还是超市那种普通肉。
  算算林煜文这边土鸡土鸭卖给餐馆老板价钱也没贵多少,但味道却翻倍的好。
  这样算下来,倒不如直接在林煜文这买。
  林煜文听后,起初直接干脆地拒绝了。
  毕竟家里就他一个,每天都要忙着种菜卖菜,本身养这些鸡鸭纯粹就是打算留着自己吃,顺便招待客人时能省点钱。
  更何况他现在已经答应每周给正合作的三家餐馆,送去十来只小公鸡了,要是再管上个秋十一,倒是勉强能应付过来。
  但林煜文担心的是,到时镇上其他那些青年们得知后,也跑来要跟自己买鸡买鸭怎么搞?
  “伺候不过来啊。”林煜文头一次发现,他竟然还有担心卖不够这件事的一天。
  秋十一歪歪头,道:“你不是打算圈出一块地,专门散养鸡鸭的吗?那还有什么要伺候的。”
  一听这姑娘就是比自己还小白的存在,林煜文逐一跟她计较:“小鸡小鸭买回来,得先给它们打疫苗吧,每只都要打,来回抓两遍都是个大工程。还有,这么多鸡鸭,总有那么一些体弱,争不过别家鸡鸭,到时也不能完全放任不管眼睁睁看它们饿死不是?况且就圈那么一块地,虫子草籽总会被吃完,而且不喂粮食它们长肉也慢呐,虽说是散养,你问问哪家散养鸡不喂粮食麸皮?”
  秋十一完全不懂农业,听得是一个脑袋两个大,她看向菜地方向,点头示意林煜文看过去:“喏,这么多人都在呢。”
  林煜文脚步顿了下,差点被崴到脚。
  在林煜文的直白目光中,秋十一告诉他:“最近几天大家吃你家小鸡小鸭吃嗨了,都嚷嚷说今后打算一直在你家买鸡鸭吃呢。”
  这也太惊喜了!买家都上门求他卖,这还是他回村创业头一遭,林煜文眼神一下就亮起来。
  对于一个正在创业中的小老板来说,不用花心思找销路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他又听秋十一继续说:“而且杨多宝还想建议你再养几头猪,几头羊,牛的话可以考虑了。”
  林煜文听得那叫一个浑身起劲儿,恨不得把她刚说的什么猪啊羊啊牛的,都赶紧养起来。
  秋十一是个美食博主,她现在每天也就是跟着银朱嫂子煮煮饭,然后拍拍自己的视频就可以了,菜地里的活儿,她是半分钟都没干过。
  她才不管帮林煜文养鸡养鸭有多累,反正今后只要能长久稳定地买到品质优秀的肉食,多说几句话的功夫而已……
  杨多宝还不知道他们被秋十一卖了个彻底,只是在菜地里浇水时接连打喷嚏。
  回到银朱身旁,林煜文一把抱上儿子,扭头就跟老婆聊起扩大养殖这件事。
  谁知锦书正稀罕人家的宠物犬呢,被自家老爸抱起来他还老大不乐意,双手直直伸着要摸狗狗。
  也不知是谁家的金毛,林煜文只是印象里感觉它好像贼能吃,一次就要吃两盆饭菜和肉,比一般年轻小伙子都吃得多。
  银朱把儿子从他老爹怀里拯救出来,放在金毛身旁。
  小锦书一下就兴奋起来,口水哗啦啦往下淌,两手摁在金毛后背上,两个小腿儿在地上来回蹬蹦,嘴里发出“啊啊”的兴奋声。
  “他最近喜欢扶着金毛学走路。”银朱看着前方的儿子,满脸都是慈祥和温柔。
  林煜文有些担心:“这么摁狗身上,狗不会吃痛咬他吧。”
  银朱:“没事,我在旁边看着呢。最近几天锦书一直跟它玩,瞳瞳脾气很好的。”
  林煜文知道了,这只饭桶叫桶桶啊,这名字起得还挺贴切。
  瞧儿子喜欢,狗狗也时不时回头看看背后的小孩,还偶尔跟着他轻微挪动身体,总之,是让它后背最高处的脊背时刻都能被锦书扶着。
  琢磨着房子主体已经盖起来,剩下工程也就三五天的事儿,林煜文道:“过几天等这只走了,我去六爷爷那把咱们定的狸花猫抱回来。”
  接着林煜文还比画个高度,表示小猫脊背更低,肯定更适合儿子学走路用。
  银朱一听就头大,忍不住把儿子抱离他爸更远些,道:“拉倒吧你,金毛这种狗天生就亲人,而且脾气还好,有灵性。你抱回来那狸花猫本身就是专门用来抓老鼠的,别把咱们锦书脸给抓破。”
  林煜文却给自己亲自选中的猫猫辩解:“人家小猫到时也是刚上任,对业务不熟悉也正常。就算把脸抓破了小孩子恢复快,要不了两天就长好了。”
  说着,林煜文还指着脸上不存在的疤,表示他小时候还从楼梯上骨碌着摔下去呢,满脸都是血,现在也没留印。
  银朱都懒得理他,那哪儿能是只是单纯怕猫把锦书脸抓破?万一划到眼睛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