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穿越重生 > 夫君来自未来 > 夫君来自未来 第96节
  黎老根惊喜地看着黎青执:“一百五十文?这么多?阿青,你真的要给我这么多钱?等等,不行。”
  “怎么了?”黎青执不解,难道黎老根觉得少了?
  黎老根道:“你一次给我这么多钱,我都不知道要怎么花。阿青,你一天天地给吧,一个月一百五十文,一天有几文?”
  黎老根勉强能数到一百,但让他把一百五十文分到三十天,那他就不会分了。
  黎青执道:“一天五文。”
  黎老根喜上眉梢:“一天有五文?那我每天都能吃面条!”
  “嗯,爹你想吃就吃吧。”黎青执道。
  黎老根兴奋到了极点:“我能天天吃面条!嘻嘻!我能天天吃面条!”
  金小叶看了黎青执一眼,没有反对。
  她手上这生意要是做成了,能赚到不少钱,到时候一天五文钱的零花钱,真算不得什么。
  这么想着,金小叶把给黎老根做的棉袄拿出来:“爹,我让人给你做了一件棉袄,你拿着穿吧。”
  黎老根接过金小叶手上的新棉袄,用手捏了捏。
  桑蚕丝做的棉袄特别柔软,黎老根捏着捏着,突然就哭了,抹着眼泪开口:“小叶,我以前从来没有穿过新棉袄,都是别人不穿了的,给我穿,小叶,小叶你怎么这么好……我从没想过,我还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我像是在做梦似的……”
  黎老根一边哭,一边颠来倒去地说话,反复说他没想过还有这样的好日子过。
  哭完,黎老根擦擦眼泪,擤掉鼻涕,然后往裤子上擦了擦手……
  意识到有点不对,黎老根出去拿水洗了手,又在衣服上擦干,然后回屋换上新棉袄,去隔壁姚家炫耀去了。
  今天跟姚艄公一起去喝了茶,他已经把姚艄公当朋友了!
  姚艄公:“……”他不想要这样的朋友。
  姚艄公不喜欢听黎老根的炫耀,但他脾气好,没有赶人,于是黎老根就说个不停:“我儿子儿媳真孝顺,我都没给过他们什么,他们就给我做新衣服新棉袄,阿青知道我喜欢去县城喝茶,还说要每天给我五文钱,让我去县城喝茶吃面条……”
  姚艄公其实是不太舍得每天都去县城喝茶的,更不要说还吃面条了。
  但黎老根这个以前处处不如他的,现在都能每天去县城吃面了,他难道不去?
  姚艄公道:“那正好,以后我跟你一道去喝茶吃面条。”
  他们家虽然卖了四亩地,但到底没有外债,把船租出去还有收入……他每天花个五文钱,是没有问题的。
  这样一个月下来,也就花个一钱银子,一年下来都用不着花二两银子。
  以前他儿子在外面的女人身上花的,都远比这个多!
  姚艄公跟黎老根约好明天一起去县城,等黎老根一走,姚母不乐意了:“你要天天去县城吃面?有你这么花钱的吗?”
  以前姚艄公挣钱多的时候,出去撑船都是自带午饭的!
  姚艄公道:“我们以前天天省钱,最后钱不还是没了?等明儿个,我买包子回来给你吃。”
  自己如果也能吃上包子……姚母心理平衡了:“你买两个,给两个孩子也吃点。”
  姚振富:“……”所以他没有?
  以前他在县城的时候,包子常吃,现在的待遇真的是一落千丈。
  至于金茉莉,她的心情也很差。
  上辈子这个时候,黎老根已经死了。
  黎青执的两亩地卖了五十两银子,她跟黎老根分了之后,黎老根很快就霍霍完银子,只能回去跟他弟弟住。
  以前他年轻,能帮着干活的时候,他弟弟对他还好,但他那时候已经很老,他还把卖地的钱花光了……
  黎老根的弟弟处处苛待黎老根,黎老根也就饿死了,据说死的时候瘦得就剩一把骨头。
  可现在,黎老根不仅越活越年轻,竟然还打算天天去县城吃面条。
  接下来十天,黎青执没有去县城,每天都在家读书练字。
  他仔仔细细地誊抄修改朱前的自传,每天都坚持抄写三千字,右手的字也就越练越好,如今,他的字端正之余,还有了自己的风格。
  除此之外,黎青执还会每天用左手写两千字丁喜的书,丁喜是给了钱的,他的书肯定要写完。
  苟县令的故事,黎青执也会每天写两千字,他这次写的,是苟县令审判张赟权的故事。
  故事从张赟权横行崇城县开始写,苟县令发现张赟权的恶行之后,私下调查,最终将张赟权等人一网打尽……
  这个故事,黎青执觉得能写个五万字。
  用毛笔写字,写顺了之后写字速度其实跟用硬笔来写的速度差不多,可即便如此,每天七千字的写字任务还是要花掉黎青执整整一下午的时间。
  上午他要看书要教孩子,时间也被排得满满当当,要不是黎青执有异能,累了可以用异能清除体内的疲惫,一定做不到这样。
  还有就是他经历过末世,于是曾经让他觉得无比辛苦的学习,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这十天黎青执没去县城,但金小叶会把县城的各种事情告诉他。
  修码头的事情,做起来没有那么快,苟县令光是买地找人,就要花不少时间。
  黎青执跟苟县令交谈的时候就发现了,苟县令跟原主的父亲一样很会读书,但对处理各种杂事,以及算数不太在行。
  原主的父亲当初之所以要请师爷,就是因为凭他自己,处理不了县衙那么多的杂事。
  大齐的县城的规模,放现代估计也就一个镇的规模,现代一个镇有镇长还有副镇长,有人专门管经济有人专门管卫生,分工很明确,更不要说还有税务所派出所等不同的部门。
  大齐呢?各种事情全都要县令管!
  这确实有点难为县令了,一般县令都会请师爷或者幕僚帮忙。
  所以这十天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但苟县令在县城的名声,毫无疑问越来越好了。
  黎青执对这情况挺满意的。
  金小叶这两天却有点不安:“阿青,那个吴掌柜真的没有问题?我这边都做了这么多活儿了,他也不来看看……”
  当初吴白川找金小叶下订单,金小叶觉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当场就接了。
  但那之后,她曾让黎青执帮着打听吴白川的情况。
  黎青执也确实去打听了,按照朱前的说法,吴白川人不错,他也确实打算购买一批货物去京城售卖。
  说起来,金小叶做生意的事情,朱前也是知道的。他一开始没在意,以为金小叶就是做点手工活补贴家用,但后来,金小叶的生意越做越好了。
  发现这一点之后,朱前特地找了黎青执,说他可以帮着提点金小叶,不过黎青执拒绝了。
  朱前当然可以帮金小叶,可真要那样,金小叶做生意会特别顺利,也会经不起风浪。
  黎青执觉得让金小叶自己闯一闯更好。
  见金小叶担心,黎青执道:“吴掌柜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要不这样,过几天商会选新会长的时候,我帮你去问问他。”
  这个时代,老乡帮老乡特别常见,同一个地方的商人,常常会合作做生意。
  崇城县这边的商人,就一起建了一个商会。
  这个商会比较松散,对商人的约束也不多,会长一般由在崇城县有话语权的商人担任。
  现在的商会会长是孙举人的好友,也跟张赟权关系很好。
  所以他这不仅是官商勾结,还涉黑!
  也因为他跟张赟权关系太好,张赟权出事后,他受了不小的影响,商会里其他商人也就不想让他再当这个会长了。
  朱前就正在拉拢本地商人,争取新会长的职位,他要是当上了,会得到巨大的好处!
  而苟县令也会不遗余力地支持朱前,朱前要是成了商会会长,苟县令想让这些商人捐个钱什么的,会轻松很多。
  也因此,这次商会选新会长,苟县令会参加。
  苟县令还打算在会场上提建码头的事情……他特地差人来找黎青执,让黎青执一起去。
  “好,”金小叶同意,有些向往,“商会啊……也不知道我有没有机会加进去。”
  “肯定有机会。”黎青执笑道,金小叶聪明能干还有行动力,她一心想做成一件事的时候,肯定能成功。
  “你对我怎么这么有信心啊!”金小叶不解。
  黎青执道:“你这么厉害,我怎么可能对你没信心。”
  黎青执说话的时候表情特别诚恳,金小叶闻言亲了他一下:“你说话真好听!”
  黎青执抱住了金小叶,亲金小叶的脖子:“小叶……”他的声音有点沙哑,这会儿,他是真的很想做点什么。
  然而他又一次被金小叶反过来抱住,控制了行动:“你别胡思乱想,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胳膊伤了到现在才两个月!”
  黎青执:“……我胳膊真的好了。”
  “还是再缓缓……这样吧,等吴掌柜的货都提走了,你想干啥干啥。”金小叶道。
  天天跟黎青执睡一起,金小叶也有想法。
  其实要不是黎青执的胳膊伤了,金小叶觉得自己肯定早就跟黎青执干点啥了。
  可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子都能打断黎青执的胳膊,金小叶真不敢让他累着。
  这段时间,金小叶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黎青执的脑子很聪明,但黎青执的身体……黎青执怎么就不长肉呢!
  “小叶,这是你说的!”黎青执眼睛一亮。
  吴掌柜跟金小叶说好的拿货时间是这个月月底,离现在大概还有十多天,而金小叶已经把货物准备得差不多了。
  三天后商会会长选举,吴白川既然没离开崇城县,就肯定会去,他要找吴白川说说话,让吴白川快点把货提走。
  他上辈子一直没有对象,这辈子好不容易有了个媳妇儿却不能动,也挺难的!
  至于金小叶担心他身体不好……他的身体真的没问题,一直没长肉主要还是异能和脑力劳动消耗了大量能量的缘故。
  金小叶因为吴白川那边都不来看货有点不安,吴白川那边……他不去找金小叶,其实是因为不好意思。
  崇城县的商会规定不多,但会要求商人们必须守信,尤其不能骗老乡,谁要干了这种事情,会被崇城县其他商人唾弃。
  吴白川能把生意做大,就是因为他信誉好。
  可现在,他要去骗一个年轻妇人……
  还有一点就是……吴白川走南闯北多了,眼睛毒辣,他觉得洪晖打算做的事情,不止让他毁约。
  仅仅只是他毁约的话,对金小叶来说确实有影响,但影响不会特别大,在金小叶把所有的货物都准备好之后发生个火灾什么的,那对金小叶来说,才是重大打击。
  至于洪
  晖为什么没有直接用这种手段,而是先找上他……洪晖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挺客气的,应该是不想他去追究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