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穿越重生 > 夫君来自未来 > 夫君来自未来 第142节
  这鸡最好还是公鸡。
  金小叶就杀了一只毛色鲜亮的大公鸡,然后又是请年菩萨,又是祭祖。
  这一套流程挺麻烦的,不过黎青执开开心心地陪着做。
  这是过年!
  南方不吃饺子,年夜饭吃的就是米饭。
  对村里大部分人来说,他们自家一年到头,做得最丰盛的一顿饭,就是年夜饭了。
  可即便如此,他们也吃不到多少肉。
  不管是鸡肉、猪肉还是鱼,都是要留着新年请客的。自家人每人分一块肉一块鸡肉吃,已经算是不错了。
  不过没有肉,鸡汤肉汤却是能吃的,肉汤拿来炖笋干煮千张吃起来特别香,鸡肠鸡肝什么的切碎了放鸡汤里,再打进去几个鸡蛋做成一大锅汤,每个人也能分到一碗……
  以前黎老根在弟弟家,就最多喝几口鸡汤,别的什么都没有。
  但黎青执和金小叶给了他一大块鸡胸,一大块猪肉,鸡汤也给了他满满一碗,桌上的鱼什么的,他想吃多少吃多少。
  “我今天晚上不吃饭了!”黎老根喜滋滋地啃鸡胸。
  这可是鸡身上最大块的肉,黎青执给他吃,对他真的太好了!
  黎青执也在吃鸡胸,两个鸡胸他和黎老根一人一个,金小叶吃两个带小鸡腿的鸡翅膀,黎大毛黎二毛则吃鸡腿。
  他们打算今天晚上,干掉一只鸡!
  这绝对没问题,其他人吃不完,他可以扫尾。
  吃肉的同时,黎青执还在吃煮熟的荸荠。
  庙会头一天买了这东西回来吃之后,黎青执就爱上了!
  这东西生吃可以当水果,煮熟之后更是再美味不过的零嘴。
  他买了一箩筐,最近有事没事就吃一吃。
  金小叶对此很满意,黎青执在家啃荸荠,怎么都比去地里揪蒜叶吃好。
  庙前村的人并不守岁,有些人家连油灯都没有,柴火也不够用,总不能一家人在黑暗里干坐着。
  黎家也就没有守岁,但吃过年夜饭,黎青执把两个孩子仔仔细细刷了一遍。
  金小叶本就给他们做了新衣服,后来方锦娘还做了两套……这两孩子明天可以从里到外穿新衣服新鞋子。
  他和金小叶黎老根也一样,他们明儿个,都能穿新衣服。
  搂着金小叶躺在床上,黎青执心情挺好的。
  金小叶的心情也很好:“今年过年真高兴,希望以后每年都这么高兴!”
  “一定会的。”黎青执道。
  两人第二天,是被鞭炮吵醒的。
  新的一年,开门的时候放一个鞭炮,一整年都会顺顺利利!
  黎青执穿上新衣服来到外面,就见东边的云都被阳光染成了漂亮的橙色,村里那些茅草房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镀上了一层金。
  这真的很美。
  感谢老天爷,给了他重活一次的机会。
  黎青执正感叹,庙前村就热闹起来了。
  新的一年开始,接下来几天,大家会集中地走亲戚。
  按照庙前村的习俗,要请所有的亲戚都来家里吃个饭。
  中午请一家晚上请一家,有时候也能一次请两家……基本上初十前,就能把亲戚请个遍。
  当然能快的话,最好快点请,主要是大年夜煮的鸡肉放久了可能会臭……
  黎老根跟二弟一家关系不好,往年都不来往,跟弟弟都不来往,黎家别的亲戚他自然也不走动,现在就只跟赵老三往来。
  金家亲戚倒是很多,但金小叶是嫁出来的,也就回个娘家。
  所以他们家就只有两家亲戚。
  黎大毛黎二毛挺郁闷的,想多走点亲戚,金小叶见状道:“你们以为走亲戚很好?去别人家做客,那肉是不能碰的,除非人家夹给你,‘看肉’知道吗?有些肉放桌上就是看一看的,不能吃。”
  金小叶说了些过年的情况,比如大部分人家,大年夜的鸡肉每天都蒸一遍,有客人来就端出来放桌上,要这么一直用到请完所有的客人。
  客人们也不会去夹来吃,每家的情况都差不多,他们要是把鸡肉吃了,人家下回请客就没东西能端出来了!
  猪肉好点,那咸肉切得薄薄的,基本上都能吃一块。
  桌上的鸡蛋汤、笋干、海带之类的菜,则是可以随便吃的,总之去别人家做客,还没有他们在自家吃得好。
  说着说着,金小叶突然道:“我记得我七岁那年去大姑家,当时已经初八了,我们是大姑最后请的客人,那鸡肉已经能吃了,她就给我夹了一块。那块鸡肉放太久都有味儿了,但我一点没嫌弃,开心得不行。紧跟着,大姑又夹起一个鸡腿,蘸了酱油放在金茉莉碗里,结果金茉莉当场就哭了,说她不要吃臭鸡腿,她甚至连那碗饭都不要了,让人去给她盛干净的饭……”
  她当时特别不理解金茉莉怎么会不要吃鸡腿。
  后来她才意识到,人家压根就不缺这口吃的。
  想明白之后,她就想让她的孩子,过上金茉莉那样的生活,她不想自己的孩子,像她一样捞不着鸡腿只能吃一块没多少肉的鸡肉不说,还把臭鸡肉当宝贝。
  黎青执握住金小叶的手。
  他在末世的时候什么都吃过,别说臭鸡肉了,过期好几年的食物照吃不误。
  但听金小叶这么说,他还是心疼。
  然而黎青执的心疼还没出现几秒钟,金小叶就站了起来:“我现在的日子,过得可比金茉莉好多了!我今天穿了新衣服,我还要打扮一下,等下出去让她瞧瞧!还有银镯子,我也要拿出来戴上!”
  金小叶说完,就找出当初朱前送的银镯子戴在手腕上,又拿出黎青执之前送她的银簪子挽头发。
  朱前给她送过首饰之后,黎青执就去买了一根银簪子给她,只是她之前怕丢了,一直没戴过。
  金小叶不会打扮,只会最简单的挽发,黎青执见状道:“小叶,我来帮你梳头吧。”
  他在县城见过各种发型,县城一些姑娘,会把头发编得特别好看。
  他脑子聪明,那些发型看一眼就知道要怎么编了,就算不知道人家是怎么编的,他也能编出差不多的发型。
  现在的话……他觉得他可以给金小叶编个超级复杂还好看的!
  之前他不给金小叶编,是他以为金小叶不喜欢,现在么……黎青执让金小叶坐下,开始动手。
  金小叶开的是绣坊,他们家不缺发带头花这样的东西,金小叶头发不算好,但胜在够长,适合编发……
  满头长发在黎青执手上变成各种辫子,又被他高高盘起。
  换了个发型的金小叶,看着比之前美多了,接下来,她还可以再化个妆……
  第93章 手稿
  在村里人看来, 金小叶长相不差,但并不是美人。
  人都是有固有思维的,金小叶打小在村子里到处跑, 又黑又瘦还会跟男孩子打架,自然没人觉得她漂亮。
  更何况, 她身边一直都有一个金茉莉做对比。
  两个女孩儿一样的年纪,但却是截然相反的存在。
  金小叶剪短了头发, 光着脚去地里割草, 下河摸螺蛳,整个人又粗又糙的时候, 金茉莉呢?她穿着颜色鲜亮的裙子, 头发也用鲜红的发带扎成了小辫子。
  村里不管是长辈还是那些男孩儿,都在金茉莉小的时候, 就觉得她是庙前村最漂亮的小
  姑娘,等她长大了,自然也这样觉得。
  但在黎青执看来,单论五官,金小叶比金茉莉还要好看一些, 只是金茉莉皮肤白,会打扮也爱打扮, 至于金小叶……
  前些天忙的时候,她早上都懒得洗脸!
  说起来……原主当初来庙前村,想在这里扎根, 想娶一个庙前村的姑娘, 那会儿他一眼看中金小叶, 就因为金小叶的长相在一众村姑里算不错的。
  当然那只是在村姑里算不错,原主的母亲是个大美人, 比方锦娘还要美的那种,原主的姐姐和原主的妹妹,也打小就是美人胚子,金小叶跟她们一比,就算不得什么了。
  不过在黎青执眼里,金小叶是最好看的,她身上那蓬勃的生命力,让他移不开视线。
  “小叶,王姐不是送了你胭脂水粉吗?我给你化个妆?”黎青执提议。
  年底的时候,金小叶给绣坊那些女人分了钱。
  王姐母女两个一起干活,再加上房子租金,拿到的钱是最多的。
  她有点舍不得金小叶搬去别的地方,但他们家一直被布料占着也不是事儿……她女儿都要开始相看婆家了!
  王姐到底还是把这事儿抛开了,给她女儿买胭脂水粉的时候,还给金小叶买了一份。
  据说这事儿还是屈云青大力支持的,甚至是屈云青出的钱,就连买给金小叶的胭脂水粉,屈云青都挑了好的。
  这年头女子用来化妆的粉分好多种,有用谷物淀粉做的,也有用铅做的,后者用久了脸会出问题,所以人们大多用前者做的粉。
  就王姐送的这盒,本地人管它叫珍珠粉,一盒要一百文。
  当然它里面是没有珍珠的,城里的胭脂铺常年收购河蚌蚌壳,黎青执觉得这应该是蚌壳磨的粉加入米粉香料之类做成的。
  王姐送了这粉之后,黎青执打开看过,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味。
  他们家没有镜子,金小叶不知道黎青执给自己梳了个怎么样的发型,这会儿正在自己头上摸索,听到黎青执的话就道:“还是算了吧,我皮肤黑,涂上□□怪吓人的。”
  金小叶以前从没买过胭脂水粉,就只有成亲那天,金大伯母挖了点自己的胭脂给她涂在唇上。
  但她见过别人化妆。
  金茉莉皮肤白,擦了粉看着会更好看,但以前村里一个跟她一样黑的姑娘成亲那天往脸上涂了厚厚的一层粉,看着特别怪。
  反正她觉得一点都不好看。
  “不会,我们少涂点就行了,你让我试试吧。”黎青执道。
  金小叶无奈:“行!”黎青执就提这么一个小要求,她肯定要满足。
  黎青执见金小叶坐那儿任由自己化妆,忍不住笑起来,又在金小叶的唇上亲了一口。
  金小叶:“……”不是要化妆吗?
  化妆当然是要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