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穿越重生 > 重生年代娇宠小福包 > 重生年代娇宠小福包 第6节
  跟在男人的身后往屋里走。
  就听到自家男人又带着一点警告味道的说。
  “如果以后要是还生出这种赔钱货,我还按照今天这样处理。”
  周根喜:“……”
  是她没用啊。
  一直生的都是女儿……
  默默的跟在沈志鹏身后走回屋,二人关上门,沈志鹏看着睡在炕上的四个女儿,知道媳妇儿肯定不高兴,他将媳妇儿搂过来,亲了亲她的脸,安慰道:“根喜,不要怪我,咱真的不缺女儿。”
  “呜呜呜……”
  周根喜上炕后,哄着六妞睡觉,一边偷偷的抹眼泪。
  郑茂珍回来后,发现小福包不在自己的炕上睡觉,就四处去几个儿媳妇儿的房间挨了找,挨个问。结果都说没看到小福包,这让郑茂珍顿时紧张起来,也有些火了。
  又一次走到老四的房间,发现周根喜不敢抬头,老四又一直坐在炕沿儿瓷马二楞的。
  郑茂珍走过去问,“小福包呢?”
  老四沈志鹏依旧没抬头,只是垂眸:“妈——”
  郑茂珍莫名的觉得呼吸一紧,“你把小福包呢?”
  沈志鹏抬眸,眼睛盯着妈的脸,语气很是坚定:“不要再问那个娃了,就当没生过,好不好?”
  “你究竟把小福包咋了?”郑茂珍瞬间火气直冲头顶。
  沈志鹏不耐烦起来:“一口一个小福包的,那个赔钱货,能当什么小福包啊?妈,你要是真的想要我生儿子,等两年,等我媳妇儿身体养好了,再生个男娃,你再当做小福包,好不好?我一定不会再让你失望了。”
  没想到,沈志鹏的话刚说完。
  “啪——”
  一个耳光就甩了上来,甩的他有些眼花。
  回神就看到郑茂珍迅速的跑出去了。
  衣服也没披,就找娃儿去了。
  徒留下沈志鹏懵愣之下,坐在炕沿儿。
  一会儿,老沈头见老婆子一直没回来,就跑过来问究竟,沈志鹏也不想妈出事,犹豫了下,就将事情说了下,没想到迎接他的又是一个耳刮子。
  第15章 疯了
  老沈头毕竟是男人,手劲儿很大,一个耳刮子把沈志鹏给甩的脑子都白了大半分钟。
  只听到老沈头临走前扔下一句。
  “如果小福包真有什么三长两短,你就带着你的女儿全都给我滚出去。“
  “爸?”一个赔钱货而已!至于这么……吗?
  沈志鹏很是不理解。
  老四房间的动静有些大,让其他几个男人也走出房间询问原因,沈志鹏一言不发。
  老大媳妇儿董丽霞就把周根喜叫出去。
  周根喜在几个嫂子的询问下,哭着说出原因。
  女人们被吓呆了。
  终于知道公婆跑出去干嘛去了。
  都没时间责备老四和老四媳妇儿了,忙将缘由告诉自家男人们,一个个,也不顾娃独自在房内,全都披上衣服,赶紧出去找人了。
  六个人分成三组。
  老大沈志强跟媳妇儿董丽霞一起,他一出门就吐槽:“老四也真是的!!就算是闺女,也不能丢掉啊。他真是疯了。”
  “……”
  董丽霞没接话,毕竟自家男人吐槽的人是他兄弟,她作为媳妇儿,乱说话的话,回头准会被责备。
  她心底知道老四做的太不对了。
  可是,换位想,如果她连续生五个闺女,到时候她男人会是什么态度?就算不会刚出生就掐死,估计也会抱走送人……
  现在嫌弃老四做的不对,充其量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
  永宁村在白石公社的最东边,而白石镇的名字来源于明朝,据说曾经这儿有个巨大的采石场,后来采石场石头采光了,过了二百年,建立了很多村子。白石镇背靠太白山,永宁村又是唯一在山脚的村落。
  今天刚过满月的小奶娃,被人抱着,丢到了山中。
  深秋的夜,周围只听得到一片虫鸣蛙叫。
  小沈娇在被沈志鹏抱着出门后,就睁开了眼睛,没哭也没闹。
  在沈志鹏将她抱着丢到这棵大树下时,沈志鹏望着小家伙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眼睛纯黑清澈,泛着懵懵懂懂的光,他威胁性的骂了一句。
  “如果你现在大哭的话,我可以抱你回去。”
  她听懂了。
  却没哭。
  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个还是她“血缘上”父亲的角色,将她放到了大榕树的树根上,直勾勾的看着沈志鹏离开。
  她才睁着眼睛,打量着这个森林。
  森林内的灵气,比村里,也没好多少。
  太稀薄。
  经过一个月的沉睡,这具肉身依旧没长大多少,倒是她,精神力恢复到了全盛时期的二分。
  时间一分一秒的溜过。
  她拼命努力的想去吸收这惨淡的灵气,奈何这肉身还没有打通任督二脉,恐怕这么“努力”一百年,才能到炼气期。再努力个一千年,最多到筑基期。
  但是貌似这星球上的人类寿命也才100年上下。
  也就是说,估计还没炼气入门呢,就先死了……
  这么一想,小沈娇觉得有些悲催,哎……渡劫失败,穿到这脆弱的身体上,看来不用100年,今天就要壮烈牺牲了。
  倒也好。
  第16章 ?
  正当她做好“英勇就义”喂豺狼的思想准备后,过一会儿,一阵凌乱的脚步声速度极快的奔过来。
  五秒后,一头山獾奔过来,用鼻子疯狂的在她周围拱着,却不敢靠近。
  这山獾四肢粗短,头大颈粗,黑白两色混杂的毛在月色下格外显眼,耳朵和眼睛都很小。
  山獾本就是在夜间活动的生物。一般吃的是蚯蚓青蛙黄鳝泥鳅,也吃玉米小麦花生土豆等农作物,是典型的杂食动物。
  这山獾明显的感觉这边是个小团子,应该能吃,可在太白山活动这么久,当然知道什么是危险。
  那个包裹在布巾中,看起来还很小的小团子,似乎就格外危险。
  它身上散发着让山獾惊惧的气息。
  山獾犹豫了一会,还是迅速的跑走了。
  小沈娇:……???
  又一会儿,几只鼹鼠和黄鼠狼也过来嗅了一会儿,当小呆瓜咔吧咔吧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滴溜溜的盯着他们时,鼹鼠和黄鼠狼吓得飞奔逃走。
  那不是个小动物,那是个人类。
  但……气息好危险!!
  小沈娇:??
  直到半小时后,一头金钱豹在暗夜之中,犹如离弦的箭飞奔,一路扑到附近,它是天生的猎手,当然察觉到这附近有一个美味的大餐等着它开动呢。
  距离十米左右时,这头金钱豹就感觉这大餐,似乎不太好啃……因为身上散发着浓郁的“危险”气息,让它下意识的停住脚步。
  但它是什么。
  是豹!
  在这片森林内,能跟它匹敌的对手,一只爪子都数的出来。
  大餐一般都伴随着风险。
  金钱豹决定顶着危机感,过去看看……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一步步的靠近,确定那个“危险”一直没动,停留在原地,它的胆子不由得大了起来。
  一直潜行到一米左右时,趴在草丛中谨慎的观察着。
  那是个人类……
  婴儿状态!
  这可是没有危险的美味大餐!
  它一个箭步,就扑上去,张开血盆大口,打算一口将这个小家伙给生吞了!
  最好先咬掉它的脑袋!让它不能哇哇叫。
  可就在金钱豹扑到小家伙的脸前,打算要把它一口生吞时,那股危险的气息一下子犹如大江大河奔涌而出,让它不由得瑟缩着脖子,迅速的退后,然后吓得魂不附体,逃窜到了森林深处。
  小沈娇:?
  她都做好了英勇就义的准备了,打算给这些牲口当口粮了,怎么又不吃了?
  此时的小呆瓜完全不知道,自己仅仅恢复了巅峰时期二分的精神力,就足以让这里的动物闻风丧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