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穿越重生 > 七零之我的老婆是知青 > 七零之我的老婆是知青 第2节
  宋向党的媳妇叫钱小花,长得极为普通,一双三角眼,十分势利。打他一进来,她就直盯着宋向军手里的那个包瞧,直到他抬头看她一眼,她才故作不在意地把目光移开。
  给了钱之后,钱小花整张脸都笑成了一朵花。随后,等她看到林向党自己收钱的动作,她眉头紧紧皱着,可是顾忌到有客人在家,也没有多说什么,直接拿钱出了门。
  宋向军等人走远了,才扭头看向自家小弟,皱着眉问,“钱怎么不给你媳妇收着?”
  在林家村,祖祖辈辈都是男主外,女主内。钱一般都是交给女人收着的,所以,他才会有此一问。
  宋向党从兜里拿出一把瓜子嗑起来,闻言撇撇嘴,骂骂咧咧地道,“给她干嘛。这败家娘们,家里只要有一点点钱,她就全划拉到她娘家那头。以前,我挣了点钱,全被她送给她娘了。她娘家的日子倒是越过越好,前几年还盖了三间大瓦房,可咱家呢?这么多年也没起个新屋子,还是这老房子。你看,村里谁家像我家这样的。都是这媳妇没娶好!”
  他嘴里叨叨个不停,想起来就恨得不行,“要不是看她给我生了个儿子,我非撵她走不可。这败家娘们!”
  宋向军也不好说什么了。他把自己的行礼放回宋向党为他准备的房间里。
  这间屋子极其简陋破旧,二十多年前也是他的住处,只是如今早已变了模样。四面红砖墙上刷着白漆,可是显然已经有些年头了,有些墙皮都已经脱落,露出了里面的红砖和沙土。没有脱落的白漆也不太干净,上面还沾着些黑黝黝的污渍。
  宋向军坐在床边,暗暗想着,他们两人坐公交车回来时,道路两旁都是一排排崭新大瓦房。再看看几乎没怎么变的林家村,他心里顿时有种难以言说的酸涩感。
  一个小时后,钱小花就骑着自行车回来了。她买似乎挺多,车子后面夹着的尿素袋子,鼓鼓囊囊的,有小半口袋。。
  她把自行车靠在东屋墙边的拐角处。把尿素袋子拎到厨房,就开始麻利地收拾了一桌子饭菜。
  等饭菜全部摆上桌的时候,宋家来了客人,是宋向军的好兄弟--林爱军。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在一起玩,感情十分要好。
  林爱军在部队当兵的时候,脚面被重东西砸坏了,之后就一直跛着。看到他一瘸一拐地进来,宋向军一点也不意外。
  二十多年没见的好兄弟,两人激动地拥抱之后,宋向军忙招呼他坐下喝酒。
  两个人重新坐下,林爱军笑着说,“刚才听三里说你回来了,我还不信,没想到还真是你回来了。怎么样这回来了,就不走了吧?”
  “不走了。”
  宋向党给两位哥哥都倒了酒,“大哥,从你走后,都是爱军哥照顾我们家的。要不然咱家早就饿死人了。”
  听了这话,宋向军十分感激地给林爱军倒酒。林爱军端起酒杯谦虚了几句,“我哪里帮上什么忙,都是向党客气了。”
  宋向党瘪瘪嘴,反驳起来,“爱军哥,你客气啥,要不是你每个月给我们二十斤粮,我们还不知道在哪呢。”
  宋向军听到这话,心里很欣慰,看来当初那县长答应的二十斤粮食还是如约兑现了。
  宋向党又说,“更别说,你每年还借我们钱。这些年,你给了我们三万多块钱呢。虽然我已经还了,可你对我们家的恩情,我一辈子都不会忘的。”
  林爱军笑了笑,故作生气地瞪了他一眼,“钱都还了,你还老提这茬干啥。”他说着这些话的时候,坐在门口纳鞋底的钱小花不屑地撇了撇嘴。
  林爱军转过头来看着宋向军,笑着问,“向军,这些年你跑哪去了呀?”
  “哎,我跟船去了香港。”
  “香港呀,那地方不错呀!”宋向军给自己点了根烟。又递了一根给林爱军。
  宋向军这些年跟在大老板身边当保镖,一直都是禁烟禁酒的。对林爱军递过来的酒忙摆手拒绝。“是不错,可我是黑户,到了香港人生地不熟的,吃了很多的苦,好在都挺过来了。”
  “那就好呀。”
  “对了,你身上还背了件案子呢,没事吗?”
  “案子没事儿,我现在是香港户口。跟着老板回来做投资的。上面不敢难为我。”
  他说着话的时候,林爱军眼睛亮了一瞬,他搓搓手指有些激动,可随后又想起什么,脸色一淡,他转向宋向军笑道,“那就行!你别说,你走的这些年,我还真挺想你的。一想到当初,我爹做的事,我都没脸见你!”
  当初,队里适龄的青年都去参军,选拔的时候,其实只有宋向军一个人通过了,可林爱军的爹是个会钻营的人,说通了上头的人,让林爱军顶替了宋向军的名额。
  宋向军倒对他的话没有在意,拍了拍兄弟的肩膀,安抚他,“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再说了,我早就已经忘了。”
  1973年的时候,宋向军被人告发,从家里搜到“藏有封建糟粕的书籍”,判了五年,被送进劳改农场。家里老的老,小的小,没有一个人能挣整工分。为了让家里人活下去,他不止一次想要逃出来。
  后来,还是爱军来探望他的时候,给他出了个主意,让他帮着县长的儿子顶了一项调戏妇妇的罪名,他们家就会月月给林家送二十斤粮食。
  虽然,这事情是不对的,可为了家人能活下去,他还是应了下来。虽然头上多了一项罪名,可因为县长的操作得当,他依旧是判了五年。说起来,除了罪名多了一个,他几乎没受任何影响,反而因此多得了二十斤粮食。
  宋向军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忙问林爱军,“这些年你过得挺好呗?!”
  林爱军喝了一口酒,“好啥好呀!哎,自从我那头一个老婆给我带了一顶绿帽子,我在村子里头就再也没有抬过头。”
  宋向军捏着酒杯的手一顿,愣愣地看着他,“你是说陈伊容偷人这事?”
  一想到这事,林爱军就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那贱人早就跟那小白脸好上了。听说,两人还是打小就认识的。你说,我这头顶是不是绿油油的?”他说着还指了指自己的头,仿佛上面真戴着一顶绿帽子似的。
  他说到激动处,双手还不停地拍打桌面,桌子上的碟子碗筷随着他的动作跳动了几下,斟满的酒杯随着它的动作,歪倒在桌子上,发出滚动的声响,酒水酒到桌上,顺着木缝流到他的衣服上,他也丝毫不在意,依旧气愤填膺地骂道,“更可气的是,我还给人家养了半年龟儿子。我这就是活王八呀,村子里谁不笑话我林爱军眼瞎,娶了个浪娘们。兄弟,我心里苦呀。”
  他说到激动处,还流下了悔恨地泪水,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那是因为未到伤心处。在乡下,男人被戴了绿帽子,是十分耻辱的一件事,会被人看不起的。
  宋向军心里有些堵,赌得他透不气来。陈伊容,那个姑娘他是认识的,甚至说,他现在至今未婚,都是因为心里有她。这些年,他还能清楚地记得她的样子。
  她有一双清亮的大眼睛,一条油光水滑的大辫子,整整齐齐地绑在脑后,随着她的动作,一甩一甩的。她的脸上永远挂着迷人的微笑。
  在村口的时候,他听到陈伊容没有嫁给陈明苏,居然嫁的是林爱军,他不是不震惊的,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陈伊容居然婚内出轨?
  “你会不会误会了?”他还是不敢相信,自己暗恋了那么多年的姑娘居然是那种水性杨花,不知羞耻的女人。那他这二十多年的暗恋岂不成笑话了?
  哪知林爱军不屑地撇嘴,“我亲眼捉奸在床,还能有假?更可气的是,那小白脸在陈家村插队的时候,我还替他们传过几回信,你说我是不是傻到家了。”说完这句话,他心情更差了,一杯接一杯地往嘴里灌酒。
  宋向军张了张嘴想劝,可看着林爱军似乎想要一醉方休的架势,到嘴的话又咽了回去。
  “你俩怎么结婚的?她和陈明苏不是一对吗?”宋向军问出这个让他一直很不解的问题。
  林爱军捏着酒杯的手一顿,双眼瞪大如牛铃,“啥?她还有别的姘头?”
  宋向军愣了一下,反问他,“他们处过对象,你不知道?”
  林爱军气得更狠了。他这哪里是戴了一顶绿帽,他头都成大草原了。他仰起脖子喝得更狠了。
  宋向军只能认命地一杯杯给林爱军倒酒,看着他醉得都走不动道了,嘴里依旧还对陈依容骂骂咧咧地,他心里也跟着叹气。
  终于,林爱军支撑不住,醉倒在饭桌上。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重生,但因为这些比较重要,所以要写出来。
  第3章 、
  林爱军喝醉了,宋向军却有些烦躁。他现在不知该是庆幸自己没有娶到陈伊容,还是该同情好兄弟的遭遇了。
  他又喝了一杯酒,似是想起了什么,看向宋向党纳闷地问,“在来的路上,我看别的村的都盖着新瓦房,怎么咱们村几乎没怎么动呢?甚至路也没怎么修?”
  来时的那条石子路,算是唯一一条修过的咱。而通往别村的大路好像都是水泥。
  宋向党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咂咂嘴,“还不是因为咱们村的坏名声。当初咱们村的队长因为知青那件事全都被逮起来了,咱们村在全省都是臭名远扬的,谁会来这边投资呀。”
  宋向军愣了愣,没说话。当你朝思暮想二十多年的家乡被人唾弃,这滋味真是不好受。
  宋向党看了一眼趴在桌上打呼噜的林爱民,小声地说了句,“我听人说,当初那些人都是陈伊容告发的。”
  宋向军整个人呆若木鸡,还有陈伊容的事儿?
  宋向党以为他不信,信誓旦旦地说,“这事儿是千真万确的。哎,你说这女人心怎么这么坏呢。在咱村插队,咱们村待他们那些知青可不簿呀。他们倒好,恩将仇报。临走了,还给我们村泼脏水,把咱们村搞臭了。出去了,我都不敢告诉别人,我是林家凹的人。”
  宋向军久久没说话,只是拿着酒杯的手抖了又抖。
  宋向党看自家大哥脸色有些发沉,知道自己说错话了,直接给自己大哥满满倒了一杯酒,“大哥,咱们日子会越过越好的,不用担心。”
  宋向军这一觉睡得特别不安稳,他先是遇到一只狐狸。那个狐狸通体雪白,在月光的照耀下发着淡淡的柔光,它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眨呀眨呀的,仿佛是在对他抛媚眼。它的身子不停扭动着,慢慢幻化成一个极美丽的女人,她正扭动腰肢缓缓走过来。
  此时的他,就站在离狐狸精四五米处,他双眼迷离,目光一直焦灼在女人身上。很快,那个女人靠近他,他缓缓闭上了眼,等待她的亲吻。可就在他等得心焦的时候,他猛地一睁眼,居然看到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女人居然在跟另一个男人亲吻。
  他气极败坏地拉开他们,正想说些义正言辞的话,却看到不远处有个黑色的洞穴,张大那黝黑的大嘴,直接把他吸了进去,不多时,洞里的他发出一阵剧烈的惨叫声,一声比一声凄厉。
  宋向军猛地从床上惊醒,额头上冒了密密麻麻的细汗,后背更是湿了大半,他的胸口剧烈起伏着,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他的视线茫然,没有焦距。
  等他终于平静下来之后,他直接呆住了。眼前的房子不是睡觉前那个屋子,之前的墙是贴着报纸的,可现在是光秃秃的,而且红砖还是崭新的,这实在太奇怪了,不是吗?二十多年后的房子怎么可能还很新呢?
  最主要的是昨天,他把包裹放在一个箱子上面,那个箱子的表面是掉了一半的漆,坑坑洼洼的,青一片咖一片。
  可此时的箱子,是崭新的,一点掉漆的痕迹也没有。他有些发愣,看着床上的棉被,这么个厚度。棉被的上层还盖着一层蓝色的棉衣,打着灰色的补丁。这也不是夏天呀。很明显是冬天。
  他正发愣间,门从外面推开。
  他看到一个中年女人走了进来,她身上穿着灰色带被丁的棉衣,下身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长裤,她的头发一丝不苟地在脑后挽着一个发髻。
  她大约三十□□,脸色蜡黄,皮肤又黑又干,因为天冷,她左边腮帮子上还结了一个李子大小的黑色冻疮。她的脸色十分疲惫,一看就知道是昨晚做工做太晚了的。
  此时的她眼中是死气沉沉的。这是记忆中的妈妈,自从他爸爸死后,他妈妈眼里就再也没有了笑容,生活的重担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宋妈妈看着儿子呆坐着不动,“向军,你醒了?快点起来呀。你爷爷要出殡了。”
  听到这话,宋向军愣了愣。爷爷出殡?
  他记得爷爷是在1969年的最后一天去世的。这年代的医术很落后,两个叔叔拉着爷爷去市里大医院看过之后,医生直接让两个叔叔把人拉回来,说是肺已经黑透了,没救了。回来之后,不到七天,爷爷就没了,临死前,让叮嘱几个叔叔照顾大房的几个孩子。几个叔叔没有不应的。
  可是,在爷爷去世第三天,他的叔叔婶婶们就迫不及待要分家。明面上的理由虽然好听,可暗地的理由谁都知道,就是不想再养大房的老小。
  这些年,如果不是因为爷爷压着叔叔们,他们大房的人早就饿死了。
  他的爸爸早年当兵,死在战场上。虽然也有二十块钱的津贴,可那点津贴根本不足以养活一家老小。他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全都是长身体的时候,俗话说的好,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更何况他的弟弟妹妹不仅不能挣工分,还花着家里的钱上学。他的叔叔婶婶们早就对老爷子压着他们几房养活几个侄子侄女不满了。
  其实,他一点也不怪他们,人都是自私的,谁不为自己的小家考虑。所以,他答应了,等爷爷出殡之后,他们就分家。
  他现在是家里唯一的成年男子,算是一家之主,他应了,母亲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他记得自己给爷爷守了七天七夜,直接累晕了。
  想到那个疼了他一辈子的爷爷,宋向军顾不得多想,直接掀被穿衣。
  穿好衣服之后。他把床头放着的一根白色的麻布扎在腰带上。这年代因为布票不好弄,所以至亲去世,也是只在腰上扎根白带子。
  出了门,走到堂屋,停放一个棺材,四周用棍子扎紧了,方便抬走。宋向军首先看到他的三个叔叔和小姑父。他们依旧是记忆中的模样,每个人都是披麻戴孝,分别站在棺材一角。
  他还看到记忆中的小妹,二弟,和缩小版的小弟。甚至连小姑也看到了。这一切就像梦一样。他有些不可置信。可一个高亮的声音响起,打断了他的思绪。
  “摔瓦”
  宋向军在奶奶的提醒下,几步上前把灵堂前的瓦盆拿起来,里面有些青灰,但因为现在查得严,里面烧得并不是祭祀时用的黄纸,而是普通的白纸,上面被妈妈用钱币用了小印子,充作冥钱。
  他把瓦盆高高举起,狠狠地摔在地上。瓦盆摔在坚硬的土上,立刻四分五裂。
  “抬棺”
  堂屋里停放的棺材,四个脚被人抬起。宋妈妈抱着“馅食罐”走在最前面,这个“馅食罐”,其实就是瓷罐,里面装着祭奠的饭食。
  宋向军走在小姑和奶奶后面,走几步停下来嗑几个头。等一行人到了坟场,棺材被放入挖好的坑里,宋妈妈把“馅食罐”放进棺材的一头。
  下面是埋土,哭坟,磕头。
  等弄完了之后,天色已经暗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