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穿越重生 > 我,宗门之主,有编制! > 我,宗门之主,有编制! 第121节
  是一头新进阶的老鹰,食物链的压制,即便撩撩更早地进化,还是打不过那头老鹰。
  这只老鹰,原本就是这片山林里的原住民,灵气复苏后让它成了一只精妖。
  但和撩撩挑食只喜欢吃昆虫不一样,这只老鹰已经在这些天的观察和思考中,将撩撩视为了猎物。
  它的本能告诉它,吃掉那只秃毛的八哥鸟,它会变得更强。
  本来上一次,差点就要成功了。
  那只八哥鸟都已经被它抓住翅膀,按在了地上,它锋利的喙,差一点就要凿穿那只鸟的脑袋。
  但在关键时刻,那只鸟叫了一嗓子,叫的它头昏脑涨,不自觉地松了力量,被它逃掉了。
  鹰知道,自己暂时吃不了那只八哥鸟了。
  那八哥鸟的战斗力虽然没有它强,可却有保命的手段。
  如果没有更强的战斗力,一击必杀,下次遇见,还会让那八哥鸟跑掉。
  这几天,鹰不断扩大的自己的领地,向更远的方向探索。
  八哥鸟的存在给了它指引,一定还有让它进食后变强的其他生命!
  进化!
  变强!
  成为真正的霸主!!
  陈逸驾驭着飞剑,带着撩撩一起出现的身影,第一时间就引起了鹰的注意。
  它栖息在这片山脉里最高的那座大山上,山顶最茂密高大的大树,就是它的窝。
  这里居高临下,所有从它的领地飞过的生命,都不会逃过它的双眼。
  更何况这是一个它从未见过,可以直接飞在半空的人类。
  以及和他在一起,已经被它垂涎了很久的那头鸟类妖兽。
  鹰已经不是三天前的鹰了。
  它在领地之外,猎杀了一头刚刚成为精妖的狐狸,又在晚上,在人类城市的边缘,意外遇见了一只诡异,它和一个人类争夺那只诡异逸散的能量,它赢了,那个人类被它用爪子抓爆了脑袋,成功一举突破了精妖二阶。
  它很强。
  再遇见那只八哥鸟,它可以轻松一招就杀死它!!
  杀死八哥鸟,是鹰的执念,也是来自于野兽对地盘争夺的天生本能。
  八哥鸟是这片领地的前一个主人。
  不杀死八哥鸟,它睡觉都不安稳。
  只有胜利者,才会成为领地真正的王!!
  终于。
  从天边飞驰而来的奇怪组合,那只已经被它驱赶的“败王”,果然又回来了。
  它就知道,不真正地杀死彼此,这场领地的争夺战,就永远无法落下帷幕。
  一声鹰唳。
  惊空遏云。
  一只翅展将近十米的鹰,从大山里猛地飞了出来。
  它迅猛无比,目标明确,直冲云霄九天。
  凶狠的眼睛杀气四溢,鸟喙和爪子就像钢铁打造的大杀器。
  飞到千米高空后,一个顿停,转而俯冲而下。
  又是一声鹰唳长鸣。
  尖啸的声音,隐约带着些许撼动神魂的能力,让与它对抗的生命,不自觉的会生出几分恐惧。
  它是森林的主人!
  它是天空的霸主!
  它狠厉地看着站在剑上的秃毛丑鸟。
  来吧!
  来场野兽公平的对决!!
  撩撩脖颈的毛炸开,翅膀也不自觉地张开,它感受到了威胁,这只鹰让它觉得害怕。
  这是来自物种和力量上的压制。
  它扑扇着翅膀,想都没想的就要跑。
  只是从剑上起飞没那么容易,鹰又来的太快。
  生死的威胁临近,它怕的恨不得找个洞里钻进去。
  作为家养的宠物,它可以很没骨气地承认,野性是什么?可以吃吗?
  近了!
  更近了!
  鹰来的太快!
  好像眨眼的功夫,那狠厉的爪子,就要抠进自己的脑袋一样。
  撩撩毫不怀疑,这次自己再被抓住,一定活不下来。
  它的脑袋会被抓烂,头骨会被凿开,它会被吃掉,成为对方拉在树下的一坨翔!
  “救命啊!!救命啊!!”
  撩撩一边惨叫着,一边从剑上飞了出去,屁滚尿流的往回逃。
  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
  空中狼狈的回转轨迹,让它有那么一瞬间,和一路送它过来的人类,打了一个照面。
  人类奇怪的姿势,在这一瞬间,被它深深烙印在眼底。
  只见人类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起来。
  一只脚在前,一只脚在后,踩在飞剑上。
  他的身体紧紧地绷着,双腿像是张开的弓,整个人正在以一种快速的,凝聚出让鸟心惊胆战的力量。
  他的手上,横握着一把剑。
  剑在剑鞘里。
  黑色的剑鞘,就像一道封印,丝丝缕缕地逸散,就仿佛那里面藏着一头洪荒巨兽,咆哮嘶吼。
  烙印在眼里的身影,在生死本能的威胁走,瞬间被它抛在脑后。
  逃跑的速度太快,收势不及,转瞬间它就冲出了老远。
  再回过神来,就又一声鹰唳。
  可这叫声,却没了力量和威胁,落在耳朵里像是落水狗地惨叫,带着一种让鸟大快鸟心的凄惨。
  撩撩疑惑地回头。
  就见蔚蓝色的天空上,有一道月牙形的光在远去,巨大的犹如斩了半个天,就连天空就能被它割伤一样。
  鹰洒落着鲜血和羽毛,从高空坠落,不断翻滚的身体,证明了它的无能为力。
  或者这一刻,它已经死了。
  站在飞剑上的人类,手里拿着一把不知材质,但像是钢铁一样的长剑,正缓缓的将剑,重新放回剑鞘里。
  风刮过来,并没有吹起他的发丝。
  为了方便,人类剪了很短的头发,就像守护医院大门的那些战士,犹如钢筋铁骨的英气。
  但人类的眉眼却是柔和的,这和他五官的位置有关,看起来并不像是攻击性很强的模样,尤其嘴角上弯,笑起来的模样,就连鸟儿都觉得挺顺眼。
  他云淡风轻的收了剑,回过头来。
  黑色的眸子与它对视,继而露出明润温柔的笑容。
  “嘎嘎!!”
  撩撩当即宣布,这个人类是除了它主人以外,第二帅的人类!!
  “嘎嘎!!”
  撩撩重新飞了回来。
  这一次它特别亲近地贴着陈逸的腿落下,还用脑袋蹭了蹭陈逸的小腿。
  小眼睛眨巴眨巴,歪头看陈逸,又蹭了蹭。
  舔鸟的姿态十足十。
  陈逸被逗笑,抬手在它脑袋上,屈指弹了一下:“没义气!”
  不过想要一只有主人的宠物鸟有义气,也不过是强鸟所难。
  陈逸抱怨过也就不在意了。
  再说他还有大黄。
  他相信刚刚发生的这种事,大黄一定会永远冲在他的最前面。
  再看撩撩歪着脑袋不懂,但又谄媚无比,不停去蹭自己小腿的举动。
  陈逸摇了摇头,控制飞剑落入大山,去寻那只鹰的尸体。
  妖兽现在的价值高于诡异。
  可以说,全身都是宝。
  妖兽肉在国内国外,富人中间已经堪比黄金,已经有人靠着吃妖兽肉强壮身体,甚至达到了练气一阶的身体强度。
  陈逸有神识,从树冠上方飞过,很快就找到了落在荆棘上的鹰。